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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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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家的快醒醒,都大天时亮啦,快醒醒吧!”

    这样的叫醒模式,不约而同地在张家四兄弟地热炕上响起。

    昨晚在赵家回来之后,张小四挨个拜访几位兄长,最后四人一块聚到了张保长家,商议第二天到西山里搜寻獾子的事情。

    男人们讲事情,若是少了酒水,气氛似乎总是差上不少。何况,张小四还从赵家带回半坛子闻所未闻的好酒。

    “真有那般神?”

    张屠户不自觉地舔舔嘴唇,等着兄弟给他倒酒。

    “那还有假?闻闻这酒香。”

    说着,张小四将酒封打开,递到三位兄长的鼻子前转了一圈,

    “如何?魏校尉当宝贝一样藏着的剑南烧春都没这个烈!”

    “咳咳咳咳咳”

    “是够烈的!”

    还没等进口,不过是在鼻子底下晃上一晃,张屠户就被呛得直咳嗽,看得张老大憨憨一乐,催促道,

    “快倒来尝尝。”

    张小四殷勤地给三位兄长到了半碗,还傲气十足地说道,

    “三坛子浊酒才能弄出这小半坛,要费老多功夫,可不易得!”

    “瞧他那得意劲儿,仿佛他做得似的!”

    张保长左右看了一眼,调侃张小四一句,遂端起陶碗举至半空,劝道,

    “来,咱兄弟几个喝一个,明儿定能捕到獾子!”

    “来”

    “来”

    “来”

    兄弟四人一碰碗,俱都一饮而尽。

    “咳咳咳咳”

    “咳咳咳咳”

    “咳咳咳咳”

    “咳咳咳咳”

    接着就是四道撕心裂肺地咳嗽声,其中,张屠户呛得最是厉害,堪称是涕泪俱下。

    “够劲儿!”

    “辣死俺啦!”

    “烈!”

    张小四心说这才哪到哪,要是倒半碗酒精出来,五脏六腑都能给烧着啦。

    重又给几人倒上半碗,轮到张屠户时,却是以手盖碗不肯再要,对着张保长嚷道,

    “二兄,快把家中藏着的绿醅酒拿将出来,这好酒俺可消受不起,还是喝那个对味儿!”

    张家四兄弟属张老三块头最大,还满脸络腮胡子,长得最是凶恶。然,兄弟几个也最清楚,与外貌大相径庭的是,他竟是最喜甜食。现在看来又多了一条——不能喝烈酒。

    “瞅老三那熊样,这般好物竟无福消受,可对得起那副长相!”

    张保长平日里在村民面前一向保持着冷静、持重的形象,今儿一碗酒下肚,嗓子也扯开了,引得老大、老四一通爆笑。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兄弟四人这场聚会下来,酒量最好的却是向来憨厚老实的张老大,一共喝了五回半碗,依然屹立不倒,而张罗最欢的张小四,早蹲到院子里吐得天昏地暗。

    张屠户后来喝的皆是如同饮料般的当地浊酒,是几人当中最清醒的。先是护送脚步虚浮的张老大回家休息,又半托半抱地将迷迷糊糊的张小四送回家。

    “好酒!,来,再喝!”

    齐三娘看着满身酒臭,还不停地胡言乱语地张小四,不由双眉紧蹙。

    “怎地醉成这样?”

    “哈哈,从赵大郎家弄来了一坛好酒,哪晓得这酒太霸道,几碗下肚,就成了这般模样。”

    张屠户酒喝得也有点多,往常不愿与女眷多言语的他,这会儿话长了。

    齐三娘看着如同大肉虫子一半,软趴趴地被拖上炕的张小四,火气更胜,一不留神就抱怨出口,

    “又是赵大郎!好好的给甚烈酒,不说明儿还要进山,这下醉的跟路边乞儿一般,明儿一早哪还起得来!”

    “说甚呢!人家赵大郎掏心挖肺地对四郎,是俺兄弟不知轻重,怎地能怪到他的头上。”

    不想被张屠户听个正着,转头就是一声呵斥。原本就害怕他那副面向,毫无准备的齐三娘更是被吓得一哆嗦,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儿。

    “奴,奴,奴家也不是那个意思,奴是担心四郎,一时有些口不择言。”

    听她说话跟蚊蚋似的,声音还发颤,晓得是被自己吓住。本就不爱与女性说话的张屠户一时也觉尴尬,不过,想了一下,最后还是郑重叮嘱齐三娘,

    “张齐氏,方才那些话不论是有心也好,无心也罢,日后万不可再说。四郎他自小就无玩伴,赵大郎是他长这般大第一个称得上亲朋、密友之人,何况此人品性极佳亦对四郎极好,能与这样的人交好,也是四郎的福气。四郎将赵大郎看得慎重,可不能在他面前说出这样话来。”

    张屠户说得语重心长,也是怕他夫妻二人再因此事犯口角。能叮嘱的都叮嘱完了,得到肯定答复后就告辞回家。

    一时间,房间里就剩下在地上站着的齐三娘,与躺在炕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张小四。

    四月末的天空不见月光,徒留漫天星斗,在这样寂静的夜晚,人的心理更加脆弱。倍感委屈的齐三娘再也忍受不住,眼泪如同断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涌了出来,一头扑到四足木桌上,呜呜大哭起来。

    一大清早,左喊右推,张小四就是不肯起来。

    家里的短工都来打过招呼,上地去了,他还是半点不动。没办法,齐三娘干脆用冷水浸湿一方帕子,拧也不拧地扔到他的脸上。

    “嘶——”

    被冷水激得打个寒颤,张小四这下终于清醒。

    看到外面已经天光大亮,喃喃自语道,

    “呀,恁地晚啦。”

    齐三娘也不理他,径自端上早饭,坐桌子旁吃了起来。

    张小四也习惯了她时不时地阴阳怪气,匆忙地收拾一番,也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三娘,俺走啦!”

    后来的,先下桌,几口就吃完的张小四,放下碗筷,提着弓箭就要往门外走。

    “站住!”

    齐三娘是真不想管他,可既然嫁给这么个粗汉,又能怎么办?

    “干粮也不带,晌午吃甚?还是到了山里就能猎头獾子回来?”

    张小四傻笑一下,由着自家婆姨给整理行囊。待一切收拾完毕,两人作别时,才察觉不对。

    “三娘眼睛怎地红了?”

    齐三娘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没啥,昨晚没睡好,郎君快去吧。”

    ******

    苟超今儿起个大早,把梭子与二蛋送回县里,都没敢多做停留,又急忙赶回村里。

    可即便如此匆忙,因路途太远,牛车又慢,到村里也过了申时。

    途径张小四家,苟超向院里张望了下,没见有人。路过张屠户家时,正好其妻子在院子里洗尿布,顺嘴一问,得知张家四兄弟还没回来。

    苟超估摸着距离天黑还能有两三个小时,索性也不干等,到地里叫上赵憨,两人一道去大孤山砍些柴禾。

    家里的柴火被糟尽地差不多了,麦杆最快也得半月之后才能用上,再不坎点,过两天可就没得用了。

    赵憨这名是他父亲取的,因他痴傻,怕被人“痴儿”“傻子”地叫成了,干脆取名“憨”总比那两个好听。

    赵憨小时候受欺负,倒不是智商与其他孩子差上太多,主要还是手指头比常人多一个。

    苟超却不怕这个,上辈子他们村就有两人也这样,只是那两人都是拇指与食指间多出一指,而赵憨则是拇指外多一指。

    “憨儿,那根手指能动吗?”

    对于这件事,苟超已好奇良久。上辈子与那两个六指有年龄差距,不好探看,这下与他有了独处空间,就想上前一观。

    “哪,哪个手指?”

    赵憨两手伸到眼前,一会儿看看苟超,一会儿看看手指。

    被他呆呆地样子弄得一乐,苟超缓步上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

    那两根多余的手指长得还不一样长,左手的又细又短,右手的似乎有了关节,但两指上均有指甲。

    轻轻碰了一下右手那个,抬眼问他(←赵憨比较高),

    “就这个。”

    “啊,这个能动。”

    说着,为了证明似的,还弯弯手指。只是,好像突然不会控制,其他五个手指一块跟着弯了两下。

    苟超看得一脸神奇,咽口唾沫,又轻轻碰了碰左手的六指,问到,

    “那这个呢?”

    “这个,这个,啊啊,这个……”

    赵憨似是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动,还想像右手一样,让它们也都弯曲一下,可就是指挥不了那根“六指”,就有些发急。

    苟超算是看明白了,左手这根就是一截软肉,完全就是摆设。见把人惹急了,赶紧学着他父亲平时的安抚方式,摸摸他的脑袋让他平静下来。

    结果,好巧不巧的,一坨鸟粪刚好砸在他的手上。

    “哈哈,哈哈,鸟屎,鸟屎掉啦!”

    见苟超一脸便秘地看着右手,赵憨反倒乐了。

    两人站着的地方,是还没到半山腰的一小片杨树林。再往上撒一小段路就是一大片柏树林,也是二人的目的地。

    苟超不想无事生非,但这鸟也欺人太甚,怎地不晚不晚就砸在自己手上?

    气的他蹲地上捡了两颗石子,就想吓唬吓唬树上的坏蛋。

    可这一抬头,犯事儿的家伙没找见,到看见一簇眼熟的东西。

    “憨儿,你说杨树上能长出柳叶来吗?”

    “啊?啊?”

    赵憨跟在苟超身后转圈,一会儿瞅瞅他,一会儿抬头胡乱望望。

    苟超当然不指着他作答,不过随口一问。待来到树下,仔细看了又看,才确定就是小时候常见的玩意儿。

    激动之下,大力地给赵憨一个熊抱,兴奋地喊了一句,

    “憨儿,你可真是我的福将!”

    就上他架着自己爬上树,好把那长成一团地东西砍下来。

    边砍还边嘀咕,

    “早知道能遇到你,还让他进山遭罪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