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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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她整个人还是蒙的, 史蒂夫那通神色严峻的告白, 像一阵飓风, 把她再次失去弗雷德的伤感都吹走了大半。
“你看着我——我喜欢你。”
他这样说着。艾比当时确实在看他,那双蓝眼睛里翻腾着一锅滚水, 几乎要把她煮沸了。没有雪子的窸窣声和冬风的拂击声, 世界静得只剩下他的告白,在她耳边遍遍回响。这种感觉既迷人,又蹊跷。
史蒂夫说“我喜欢你”,艾比揉了揉哭到红肿的眼睛, 在床上打了个滚,一下子把脑袋闷进枕头里。
喜欢,到底是什么呢?
艾比长这么大了, 从没喜欢过什么人,倒“被迫”喜欢过人。
在霍格沃茨念书的时候,格兰芬多有个模样特别帅的学长,同时也是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长, 他的名字叫奥利弗·伍德。
他在球场上脾气挺躁, 是出了名的“魁地奇暴君” , 但平时上课吃饭的时候又很平易近人。他长得出众身材又棒,爱慕者在四个学院都有分布。
有次在大堂吃午饭, 艾比的视线稍稍斜了个四十五度角, 一眼就看到了伍德。他在跟一位漂亮的黑人女孩说话, 似乎讲到了什么滑稽的话题,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
艾比用餐叉戳动软嘟嘟的布丁,心不在焉地多看了两秒。
她身边坐着的赫奇帕奇女孩卡罗尔,当时是她的室友,还是个耳聪目明极了的小姑娘。她敏锐地察觉到了艾比的迟钝,顺着她的视线穿过长桌,捕捉到了笑容灿烂的伍德。
“嘿,你喜欢他?奥利弗学长确实很不错……”
她凑到艾比耳边叽叽喳喳。
艾比吓了一跳,餐叉一划把布丁戳成了一滩渣:“什么?我不——”
她结结巴巴地辩解,但卡罗尔小辫子一翘,用“我都知道咯”的表情看她,脸上是了然的笑容。
小獾们平时没什么特别爱好,但普遍钟爱八卦。一顿饭还没吃完,“艾比喜欢伍德”的消息像插了翅膀一样,顷刻在赫奇帕奇学院传遍了。
就连弗雷德也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对她挤眉弄眼,四根手指比了个心形。
他贱贱地说:“如果你和伍德能结婚,我一定会为你们定制一个爱的马桶圈的。”
艾比好生气啊!生气得想把马桶圈套在他头上!
那年圣诞节,她送给弗雷德的礼物里有一样就是马桶圈,还是夜光的。弗雷德居然还挺喜欢,立时就把它套上了;只不过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差点没被吓得一头扎进去。
暗恋事件给艾比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她每次大老远见到伍德,都会绕道走,避无可避时甚至想跳进盔甲里藏起来;伍德似乎也听说了什么风言风语,两个人对视的时候总有一点不自然。
但这也算喜欢吗?
艾比扪心自问。她不是傻瓜,虽然没谈过恋爱,可也保持着一点少女特有的、对这方面的敏感。
她有基本的审美,也知道伍德很英俊。如果真要说喜欢,她很喜欢伍德的笑,像阳光劈开乌云的那股晴朗。艾比被那个笑容触动了心弦,但这颗撞出涟漪的小石子在刚闹出一点动静以后,就沉了底。之后再也没浮起来过。
与其说喜欢伍德,不如说她喜欢阳光的人。
而史蒂夫是“阳光”这个词的意义本身。
艾比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心跳怦通怦通的,沉寂了好多年的小鹿在胸口横冲直撞,满脸的热度就没消下去过。这股莫名其妙的热血上头,让她破天荒地向一个陌生男人发出下午茶的邀请。
这话让霍格沃茨的小伙伴听了,准要惊掉下巴。
然而艾比无比感谢自己的临时决定,她因此收获了这段宝贵的友谊。史蒂夫就像天赐宝藏,越接触到他细腻的内里,越会被他闪闪发光的品质打动。
他几乎没有一处不是好的,好到艾比心里的小鹿每天都要撞死好几头。
艾比设身处地,她在脑海里把伍德换成史蒂夫。假如,她是说假如——霍格沃茨学院当时流传的是她和史蒂夫的八卦,就算流言蜚语再多,她也不舍得远离史蒂夫的。
她是那么期望每天都能看到他!
这大概就是“喜欢”。
这……一定就是喜欢。
可是——
艾比把差点闷死自己的枕头挪开,翻了个身。
她躺平了,一动不动地注视散发柔光的天花板。
史蒂夫是最好的,可是她不是最好的。
他是悬在天上的太阳,是美利坚人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艾比从前不关注,自从揭开了那层身份的面纱之后,才猛然惊觉美国队长的受欢迎程度。
打开电视,就能听到被救粉丝的欢呼,那股狂热劲儿连记者都被吓到了;大街上十个跑过的男孩里面,就会有一个是穿着红蓝T恤的、拿垃圾桶盖当盾牌的小孩。
她只是一颗黯淡无光的星星。赫奇帕奇的阿比盖尔·斯卡曼德,空顶着脸蛋和名号,事实上成绩不好,既幼稚又胆小,经常出洋相。
她想起那管操作失败的、让他们灵魂互换的药剂,顿时整个人都变烫了,恨不得把自己团一团,躲到被子里再也不出来。
……可是史蒂夫说他喜欢你!
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嚷叫,他急得跺脚。
艾比悄声问他,做贼似的:那、那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呀?
小小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像那颗沉入湖底的石子,再也没出现过。
艾比重新勒住枕头,更深重的沮丧地让她想要把自己闷死掉。
她知道自己这样不对,非常不对。事实上连弗雷德都察觉了她的问题,并试图扭转——
他曾经拿蒲绒绒做过实验。那是种圆球形的、周身覆盖软毛的巫师宠物。弗雷德是个商业天才,在这方面具备敏锐至极的头脑,在推广他的“新型蒲绒绒”的时候,他和乔治两个首先来了波预热。
他做了一堆蒲绒绒魔法挂件,它们的毛栩栩如生,摸的时候还会动。
挂件极受女孩子们的欢迎。艾比看他站在那,被热情的女生团团围住,谁都想要这种省心又可爱的魔法挂件。
艾比也想要。但人群喧闹,大家你凑我、我挤你地哄抢,艾比站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外面,费劲地踮着脚。
等到人潮散去,她看到弗雷德手里的箱子空了,一个蒲绒绒挂件都没有了。
她把踮酸了的脚放下来,低着脑袋用左脚尖蹭蹭右脚尖。
眼前落下一片阴影,弗雷德走到她面前,突然揉了揉她的脑袋。
他的另一只手翻找口袋,然后往她鼻尖下一递。正是他刚才叫卖的蒲绒绒挂件。
艾比一下子就笑了。
弗雷德盯着她那颗生动的小酒窝:“这是最后一个咯。”
艾比很乖地点着头说“谢谢”,弗雷德看了她很久,无奈地耙了耙头发:
“喜欢也好,讨厌也好,自己的想法就要大声说出来,否则没人会知道。”
“爱哭的孩子才有糖吃,你要是躲在角落里偷偷哭,糖可就被抢光了。”
艾比睁着圆眼睛看他。湖泊一样透蓝,饱含了不涉事的天真。
那双眼睛似乎在说“你知道呀,你会把糖给我。”
弗雷德一下子泄气,把挂件往她怀里一塞,突然又露出大大咧咧的笑容:
“不过没关系。总之英俊的弗雷迪会保护你的,以阿博瑞克·勃朗宁的名义起誓!”
……
艾比从贴身的衣服底层掏出那条眼球项链。
它已经被粘好了,在灯光下脉络狰狞地跳动,仿佛还流淌着生命力似的。
艾比看着项链,心情出奇地平静下来。一股暖流从指尖钻进心头,她全身都是力量。
她“呼”地从床上坐起来。
她已经是个大人了,不再需要保护。她能决定自己要走的每一步路。
明天,等到明天!
她不想让史蒂夫再等,她要把自己的心情大声地、仔细地告诉他。
不管她是什么,她要拥抱属于自己的那颗太阳了。
……
艾比想得很好,晚上还做了个美梦。
梦的过程已经记不大清了,但给她的感觉非常美妙,她大早上起来的时候嘴角上翘,好像今天什么都可以心想事成。
她认真地刷牙、洗漱,给自己化了一个比平常更精致的妆,还用了一点“容光焕发”咒。
只是一点点,上次和史蒂夫约会的时候她用得太多了。
她在心里打了好几遍草稿:什么“史蒂夫,我考虑好了,我接受你”——这肯定不行,简直又自大又愚蠢;再比如“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又似乎过于直白了。
她忧心忡忡:其实自己最大的问题是一紧张就结巴,到时候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史蒂夫说不定会在心里把喜欢收走了。
她对着镜子练了好几遍,反复确认“我喜欢你”这几个单词全能秃噜明白了,而不会变成复读机后,她给自己鼓气一分钟,猛地打开大门。
冷风“呼”地从门口灌入,艾比顶着这阵风立时蒙了。
她的邻居史蒂夫正站在对门。只不过不止他一个,还有位既漂亮、又可爱的金发小姐。她的侧脸精致无瑕,那头金发也像缎子般柔顺。
高大英俊的青年也斜支着腿,靠在门口和她说话,姿势放松。似乎是刚刚说完什么有趣的话题,两个人的笑意还没敛起。
清晨的冬阳里,这确实是非常赏心悦目的图景。
那女孩儿听到动静,转头对她示意。还是笑盈盈的。
那锅在艾比胸腔里沸腾的热水这会儿全烧干了。燥热耗尽,她浑身发冷,寒意直往骨头缝里钻。这冷风好像终于把她吹醒了,她一个哆嗦:
“对、对不起,打扰你们了——”
她又变成了一台复读机,笨拙到修也修不好的那种。
顾不上看两个人的表情,她窘迫地垂头瞧了眼自己这身光鲜的新衣服。
好蠢呀……她觉得自己蠢透了。
艾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她整个人还是蒙的, 史蒂夫那通神色严峻的告白, 像一阵飓风, 把她再次失去弗雷德的伤感都吹走了大半。
“你看着我——我喜欢你。”
他这样说着。艾比当时确实在看他,那双蓝眼睛里翻腾着一锅滚水, 几乎要把她煮沸了。没有雪子的窸窣声和冬风的拂击声, 世界静得只剩下他的告白,在她耳边遍遍回响。这种感觉既迷人,又蹊跷。
史蒂夫说“我喜欢你”,艾比揉了揉哭到红肿的眼睛, 在床上打了个滚,一下子把脑袋闷进枕头里。
喜欢,到底是什么呢?
艾比长这么大了, 从没喜欢过什么人,倒“被迫”喜欢过人。
在霍格沃茨念书的时候,格兰芬多有个模样特别帅的学长,同时也是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长, 他的名字叫奥利弗·伍德。
他在球场上脾气挺躁, 是出了名的“魁地奇暴君” , 但平时上课吃饭的时候又很平易近人。他长得出众身材又棒,爱慕者在四个学院都有分布。
有次在大堂吃午饭, 艾比的视线稍稍斜了个四十五度角, 一眼就看到了伍德。他在跟一位漂亮的黑人女孩说话, 似乎讲到了什么滑稽的话题,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
艾比用餐叉戳动软嘟嘟的布丁,心不在焉地多看了两秒。
她身边坐着的赫奇帕奇女孩卡罗尔,当时是她的室友,还是个耳聪目明极了的小姑娘。她敏锐地察觉到了艾比的迟钝,顺着她的视线穿过长桌,捕捉到了笑容灿烂的伍德。
“嘿,你喜欢他?奥利弗学长确实很不错……”
她凑到艾比耳边叽叽喳喳。
艾比吓了一跳,餐叉一划把布丁戳成了一滩渣:“什么?我不——”
她结结巴巴地辩解,但卡罗尔小辫子一翘,用“我都知道咯”的表情看她,脸上是了然的笑容。
小獾们平时没什么特别爱好,但普遍钟爱八卦。一顿饭还没吃完,“艾比喜欢伍德”的消息像插了翅膀一样,顷刻在赫奇帕奇学院传遍了。
就连弗雷德也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对她挤眉弄眼,四根手指比了个心形。
他贱贱地说:“如果你和伍德能结婚,我一定会为你们定制一个爱的马桶圈的。”
艾比好生气啊!生气得想把马桶圈套在他头上!
那年圣诞节,她送给弗雷德的礼物里有一样就是马桶圈,还是夜光的。弗雷德居然还挺喜欢,立时就把它套上了;只不过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差点没被吓得一头扎进去。
暗恋事件给艾比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她每次大老远见到伍德,都会绕道走,避无可避时甚至想跳进盔甲里藏起来;伍德似乎也听说了什么风言风语,两个人对视的时候总有一点不自然。
但这也算喜欢吗?
艾比扪心自问。她不是傻瓜,虽然没谈过恋爱,可也保持着一点少女特有的、对这方面的敏感。
她有基本的审美,也知道伍德很英俊。如果真要说喜欢,她很喜欢伍德的笑,像阳光劈开乌云的那股晴朗。艾比被那个笑容触动了心弦,但这颗撞出涟漪的小石子在刚闹出一点动静以后,就沉了底。之后再也没浮起来过。
与其说喜欢伍德,不如说她喜欢阳光的人。
而史蒂夫是“阳光”这个词的意义本身。
艾比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心跳怦通怦通的,沉寂了好多年的小鹿在胸口横冲直撞,满脸的热度就没消下去过。这股莫名其妙的热血上头,让她破天荒地向一个陌生男人发出下午茶的邀请。
这话让霍格沃茨的小伙伴听了,准要惊掉下巴。
然而艾比无比感谢自己的临时决定,她因此收获了这段宝贵的友谊。史蒂夫就像天赐宝藏,越接触到他细腻的内里,越会被他闪闪发光的品质打动。
他几乎没有一处不是好的,好到艾比心里的小鹿每天都要撞死好几头。
艾比设身处地,她在脑海里把伍德换成史蒂夫。假如,她是说假如——霍格沃茨学院当时流传的是她和史蒂夫的八卦,就算流言蜚语再多,她也不舍得远离史蒂夫的。
她是那么期望每天都能看到他!
这大概就是“喜欢”。
这……一定就是喜欢。
可是——
艾比把差点闷死自己的枕头挪开,翻了个身。
她躺平了,一动不动地注视散发柔光的天花板。
史蒂夫是最好的,可是她不是最好的。
他是悬在天上的太阳,是美利坚人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艾比从前不关注,自从揭开了那层身份的面纱之后,才猛然惊觉美国队长的受欢迎程度。
打开电视,就能听到被救粉丝的欢呼,那股狂热劲儿连记者都被吓到了;大街上十个跑过的男孩里面,就会有一个是穿着红蓝T恤的、拿垃圾桶盖当盾牌的小孩。
她只是一颗黯淡无光的星星。赫奇帕奇的阿比盖尔·斯卡曼德,空顶着脸蛋和名号,事实上成绩不好,既幼稚又胆小,经常出洋相。
她想起那管操作失败的、让他们灵魂互换的药剂,顿时整个人都变烫了,恨不得把自己团一团,躲到被子里再也不出来。
……可是史蒂夫说他喜欢你!
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嚷叫,他急得跺脚。
艾比悄声问他,做贼似的:那、那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呀?
小小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像那颗沉入湖底的石子,再也没出现过。
艾比重新勒住枕头,更深重的沮丧地让她想要把自己闷死掉。
她知道自己这样不对,非常不对。事实上连弗雷德都察觉了她的问题,并试图扭转——
他曾经拿蒲绒绒做过实验。那是种圆球形的、周身覆盖软毛的巫师宠物。弗雷德是个商业天才,在这方面具备敏锐至极的头脑,在推广他的“新型蒲绒绒”的时候,他和乔治两个首先来了波预热。
他做了一堆蒲绒绒魔法挂件,它们的毛栩栩如生,摸的时候还会动。
挂件极受女孩子们的欢迎。艾比看他站在那,被热情的女生团团围住,谁都想要这种省心又可爱的魔法挂件。
艾比也想要。但人群喧闹,大家你凑我、我挤你地哄抢,艾比站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外面,费劲地踮着脚。
等到人潮散去,她看到弗雷德手里的箱子空了,一个蒲绒绒挂件都没有了。
她把踮酸了的脚放下来,低着脑袋用左脚尖蹭蹭右脚尖。
眼前落下一片阴影,弗雷德走到她面前,突然揉了揉她的脑袋。
他的另一只手翻找口袋,然后往她鼻尖下一递。正是他刚才叫卖的蒲绒绒挂件。
艾比一下子就笑了。
弗雷德盯着她那颗生动的小酒窝:“这是最后一个咯。”
艾比很乖地点着头说“谢谢”,弗雷德看了她很久,无奈地耙了耙头发:
“喜欢也好,讨厌也好,自己的想法就要大声说出来,否则没人会知道。”
“爱哭的孩子才有糖吃,你要是躲在角落里偷偷哭,糖可就被抢光了。”
艾比睁着圆眼睛看他。湖泊一样透蓝,饱含了不涉事的天真。
那双眼睛似乎在说“你知道呀,你会把糖给我。”
弗雷德一下子泄气,把挂件往她怀里一塞,突然又露出大大咧咧的笑容:
“不过没关系。总之英俊的弗雷迪会保护你的,以阿博瑞克·勃朗宁的名义起誓!”
……
艾比从贴身的衣服底层掏出那条眼球项链。
它已经被粘好了,在灯光下脉络狰狞地跳动,仿佛还流淌着生命力似的。
艾比看着项链,心情出奇地平静下来。一股暖流从指尖钻进心头,她全身都是力量。
她“呼”地从床上坐起来。
她已经是个大人了,不再需要保护。她能决定自己要走的每一步路。
明天,等到明天!
她不想让史蒂夫再等,她要把自己的心情大声地、仔细地告诉他。
不管她是什么,她要拥抱属于自己的那颗太阳了。
……
艾比想得很好,晚上还做了个美梦。
梦的过程已经记不大清了,但给她的感觉非常美妙,她大早上起来的时候嘴角上翘,好像今天什么都可以心想事成。
她认真地刷牙、洗漱,给自己化了一个比平常更精致的妆,还用了一点“容光焕发”咒。
只是一点点,上次和史蒂夫约会的时候她用得太多了。
她在心里打了好几遍草稿:什么“史蒂夫,我考虑好了,我接受你”——这肯定不行,简直又自大又愚蠢;再比如“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又似乎过于直白了。
她忧心忡忡:其实自己最大的问题是一紧张就结巴,到时候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史蒂夫说不定会在心里把喜欢收走了。
她对着镜子练了好几遍,反复确认“我喜欢你”这几个单词全能秃噜明白了,而不会变成复读机后,她给自己鼓气一分钟,猛地打开大门。
冷风“呼”地从门口灌入,艾比顶着这阵风立时蒙了。
她的邻居史蒂夫正站在对门。只不过不止他一个,还有位既漂亮、又可爱的金发小姐。她的侧脸精致无瑕,那头金发也像缎子般柔顺。
高大英俊的青年也斜支着腿,靠在门口和她说话,姿势放松。似乎是刚刚说完什么有趣的话题,两个人的笑意还没敛起。
清晨的冬阳里,这确实是非常赏心悦目的图景。
那女孩儿听到动静,转头对她示意。还是笑盈盈的。
那锅在艾比胸腔里沸腾的热水这会儿全烧干了。燥热耗尽,她浑身发冷,寒意直往骨头缝里钻。这冷风好像终于把她吹醒了,她一个哆嗦:
“对、对不起,打扰你们了——”
她又变成了一台复读机,笨拙到修也修不好的那种。
顾不上看两个人的表情,她窘迫地垂头瞧了眼自己这身光鲜的新衣服。
好蠢呀……她觉得自己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