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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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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份的时候,有关《寻仙》的炒作果然大张旗鼓地来了。

    沈真和沈灵其实都不怎么关心这件事情。自从沈真把那幅简单可爱的自画像交给陈磊后,他就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在了脑后。倒是沈灵因为住校,接触人群的机会比较多,还听同学们说起过寻找电影预告片中的画像美人的真实原型的活动。这话听着有些拗口,真女主·沈灵反正是不会自投罗网的。

    当《寻仙》剧组的主创人员参加某人气很高的综艺时,他们终于在大屏幕上公布了沈真这个素描作者的自画像,很有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其实这自画像因为是卡通画像的缘故,和沈真本人比起来,最多只有三分相似。画像旁边还特意附了两百字人物简介,在简介中自然是把沈真夸了又夸。

    不过,沈真为了写特签,忙得连这档节目都没有看。

    这种特签是专门印刷了用以回馈读者的,是新爱语出版社弄出来的互动活动之一。

    不算上卖版权的收入,沈真现在的收入大头都应该算在*漫《景朝情曲》上。这是一个有着好几条人物支线的系列漫。沈真一直在更新。读者大大是衣食父母,沈真已经拒绝了签名售书等活动,如果连特签都不写,就实在是太过高冷了一些。出版社方面认为,沈真还是应该和读者拉近下距离。

    两千多张特签,每一张上都需要沈真亲手签上笔名。而它们最终都会被送到幸运读者手里。

    虽说这种签名可以写得潦草,但潦草也要潦草得好看,而且还要潦草得统一,不能乱写一通。沈真从早上就开始忙活这件事情了,因为写了太多遍,他觉得自己都快要不认识笔名“凌振”二字了。

    沈灵拿着签字笔,在一张写废了的特签上模拟着沈真的笔迹。他只写了三遍,到了第三遍时已经能够以假乱真了。沈灵把自己签的名字指给沈真看:“这是我写的,像你的字吧?我帮你签一点?”

    沈真摇了摇头,笑着对沈灵说:“像确实是很像……不过,还是我自己写吧。这毕竟是送给读者们的礼物,原本就不值什么钱,要是连心意都作假了,即使他们分辨不出来,但我肯定过意不去。”

    “那今天的中饭由我来做吧。”沈灵说。

    沈真想了想,说:“昨天的剩饭还有一点,你切点胡萝卜丁,中午可以做蛋炒饭吃。”

    吃过中饭,沈真继续奋斗在签名的第一线上。等他终于把所有特签搞定,沈真只觉得松了口气,他揉着发酸的胳膊说:“早知道签名是个这么累人的活,我当初起笔名时,就应该叫‘一一’的。”

    “一一听上去就像是个姑娘的名字。”沈灵说。

    “你以为我用了‘凌振’这个笔名,读者就把我当成男性了吗?我敢打赌,大部分读者肯定都认为我是个女孩。估计他们想不到直男会画*漫画吧?不过,他们只要喜欢我的作品就好了,不了解我的性别和性格,这并没有什么。就像我们吃鸡蛋时也不会关心鸡蛋是哪只鸡生的一样。”沈真说。

    沈灵忍不住说:“这比喻不对吧?至少我敢肯定,我吃的鸡蛋一定是母鸡下的,而不是公鸡。”

    沈真这才注意到自己话中的漏洞,身为老母鸡的他又笑得连肚子都疼了。他虽然不是京城人,但已经无师自通了“京城瘫”的终极奥义,软在椅子上说:“我的好灵灵,你过来帮我按按肩膀吧。”

    沈灵对着沈真这副毫无形象的样子无可奈何,说:“你去沙发上躺着。我给你全身按一按。”

    沈真有些心动,但对于此刻忙完了工作终于松了口气的他而言,沙发距离他现在所坐的地方太远了,他要“跋山涉水”过了半个客厅,才能到达沙发。于是,他非常破廉耻地说:“你抱我过去?”

    沈灵淡定地问:“你确定?”

    “算了,还是我自己爬过去吧。”沈真说。沈真飘到沙发前,脸朝下,把自己埋进了沙发里。

    屋子里开着暖气,沈真只穿了一件薄外套。沈灵帮助沈真把外套脱了。

    沈真嘟囔着说:“脖子酸,胳膊也酸,你都帮我按按。”

    “脖子这地方可不能随便按,容易按出问题来。我帮你按按胳膊吧。你背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再帮你拍一拍。可能有点重,你忍着点啊。”沈灵说。他几乎没有给沈真反应的时间,就拍了上去。

    沈真立刻发出了一阵杀猪似的嚎叫。

    “马上就好了……你忍两分钟。”沈灵的按摩手法相当专业。

    因为沈灵的手劲大,一开始沈真确实觉得有些疼,不过慢慢地,他就觉得舒服了。沈真忍不住哼唧了两声。当沈灵帮沈真揉胳膊的时候,沈真舒服得都差一点就睡着了。这才是人间的至尊享受啊。

    “喂,困了就回房间里睡。”沈灵见沈真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赶紧说。

    沈真模模糊糊地应着。

    “那我抱你回房间了?公主抱?”沈灵笑着问。

    沈真立马就清醒了,不过这份清醒并不能维持多久。他打着哈欠说:“我自己走过去……”

    沈灵顿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失望。他刚刚就不该多此一举的。

    过年时,兄弟俩一起去了张明老家小窝村。

    在沈真重生光环的影响下,张明如今的生活虽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但在他们那片地方也已经算得上是小富即安了。张明并没有什么野心,觉得这样的生活就很好。他在镇上买了房子——镇上的房价真的是超低的——要不是张家的老太太年纪大了,她只愿意守着老房子,他们就该全家搬去镇上了。

    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是在北方的暖气中过了几个冬天,沈真觉得自己的抗寒能力直线下降。正好这年的冬天又格外冷,像小窝村这种不常下雪的地方,雪都在地上积起来有小半米厚了。

    沈真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还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黏在火炉上。

    张家大姑挺尽心的,因为知道沈真和沈灵要回来过年,她还把被子都翻晒过了。两床厚重的大棉被压着,总不会觉得冷了吧?可是,当晚上睡觉时,刚钻进冰冷的被窝时,沈真的牙齿都在打颤儿。

    沈灵虽然也觉得冷,但绝对不到沈真的这个程度。

    沈灵认为这肯定是沈真平时太缺乏运动以至于体能太差的原因。他说:“你应该多动一动的。等这个年过完,我们去办两*身卡。你平时不喜欢运动,那我就在周末时陪你去健身房,怎么样?”

    “办健身卡绝对是浪费钱。”沈真打着哆嗦说。宅男的健身卡最终只会留在抽屉中被遗忘。

    “你放心,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浪费钱的。”沈灵打算去厨房倒杯热水给沈真。

    沈真赶紧把沈灵喊住了:“我不要热水。你赶紧进被窝吧,我们两个挤一挤就不冷了。”

    在沈真的期待中,沈灵脱得只剩下了秋衣秋裤,然后迅速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掀被子时,外面的冷空气被带进了被子里,沈真又忍不住哀嚎了一声。他被冻得脑子都有些发木了,什么都没有去想,见沈灵躺在了自己身边,就动作迅速地用手脚把小暖炉灵灵抱住了。沈真从沈灵的身上汲取着热量。

    见沈真如此主动,沈灵只好放任自流。

    兄弟俩虽然平时都是一起睡的,但他们早就已经分了被窝。现在难得这么靠近,倒是像他们小时候一样了。沈灵见沈真身上还裹着毛衣,忍不住笑了:“你赶紧把毛衣脱了,穿这么多不难受吗?”

    “脱了会冷啊!”沈真不依。

    “也就冷那么一下,很快就暖回来的。你要是不脱,整个晚上都难受。”沈灵说。

    沈真不甘不愿地把毛衣毛裤都脱了,身上就和沈灵一样只剩下秋衣秋裤。他把脱下来的衣服包括棉衣外套,都压在了被子上面。然后,他把被子弄成了密不透风的蛹状。被子中的空间变得非常小。

    沈灵觉得这个距离有些危险。他甚至能感觉到沈真的下/身正贴着他的大腿。

    即使那东西软趴趴的,但它还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沈灵想要往旁边避开一些,沈真却再次缠了上来。沈灵实在避不开,只好放弃了。

    沈真整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沈灵,终于觉得舒服了一点。

    “快睡觉吧,睡着了,就不冷了。”沈真说。

    睡着了,确实就不冷了。

    睡着了的沈真在梦中觉得热了,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一样。

    两床厚被子再加上沈灵这个小火炉,让沈真热得不要不要的。他整个人其实并没有清醒来,但他的身体却因为这股燥热自发有了行动。在沈真自己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他像蛇那样扭动着,动作别扭地把自己脱光光了,还动作豪迈地把脱下来的秋衣丢掉了被子外头,把脱下来的秋裤踢到了床尾处。

    光溜溜的沈真终于觉得不那么热了,于是继续安心地陷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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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到底是哪个把老子脱成这样的啊!——这是属于第二日早上刚刚醒来的沈真的未解之谜。

    介于清醒和未清醒之间,沈真陷入了哲学思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