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舒伯特的小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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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仍然是晴天朗日,烈日炎炎。仿佛昨晚那场淅沥的秋雨,只是梦中的幻景,包括那如缎子一样华美的钢琴声……上午准时出现在医院的慕绮年,一身白大褂,表情严肃,不苟言笑。那个深情款款、优雅迷人的钢琴王子呢?
“下班后可以喝杯咖啡吗?”程一诺难掩失落地问。
慕绮年稍微沉吟了一下:“我正好也有话和你说。”
午后,医院楼下咖啡厅一角,程一诺和他相对而坐,简单的黑色衬衫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闲适优雅。眉目狭长俊秀,微笑起来的时候,右颊上闪现一小粒酒窝,浅浅的不易察觉。如果可以,她宁愿醉倒在他的酒窝里。
他是她见过最优秀的男人,在美国不但获得医学博士,还同时修完钢琴古典音乐学硕士。昨晚那首《雨的印记》,被他演绎得舒缓流畅,清新典雅,键盘在他的敲击下,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又似在耳畔的轻喃低语,如歌如诉,如梦如幻……士为知己者死,琴为知音者弹。裴锦瑟何德何能?看她一脸惘然无知,根本不懂音乐!
程一诺双手捧杯啜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开口:“昨晚的事,我很抱歉。那个拥吻只是一时忘情,希望你不要介怀。”
看她态度不卑不亢,毫无羞赧之色,慕绮年暗暗称奇,果真是个慧黠沉静的女子。冷若冰霜,艳如桃李,姣好的容貌,良好的修养,举手投足间的优雅,浑然天成的大气……如果他没有遇见锦瑟,程一诺无疑是非常适合作妻子的人选,既高雅出众,贤淑温婉,又懂交际应酬,谈吐不凡,应对自如。她还自小习丹青,善工笔花卉,裙摆上的梅兰竹菊,都是她亲手绘制的,墨迹淡远,秀韵入骨,堪称兰心蕙质。但是面前这般美丽多才的女子,却抵不过锦瑟唇角的嫣然一笑。
慕绮年昨晚几乎一夜未眠,眼前一再出现她娇俏的面容,眼波流转,双颊绯红,那自然清新的淡淡体香,柔软如玫瑰花瓣的唇,乌黑澄澈的双眸,尚有少女的娇羞之态,仿佛是谪降凡尘的精灵,眉目间有一股逼人的灵气……
程一诺静静地等了一会儿,见他许久不言,忍不住轻咳一声,方才打断他的沉思。他敛住唇畔不小心逸出的一丝微笑,语气冷淡地说:“真的只是一时忘情,还是早就策划好的阴谋,好让某个顾影自怜的小傻瓜自惭形秽,不战而败?”
程一诺手轻轻一抖,褐色的液体差点溅了出来。她把杯子放回桌上,瞪视着慕绮年:“你……是什么意思?”
“我想程医生一定心知肚明,不用我说破,省得彼此以后相处尴尬,毕竟我们还在一起共事。”他的脸阴沉下来。
程一诺眼睛瞪得更大,原来他并非真的温润如玉,也许外表如玉,里面却是坚硬而冰冷的质地。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父母严格的家教和淑女的修养此刻帮了大忙,让她即使再怎么羞怒,也不至于出言不逊,当场发飚。
“如果要说阴谋,你的那个才算吧?”程一诺冷笑道,“慕主任昨晚不是也在演戏?”
“彼此彼此。”慕绮年缓和了脸色,轻轻一笑,“不过还要感谢程医生,否则我永远听不到她的表白。”
此刻涵养再好,也让程一诺无法忍气吞声。她不习惯歇斯底里的尖叫,但可以做到句句如针,字字带刺。“那个裴锦瑟有什么好?她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单纯,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好出风头的男朋友,谈场恋爱像闹剧,弄得全校无人不知。现在又和那个服务生夹缠不清,说不出来的暧昧,听说还有一个富家公子在狂热追求她……”
慕绮年冷冷地凝视她,眼中两道寒光摄人:“程医生,请注意你的措辞。我一向认为你谨言慎行,家教良好,没想到会在背后飞短流长,中伤他人!”
“慕绮年,你比我更清楚,这并非谣言。”程一诺不怀好意地笑,“其实,你对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否则不会利用我这个第三者……”
“谢谢你的咖啡。”慕绮年打断她,朝侍者招手,“请帮我结账。”
程一诺坐在位置上不动。他终于恼了,再不顾及什么绅士风度,断然离去。她成功地击中了他感情上的软肋,慕绮年不再是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儒雅医生。他也会伤心,也会难过,也会犹豫,也会信心不足……
自己终于撕下了他的面具,可是,内心深处没有一丝喜悦,反而酸楚难抑。她知道,从今以后,慕绮年距离她会更加遥远,拒人千里,如冰雪般冷漠不可方物。
原来,她才是童话里的那个灰姑娘,音乐、美酒、烛光、王子、掌声、喝彩……好似在演一出华丽的戏,曲终人散,脱下身上的华服,依旧孑然一身,徒留惆怅。
傍晚时分,锦瑟刚走出杂志社,门口有辆奶白色的车在等她,见她出来,轻轻按了按喇叭。锦瑟眼中一亮,交男朋友就有这个好处,下班后不用再四处打电话呼朋唤友,找人陪自己吃饭逛街。一旦落空便孤苦伶仃,长夜难度。
还未走到车前,慕绮年已细心为她打开车门。锦瑟坐进去,系上安全带,问:“你晚上不用值班吗?”
“今天上白班。”他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长发依然挽成一个简单的髻,脸上脂粉未施,一袭藕荷色的吊带裙,露出两个臂膀在外面,光洁细腻、肤如凝脂。忍不住说:“穿这么少,呆在空调房里,不怕着凉?”
“谁像你啊,那么好命,成天呆在空调房。”锦瑟把身子半陷在坐垫里,懒懒地说,“我在外面跑了一天采访,烈日当头,大汗淋漓,皮肤都晒黑了。”
“哪有?”至少肩膀还是雪白如玉,他喉头有些发紧,调开视线,转移话题,“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锦瑟想了想,露出俏皮的笑容:“慕医生,我们可以去吃路边摊么?”
路过摊?他愣了一愣,转头看到她促狭的眼神,醒悟过来,这丫头是故意为难他。不都说医生有洁癖么,如何忍受得了油腻腻的餐桌和嘈杂简陋的露天环境?
“也行,就听你的。”
结果两人单独约会,吃的第一餐饭,不是酒店里浪漫温馨的烛光晚餐,而是路边的烤肉。
慕绮年吃得很少,一是他在国外呆的时间久,习惯了面包、乳酪和牛排,不太会吃辣,另一方面,看锦瑟吃简直是一种享受。她吃东西的时候全神贯注,非常投入。她无辣不欢,把吱吱冒油的羊肉串、香喷喷的烤红薯、刺激可口的麻辣烫挨个吃遍,而且边吃边咂嘴,唇角溢出油沫星子,嘴唇很快就变得像黄蜂蛰过一样,又红又肿。回家的时候,要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口气喝完,还伸着舌头吸气,说:“今天真是太痛快了!”
小磊常在他面前说:“她吃东西的时候,完全不顾及形象,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现在很少有女孩子像她这么能吃。”
的确,他以前认识的女孩子,面对美食正襟危坐,细嚼慢咽,小口地啜着杯中的可乐,没吃多少就说饱了,还翘着兰花指。母亲常说这样的女孩,才有名门淑女的风范。可是,他却万分羡慕小磊嘲笑女友吃相时那一脸宠溺的表情。小磊说,一千个矫揉造作、扭扭捏捏的所谓淑女,都比不上一个热情率真、毫不做作的锦瑟。大学里,锦瑟和小磊一起玩《仙剑》,最喜欢李逍遥,因为他对林月如说,要带她一起吃到老,玩到老!
小磊从小个性不羁,因为是乔家三代单传唯一的嫡孙,未免娇纵,家教并不像慕绮年这么严厉。当慕绮年被逼在屋里练琴时,他却在院子和一帮孩子打弹珠拍纸牌。中学在贵族私立学校厮混,经常逃课到校外打篮球,在校内也打架滋事,学业成绩却很拔尖。考大学时不顾全家反对,执意离开北京,到人生地不熟、千里之外的南方念大学,却混得风生水起,名声大噪。直到小磊到美国哈佛攻读硕士后,才和慕绮年的生活轨迹有了交集。彼时顽劣调皮的少年,已经蜕变成阳光帅气、眉目俊朗的大男生,周末假日常到慕绮年家的别墅小住,眉飞色舞、絮絮叨叨地说起在国内的女友,左一个“锦瑟”,右一个“锦瑟”。
那时,慕绮年尚不知她便是“朵朵”,成天听他提“锦瑟”,耳朵都听出了茧子,不由笑道:“小磊,真有裴锦瑟这个人吗?她不是你杜撰出来的月下精灵?”
有天晚上接到一个国际长途,电话那头,一个爽脆娇甜的女声说:“你好,能帮我找一下乔天磊吗?”“等一等。”他放下电话,扬声朝浴室唤:“小磊,你的电话,国际长途!”小磊顾不得穿衣服,赤身裸体,裹一条浴巾就跑了出来,浑身水淋淋的,几乎是从他手里抢过电话:“喂,谁要你打电话过来,不是说好我打给你吗?……生气了?我是怕你浪费电话费!……好瑟瑟,别生气了,我讲个笑话给你听……”
一向聪明过人、优秀骄傲的小磊,无论到哪里都如鱼得水,在哈佛依然大受女生欢迎,身边不乏追求者,还有一些热情开放的西方少女,每到周末就邀请他参加派对。小磊却对远隔天涯的女友魂牵梦萦,痴心不改,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慕绮年猜想,此女不知有何倾国倾城之貌,把个小磊迷得神魂颠倒。直到看到小磊皮夹里的合照,那女孩素面朝天,柳眉杏眼,并不怎么出众的五官,却有一脸灿烂的笑颜。就是这干净美好,仿佛不知世间忧愁的笑,让他怦然心动。恍惚中,慕绮年想起了另一张笑脸,那个石榴树下的小女孩,稚气未脱,眉眼还没长开,却绽放世上最纯净美丽的笑,宛如火红的石榴花瓣……
深夜,锦瑟躺在床上,初秋的夜风由窗子外面吹进来,带着薄薄的凉意。电话响了,她伸手去接,自然而然地说:“慕绮年,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想听我弹钢琴吗?”慕绮年修长的手指从琴键上掠过,扬起一串委婉悦耳的音符。
乐声轻柔地荡漾,月光如水。锦瑟笑着阖上眼帘,睡意慢慢袭来,呢喃:“很好听……”
“我的歌声穿过深夜
向你轻轻飞去
在这幽静的小树林里
爱人,我等待你
皎洁月光照耀大地
树梢在耳语
树梢在耳语
没有人来打扰我们
亲爱的,别顾虑
亲爱的,别顾虑
……”
这是舒伯特的小夜曲《天鹅之歌》。十二岁那年他也给她弹过,而且不只一次,她似乎还是没有想起来。那时候,母亲每天都逼他练四小时琴,什么哈农、拜厄、汤姆森……所有的练习曲他都练得烂熟,也厌烦了,便悄悄地学了这支《天鹅之歌》。她听得很开心,站在一边鼓掌:“木头哥哥,你弹琴真好听。”于是,他又弹一遍,再弹一遍……
朵朵,你真的不记得你的“木头哥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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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可以喝杯咖啡吗?”程一诺难掩失落地问。
慕绮年稍微沉吟了一下:“我正好也有话和你说。”
午后,医院楼下咖啡厅一角,程一诺和他相对而坐,简单的黑色衬衫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闲适优雅。眉目狭长俊秀,微笑起来的时候,右颊上闪现一小粒酒窝,浅浅的不易察觉。如果可以,她宁愿醉倒在他的酒窝里。
他是她见过最优秀的男人,在美国不但获得医学博士,还同时修完钢琴古典音乐学硕士。昨晚那首《雨的印记》,被他演绎得舒缓流畅,清新典雅,键盘在他的敲击下,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又似在耳畔的轻喃低语,如歌如诉,如梦如幻……士为知己者死,琴为知音者弹。裴锦瑟何德何能?看她一脸惘然无知,根本不懂音乐!
程一诺双手捧杯啜了一口咖啡,慢悠悠地开口:“昨晚的事,我很抱歉。那个拥吻只是一时忘情,希望你不要介怀。”
看她态度不卑不亢,毫无羞赧之色,慕绮年暗暗称奇,果真是个慧黠沉静的女子。冷若冰霜,艳如桃李,姣好的容貌,良好的修养,举手投足间的优雅,浑然天成的大气……如果他没有遇见锦瑟,程一诺无疑是非常适合作妻子的人选,既高雅出众,贤淑温婉,又懂交际应酬,谈吐不凡,应对自如。她还自小习丹青,善工笔花卉,裙摆上的梅兰竹菊,都是她亲手绘制的,墨迹淡远,秀韵入骨,堪称兰心蕙质。但是面前这般美丽多才的女子,却抵不过锦瑟唇角的嫣然一笑。
慕绮年昨晚几乎一夜未眠,眼前一再出现她娇俏的面容,眼波流转,双颊绯红,那自然清新的淡淡体香,柔软如玫瑰花瓣的唇,乌黑澄澈的双眸,尚有少女的娇羞之态,仿佛是谪降凡尘的精灵,眉目间有一股逼人的灵气……
程一诺静静地等了一会儿,见他许久不言,忍不住轻咳一声,方才打断他的沉思。他敛住唇畔不小心逸出的一丝微笑,语气冷淡地说:“真的只是一时忘情,还是早就策划好的阴谋,好让某个顾影自怜的小傻瓜自惭形秽,不战而败?”
程一诺手轻轻一抖,褐色的液体差点溅了出来。她把杯子放回桌上,瞪视着慕绮年:“你……是什么意思?”
“我想程医生一定心知肚明,不用我说破,省得彼此以后相处尴尬,毕竟我们还在一起共事。”他的脸阴沉下来。
程一诺眼睛瞪得更大,原来他并非真的温润如玉,也许外表如玉,里面却是坚硬而冰冷的质地。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父母严格的家教和淑女的修养此刻帮了大忙,让她即使再怎么羞怒,也不至于出言不逊,当场发飚。
“如果要说阴谋,你的那个才算吧?”程一诺冷笑道,“慕主任昨晚不是也在演戏?”
“彼此彼此。”慕绮年缓和了脸色,轻轻一笑,“不过还要感谢程医生,否则我永远听不到她的表白。”
此刻涵养再好,也让程一诺无法忍气吞声。她不习惯歇斯底里的尖叫,但可以做到句句如针,字字带刺。“那个裴锦瑟有什么好?她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单纯,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好出风头的男朋友,谈场恋爱像闹剧,弄得全校无人不知。现在又和那个服务生夹缠不清,说不出来的暧昧,听说还有一个富家公子在狂热追求她……”
慕绮年冷冷地凝视她,眼中两道寒光摄人:“程医生,请注意你的措辞。我一向认为你谨言慎行,家教良好,没想到会在背后飞短流长,中伤他人!”
“慕绮年,你比我更清楚,这并非谣言。”程一诺不怀好意地笑,“其实,你对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否则不会利用我这个第三者……”
“谢谢你的咖啡。”慕绮年打断她,朝侍者招手,“请帮我结账。”
程一诺坐在位置上不动。他终于恼了,再不顾及什么绅士风度,断然离去。她成功地击中了他感情上的软肋,慕绮年不再是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儒雅医生。他也会伤心,也会难过,也会犹豫,也会信心不足……
自己终于撕下了他的面具,可是,内心深处没有一丝喜悦,反而酸楚难抑。她知道,从今以后,慕绮年距离她会更加遥远,拒人千里,如冰雪般冷漠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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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锦瑟刚走出杂志社,门口有辆奶白色的车在等她,见她出来,轻轻按了按喇叭。锦瑟眼中一亮,交男朋友就有这个好处,下班后不用再四处打电话呼朋唤友,找人陪自己吃饭逛街。一旦落空便孤苦伶仃,长夜难度。
还未走到车前,慕绮年已细心为她打开车门。锦瑟坐进去,系上安全带,问:“你晚上不用值班吗?”
“今天上白班。”他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长发依然挽成一个简单的髻,脸上脂粉未施,一袭藕荷色的吊带裙,露出两个臂膀在外面,光洁细腻、肤如凝脂。忍不住说:“穿这么少,呆在空调房里,不怕着凉?”
“谁像你啊,那么好命,成天呆在空调房。”锦瑟把身子半陷在坐垫里,懒懒地说,“我在外面跑了一天采访,烈日当头,大汗淋漓,皮肤都晒黑了。”
“哪有?”至少肩膀还是雪白如玉,他喉头有些发紧,调开视线,转移话题,“晚上想去哪里吃饭?”
锦瑟想了想,露出俏皮的笑容:“慕医生,我们可以去吃路边摊么?”
路过摊?他愣了一愣,转头看到她促狭的眼神,醒悟过来,这丫头是故意为难他。不都说医生有洁癖么,如何忍受得了油腻腻的餐桌和嘈杂简陋的露天环境?
“也行,就听你的。”
结果两人单独约会,吃的第一餐饭,不是酒店里浪漫温馨的烛光晚餐,而是路边的烤肉。
慕绮年吃得很少,一是他在国外呆的时间久,习惯了面包、乳酪和牛排,不太会吃辣,另一方面,看锦瑟吃简直是一种享受。她吃东西的时候全神贯注,非常投入。她无辣不欢,把吱吱冒油的羊肉串、香喷喷的烤红薯、刺激可口的麻辣烫挨个吃遍,而且边吃边咂嘴,唇角溢出油沫星子,嘴唇很快就变得像黄蜂蛰过一样,又红又肿。回家的时候,要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口气喝完,还伸着舌头吸气,说:“今天真是太痛快了!”
小磊常在他面前说:“她吃东西的时候,完全不顾及形象,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现在很少有女孩子像她这么能吃。”
的确,他以前认识的女孩子,面对美食正襟危坐,细嚼慢咽,小口地啜着杯中的可乐,没吃多少就说饱了,还翘着兰花指。母亲常说这样的女孩,才有名门淑女的风范。可是,他却万分羡慕小磊嘲笑女友吃相时那一脸宠溺的表情。小磊说,一千个矫揉造作、扭扭捏捏的所谓淑女,都比不上一个热情率真、毫不做作的锦瑟。大学里,锦瑟和小磊一起玩《仙剑》,最喜欢李逍遥,因为他对林月如说,要带她一起吃到老,玩到老!
小磊从小个性不羁,因为是乔家三代单传唯一的嫡孙,未免娇纵,家教并不像慕绮年这么严厉。当慕绮年被逼在屋里练琴时,他却在院子和一帮孩子打弹珠拍纸牌。中学在贵族私立学校厮混,经常逃课到校外打篮球,在校内也打架滋事,学业成绩却很拔尖。考大学时不顾全家反对,执意离开北京,到人生地不熟、千里之外的南方念大学,却混得风生水起,名声大噪。直到小磊到美国哈佛攻读硕士后,才和慕绮年的生活轨迹有了交集。彼时顽劣调皮的少年,已经蜕变成阳光帅气、眉目俊朗的大男生,周末假日常到慕绮年家的别墅小住,眉飞色舞、絮絮叨叨地说起在国内的女友,左一个“锦瑟”,右一个“锦瑟”。
那时,慕绮年尚不知她便是“朵朵”,成天听他提“锦瑟”,耳朵都听出了茧子,不由笑道:“小磊,真有裴锦瑟这个人吗?她不是你杜撰出来的月下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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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聪明过人、优秀骄傲的小磊,无论到哪里都如鱼得水,在哈佛依然大受女生欢迎,身边不乏追求者,还有一些热情开放的西方少女,每到周末就邀请他参加派对。小磊却对远隔天涯的女友魂牵梦萦,痴心不改,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慕绮年猜想,此女不知有何倾国倾城之貌,把个小磊迷得神魂颠倒。直到看到小磊皮夹里的合照,那女孩素面朝天,柳眉杏眼,并不怎么出众的五官,却有一脸灿烂的笑颜。就是这干净美好,仿佛不知世间忧愁的笑,让他怦然心动。恍惚中,慕绮年想起了另一张笑脸,那个石榴树下的小女孩,稚气未脱,眉眼还没长开,却绽放世上最纯净美丽的笑,宛如火红的石榴花瓣……
深夜,锦瑟躺在床上,初秋的夜风由窗子外面吹进来,带着薄薄的凉意。电话响了,她伸手去接,自然而然地说:“慕绮年,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想听我弹钢琴吗?”慕绮年修长的手指从琴键上掠过,扬起一串委婉悦耳的音符。
乐声轻柔地荡漾,月光如水。锦瑟笑着阖上眼帘,睡意慢慢袭来,呢喃:“很好听……”
“我的歌声穿过深夜
向你轻轻飞去
在这幽静的小树林里
爱人,我等待你
皎洁月光照耀大地
树梢在耳语
树梢在耳语
没有人来打扰我们
亲爱的,别顾虑
亲爱的,别顾虑
……”
这是舒伯特的小夜曲《天鹅之歌》。十二岁那年他也给她弹过,而且不只一次,她似乎还是没有想起来。那时候,母亲每天都逼他练四小时琴,什么哈农、拜厄、汤姆森……所有的练习曲他都练得烂熟,也厌烦了,便悄悄地学了这支《天鹅之歌》。她听得很开心,站在一边鼓掌:“木头哥哥,你弹琴真好听。”于是,他又弹一遍,再弹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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