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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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英宿震惊:“砒.霜?!”
沈晚略略点头:“正是。你不妨找只畜牲来试喝一下。”
神山里的都是神兽,奎英宿不得已,最后抓了只猫来试验。
结果确如沈晚所说!
神后是应琴师所求才种了这荆花,那么,琴师是当真喜欢荆花,还是另有目的呢?沈晚觉得,这有必要查查清楚。
不过,这不属于她此次的案件范畴,提醒一下奎英宿就行了。
她如今最想念的,是陆汲远!迫不及待的想早点回去,沈晚娇羞的估摸着:这算不算小别甚新婚呢?
临行前,神君终于恩赐一般,宣她进了神殿。
沈晚满心以为是来接受赏赐的,再不济也能听到两句赞扬才对。
孰料,这讨厌的神君对她的功劳半句不提,只说南海上空有种鸟名曰大鹏,此鸟极具灵性,若能活体取下两颗眼珠,便可制成天眼。
一颗供太子使用,一颗给冥界世子换上,如此也可让冥王消气,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否则,冥王的惩罚将不会结束。
沈晚感叹,这个神君太会拿捏人了!
明明是他想让她冒险去为太子取大鹏鸟的眼睛,偏偏装出一副是为了她好,帮忙化解她和冥王之间恩怨的样子。
那大鹏鸟,可是罕见之物,简直比纯阴土女还难得,而且还必须活体取下眼睛,这简直强人所难。
沈晚也没明着拒绝或应承,不过礼尚往来的跟神君打打太极罢了。
出得神君殿,她意外的碰见了太子和琴师焦尾。
她以为是意外,其实是这两位特意在此等候。
许是因为眼睛之故,太子带着面具,不曾露出半分真容。
他简单道了声谢谢,便扭头转身,昂首阔步的走了,只留下一个挺拔倜傥的背影。沈晚看着那背影,竟有几分看到陆汲远的错觉。
想来是恋爱中的人,太过思念的缘故!
而琴师焦尾,沈晚并不待见他,因为按她的破案直觉,这个琴师跟神后的死脱不了干系!
然而焦尾却极其正式且虔诚的对她行了个跪礼,他五体投地,以示感激。
沈晚吓了一跳,忙侧身躲开:“琴师这礼,我可受不起!”
焦尾低着头,十分恭敬的说道:“多谢姑娘替我照应她。南海除了大鹏,还有蛟珠碎片,收集齐全,亦可制成天眼。”
这后半句,她倒是明白的。
但这前半句,沈晚有些糊涂。她?还是他?到底指谁啊?
焦尾也如太子一般,说完就走。留下一头雾水的沈晚独自琢磨。
奎英宿把她送回应天县的路上,沈晚问起了蛟珠碎片的事。
奎英宿毫不隐瞒:“蛟珠乃是蛟龙一族的护命神器,犹如人类的心脏。据说焦尾琴师年少时常在南海边练琴,吸引了南海深处蛟龙一族的公主,两人心生爱慕,但遭到蛟龙王的极力反对。
两人无奈之下选择私奔,隐居一年,生了孩子,却被蛟龙王发现,并下令诛杀焦尾。最后公主为救焦尾,吐出蛟珠,为他挡了致命一击,蛟珠也因此裂成碎片,散落各处。”
沈晚颇感兴趣:“然后呢?公主死了吗?他们的孩子呢?”
奎英宿点点头,轻叹道:“失去蛟珠,必死无疑!至于孩子,只听说是个女.婴,这女.婴的下落,大约只有焦尾琴师一人知晓。”
回到应天县时,沈晚根本来不及去见陆汲远,就被她爹沈千易喊去帮忙。
沈千易这几天十分头疼。因为尚书府的公子刘庚属意大女儿沈云,如今正猛烈追求着。
而刘庚的母亲,尚书夫人,几日不见儿子,十分思念,便准备亲自去应天县接儿子回府。
而这尚书夫人,本就出身贵胄之家,在尚书府也颇受尊重,从不缺银子花,故而养成了极其奢侈的生活习惯,此次出门也是浩浩荡荡一行人,十多辆马车。
俗话说财不外露,否则定会招人惦记。事实证明,这俗话还是至理名言。
行至应天县外的山林时,尚书夫人毫不意外的遭遇了抢劫,十多辆马车的财物被洗劫一空,相貌姣好的小厮以及丫鬟也全被掳走。
她气的捶胸顿足,把此次被劫视为奇耻大辱,以诰命夫人的身份勒令沈千易五日内破案!
如今已是过去了两日,沈千易却无丝毫头绪。这不见沈晚回来,就这般火急火燎的把她喊来了书房。
沈晚刚一进门,不禁眼前一亮。因为书房里除了她爹,还有个熟人,陆汲远!
她重色轻爹的先向陆汲远挤了挤眉,而后再同沈千易请安问好。
陆汲远见着沈晚,自然心中欢喜,目光不自觉的围着她转,然而收到沈晚那一记秋波时,竟愣了愣,旋即刷的一下,脸红了。
沈晚发现他好像不太习惯这种不挑场合的……示爱!顿时就收敛了不少:“爹,找我何事?”
“晚儿来啦,爹这有桩案子,很是棘手,你来瞧瞧……”沈千易把卷宗推给她,并大致复述了一遍案情。
沈晚看完卷宗,问道:“尚书夫人如今在哪?”
沈千易好像对尚书夫人这个名称十分反感。
一旁的陆汲远早有所觉,便立即代答:“尚书二人如今住在应天客栈,刘庚也在客栈。”
沈晚沉吟片刻,便立即明确分工:“爹,你派个伶俐些的去找刘公子,请他帮忙,问尚书夫人要一份被劫财物的单子,以及被掳走的丫鬟小厮的名单;再派人出去打听打听,可有人在暗地里出售尚书夫人的财物,尤其是赌坊,当铺,钱庄这些地方。”
接着,她转向陆汲远:“王爷,待会请随我一同去案发地看看。”
陆汲远点头:“好。”
见沈晚行事这般利索有条理,沈千易烦躁的心无端的平静不少。这个女儿,就像沈家的福星,让他欢喜且安心。
案发地就在天成县与应天县的交界处,这里四周环山,中间一片平地,的确是个打劫抢财的好地方!
近来天气晴朗,地上还留有不少脚印马蹄印以及车轱辘印,只是这些印记颇为杂乱。
沈晚艰难的顺着车轱辘印去寻,却发现那印记到处都是,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有痕迹。
难道这些抢劫的土匪是各自成群,分散逃跑?
她决定先循着其中一个方向追踪下去看看。
陆汲远骑马,驮着她一路跟着车轱辘印走,走了约摸一个时辰,到了河边,车轱辘印消失了。
此处河水深不见底,且水流湍急,按理说,若是把马车连同财物一起沉在河里,也并非难事。
陆汲远听她如此说,二话不说就跳进了河里,结果有些失望:陆汲远寻了个遍,连车轮子都没见到。
难道是直接把财物抬到河对岸去了?
陆汲远又一次钻进水里,游到对岸,仔细探看,地上却没有丝毫痕迹。
沈晚有些不甘心,便在另外三个方向,各选了一条路,再次追踪。
而这三条路,她并不是随便选的,陆汲远的岐黄之术,早在驿馆金珠案中就十分准确的测出了方位。
如今,她也是请陆汲远帮忙卜了三卦,由此选定了三条路。
第一条路,车轱辘印一直延伸到悬崖边,而后消失。
第二条路,到了河边,印记消失。
第三条路,到了一座石壁前,印记消失。
看来这一次,岐黄之术也没能帮上什么忙,沈晚最终一无所获。
陆汲远多番下水,衣衫早已湿透,沈晚一心想着案情,竟是忽略了身边人。待发现时,已是日头西斜,即近黄昏。
“无妨,本王底子好,掸掸便可。”陆汲远边说着边随意掸了掸早已湿透的衣衫。
沈晚有意让他先找个地方把衣服烘干了再回县衙,于是找了个十分漂亮的借口:“感觉有些饿,此处山清水秀,风景宜人,要不我们干脆在此野餐吧!”
“野餐?”陆汲远直接理解成了吃野味,于是他目光如炬的四处搜索着可以吃的猎物。
沈晚忍俊不禁:“陆王爷!我这有干粮。”
两人于是找了处避风的山洞,进得洞内,却发现这洞里,似乎是有床有桌椅,处处透着生活气息。
这么个不起眼的山洞,竟然是有人住的!
奎英宿震惊:“砒.霜?!”
沈晚略略点头:“正是。你不妨找只畜牲来试喝一下。”
神山里的都是神兽,奎英宿不得已,最后抓了只猫来试验。
结果确如沈晚所说!
神后是应琴师所求才种了这荆花,那么,琴师是当真喜欢荆花,还是另有目的呢?沈晚觉得,这有必要查查清楚。
不过,这不属于她此次的案件范畴,提醒一下奎英宿就行了。
她如今最想念的,是陆汲远!迫不及待的想早点回去,沈晚娇羞的估摸着:这算不算小别甚新婚呢?
临行前,神君终于恩赐一般,宣她进了神殿。
沈晚满心以为是来接受赏赐的,再不济也能听到两句赞扬才对。
孰料,这讨厌的神君对她的功劳半句不提,只说南海上空有种鸟名曰大鹏,此鸟极具灵性,若能活体取下两颗眼珠,便可制成天眼。
一颗供太子使用,一颗给冥界世子换上,如此也可让冥王消气,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否则,冥王的惩罚将不会结束。
沈晚感叹,这个神君太会拿捏人了!
明明是他想让她冒险去为太子取大鹏鸟的眼睛,偏偏装出一副是为了她好,帮忙化解她和冥王之间恩怨的样子。
那大鹏鸟,可是罕见之物,简直比纯阴土女还难得,而且还必须活体取下眼睛,这简直强人所难。
沈晚也没明着拒绝或应承,不过礼尚往来的跟神君打打太极罢了。
出得神君殿,她意外的碰见了太子和琴师焦尾。
她以为是意外,其实是这两位特意在此等候。
许是因为眼睛之故,太子带着面具,不曾露出半分真容。
他简单道了声谢谢,便扭头转身,昂首阔步的走了,只留下一个挺拔倜傥的背影。沈晚看着那背影,竟有几分看到陆汲远的错觉。
想来是恋爱中的人,太过思念的缘故!
而琴师焦尾,沈晚并不待见他,因为按她的破案直觉,这个琴师跟神后的死脱不了干系!
然而焦尾却极其正式且虔诚的对她行了个跪礼,他五体投地,以示感激。
沈晚吓了一跳,忙侧身躲开:“琴师这礼,我可受不起!”
焦尾低着头,十分恭敬的说道:“多谢姑娘替我照应她。南海除了大鹏,还有蛟珠碎片,收集齐全,亦可制成天眼。”
这后半句,她倒是明白的。
但这前半句,沈晚有些糊涂。她?还是他?到底指谁啊?
焦尾也如太子一般,说完就走。留下一头雾水的沈晚独自琢磨。
奎英宿把她送回应天县的路上,沈晚问起了蛟珠碎片的事。
奎英宿毫不隐瞒:“蛟珠乃是蛟龙一族的护命神器,犹如人类的心脏。据说焦尾琴师年少时常在南海边练琴,吸引了南海深处蛟龙一族的公主,两人心生爱慕,但遭到蛟龙王的极力反对。
两人无奈之下选择私奔,隐居一年,生了孩子,却被蛟龙王发现,并下令诛杀焦尾。最后公主为救焦尾,吐出蛟珠,为他挡了致命一击,蛟珠也因此裂成碎片,散落各处。”
沈晚颇感兴趣:“然后呢?公主死了吗?他们的孩子呢?”
奎英宿点点头,轻叹道:“失去蛟珠,必死无疑!至于孩子,只听说是个女.婴,这女.婴的下落,大约只有焦尾琴师一人知晓。”
回到应天县时,沈晚根本来不及去见陆汲远,就被她爹沈千易喊去帮忙。
沈千易这几天十分头疼。因为尚书府的公子刘庚属意大女儿沈云,如今正猛烈追求着。
而刘庚的母亲,尚书夫人,几日不见儿子,十分思念,便准备亲自去应天县接儿子回府。
而这尚书夫人,本就出身贵胄之家,在尚书府也颇受尊重,从不缺银子花,故而养成了极其奢侈的生活习惯,此次出门也是浩浩荡荡一行人,十多辆马车。
俗话说财不外露,否则定会招人惦记。事实证明,这俗话还是至理名言。
行至应天县外的山林时,尚书夫人毫不意外的遭遇了抢劫,十多辆马车的财物被洗劫一空,相貌姣好的小厮以及丫鬟也全被掳走。
她气的捶胸顿足,把此次被劫视为奇耻大辱,以诰命夫人的身份勒令沈千易五日内破案!
如今已是过去了两日,沈千易却无丝毫头绪。这不见沈晚回来,就这般火急火燎的把她喊来了书房。
沈晚刚一进门,不禁眼前一亮。因为书房里除了她爹,还有个熟人,陆汲远!
她重色轻爹的先向陆汲远挤了挤眉,而后再同沈千易请安问好。
陆汲远见着沈晚,自然心中欢喜,目光不自觉的围着她转,然而收到沈晚那一记秋波时,竟愣了愣,旋即刷的一下,脸红了。
沈晚发现他好像不太习惯这种不挑场合的……示爱!顿时就收敛了不少:“爹,找我何事?”
“晚儿来啦,爹这有桩案子,很是棘手,你来瞧瞧……”沈千易把卷宗推给她,并大致复述了一遍案情。
沈晚看完卷宗,问道:“尚书夫人如今在哪?”
沈千易好像对尚书夫人这个名称十分反感。
一旁的陆汲远早有所觉,便立即代答:“尚书二人如今住在应天客栈,刘庚也在客栈。”
沈晚沉吟片刻,便立即明确分工:“爹,你派个伶俐些的去找刘公子,请他帮忙,问尚书夫人要一份被劫财物的单子,以及被掳走的丫鬟小厮的名单;再派人出去打听打听,可有人在暗地里出售尚书夫人的财物,尤其是赌坊,当铺,钱庄这些地方。”
接着,她转向陆汲远:“王爷,待会请随我一同去案发地看看。”
陆汲远点头:“好。”
见沈晚行事这般利索有条理,沈千易烦躁的心无端的平静不少。这个女儿,就像沈家的福星,让他欢喜且安心。
案发地就在天成县与应天县的交界处,这里四周环山,中间一片平地,的确是个打劫抢财的好地方!
近来天气晴朗,地上还留有不少脚印马蹄印以及车轱辘印,只是这些印记颇为杂乱。
沈晚艰难的顺着车轱辘印去寻,却发现那印记到处都是,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有痕迹。
难道这些抢劫的土匪是各自成群,分散逃跑?
她决定先循着其中一个方向追踪下去看看。
陆汲远骑马,驮着她一路跟着车轱辘印走,走了约摸一个时辰,到了河边,车轱辘印消失了。
此处河水深不见底,且水流湍急,按理说,若是把马车连同财物一起沉在河里,也并非难事。
陆汲远听她如此说,二话不说就跳进了河里,结果有些失望:陆汲远寻了个遍,连车轮子都没见到。
难道是直接把财物抬到河对岸去了?
陆汲远又一次钻进水里,游到对岸,仔细探看,地上却没有丝毫痕迹。
沈晚有些不甘心,便在另外三个方向,各选了一条路,再次追踪。
而这三条路,她并不是随便选的,陆汲远的岐黄之术,早在驿馆金珠案中就十分准确的测出了方位。
如今,她也是请陆汲远帮忙卜了三卦,由此选定了三条路。
第一条路,车轱辘印一直延伸到悬崖边,而后消失。
第二条路,到了河边,印记消失。
第三条路,到了一座石壁前,印记消失。
看来这一次,岐黄之术也没能帮上什么忙,沈晚最终一无所获。
陆汲远多番下水,衣衫早已湿透,沈晚一心想着案情,竟是忽略了身边人。待发现时,已是日头西斜,即近黄昏。
“无妨,本王底子好,掸掸便可。”陆汲远边说着边随意掸了掸早已湿透的衣衫。
沈晚有意让他先找个地方把衣服烘干了再回县衙,于是找了个十分漂亮的借口:“感觉有些饿,此处山清水秀,风景宜人,要不我们干脆在此野餐吧!”
“野餐?”陆汲远直接理解成了吃野味,于是他目光如炬的四处搜索着可以吃的猎物。
沈晚忍俊不禁:“陆王爷!我这有干粮。”
两人于是找了处避风的山洞,进得洞内,却发现这洞里,似乎是有床有桌椅,处处透着生活气息。
这么个不起眼的山洞,竟然是有人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