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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突破与崩塌(1)

作者:(美)布伦特·施兰德 里克·特策利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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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句陈词滥调都是有事实依据的。史蒂夫是天才与混蛋的结合体,这句陈词滥调主要基于他在苹果的第一个9年里表现出来的行为。那段时间,他的成就光芒万丈,他的某些行为却粗鄙不堪;他十分享受在聚光灯下的感觉,行为却常常失控;他有大批粉丝,却也树敌众多。史蒂夫的矛盾个性在这几年里显露无遗,让公司和自己都无所适从。然而,这几年也为他之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

    和大部分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史蒂夫的私生活比较混乱,更何况他是那种为了创业可以不睡觉、不社交,甚至不要家庭的年轻人。1978年,他的私生活失控了,因为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孩子。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Brennan)和史蒂夫恋爱已经有段时间了,她于1978年5月在罗伯特·弗里德兰的苹果园里生下了他们的女儿丽萨。女儿出生三天后,史蒂夫飞往俄勒冈州与她和克里斯安团聚。但之后的几个月,他却拒不承认自己是丽萨的父亲,也拒绝支付抚养费。法院下令让他和丽萨去做亲子鉴定,根据亲子鉴定的结果,史蒂夫是丽萨父亲的可能性高达94.4%,他却依然拒不承认,仿佛只要自己拒不承认,就没有女儿这回事了。后来,他终于开始支付每月385美元的抚养费,但依然认为自己有可能不是丽萨的父亲。他很少探望女儿,克里斯安只能住在门洛帕克的一幢小房子里,独自一人抚养女儿。

    史蒂夫真正接受丽萨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后来他一直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深感懊悔。他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丽萨曾经说过,感觉自己跟父亲的距离很遥远,小时候总有不安全感,觉得很困惑。克里斯安也谈过,甚至写过这件事,把史蒂夫描绘成一位粗心、冷漠又残忍的情人和父亲,当然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当人们争论史蒂夫究竟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的时候,这件事是“坏人”的最佳论据。丽萨出生时,史蒂夫23岁,女儿的出生无疑是一个号召,让他承担起成年人的责任,但他却拒绝了这个号召,也拒不承认女儿。

    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知道丽萨,也听说他拒绝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对克里斯安的纠缠感到不胜其烦。亚瑟·罗克把他的行为描述为“妄想症”,对罗克这样头脑冷静、不动感情的人来说,史蒂夫的行为就是不负责任,在苹果公司的一举一动也是如此。无论是跟罗克等名义上的上司打交道,还是跟下属打交道,史蒂夫似乎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决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他缺乏同理心。

    1979年,史蒂夫造访了“安拉的花园”;1980年,苹果公司上市了,轰动一时。然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糟糕的行为却愈演愈烈。史蒂夫曾对苹果和NeXT的财务经理苏珊·巴恩斯(Susan Barnes)说,1980年12月12日(苹果公司的上市之日)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时刻,因为上市为苹果公司的元老们带去了真正的财富。但他却把一些元老排除在期权计划之外,比如比尔·费尔南德斯,又如他在里德学院认识的工程师丹尼尔·科特克(DanielKottke),尽管这两人在1976年夏天为苹果公司在车库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之所以把他们排除在外,史蒂夫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是小时工,不是全职员工,因此拿不到“创始人”股票,“创始人”股票帮助300位长期全职员工跻身百万富翁之列。史蒂夫的吝啬也反映出他的另一个性格特点。

    李·克劳是ChiatDay广告公司的总监,于1984年为苹果拍摄了著名的“1984”广告,之后与史蒂夫成了好友,他说:“尽管史蒂夫精力充沛、视野开阔,但他把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在安排事情的轻重缓急时,工作总是排在第一位,更何况当时他还是个不成熟的年轻人,因此绝大部分人在他生命中都是可有可无的。比如费尔南德斯和科特克,这两个人在3年前对他很重要,但按照史蒂夫的思维,他们现在已经没那么重要了,当务之急是要奖励目前对苹果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由于工作的繁重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史蒂夫的预期,他只能用非常冷血的思维去衡量别人的价值,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冷血让他付出了沉重的情感代价,诸如费尔南德斯和科特克这样的人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史蒂夫的行为让他在公司成了孤家寡人,他尚未意识到在公司有真正的盟友是多么重要。这个盲点终有一天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苹果公司上市后,史蒂夫的身价高达2.56亿美元,媒体大肆报道这个数字,再加上苹果公司停车场里新出现的奢华跑车、无意中聊起的乡村别墅和昂贵的度假计划,无不让人感到上市成了一道分水岭,一些人混得风生水起,另一些人却依然灰头土脸。从1977年寥寥数人的小公司成长为1981年夏天2900人的大公司,苹果公司其实隐患重重,布满裂痕。1980年秋天,员工人数在3个月内翻了一倍。苹果的“老前辈”们看不起新来的人,喜欢把这3个月称为“愚蠢的扩张期”。

    史蒂夫不会故意炫富,但他却在其他方面加剧了公司的分裂。简单来说,苹果的员工分成了两拨,一拨人主要负责继续打磨Apple II,让Apple II源源不断地产生收入;另一拨人则负责研发新产品。Apple II是公司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负责Apple II的团队不断改善机器的性能、增加其功能;不断铺设、扩展零售渠道,建立起多达几百人的经销商队伍;与软件开发商合作,让他们编写更多实用的软件,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着手开发后续机型,比如Apple IIe和Apple II GS。他们的工作卓有成效:Apple II风靡市场十几年,直到1993年才退出市场,各种机型的销量加在一起将近600万台。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公司靠着沃兹设计的这台机器实现了高速增长。直到1988年,麦金塔的销售收入才第一次超过Apple II。

    史蒂夫的官方职责是带领产品开发团队,没过多久,他就不再关心Apple II了。他从骨子里觉得,苹果急需新的产品,因为电脑产业变化如此之快,如果公司不能够与时俱进,只是对Apple II修修补补的话,很快就会被行业淘汰。他非常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任何称职的工程师和销售都应该跟着他干,创造下一代一鸣惊人的产品。史蒂夫狭隘的看法并没有给予硬件和软件工程师足够的尊重,对沃兹来说更是莫大的侮辱,最终沃兹选择继续留在Apple II团队,没有去麦金塔团队。沃兹回忆道,“有些Apple II的工程师在他眼里就好像不存在一样。”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史蒂夫和沃兹不可避免地渐行渐远。

    从宏观来看,史蒂夫的想法是对的,公司的确急需新产品。在电脑硬件行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办法就是,在上一个产品到达巅峰的同时,下一个产品已经蓄势待发。马库拉、斯科特和董事会都同意公司急需新产品,最好是为公司白领量身定制的产品。沉睡的巨人IBM也正在研发个人电脑。(IBM的个人电脑1981年夏天才最终问世。)1978年,董事会拨给史蒂夫一笔资金,并配备了一支工程师团队,让他们着手开发Apple II的继任产品。

    个人电脑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家都没什么头绪,史蒂夫也不例外。当时他还不明白:伟大的产品都是不断试错的结果,需要不断积累经验、融合各种技术。而他和沃兹的经历却恰恰相反,他们在埋头苦干一段时间后,第一次出击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推出了电脑产业史无前例的杰出产品。因此史蒂夫想当然地认为产品开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不过他马上就会发现,在公司的体制下,产品开发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