婚后平淡,日日这般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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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派对,陆子初并非没有带阿笙出席过,但也仅此一次。
阿笙陪他应酬不到十分钟,就避开人群,独自一人坐在安静角落里翻看着相关金融手册,倒也能看得进去,认真翻看的时候,甚至会忘了身处什么场合。
“陆太太?”“怎么一个人坐在了这里?”
有人认出了阿笙,上前打招呼,阿笙在微微抿唇之后,从手册里抬起头,嘴角适时挂上了微笑。
“陆太太,很少看到陆先生带您出来,今天能够遇见,还真是难得。”“是啊,是啊,改天我们一起出去喝茶。糌”
阿笙忍住想揉太阳穴的冲动,点头说“好”,尽管她知道,私下相约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但有时候场面总要撑足了。
她坐在沙发上,但这时却有人站在了沙发后,伸出双手搭放在了她的肩膀上,笑容很淡:“抱歉,我和我太太还有事,先失陪了。楮”
几位商太太看到陆子初,眼光里有了不一样的光芒,阿笙深刻的意识到,男色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刚才还笑脸面对阿笙的商太太,竟有人在看到陆子初之后,不敢眼神对视,脸色虽然佯装不在乎,但眼睛里却流露出了羞涩的光。
阿笙不做评价。
场面人做场面事,说场面话,对这些商太太,陆子初态度不算冷淡,但也温善不到哪里去,却没人质疑他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几人浅淡聊了几句,这才纷纷散了。
“走吧,回家。”他弯腰吻了吻她的脸,然后站直了身,绕过沙发牵她离开。
“这么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回去,他们才刚来不到半小时而已,沙发还没坐热呢!
陆子初带着她往外走,淡淡的笑:“要不再坐一会儿?”这话也算是戏谑了,沿途看到有商人跟他打招呼,他会点头致意。
之前推了不少商业活动,但这次派对主办方跟他有交情,既然张了口,不答应并不好,人情难推,带阿笙出来,没想太多,只想着一起出来走走。
无疑,阿笙对这种场合并没有太大的兴致,虽然在跟他人交谈,但他一直在关注着妻子,她和别人对谈,并非不高兴,但难免有些应付了事。别人看不出来,他又怎会不知。
出了会所,夏季夜晚难免有些闷热,阿笙问:“陪你应酬不上心,我是不是很失败?”
陆子初莞尔:“陆子初的妻子不需要应酬,每天在家看书,照看花花草草,偶尔外出走走,悠闲度日就好。”
“”阿笙低头微笑。
陆子初看了看阿笙,她这才淡淡道:“像这种应酬场合,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彼此间不熟稔,也没有话题性,好像除了微笑,什么也做不了。”
有些泄气,有些无奈。
陆子初笑出来,轻声说:“你只需要在我面前有话说,在别人面前说或不说,一点儿也不重要。”
司机已经把车开了过来,阿笙透过车灯和路灯看向身旁的男子,脸庞刚毅冷峻,低头看她时,眼里有着动人的光。
没告诉他,他眼睛里所有的内容,是她看到过最美丽的风景。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周看过的那片向日葵,一朵朵在阳光下绽放出最明媚的笑脸,她一直觉得向日葵是最像人类品性的花朵。
背阴象征着生活带来的艰辛和磨难,向阳代表着隐忍和坚韧。
世事无常,世人把所有的难过和伤悲全都埋藏在隐晦和私底下,面向众人时,只有微笑和豁达在脸上展露。
像交际应酬之类的工作,阿笙自知没办法帮陆子初,此生注定没办法成为一名贤内助,那便安安静静的守在他身边。
这种相守,经得起磨难洗礼,在他最苦最难的时候,哪怕她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要让他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人,她一直都在。
男女在一起,所谓的轰轰烈烈大都发生在追求前期、恋爱过程和分手前后,所谓婚姻其实就是平淡如水的过,婚后生活若是跟婚前一样历经波折,怕是人人都要得心脏病了。
一次家话闲聊,薛阿姨问阿笙:“先生对您做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懂我。”
再简单不过的两个字,却让人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似乎所有的经历全都融进其中。
唐汐一次来家里做客,和陆子初提及阿笙。
唐汐说:“就这么把阿笙圈养在家,会不会太屈才了?”
“圈养?”陆子初戴着眼镜,双手正在笔记本上熟练的敲打着,听了唐汐的话,并没抬头看她,但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小汐,我这辈子没什么奢望,只要她在我身边,有很多在你们看来不可理喻的执念,其实我都可以无条件妥协。”
阿笙端着茶水站在房间外面,止了步。
送唐汐离开,阿笙和她慢慢的走着路,低垂的睫毛在阳光下黑的发亮。
那天,阿笙对唐汐说:“
tang如果没遇到子初,我可能会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上班,每月为了生活奔波忙碌,就那么平淡度日。可谁让我遇到了子初呢?当初进入法学系,后来成为一名律师,再后获取他人信任,笨拙的做了几个案件辩护,对我来说都是自然而然的事,至于后来名利来敲门,这些都是之前未曾想过的,也算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了。对事业,我确实没那么重的心思,我和子初分分合合10年了,能够再在一起,看淡了许多,也看透了许多,生命看似遥遥无期,但一辈子实在是不长。我这人,我自己了解,一旦专注做某件事情的话,一定会忘了时间,忘了家庭。他自己本身又很忙,在他休假之前,纵使我什么都不做,每天在家守着他,也只有在夜晚和早晨才能够跟他短暂相处。如果我和他都各自忙着事业,回家后彼此劳累,怕是躺床就睡,哪还有时间聊天说话?这种日子不是我想要的,我也没本事完美的区分好事业和家庭,我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有家,有他,平平淡淡的过好每一天,只有心里踏实了,婚姻之于他,之于我,那就是温暖的。”
唐汐眸光温柔的看着阿笙,“这样的话,你有没有对子初说过?”
阿笙笑着摇头,有些话是注定没办法在那人面前说出口的,总觉得难为情
陆先生虽然热爱美食,但有时也有不想动手的时候,偶尔不让陈厨,也不让阿笙动手做饭,这时候他会在一通电话挂完之后,带阿笙出门蹭饭吃。
去石涛家蹭饭吃,不是一次两次了,还记得陆子初第一次带阿笙过去的时候,阿笙还有些迟疑。
“如果真要过去,干脆叫外卖,或是我们在外面买点熟食带过去。”阿笙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想起04年,石涛和吴奈是如何摧毁厨房的,两人都是厨房杀手,别人是切菜,他们是剁菜。
阿笙是什么想法,陆子初倒是了然于胸,“石涛厨艺现在很好,最近正在筹划开一家:老石家私房菜馆。”
阿笙虽然对丈夫的话半信半疑,但不知怎么的,听到那个“老石家私房菜馆”,倒是忍不住笑了。
还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t市在变,人也在变,就连视厨房如洪水猛兽的石涛,都要开菜馆了,能不神奇吗?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石涛家养了一只大白熊犬,陆子初每次过去,都会弯腰轻抚一下它的身体。
大白熊犬全身都是白色,摸上去很舒服,也很聪明,跟石涛互动亲密。
石涛在家里“辛苦”做饭时,陆子初和阿笙两位前来蹭饭的不速之客倒是休闲自在的很,陆子初坐在院子老槐树下的躺椅里,在等待开饭的过程中,含笑看着妻子蹲在狗屋旁喂狗食。
“我们能不能也养一只狗?”阿笙转头看向陆子初,有必要询问一番,丈夫在英国说过,他不喂养宠物。
“喜欢?”陆子初看着她,抬手示意她过来。
阿笙起身走近:“无聊的时候,可以带狗出去散散步。”
他先是不说话,拿出纸巾帮她擦着双手,等双手擦干净,这才问她:“我每天陪着你,还觉得无聊吗?”
“不一样,等休假结束,你又要忙了,我总要找些事情做。”
她声音很轻,但陆子初字字听得很清楚。
他把纸巾丢到一旁的圆木桌上,将她往身前又拉近一些,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脸埋在她的怀里。
她怎知,结婚后,属于陆子初的事业心早已是大打折扣。
所谓商业派对,陆子初并非没有带阿笙出席过,但也仅此一次。
阿笙陪他应酬不到十分钟,就避开人群,独自一人坐在安静角落里翻看着相关金融手册,倒也能看得进去,认真翻看的时候,甚至会忘了身处什么场合。
“陆太太?”“怎么一个人坐在了这里?”
有人认出了阿笙,上前打招呼,阿笙在微微抿唇之后,从手册里抬起头,嘴角适时挂上了微笑。
“陆太太,很少看到陆先生带您出来,今天能够遇见,还真是难得。”“是啊,是啊,改天我们一起出去喝茶。糌”
阿笙忍住想揉太阳穴的冲动,点头说“好”,尽管她知道,私下相约是不可能的一件事,但有时候场面总要撑足了。
她坐在沙发上,但这时却有人站在了沙发后,伸出双手搭放在了她的肩膀上,笑容很淡:“抱歉,我和我太太还有事,先失陪了。楮”
几位商太太看到陆子初,眼光里有了不一样的光芒,阿笙深刻的意识到,男色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刚才还笑脸面对阿笙的商太太,竟有人在看到陆子初之后,不敢眼神对视,脸色虽然佯装不在乎,但眼睛里却流露出了羞涩的光。
阿笙不做评价。
场面人做场面事,说场面话,对这些商太太,陆子初态度不算冷淡,但也温善不到哪里去,却没人质疑他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几人浅淡聊了几句,这才纷纷散了。
“走吧,回家。”他弯腰吻了吻她的脸,然后站直了身,绕过沙发牵她离开。
“这么快?”阿笙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回去,他们才刚来不到半小时而已,沙发还没坐热呢!
陆子初带着她往外走,淡淡的笑:“要不再坐一会儿?”这话也算是戏谑了,沿途看到有商人跟他打招呼,他会点头致意。
之前推了不少商业活动,但这次派对主办方跟他有交情,既然张了口,不答应并不好,人情难推,带阿笙出来,没想太多,只想着一起出来走走。
无疑,阿笙对这种场合并没有太大的兴致,虽然在跟他人交谈,但他一直在关注着妻子,她和别人对谈,并非不高兴,但难免有些应付了事。别人看不出来,他又怎会不知。
出了会所,夏季夜晚难免有些闷热,阿笙问:“陪你应酬不上心,我是不是很失败?”
陆子初莞尔:“陆子初的妻子不需要应酬,每天在家看书,照看花花草草,偶尔外出走走,悠闲度日就好。”
“”阿笙低头微笑。
陆子初看了看阿笙,她这才淡淡道:“像这种应酬场合,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彼此间不熟稔,也没有话题性,好像除了微笑,什么也做不了。”
有些泄气,有些无奈。
陆子初笑出来,轻声说:“你只需要在我面前有话说,在别人面前说或不说,一点儿也不重要。”
司机已经把车开了过来,阿笙透过车灯和路灯看向身旁的男子,脸庞刚毅冷峻,低头看她时,眼里有着动人的光。
没告诉他,他眼睛里所有的内容,是她看到过最美丽的风景。
阿笙不期然想起上周看过的那片向日葵,一朵朵在阳光下绽放出最明媚的笑脸,她一直觉得向日葵是最像人类品性的花朵。
背阴象征着生活带来的艰辛和磨难,向阳代表着隐忍和坚韧。
世事无常,世人把所有的难过和伤悲全都埋藏在隐晦和私底下,面向众人时,只有微笑和豁达在脸上展露。
像交际应酬之类的工作,阿笙自知没办法帮陆子初,此生注定没办法成为一名贤内助,那便安安静静的守在他身边。
这种相守,经得起磨难洗礼,在他最苦最难的时候,哪怕她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要让他知道,他并不是一个人,她一直都在。
男女在一起,所谓的轰轰烈烈大都发生在追求前期、恋爱过程和分手前后,所谓婚姻其实就是平淡如水的过,婚后生活若是跟婚前一样历经波折,怕是人人都要得心脏病了。
一次家话闲聊,薛阿姨问阿笙:“先生对您做过最浪漫的事情是什么?”
“懂我。”
再简单不过的两个字,却让人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似乎所有的经历全都融进其中。
唐汐一次来家里做客,和陆子初提及阿笙。
唐汐说:“就这么把阿笙圈养在家,会不会太屈才了?”
“圈养?”陆子初戴着眼镜,双手正在笔记本上熟练的敲打着,听了唐汐的话,并没抬头看她,但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小汐,我这辈子没什么奢望,只要她在我身边,有很多在你们看来不可理喻的执念,其实我都可以无条件妥协。”
阿笙端着茶水站在房间外面,止了步。
送唐汐离开,阿笙和她慢慢的走着路,低垂的睫毛在阳光下黑的发亮。
那天,阿笙对唐汐说:“
tang如果没遇到子初,我可能会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上班,每月为了生活奔波忙碌,就那么平淡度日。可谁让我遇到了子初呢?当初进入法学系,后来成为一名律师,再后获取他人信任,笨拙的做了几个案件辩护,对我来说都是自然而然的事,至于后来名利来敲门,这些都是之前未曾想过的,也算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了。对事业,我确实没那么重的心思,我和子初分分合合10年了,能够再在一起,看淡了许多,也看透了许多,生命看似遥遥无期,但一辈子实在是不长。我这人,我自己了解,一旦专注做某件事情的话,一定会忘了时间,忘了家庭。他自己本身又很忙,在他休假之前,纵使我什么都不做,每天在家守着他,也只有在夜晚和早晨才能够跟他短暂相处。如果我和他都各自忙着事业,回家后彼此劳累,怕是躺床就睡,哪还有时间聊天说话?这种日子不是我想要的,我也没本事完美的区分好事业和家庭,我想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有家,有他,平平淡淡的过好每一天,只有心里踏实了,婚姻之于他,之于我,那就是温暖的。”
唐汐眸光温柔的看着阿笙,“这样的话,你有没有对子初说过?”
阿笙笑着摇头,有些话是注定没办法在那人面前说出口的,总觉得难为情
陆先生虽然热爱美食,但有时也有不想动手的时候,偶尔不让陈厨,也不让阿笙动手做饭,这时候他会在一通电话挂完之后,带阿笙出门蹭饭吃。
去石涛家蹭饭吃,不是一次两次了,还记得陆子初第一次带阿笙过去的时候,阿笙还有些迟疑。
“如果真要过去,干脆叫外卖,或是我们在外面买点熟食带过去。”阿笙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想起04年,石涛和吴奈是如何摧毁厨房的,两人都是厨房杀手,别人是切菜,他们是剁菜。
阿笙是什么想法,陆子初倒是了然于胸,“石涛厨艺现在很好,最近正在筹划开一家:老石家私房菜馆。”
阿笙虽然对丈夫的话半信半疑,但不知怎么的,听到那个“老石家私房菜馆”,倒是忍不住笑了。
还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t市在变,人也在变,就连视厨房如洪水猛兽的石涛,都要开菜馆了,能不神奇吗?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石涛家养了一只大白熊犬,陆子初每次过去,都会弯腰轻抚一下它的身体。
大白熊犬全身都是白色,摸上去很舒服,也很聪明,跟石涛互动亲密。
石涛在家里“辛苦”做饭时,陆子初和阿笙两位前来蹭饭的不速之客倒是休闲自在的很,陆子初坐在院子老槐树下的躺椅里,在等待开饭的过程中,含笑看着妻子蹲在狗屋旁喂狗食。
“我们能不能也养一只狗?”阿笙转头看向陆子初,有必要询问一番,丈夫在英国说过,他不喂养宠物。
“喜欢?”陆子初看着她,抬手示意她过来。
阿笙起身走近:“无聊的时候,可以带狗出去散散步。”
他先是不说话,拿出纸巾帮她擦着双手,等双手擦干净,这才问她:“我每天陪着你,还觉得无聊吗?”
“不一样,等休假结束,你又要忙了,我总要找些事情做。”
她声音很轻,但陆子初字字听得很清楚。
他把纸巾丢到一旁的圆木桌上,将她往身前又拉近一些,伸手搂住了她的腰,脸埋在她的怀里。
她怎知,结婚后,属于陆子初的事业心早已是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