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生所有悲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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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腊月初一这天,杜雅笙陪伴养母来到县城,却在裁缝铺子外,偶遇安采洁。
安采洁惯会做戏,又因正在军校上学的恒哥儿,曾从城里让人为她捎回一双小靴子而嫉恨在心,于是按捺不住地推了她一把。
杜雅笙虽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但自小在养父母的娇惯下长大,她过的日子堪比城里那些大小姐,几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甚至于,前世一直到十六七岁,她连自己的衣服袜子都从未洗过。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养得娇娇气气,又哪里经得住安采洁狠推,于是整个人歪歪斜斜,栽向铺子外面的杂物堆。
那杂物堆上摞放着不少东西,其中便有一块废弃的木板,上面还有一根生锈的铁钉。
安采洁推她时是算计好的,要不是她临时将身体侧开了一些,没准那钉子就要穿进她的眼珠子里面,但哪怕如此,她也没能完全避开。
那生锈的铁钉,在她脑门上留下一条大口子,从左额角直直地划向了右边太阳穴。
事后她在医院缝了十多针,而脑门上更是为此留下一道长长的,丑陋的伤疤。
因为这条疤,她在年幼时自卑自鄙又自弃。
作为一个女人,不管年少,还是年老,多少都有些爱美。
杜雅笙从小就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外表,是个天生就肤白貌美的漂亮小姑娘,但这张足以令天下女子羡慕嫉妒的绝美容颜,却因一根铁钉,变成时常被村中孩子取笑的丑八怪。而一向被家里保护得很好,几乎可以说是不识人间疾苦的杜雅笙,实在接受不了这偌大的落差。
为了避免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关注,她执意辍学,家里拗不过她,再加上她当时看似受了很大打击,只好顺从她的意思,为她办理了退学手续。
然而在那之后,她的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还变本加厉,日益阴沉。
此后,她幽居家中,闭门不出,足足两年,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直至,十七岁那年,一个偶然,她邂逅了那名看似俊雅出群的男子。
顺理成章的,被对方吸引,跌入名为情网的陷阱,将对方视作自己黑暗生涯的一缕光,殊不知,从一开始,就是个阴谋,就是个圈套,而她更是为此付出极其沉痛惨重的代价……
杜雅笙正想到这里,眼角余光突兀地瞄见一抹令她深恶痛绝的身影。
只见那是一名斯文俊雅的年轻人,他大概才二十岁左右,长身玉立,一件黑色的套头毛衣,外罩天蓝色的鸭绒服,下身是一条时下正在流行的西部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咖啡色皮鞋,鞋面擦拭得干干净净,光可鉴人。
是他,是梁远川!
……
梁远川一身光鲜亮丽的行头,与周围那些衣着寒酸的小老百姓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是周边那些小村子,来县里赶集的日子。
这时候,县城的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次第层叠的屋瓦,散发着旧时代特有的苍凉。
那些手中拎着大包小袋的村妇、农汉,咬着冰糖葫芦,吃着糖油粑粑的鼻涕娃,更是随处可见。
人挨着人,人挤着人,使这座苍凉的老县城平添了几分热闹的气息。
在这种大环境的衬托下,与此格格不入的梁远川,犹如一股涤世的清流。
他这人有一个本事,因自身气质出群,哪怕身处熙来攘往的人潮中,也总能让人第一眼就发现他。
就仿佛,他梁远川天生便与众不同。
上辈子,腊月初一这天,杜雅笙陪伴养母来到县城,却在裁缝铺子外,偶遇安采洁。
安采洁惯会做戏,又因正在军校上学的恒哥儿,曾从城里让人为她捎回一双小靴子而嫉恨在心,于是按捺不住地推了她一把。
杜雅笙虽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但自小在养父母的娇惯下长大,她过的日子堪比城里那些大小姐,几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甚至于,前世一直到十六七岁,她连自己的衣服袜子都从未洗过。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养得娇娇气气,又哪里经得住安采洁狠推,于是整个人歪歪斜斜,栽向铺子外面的杂物堆。
那杂物堆上摞放着不少东西,其中便有一块废弃的木板,上面还有一根生锈的铁钉。
安采洁推她时是算计好的,要不是她临时将身体侧开了一些,没准那钉子就要穿进她的眼珠子里面,但哪怕如此,她也没能完全避开。
那生锈的铁钉,在她脑门上留下一条大口子,从左额角直直地划向了右边太阳穴。
事后她在医院缝了十多针,而脑门上更是为此留下一道长长的,丑陋的伤疤。
因为这条疤,她在年幼时自卑自鄙又自弃。
作为一个女人,不管年少,还是年老,多少都有些爱美。
杜雅笙从小就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外表,是个天生就肤白貌美的漂亮小姑娘,但这张足以令天下女子羡慕嫉妒的绝美容颜,却因一根铁钉,变成时常被村中孩子取笑的丑八怪。而一向被家里保护得很好,几乎可以说是不识人间疾苦的杜雅笙,实在接受不了这偌大的落差。
为了避免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关注,她执意辍学,家里拗不过她,再加上她当时看似受了很大打击,只好顺从她的意思,为她办理了退学手续。
然而在那之后,她的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还变本加厉,日益阴沉。
此后,她幽居家中,闭门不出,足足两年,过着近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直至,十七岁那年,一个偶然,她邂逅了那名看似俊雅出群的男子。
顺理成章的,被对方吸引,跌入名为情网的陷阱,将对方视作自己黑暗生涯的一缕光,殊不知,从一开始,就是个阴谋,就是个圈套,而她更是为此付出极其沉痛惨重的代价……
杜雅笙正想到这里,眼角余光突兀地瞄见一抹令她深恶痛绝的身影。
只见那是一名斯文俊雅的年轻人,他大概才二十岁左右,长身玉立,一件黑色的套头毛衣,外罩天蓝色的鸭绒服,下身是一条时下正在流行的西部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咖啡色皮鞋,鞋面擦拭得干干净净,光可鉴人。
是他,是梁远川!
……
梁远川一身光鲜亮丽的行头,与周围那些衣着寒酸的小老百姓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是周边那些小村子,来县里赶集的日子。
这时候,县城的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次第层叠的屋瓦,散发着旧时代特有的苍凉。
那些手中拎着大包小袋的村妇、农汉,咬着冰糖葫芦,吃着糖油粑粑的鼻涕娃,更是随处可见。
人挨着人,人挤着人,使这座苍凉的老县城平添了几分热闹的气息。
在这种大环境的衬托下,与此格格不入的梁远川,犹如一股涤世的清流。
他这人有一个本事,因自身气质出群,哪怕身处熙来攘往的人潮中,也总能让人第一眼就发现他。
就仿佛,他梁远川天生便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