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作者:(美)卡勒德·胡赛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在阿富汗,雅尔达是回历中嘉帝月的第一夜,也是冬天的第一夜,一年之中最长的夜晚。按照风俗,哈桑和我会熬到深夜,我们把脚藏在火炉桌下面,阿里将苹果皮丢进炉子,给我们讲苏丹和小偷的古老传说,度过漫漫长夜。正是从阿里口中,我得知了雅尔达的故事,知道了飞蛾扑火是因为着魔,还知道狼群爬山是要寻找太阳。阿里发誓说,要是在雅尔达那夜吃到西瓜,翌年夏天就不会口渴。

    稍大一些之后,我从诗书中读到,雅尔达是星光黯淡的夜晚,恋人彻夜难眠,忍受着无边黑暗,等待太阳升起,带来他们的爱人。遇到索拉雅之后那个星期,对我来说,每个夜晚都是雅尔达。等到星期天早晨来临,我从床上起来,索拉雅·塔赫里的脸庞和那双棕色的明眸已然在我脑里。坐在爸爸的巴士里面,我暗暗数着路程,直到看见她赤足坐着,摆弄那些装着发黄的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脚踝在柏油路的映衬下分外白皙,柔美的手腕上有银环叮当作响。一头秀发从她背后甩过,像天鹅绒幕布那样垂下来,我望着她的头发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怔怔出神。索拉雅,我的交易会公主,我的雅尔达的朝阳。

    我制造各种各样的借口——爸爸显然知道,但只露出戏谑的微笑——沿着那条过道走下去,经过塔赫里的摊位。我会朝将军招招手,而他,永远穿着那身熨得发亮的灰色套装,会挥手应答。有时他从那张导演椅站起来,我们会稍作交谈,提及我的写作、战争、当天的交易。而我不得不管住自己的眼睛别偷看,别总是瞟向坐在那里读一本平装书的索拉雅。将军和我会彼此告别,而我走开的时候,得强打精神,掩饰自己心中的失望。

    有时将军到其他过道去跟人攀交情,留她一人看守摊位,我会走过去,假装不认识她,可是心里想认识她想得要死。有时陪着她的还有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染红发,肤色苍白。我暗下决心,在夏天结束之前一定要跟她搭讪,但学校开学了,叶子变红、变黄、掉落,冬天的雨水纷纷洒洒,折磨爸爸的手腕,树枝上吐出新芽,而我依然没有勇气、没有胆量,甚至不敢直望她的眼睛。

    春季学期在1985年5月底结束。我所有的课程都得了优,这可是个小小的神迹,因为我人在课堂,心里却总是想着索拉雅柔美而笔挺的鼻子。

    然后,某个闷热的夏季星期天,爸爸跟我在跳蚤市场,坐在我们的摊位,用报纸往脸上扇风。尽管阳光像烙铁那样火辣辣,那天市场人满为患,销售相当可观——才到12点半,我们已经赚了160美元。我站起来,伸伸懒腰,问爸爸要不要来杯可口可乐。他说来一杯。

    “当心点,阿米尔。”我举步离开时他说。

    “当心什么,爸爸?”

    “我不是蠢货,少跟我装蒜。”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你要记住,”爸爸指着我说,“那家伙是个纯正的普什图人,他有名誉和尊严。”这是普什图人的信条,尤其是关系到妻子或者女儿的贞节时。

    “我不过是去给我们买饮料。”

    “别让我难看,我就这点要求。”

    “我不会的,天啦,爸爸。”

    爸爸点了根烟,继续扇着风。

    起初我朝贩卖处走去,然后在卖衬衫的摊位左转。在那儿,你只消花5块钱,便可以在白色的尼龙衬衫上印上耶稣、猫王或者吉姆·莫里森的头像,或者三个一起印。马里亚奇【Mariachi,墨西哥传统音乐乐团,主要使用乐器有小号、曼陀铃、吉他、竖琴以及小提琴等,所演唱歌曲风格通常较为热烈】的音乐在头顶回响,我闻到腌黄瓜和烤肉的味道。

    我看见塔赫里灰色的货车,和我们的车隔着两排,紧挨着一个卖芒果串的小摊。她单身一人,在看书,今天穿着长及脚踝的白色夏装,凉鞋露出脚趾,头发朝后扎,梳成郁金香形状的发髻。我打算跟以前一样只是走过,我以为可以做到,可是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站在塔赫里的白色桌布边上,越过烫发用的铁发夹和旧领带,盯着索拉雅。她抬头。

    “你好,”我说,“打扰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扰你的。”

    “你好。”

    “将军大人今天不在吗?”我说。我的耳朵发烧,无法正视她的明眸。

    “他去那边了。”她说,指着右边,绿色镶银的手镯从她的胳膊肘上滑落。

    “你可不可以跟他说,我路过这里,问候他一下。”我说。

    “可以。”

    “谢谢你。”我说,“哦,我的名字叫阿米尔。这次你需要知道,才好跟他说。说我路过这里,向他……问好。”

    “好的。”

    我挪了挪脚,清清喉咙,“我要走了,很抱歉打扰到你。”

    “没有,你没有。”她说。

    “哦,那就好。”我点点头,给她一个勉强的微笑。“我要走了。”好像我已经说过了吧?“再见。”

    “再见。”

    我举步离开。停下,转身。趁着勇气还没有消失,我赶忙说:“我可以知道你在看什么书吗?”

    她眨眨眼。

    我屏住呼吸。刹那间,我觉得跳蚤市场里面所有的眼睛都朝我们看来。我猜想四周似乎突然寂静下来,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人们转过头,饶有兴致地眯起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直到那时,我们的邂逅可以解释成礼节性的问候,一个男人问起另外一个男人。但我问了她问题,如果她回答,我们将会……这么说吧,我们将会聊天。我,一个单身的青年男子,而她是个未婚的少女。她有过一段历史,这就够了。我们正徘徊在风言风语的危险边缘,毒舌会说长道短,而承受流言毒害的将会是她,不是我——我十分清楚阿富汗人的双重标准,身为男性,我占尽便宜。不是“你没见到他找她聊天吗?”而是“哇,你没看到她舍不得他离开吗?多么不知道廉耻啊!”

    按照阿富汗人的标准,我的问题很唐突。问出这句话,意味着我无所遮掩,对她的兴趣再也毋庸置疑。但我是个男人,我所冒的风险,顶多是尊严受伤罢了,受伤了会痊愈,可是名誉毁了不再有清白。她会接受我的挑战吗?

    她翻过书,让封面对着我。《呼啸山庄》。“你看过吗?”她说。

    我点点头。我感到自己的心怦怦跳。“那是个悲伤的故事。”

    “好书总是跟悲伤的故事有关。”她说。

    “确实这样。”

    “听说你写作?”

    她怎么知道?我寻思是不是她父亲说的,也许她曾问过他。我立即打消了这两个荒谬的念头。父亲跟儿子可以随心所欲地谈论妇女。但不会有阿富汗女子——至少是有教养的阿富汗淑女——向她父亲问起青年男子。而且,没有父亲,特别是一个有名誉和尊严的普什图男人,会跟自己的女儿谈论未婚少男,除非这个家伙是求爱者,已经做足体面的礼节,请他父亲前来提亲。

    难以置信的是,我听见自己说:“你愿意看看我写的故事吗?”

    “我愿意。”她说。现在我从她的神情感觉她有些不安,她的眼睛开始东瞟西看,也许是看看将军来了没有。我怀疑,要是让他看到我跟她女儿交谈了这么久,他会有什么反应呢?

    “也许改天我会带给你,”我说。我还想说些什么,那个我曾见到跟索拉雅在一起的女人走进过道。她提着塑料袋,里面装满水果。她看到我们,滴溜溜的眼珠看着我和索拉雅,微笑起来。

    “亲爱的阿米尔,见到你真高兴。”她说,把袋子放在桌布上。她的额头泛出丝丝汗珠,一头红发看上去像头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她头发稀疏的地方露出点点头皮。她有双绿色的小眼睛,埋藏在那圆得像卷心菜的脸蛋上,牙齿镶金,短短的手指活像香肠。她胸前挂着一条金色安拉项链,链子在她皮肤的褶皱和脖子的肥肉间忽隐忽现。“我叫雅米拉,亲爱的索拉雅的妈妈。”

    “你好,亲爱的阿姨。”我说,有些尴尬,我经常身处阿富汗人之间,他们认得我是什么人,我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你爸爸还好吗?”她说。

    “他很好,谢谢。”

    “你认识你的爷爷伽兹老爷吗?他是个法官。喏,他的叔叔跟我爷爷是表亲。”她说,“所以你看,我们还是亲戚呢。”她微笑着露出一口金牙,我注意到她右边的嘴角有点下垂。她的眼睛又在我和索拉雅之间转起来。

    有一次,我问爸爸,为什么塔赫里将军的女儿还没有嫁出去。“没有追求者,”爸爸说,“没有门当户对的追求者。”他补充说。但他再也不说了——爸爸知道这种致命的闲言碎语会给少女未来的婚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阿富汗男人,尤其是出身名门望族的那些人,都是见风使舵的家伙。这儿几句闲话,那儿数声诋毁,他们就会像惊鸟般落荒而逃。所以不断有婚礼举行,可是没人给索拉雅唱“慢慢走”,没有人在她手掌涂指甲花,没有人把《可兰经》摆放在她头巾上,每个婚礼上,陪着她跳舞的,总是塔赫里将军。

    而如今,这个妇女,这个母亲,带着令人心碎的渴望,讨好微笑,对眼中的希望不加掩饰。我对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感到畏怯,而这全都因为,我赢得了那场决定我性别的基因博彩。

    我从来没能看穿将军的双眸,但我从他妻子眼里懂得的可就多了:如果我在这件事情上——不管这件事情是什么——会遇到对手,那绝对不是她。

    “请坐,亲爱的阿米尔。”她说,“索拉雅,给他一张椅子,我的孩子。洗几个桃子,它们又甜又多汁。”

    “不用了,谢谢。”我说,“我得回去了,爸爸在等我。”

    “哦?”塔赫里太太说,显然,她被我礼貌地婉拒她的得体举止打动了。“那么,给你,至少带上这个。”她抓起一把猕猴桃,还有几个桃子,放进纸袋,坚持要我收下。“替我问候你爸爸,常来看看我们。”

    “我会的,谢谢你,亲爱的阿姨。”我说,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索拉雅正望着别处。

    “我还以为你去买可乐了呢。”爸爸说,从我手里接过那袋桃子。他看着我,神情既严肃,又戏谑。我开始找说词,但他咬了一口桃子,挥挥手:“别费劲了,阿米尔。只要记得我说的就行。”

    那天夜晚,躺在床上,我想着闪烁的阳光在索拉雅眼里舞动的样子,想着她锁骨上方那美丽的凹陷。我在脑里一遍又一遍回放着我们的对话。她说的是“我听说你是个作家”还是“我听说你写作”?是哪句呢?我捂紧被子,盯着天花板,痛苦地想起,要度过连续六个漫漫的雅尔达之夜,我才能再次见到她。

    好几个星期都是如此这般。我等到将军散步离开,然后走过塔赫里的货摊。如果塔赫里太太在,她会请我喝茶、吃饼干,我们会谈起旧时在喀布尔的光景,那些我们认识的人,还有她的关节炎。她显然注意到我总是在她丈夫离开的时候出现,但她从不揭穿。“哦,你家叔叔刚刚才走开。”她会说。我真的喜欢塔赫里太太在那儿,并且不仅是由于她和善的态度,还因为有她母亲在场,索拉雅会变得更放松、更健谈。何况她在也让我们之间的交往显得正常——虽然不能跟塔赫里将军在场相提并论。有了塔赫里太太的监护,我们的约会就算不能杜绝风言风语,至少也可以少招惹一些。不过她对我套近乎的态度明显让索拉雅觉得尴尬。

    某天,索拉雅跟我单独在他们的货摊上交谈。她正告诉我学校里的事情,她如何努力学习她的通选课程,她在弗里蒙特的“奥龙专科学校”就读。

    “你打算主修什么呢?”

    “我想当老师。”她说。

    “真的吗?为什么?”

    “这是我一直梦想的。我们在弗吉尼亚生活的时候,我获得了英语培训证书,现在我每周有一个晚上到公共图书馆教书。我妈妈过去也是教师,她在喀布尔的高级中学教女生法尔西语和历史。”

    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头戴猎帽,出价3块钱,想买一组5块钱的烛架,索拉雅卖给他。她把钱丢进脚下那个小小的糖果罐,羞涩地望着我。“我想给您讲个故事,”她说,“可是我有点难为情。”

    “讲来听听。”

    “它有点傻。”

    “告诉我吧。”

    她笑起来,“好吧,在喀布尔,我四年级的时候,我爸爸请了个打理家务的佣人,叫兹芭。她有个姐妹在伊朗的马夏德。因为兹芭不识字,每隔不久,她就会求我给她姐妹写信。每当她姐妹回信,我会念给兹芭听。有一天,我问她想不想读书识字。她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双眼放光,说她很想很想。所以,我完成自己的作业之后,我们就坐在厨房的桌子上,我教她认字母。我记得有时候,我作业做到一半,抬起头,发现兹芭在厨房里,搅搅高压锅里面的牛肉,然后坐下,用铅笔做我前一天夜里给她布置的字母表作业。”

    “不管怎样,不到一年,兹芭能读儿童书了。我们坐在院子里,她给我念达拉和沙拉的故事——念得很慢,不过全对。她开始管我叫‘索拉雅老师’。”她又笑起来,“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孩子气,但当兹芭第一次自己写信,我就知道自己除了教书,别的什么都不想做。我为她骄傲,觉得自己做了些真正有价值的事情。您说呢?”

    “是的。”我说谎。我想起自己如何愚弄不识字的哈桑,如何用他不懂的晦涩字眼取笑他。

    “我爸爸希望我去念法学院,我妈妈总是暗示我选择医学院。但我想要成为教师。虽然在这里收入不高,但那是我想要的。”

    “我妈妈也是教师。”我说。

    “我知道,”她说,“我妈妈跟我说过。”接着因为这句话,她脸上泛起红晕。她的答案暗示着,我不在的时候,她们曾经“谈起阿米尔”。我费了好大劲才忍住让自己不发笑。

    “我给你带了些东西,”我从后裤兜掏出一卷订好的纸张,“实现诺言。”我递给她一篇自己写的小故事。

    “哦,你还记得。”她说,笑逐颜开,“谢谢你!”我没有时间体会她第一次用“你”而非用较正式的“您”称呼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因为突然间她的笑容消失了,脸上的红晕褪去,眼睛盯着我身后。我转过身,跟塔赫里将军面对面站着。

    “亲爱的阿米尔,抱负远大的说故事的人,很高兴见到你。”他说,挂着淡淡的微笑。

    “你好,将军大人。”我嗫嚅着说。

    他从我身旁走过,迈向货摊。“今天天气很好,是吗?”他说,拇指搭在他那件背心的上袋,另一只手伸向索拉雅。她把纸卷给了他。

    “他们说整个星期都会下雨呢。很难相信吧,是吗?”他把那卷纸张丢进垃圾桶。转向我,轻轻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并排走了几步。

    “你知道,我的孩子,我相当喜欢你。你是个有教养的孩子,我真的这么认为,但是……”他叹了口气,挥挥手,“……即使有教养的男孩有时也需要提醒。所以,我有责任提醒你,你是在跳蚤市场的众目睽睽之下做事情。”他停住,他那不露喜怒的眸子直盯着我双眼,“你知道,这里每个人都会讲故事。”他微笑,露出一口整整齐齐的牙齿,“替我向你爸爸问好,亲爱的阿米尔。”

    他把手放下,又露出微笑。“怎么回事?”爸爸说,接过一个老妇人买木马的钱。

    “没事。”我说。我坐在一台旧电视机上。不过还是告诉他了。

    “唉,阿米尔。”他叹气。

    结果,刚才发生的事情没有让我烦恼太久。

    因为那个星期稍晚一些时候,爸爸感冒了。

    开始只是有点咳嗽和流鼻涕。他的流鼻涕痊愈了,可是咳嗽还是没好。他会咳在手帕上,把它藏在口袋里。我不停地求他去检查,但他会挥手叫我走开。他讨厌大夫和医院。就我所知,爸爸惟一去医院那次,是在印度染上疟疾。

    然后,过了两个星期,我撞见他正把一口带血丝的痰咳到马桶里面去。

    “你这样多久了?”我说。

    “晚饭吃什么?”他说。

    “我要带你去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