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捡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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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客人小丰,可以说是我的同类——哺乳纲、灵长目、人科、智人种、宅男亚种。我们年纪身高都差不多,不过还是有些显著的差异,比如说,他比我胖了足足八十斤。所以如果再往下细分,小丰应该属于宅男里面最不受待见的那一类——死肥宅。
不过,小丰傲人的体重从何而来,我一点也不觉得好奇;因为在开始讲故事前,他连着吃了五串烤猪蹄……接下来,是他分享的关于捡尸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什么“捡尸”、“捡尸体”,所捡的并不是真正的死人,而是夜店门口喝得烂醉的妹子;捡尸人把妹子带到某处,趁她晕乎乎的无力反抗,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按照刑法规定,这种违背妇女意志发生的性行为,本质上属于强奸;可是不知为何,倒很少听到有人因此被告或者被抓。
作为一名宅男,我很少去夜店,也没亲眼见过真正的捡尸;所以我一度认为,捡尸不过是种都市传说,现实中并没有人这么做。不过今天晚上,同样是宅男的小丰现身说法,告诉我捡尸绝对是真实的。每天晚上,每个城市,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里,都有喝醉的妹子,被陌生的男人捡走。
言归正传,那天晚上,小丰是第一次去捡尸。
本来作为一名宅男,小丰就算有些变态的嗜好,也仅仅局限于幻想里;像捡尸这种富有攻击性的行为,他是万万不会去做的。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他的高中同桌老猫,就是这个例外。
老猫长得像低配版的陈冠希,从小喜欢赛车,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当上了滴滴快车的司机。他半年前找小丰借了2000块,说是有急用。后来小丰才知道,他所谓的“急用”,就是“急着凑钱买新出的IPHONE来用”。小丰催了好几次,老猫都说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几天;到后来,老猫索性把小丰拉黑了。
小丰虽然老实,但熊猫急了也会咬人。一天晚上,小丰跑到老猫常去的面店,直接坐到了他对面。老猫一碗面吃到一半,说钱就没有了,但提出了一个方案,用来抵销这2000块欠债。
老猫提出的方案,就是带小丰去捡尸。
说起捡尸,老猫可是专业的,据他自己说,这两年来出动了四五十次,极少有空手而归的。刚开始作案时,捡到的妹子燕瘦环肥,良莠不齐,后来经验越来越丰富,到手的猎物素质越来越高。
老猫眉飞色舞地对小丰说,他捡过几次极品货色,是那种白天在街上看到,会自卑到不敢靠近的女神;如果不是有捡尸这种好事,像老猫这种屌丝——更别提小丰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睡到那么赞的女人。
听到这里时,小丰不由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老猫一眼就看见了,心里一乐,继续下药:“小丰,你单身多久了? ”
小丰的上一任女朋友,还是大学时代的事了。他们一起去过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小丰的处男之身,就是那破旧的床垫上报销的。不过,那一晚的体验绝对说不上美好,过不了多久,女朋友就把小丰给甩了。
女朋友是这么说的:“你看看你,没一样行。”
这句话对小丰造成了一万点真实伤害,以及强烈的心理阴影;之后他再也不敢去撩妹子,更没有妹子来撩他,所以就一直单身到现在。这四五年时间里,他从没用过橡胶制品,纸巾倒是消耗了不少。
不过……如果对方都喝醉了,像尸体一样躺着不动,自己就不会紧张了吧?就算退一步说,自己还是紧张,还是秒射,反正对方没有知觉,也不会嘲讽他。
小丰心里好像有个跷跷板,正在上上下下地猛烈摇晃,一边是2000块,一边是想象中妹子的肉体。
老猫看小丰还在犹豫,不失时机地补刀:“最近新开了家酒吧,妹子的质量是真不赖,就上星期,我刚捡了个一米七几的模特吧,那胸,那大长腿……”
小丰咬咬牙:“行!照你说的办!”
不就是2000块嘛,翻译多几个日文合同,就挣回来了。
老猫松了一口气,重新拿起筷子:“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就带你去捡,啊对了你吃了晚饭没,也叫碗面吧,我来请……”
小丰又有点后悔了:“老猫,你说这会不会犯法啊?”
老猫嗤之以鼻:“犯什么法啊,你看我被抓进去了吗?”
小丰还是有些担心:“那个,那些妹子醒了之后,不会闹吗?”
说起善后,老猫一脸信心十足:“这你就不懂了吧,来,猫哥教你,这个事情要软硬一起抓。软呢,就是哄啊,夸她好看,说怕她躺路边出事,才把她带回家的,自己可什么都没做呢;硬呢,就是提前拍些照片,照片啊,你懂的,要是真闹起来,就把照片给她看看……”
小丰睁大了眼睛:“这过分了吧?”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说:“拉倒吧你,怎么就过分了?总之你就照我说的做,包你没事。再说了,妹子没人陪着敢在夜店喝醉,不就是盼着被人捡走嘛,要没人捡那才丢人呢。实话告诉你啊,我在三家不同的夜店,捡过同一个妹子,都快捡出感情来啦。”
小丰对老猫的说法半信半疑,说不好老猫一直没出事,只是因为他长得帅。但话都说到这,要再退缩也太晚了。
老猫振臂一呼:“老板,加多碗面,再来两瓶老金威!”他笑嘻嘻地对小丰说:“看你这怂样,喝点壮胆。”
吃完晚饭,老猫带小丰到网吧,玩守望先锋到十二点多,这才开着车往夜店走。一路上,他诲人不倦,为小丰传授了一些捡尸的经验。他特别交代小丰,喝得半醉的叫“半尸”,稍微扶着能自己走,会有语言跟肢体上的互动,要是表现好,她还有可能叫你亲爱的;喝得烂醉的叫做“全尸”,躺在地上不会动,抱上车会吐,上了床满身酒气不说,还一动不动像是真正的尸体,一点意思都没。
老猫语重心长地说:“记住啊小丰,要捡就捡半尸,全尸不管多漂亮,万万不能捡!”
小丰鸡啄米似的点头,只恨自己没带笔记本,把老猫的金科玉律都记起来。
老猫说的新店,不在夜店扎堆的COCOPARK,而是在快要到梅林的一条路上。虽然位置稍微有点偏,但这家店生意确实好,前后几十米的路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跑车。老猫远远地停好了车,带小丰走路到夜店的马路对面,找了个阴暗的角落蹲了下来。
老猫摸出一包烟,小丰不抽,他就自己点上,专注地盯着夜店门口,寻找合适的猎物。烟头的红光一明一灭,老猫瞳孔反射着光,就像是一头真正的掠食动物。
小丰毕竟是第一次作案,紧张得不停冒汗,一会儿蹲着,一会儿又站起来。他发现夜店里出来的男男女女,大多是结伴而行,偶尔有一两个单身的女的,也还保持着清醒,在路边站一会就有车来接走了。
他忍不住对老猫说:“都是活人,没有尸体啊。”
老猫冷哼了一声:“急什么?”
果然,过了半个小时,从门口出来的客人里,脚步踉跄的越来越多。第一个直接躺倒在路边的,却是个男的,这种性别的尸体,一般没人会去捡。
紧接着,一个合适的目标出现了。
这个妹子穿一条超短的热裤,短到口袋都露在外面的那种,身材不错,隔得太远看不见脸。她独自一人从店门出来,拿着手机可能是想叫滴滴,可是手机却啪一下掉地上了。妹子蹲下去想要捡手机,却怎么也找不到,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看那样子随时要倒。
一具完美的半尸。
小丰激动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个不错,要不我们……”
老猫却打断了他:“别吵。”
小丰刚要发问,却看见从路边停着的一辆蓝色宝马上,下来两个年轻男人,帮那妹子捡起了手机,然后一左一右地架起妹子,一边大声责怪怎么喝成这样,一边搀扶她上了车。蓝色宝马绝尘而去,消失在黑夜里,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小丰不由得抹了把冷汗:“幸好刚才没过去,不然就被她朋友打了。”
老猫却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你个智障,朋友你个头啊,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来捡尸的!”
小丰愣了一下,然后才恍然大悟。那两位“同行”的捡尸行动,一气呵成,演技真好,还加了些细节在里面——年纪轻轻的,却是妥妥的老司机啊。
老猫让小丰别心急,又等了几分钟,小丰却有点尿急,老猫让他到后面巷子去解决。小丰走到巷子深处,灯光完全照不到的地方,刚准备拉下拉链,却别一大袋垃圾拌了一脚。小丰刚要换个地方,心里却咯噔了一下——刚才脚踢上去的感觉,不太像垃圾袋。
他打开手机的电筒,往地上一照,三秒钟之内先是魂飞魄散,紧接着又喜出望外。地上躺了一具尸体,一具美若天仙的尸体!
这妹子穿着一条粉红色露背连衣裙,侧躺在脏兮兮的地上,后背的皮肤白得反光;她眼睛紧闭,睡得像婴儿般安详。在小丰的眼里,她简直就像是不小心落入凡尘的天使。
这妹子一定是喝醉了从夜店里出来,在巷子里迷路,索性躺在地上睡着了。
小丰心脏开始狂跳起来,在肾上腺素的驱使下,他把老猫的经验之谈抛到脑后,蹲下去抱起这具“全尸”。妹子果然喝得烂醉,双脚像布娃娃一样软绵绵的,根本立不到地上,更别提自己走路了。小丰情急之下,直接把妹子一把举起,扛在肩膀上。奇怪的是,这妹子比想象中的还要轻;整个过程中,她连一点反抗都没有,除了轻微的呼吸,就像是一具真实的尸体。
小丰扛着妹子,急匆匆走到巷子口,他还多了个心眼,先把妹子放在地上,然后跑出去招呼老猫:“我捡、捡到了!”
老猫一脸懵哔:“捡到啥了?”
小丰按捺不住兴奋:“尸体啊!来,你跟我来……”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跟在小丰身后:“乌漆麻黑的能捡着什么啊,别是男的……”
见到那具尸体的一瞬间,别说老司机,就算是老猫这样的赛车手,也一下子惊住了。
两人站在尸体旁边,小丰又兴奋又得意:“怎么样?”
老猫吞了一口口水:“漂、漂亮,这么漂亮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毕竟是经验丰富的赛车手,他蹲了下来,手捧着尸体的脸,又撑开她眼皮仔细观察;不仅把手指放在她鼻孔下探测,还凑前去仔细嗅她的嘴巴……足足检测有一分钟,老猫这才说:“活的,酒味很轻,该不会是嗑……卧槽,不管了,你小子走狗屎运了。”
他站起身来,瞪了小丰一眼:“还等什么?赶紧的!”
小丰这才醒悟过来,两人赶紧搬起那具尸体,放进丰田的后座上,然后老猫启动车,一溜烟离开了事故现场。老猫一路羡慕嫉妒恨,甚至还提出还给小丰2000,这具尸体归他,当然被小丰严词拒绝了。
20分钟后,不到20平的出租屋里,小丰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发愣,感觉像是在做梦。说真的,刚才小丰都不好意思把她往床上抱,怕油腻腻的床单玷污了她。
昏暗的白炽灯下,那具粉红色长裙包裹的女体,每个部位都无可挑剔,甚至比小丰收藏的手办还要完美;小丰又看看自己,接近两百斤、高度近视、浑身散发着汗臭味、穿着两天没洗的袜子……两人本该生活在不同的次元,如果硬要打破次元壁,发生点什么,怕是会遭天谴吧?
此刻小丰心里,涌起了一个单纯而美好的念头——能跟这么美的女人来一发,就算马上死了也值。
他鼓起勇气,咬紧牙关,朝床上扑了过去。
(接下来,小丰仔用朴素而热烈的语言,仔细描述了他跟“尸体”不可描述的第一次……为了你们的身心健康,我在这里帮他和谐掉了。)
(“我坚持了三分钟!”小丰说这句话时,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短暂的愉悦过后,小丰进入了贤者时间,他仰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大脑一片空白。其实,在这个时候,他也隐隐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小粉粉——他给尸体起的爱称,不光是因为裙子的颜色——在整个过程中一动不动,像是任人摆布的充气娃娃;而且,即使到了现在,她也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
小丰坐起身来,陷入了沉思——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再来一发了。
这一次小丰坚持的时间更久,达到了惊人的5分钟,之后他便关了灯,搂着仍然没有任何反应的小粉粉,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明天小粉粉醒来之后,会怎么跟他闹,会打他骂他,报案告他强奸,都等到了明天再说吧。折腾了一晚上,小丰的体力早就透支,不到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大概是两次剧烈的运动,消耗了巨大的热量,今天晚上没开空调,都不觉得热呢。
清早起床的时候,小丰终于发觉,这下完蛋了。
小丰是被晨勃唤醒的,兴致冲冲地想要再来一发,却发现——自己侧身搂着的小粉粉,已经没有了体温,身体也变得僵硬。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小丰吓得大叫一声,好不容易抽出压在她身体下的右手,咚一声滚下了床。
不会这么倒霉吧……
小丰不死心,勉强站来走到床边,咬紧牙关,把侧身朝里的小粉粉,翻过来再检查一遍。果然,这具全身赤裸的身体,双眼紧闭,口鼻没有任何呼吸,也没有心跳跟脉搏。
昨晚捡来的尸体,现在成了真正的尸体。
在确定了这个事实后,小丰差点就哭了出来。怎么会这样?昨晚能预想到最差的结局,不过是当一个强奸犯,现在却升级成了杀人犯!现在想来也是,小粉粉身上没什么酒味,却睡倒在黑巷里,昨晚无论怎么折腾都没醒。要不然就是嗑药过量,要不然就是有什么怪病,没有得到救治,所以就死在了他的床上……
小丰脑子乱成了一团,他双手拉扯着油腻的头发,在狭小的出租房里来回踱步。怎么办,该怎么办?叫救护车?还是报警?去特么的都怪老猫啊,老猫不是说他捡了几十次尸,从来没出事吗,怎么到自己身上第一次就栽了呢?对!打电话给老猫!
小丰颤抖着双手,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拨下老猫的号码。电话接通的一刻,他却仿佛被马蜂蛰了一口,赶紧把电话挂了。为了防止老猫打回来,他索性把手机也关掉。
小丰深吸了一口气,坐在出租屋离床最远的角落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小粉粉死了,绝不能让老猫知道;以他忘恩负义的个性,绝对会举报自己的,到时想争取自首都不行了。自首……没错,现在应该去自首吧?这样算是过失致人死亡吧,不用判很多年的……
他突然心里一凉,不对,还有一个强奸罪。
网上说,犯了强奸罪的,在监狱里会被爆菊啊——不行,不可以自首。
小丰站起身来,从床下捡起那条粉红色长裙,里里外外搜了个遍。果然,没有钱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他闭上眼睛,从昨晚那条黑巷开始,回忆发生的一切。从捡到小粉粉、扶上车、一路正常行驶、停在楼下、到最后带回独居的出租屋里——整个过程,他没被任何人看见。
除了老猫,这世界没有人知道他捡了小粉粉回家;而老猫以后问起,只要告诉他小粉粉醒了就走了,没留下联系方式;老猫以前捡的尸也是这样,所以他不会怀疑的。
对了,除了人,还有摄像头……现在满街都是天眼,或许被拍到了,但如果,如果没有的话呢?小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下定决心,就假设昨晚发生的事情,没有被任何摄像头拍到。
这样的话,他所面临的问题,无非是床上这具尸体而已。一瞬间,他脑子里涌现了这几年网上看到的案件,南京碎尸、香港溶尸、澳门人肉包子,还有各地数不清的焚尸、抛尸案……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没有告破。也就是说,只要处理得好,他就可以不用去坐牢。
相比其他业余选手,小丰还是有专业上的优势的——他大学读的是应用化学,溶解一些肌肉跟骨骼,理论上不成问题;除此之外,他还有不少同学在化工行业,搜集原料也不在话下。
那么,就这么办吗?
小丰紧皱眉头,从墙角站起身来,却觉得头有点晕——同时肚子咕噜响了起来,没错,是饿的。他这才想起,昨晚只吃了碗面,连宵夜都没吃,现在会饿是太正常了。于是,他做了个重要的决定——趁今天起得早,到楼下吃两盘肠粉,不,三盘吧。
毕竟,不吃饱的肚子,哪有力气溶尸啊。
小丰走到床边,帮小粉粉盖好被子,怜惜地摸了下她冷冰冰的脸,就锁门下楼了。他一定不会想到,就在他吃四盘肠粉加一碗猪杂汤的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了一件最恐怖的事情。
当他回到出租屋门前,掏出钥匙的时候,满满的饱腹感竟然让他有些愉悦;果然,只要吃饱了肚子,天大的事也不会太愁。当然,想起了床上待处理的尸体,还是让这份愉悦打了些折扣。
打开房门的一瞬间,小丰愣住了。
一秒钟之后,他只想大声尖叫。
床上的那具尸体,消失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小丰哐一声关上门,撒腿往楼梯狂奔。见鬼了,尸体变成了鬼,要不然就是感染了致命病毒,变成了丧尸。无论是哪种情况,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逃!
可是,逃往哪去呢?
小丰气喘吁吁地站在楼下,茫然四顾,最后决定,他要去网吧。网吧人多,就算尸体真的变成了丧尸,也不至于在网吧取他狗命。再说了,遇见了这样的诡异事情,无法理解,越想越怕——这种情况下,到网吧玩游戏,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好的麻痹方式。
果然,这天小丰在网吧里,从早上一直玩到了凌晨,情绪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在玩守望屁股的间隙里,他也想了几个假设,来解释发生在出租屋里的事情。其中最合理、也最完美的一个是:小粉粉其实没有死,只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假死状态,在小丰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小粉粉苏醒过来,穿上衣服,自己走了。
这个完美假说,唯一的缺陷在于——早上打开出租屋门时,他似乎看见了那条粉色的长裙。小粉粉总不可能赤身裸体出门吧?不过——小丰努力回忆当时的场景——那条裙子真的在吗?好像在,又好像不在……
心底有个声音说,回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回去看看……小丰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也是时间该回家了。要不然没给鬼吓死,倒猝死在网吧里,那就搞笑了。
从网吧走回出租屋的路上,空无一人,小丰却总害怕哪个街角,会突然跳出一只厉鬼,用尖锐的爪子把他掐死。还好,如今他站在出租屋门前,什么都没有遇到。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他哆哆嗦嗦打开房门的那一瞬。
裙子在。更重要的是……
尸体也在。
那一具昨天凌晨捡回来、早上消失了的尸体,如今,又好端端地躺在他一米二的单人床、油腻腻的床单上。
小丰瞬间就崩溃了,一股温暖的液体,浸湿了他的裤裆。
(说到这里,小丰朝我尴尬一笑;其实有什么好尴尬,这种情况换我也尿,有不尿的那是尿路结石。)
(我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小丰做出了他一生中最伟大的壮举。他关好房门,脱下尿湿的裤子,跟床上的尸体又来了一发。小丰内心的想法是,自己一定是疯了,精神出了问题,所以这具尸体才会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如今正被他压在身体下,随意蹂躏着。而且,不同于早上的冰冷僵硬,他身下的这具尸体,不,身体,虽然仍然没有反应,但却是温暖柔软的,有心跳,也有呼吸。
好嘛,既然都疯了,不如疯得过痛快些,痛快完了,明天自己到精神病院报道。
这么想着,小丰跟尸体大战了不知多少回合,直到他精疲力竭地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上的那具尸体,又变冷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全身肌肉僵硬,死得透透的。
小丰看了下时间,快要早上八点了,这一次他忍住饥饿,没有下楼吃早餐。他又坐在出租屋的墙角,死死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如果她,不,它会再次消失,小丰也要亲眼看着,它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只不过,小丰的意志力维持不到五分钟,因为太困,他又坐着睡着了。
砰!
小丰被一声巨响吵醒,睁开眼时,他看见了这辈子最骇人的景象。
那一具赤裸的尸体,已经掉到了地板上,仰面朝天躺着。然后,尸体以人类不可能做到的姿势,缓缓蠕动着。对,不是爬动——用骨骼支撑着肢体,以正常人甚至是恐怖片里女鬼的姿态爬动——比那还要可怕。
这具尸体的四肢跟躯体,完全没有任何动作,就这么仰躺着,但是身下跟地板接触的肌肤,却变成了蜗牛脚,像波浪一样蠕动着。悄无声息,缓慢,但是无比坚定——幸好,并不是朝着小丰的方向。尸体蠕动到了床边的电脑桌下,停了下来,右手用同样蠕动的方式,像时针一样缓缓移动,接下来,小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尸体伸出两只手指,插进了插座的孔里。
小丰过了好久才醒悟过来——这特么是在充电啊。这个角度,站在门口是看不见的,所以他昨天早上回家,才会以为尸体失踪了。
突变的画风之后,这个关于捡尸的故事,开始了神转折。
小丰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跃而起,不顾尸体就在电脑桌下,狂奔过去打开了电脑。然后,他在工作邮箱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来三年前的一封邮件。这是他当年玩一个日本养成游戏,参加比赛,拿了中国区排名第一后的祝贺邮件。
邮件是用日文写的,意思是为了奖励冠军,特别准备了一份实物奖品,如果选择普通模式,半个月内可以收到快递;如果选择惊喜模式,将视情况在三年内发送。
没错,他脚下这具逐渐回复柔软的尸体,就是迟到的冠军奖品——超级黑科技的充气娃娃,或者说得好听点,是专门给宅男用的性处理智能机器人。因为小丰当年手滑选了惊喜模式,所以游戏公司一直暗中观察,始终没有机会;眼看三年就要到了,最后只好做了个局,把这份礼品伪装成夜店门口的尸体,送给了小丰。
关于捡尸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我吃惊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脸上的表情是——卧槽,这样也行?
小丰即使在刚才讲故事的时候,也从没停止进食,如今他吃完第三打烤生蚝,用短袖抹了抹嘴巴,起身告辞:“那个,我就先回去啦。”
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意:“小粉粉还等着我呢。”
(捡尸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像老猫这种人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同时也给广大妹子提个醒,喝酒还是要有个靠谱的伴。)
今晚的客人小丰,可以说是我的同类——哺乳纲、灵长目、人科、智人种、宅男亚种。我们年纪身高都差不多,不过还是有些显著的差异,比如说,他比我胖了足足八十斤。所以如果再往下细分,小丰应该属于宅男里面最不受待见的那一类——死肥宅。
不过,小丰傲人的体重从何而来,我一点也不觉得好奇;因为在开始讲故事前,他连着吃了五串烤猪蹄……接下来,是他分享的关于捡尸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什么“捡尸”、“捡尸体”,所捡的并不是真正的死人,而是夜店门口喝得烂醉的妹子;捡尸人把妹子带到某处,趁她晕乎乎的无力反抗,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按照刑法规定,这种违背妇女意志发生的性行为,本质上属于强奸;可是不知为何,倒很少听到有人因此被告或者被抓。
作为一名宅男,我很少去夜店,也没亲眼见过真正的捡尸;所以我一度认为,捡尸不过是种都市传说,现实中并没有人这么做。不过今天晚上,同样是宅男的小丰现身说法,告诉我捡尸绝对是真实的。每天晚上,每个城市,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里,都有喝醉的妹子,被陌生的男人捡走。
言归正传,那天晚上,小丰是第一次去捡尸。
本来作为一名宅男,小丰就算有些变态的嗜好,也仅仅局限于幻想里;像捡尸这种富有攻击性的行为,他是万万不会去做的。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他的高中同桌老猫,就是这个例外。
老猫长得像低配版的陈冠希,从小喜欢赛车,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当上了滴滴快车的司机。他半年前找小丰借了2000块,说是有急用。后来小丰才知道,他所谓的“急用”,就是“急着凑钱买新出的IPHONE来用”。小丰催了好几次,老猫都说最近手头紧,再宽限几天;到后来,老猫索性把小丰拉黑了。
小丰虽然老实,但熊猫急了也会咬人。一天晚上,小丰跑到老猫常去的面店,直接坐到了他对面。老猫一碗面吃到一半,说钱就没有了,但提出了一个方案,用来抵销这2000块欠债。
老猫提出的方案,就是带小丰去捡尸。
说起捡尸,老猫可是专业的,据他自己说,这两年来出动了四五十次,极少有空手而归的。刚开始作案时,捡到的妹子燕瘦环肥,良莠不齐,后来经验越来越丰富,到手的猎物素质越来越高。
老猫眉飞色舞地对小丰说,他捡过几次极品货色,是那种白天在街上看到,会自卑到不敢靠近的女神;如果不是有捡尸这种好事,像老猫这种屌丝——更别提小丰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睡到那么赞的女人。
听到这里时,小丰不由喉头一动,吞了口口水。老猫一眼就看见了,心里一乐,继续下药:“小丰,你单身多久了? ”
小丰的上一任女朋友,还是大学时代的事了。他们一起去过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小丰的处男之身,就是那破旧的床垫上报销的。不过,那一晚的体验绝对说不上美好,过不了多久,女朋友就把小丰给甩了。
女朋友是这么说的:“你看看你,没一样行。”
这句话对小丰造成了一万点真实伤害,以及强烈的心理阴影;之后他再也不敢去撩妹子,更没有妹子来撩他,所以就一直单身到现在。这四五年时间里,他从没用过橡胶制品,纸巾倒是消耗了不少。
不过……如果对方都喝醉了,像尸体一样躺着不动,自己就不会紧张了吧?就算退一步说,自己还是紧张,还是秒射,反正对方没有知觉,也不会嘲讽他。
小丰心里好像有个跷跷板,正在上上下下地猛烈摇晃,一边是2000块,一边是想象中妹子的肉体。
老猫看小丰还在犹豫,不失时机地补刀:“最近新开了家酒吧,妹子的质量是真不赖,就上星期,我刚捡了个一米七几的模特吧,那胸,那大长腿……”
小丰咬咬牙:“行!照你说的办!”
不就是2000块嘛,翻译多几个日文合同,就挣回来了。
老猫松了一口气,重新拿起筷子:“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就带你去捡,啊对了你吃了晚饭没,也叫碗面吧,我来请……”
小丰又有点后悔了:“老猫,你说这会不会犯法啊?”
老猫嗤之以鼻:“犯什么法啊,你看我被抓进去了吗?”
小丰还是有些担心:“那个,那些妹子醒了之后,不会闹吗?”
说起善后,老猫一脸信心十足:“这你就不懂了吧,来,猫哥教你,这个事情要软硬一起抓。软呢,就是哄啊,夸她好看,说怕她躺路边出事,才把她带回家的,自己可什么都没做呢;硬呢,就是提前拍些照片,照片啊,你懂的,要是真闹起来,就把照片给她看看……”
小丰睁大了眼睛:“这过分了吧?”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说:“拉倒吧你,怎么就过分了?总之你就照我说的做,包你没事。再说了,妹子没人陪着敢在夜店喝醉,不就是盼着被人捡走嘛,要没人捡那才丢人呢。实话告诉你啊,我在三家不同的夜店,捡过同一个妹子,都快捡出感情来啦。”
小丰对老猫的说法半信半疑,说不好老猫一直没出事,只是因为他长得帅。但话都说到这,要再退缩也太晚了。
老猫振臂一呼:“老板,加多碗面,再来两瓶老金威!”他笑嘻嘻地对小丰说:“看你这怂样,喝点壮胆。”
吃完晚饭,老猫带小丰到网吧,玩守望先锋到十二点多,这才开着车往夜店走。一路上,他诲人不倦,为小丰传授了一些捡尸的经验。他特别交代小丰,喝得半醉的叫“半尸”,稍微扶着能自己走,会有语言跟肢体上的互动,要是表现好,她还有可能叫你亲爱的;喝得烂醉的叫做“全尸”,躺在地上不会动,抱上车会吐,上了床满身酒气不说,还一动不动像是真正的尸体,一点意思都没。
老猫语重心长地说:“记住啊小丰,要捡就捡半尸,全尸不管多漂亮,万万不能捡!”
小丰鸡啄米似的点头,只恨自己没带笔记本,把老猫的金科玉律都记起来。
老猫说的新店,不在夜店扎堆的COCOPARK,而是在快要到梅林的一条路上。虽然位置稍微有点偏,但这家店生意确实好,前后几十米的路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跑车。老猫远远地停好了车,带小丰走路到夜店的马路对面,找了个阴暗的角落蹲了下来。
老猫摸出一包烟,小丰不抽,他就自己点上,专注地盯着夜店门口,寻找合适的猎物。烟头的红光一明一灭,老猫瞳孔反射着光,就像是一头真正的掠食动物。
小丰毕竟是第一次作案,紧张得不停冒汗,一会儿蹲着,一会儿又站起来。他发现夜店里出来的男男女女,大多是结伴而行,偶尔有一两个单身的女的,也还保持着清醒,在路边站一会就有车来接走了。
他忍不住对老猫说:“都是活人,没有尸体啊。”
老猫冷哼了一声:“急什么?”
果然,过了半个小时,从门口出来的客人里,脚步踉跄的越来越多。第一个直接躺倒在路边的,却是个男的,这种性别的尸体,一般没人会去捡。
紧接着,一个合适的目标出现了。
这个妹子穿一条超短的热裤,短到口袋都露在外面的那种,身材不错,隔得太远看不见脸。她独自一人从店门出来,拿着手机可能是想叫滴滴,可是手机却啪一下掉地上了。妹子蹲下去想要捡手机,却怎么也找不到,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看那样子随时要倒。
一具完美的半尸。
小丰激动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个不错,要不我们……”
老猫却打断了他:“别吵。”
小丰刚要发问,却看见从路边停着的一辆蓝色宝马上,下来两个年轻男人,帮那妹子捡起了手机,然后一左一右地架起妹子,一边大声责怪怎么喝成这样,一边搀扶她上了车。蓝色宝马绝尘而去,消失在黑夜里,整个过程不超过20秒。
小丰不由得抹了把冷汗:“幸好刚才没过去,不然就被她朋友打了。”
老猫却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你个智障,朋友你个头啊,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来捡尸的!”
小丰愣了一下,然后才恍然大悟。那两位“同行”的捡尸行动,一气呵成,演技真好,还加了些细节在里面——年纪轻轻的,却是妥妥的老司机啊。
老猫让小丰别心急,又等了几分钟,小丰却有点尿急,老猫让他到后面巷子去解决。小丰走到巷子深处,灯光完全照不到的地方,刚准备拉下拉链,却别一大袋垃圾拌了一脚。小丰刚要换个地方,心里却咯噔了一下——刚才脚踢上去的感觉,不太像垃圾袋。
他打开手机的电筒,往地上一照,三秒钟之内先是魂飞魄散,紧接着又喜出望外。地上躺了一具尸体,一具美若天仙的尸体!
这妹子穿着一条粉红色露背连衣裙,侧躺在脏兮兮的地上,后背的皮肤白得反光;她眼睛紧闭,睡得像婴儿般安详。在小丰的眼里,她简直就像是不小心落入凡尘的天使。
这妹子一定是喝醉了从夜店里出来,在巷子里迷路,索性躺在地上睡着了。
小丰心脏开始狂跳起来,在肾上腺素的驱使下,他把老猫的经验之谈抛到脑后,蹲下去抱起这具“全尸”。妹子果然喝得烂醉,双脚像布娃娃一样软绵绵的,根本立不到地上,更别提自己走路了。小丰情急之下,直接把妹子一把举起,扛在肩膀上。奇怪的是,这妹子比想象中的还要轻;整个过程中,她连一点反抗都没有,除了轻微的呼吸,就像是一具真实的尸体。
小丰扛着妹子,急匆匆走到巷子口,他还多了个心眼,先把妹子放在地上,然后跑出去招呼老猫:“我捡、捡到了!”
老猫一脸懵哔:“捡到啥了?”
小丰按捺不住兴奋:“尸体啊!来,你跟我来……”
老猫切了一声,不屑地跟在小丰身后:“乌漆麻黑的能捡着什么啊,别是男的……”
见到那具尸体的一瞬间,别说老司机,就算是老猫这样的赛车手,也一下子惊住了。
两人站在尸体旁边,小丰又兴奋又得意:“怎么样?”
老猫吞了一口口水:“漂、漂亮,这么漂亮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毕竟是经验丰富的赛车手,他蹲了下来,手捧着尸体的脸,又撑开她眼皮仔细观察;不仅把手指放在她鼻孔下探测,还凑前去仔细嗅她的嘴巴……足足检测有一分钟,老猫这才说:“活的,酒味很轻,该不会是嗑……卧槽,不管了,你小子走狗屎运了。”
他站起身来,瞪了小丰一眼:“还等什么?赶紧的!”
小丰这才醒悟过来,两人赶紧搬起那具尸体,放进丰田的后座上,然后老猫启动车,一溜烟离开了事故现场。老猫一路羡慕嫉妒恨,甚至还提出还给小丰2000,这具尸体归他,当然被小丰严词拒绝了。
20分钟后,不到20平的出租屋里,小丰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发愣,感觉像是在做梦。说真的,刚才小丰都不好意思把她往床上抱,怕油腻腻的床单玷污了她。
昏暗的白炽灯下,那具粉红色长裙包裹的女体,每个部位都无可挑剔,甚至比小丰收藏的手办还要完美;小丰又看看自己,接近两百斤、高度近视、浑身散发着汗臭味、穿着两天没洗的袜子……两人本该生活在不同的次元,如果硬要打破次元壁,发生点什么,怕是会遭天谴吧?
此刻小丰心里,涌起了一个单纯而美好的念头——能跟这么美的女人来一发,就算马上死了也值。
他鼓起勇气,咬紧牙关,朝床上扑了过去。
(接下来,小丰仔用朴素而热烈的语言,仔细描述了他跟“尸体”不可描述的第一次……为了你们的身心健康,我在这里帮他和谐掉了。)
(“我坚持了三分钟!”小丰说这句话时,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短暂的愉悦过后,小丰进入了贤者时间,他仰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大脑一片空白。其实,在这个时候,他也隐隐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小粉粉——他给尸体起的爱称,不光是因为裙子的颜色——在整个过程中一动不动,像是任人摆布的充气娃娃;而且,即使到了现在,她也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
小丰坐起身来,陷入了沉思——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再来一发了。
这一次小丰坚持的时间更久,达到了惊人的5分钟,之后他便关了灯,搂着仍然没有任何反应的小粉粉,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明天小粉粉醒来之后,会怎么跟他闹,会打他骂他,报案告他强奸,都等到了明天再说吧。折腾了一晚上,小丰的体力早就透支,不到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大概是两次剧烈的运动,消耗了巨大的热量,今天晚上没开空调,都不觉得热呢。
清早起床的时候,小丰终于发觉,这下完蛋了。
小丰是被晨勃唤醒的,兴致冲冲地想要再来一发,却发现——自己侧身搂着的小粉粉,已经没有了体温,身体也变得僵硬。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小丰吓得大叫一声,好不容易抽出压在她身体下的右手,咚一声滚下了床。
不会这么倒霉吧……
小丰不死心,勉强站来走到床边,咬紧牙关,把侧身朝里的小粉粉,翻过来再检查一遍。果然,这具全身赤裸的身体,双眼紧闭,口鼻没有任何呼吸,也没有心跳跟脉搏。
昨晚捡来的尸体,现在成了真正的尸体。
在确定了这个事实后,小丰差点就哭了出来。怎么会这样?昨晚能预想到最差的结局,不过是当一个强奸犯,现在却升级成了杀人犯!现在想来也是,小粉粉身上没什么酒味,却睡倒在黑巷里,昨晚无论怎么折腾都没醒。要不然就是嗑药过量,要不然就是有什么怪病,没有得到救治,所以就死在了他的床上……
小丰脑子乱成了一团,他双手拉扯着油腻的头发,在狭小的出租房里来回踱步。怎么办,该怎么办?叫救护车?还是报警?去特么的都怪老猫啊,老猫不是说他捡了几十次尸,从来没出事吗,怎么到自己身上第一次就栽了呢?对!打电话给老猫!
小丰颤抖着双手,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拨下老猫的号码。电话接通的一刻,他却仿佛被马蜂蛰了一口,赶紧把电话挂了。为了防止老猫打回来,他索性把手机也关掉。
小丰深吸了一口气,坐在出租屋离床最远的角落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小粉粉死了,绝不能让老猫知道;以他忘恩负义的个性,绝对会举报自己的,到时想争取自首都不行了。自首……没错,现在应该去自首吧?这样算是过失致人死亡吧,不用判很多年的……
他突然心里一凉,不对,还有一个强奸罪。
网上说,犯了强奸罪的,在监狱里会被爆菊啊——不行,不可以自首。
小丰站起身来,从床下捡起那条粉红色长裙,里里外外搜了个遍。果然,没有钱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他闭上眼睛,从昨晚那条黑巷开始,回忆发生的一切。从捡到小粉粉、扶上车、一路正常行驶、停在楼下、到最后带回独居的出租屋里——整个过程,他没被任何人看见。
除了老猫,这世界没有人知道他捡了小粉粉回家;而老猫以后问起,只要告诉他小粉粉醒了就走了,没留下联系方式;老猫以前捡的尸也是这样,所以他不会怀疑的。
对了,除了人,还有摄像头……现在满街都是天眼,或许被拍到了,但如果,如果没有的话呢?小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下定决心,就假设昨晚发生的事情,没有被任何摄像头拍到。
这样的话,他所面临的问题,无非是床上这具尸体而已。一瞬间,他脑子里涌现了这几年网上看到的案件,南京碎尸、香港溶尸、澳门人肉包子,还有各地数不清的焚尸、抛尸案……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没有告破。也就是说,只要处理得好,他就可以不用去坐牢。
相比其他业余选手,小丰还是有专业上的优势的——他大学读的是应用化学,溶解一些肌肉跟骨骼,理论上不成问题;除此之外,他还有不少同学在化工行业,搜集原料也不在话下。
那么,就这么办吗?
小丰紧皱眉头,从墙角站起身来,却觉得头有点晕——同时肚子咕噜响了起来,没错,是饿的。他这才想起,昨晚只吃了碗面,连宵夜都没吃,现在会饿是太正常了。于是,他做了个重要的决定——趁今天起得早,到楼下吃两盘肠粉,不,三盘吧。
毕竟,不吃饱的肚子,哪有力气溶尸啊。
小丰走到床边,帮小粉粉盖好被子,怜惜地摸了下她冷冰冰的脸,就锁门下楼了。他一定不会想到,就在他吃四盘肠粉加一碗猪杂汤的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了一件最恐怖的事情。
当他回到出租屋门前,掏出钥匙的时候,满满的饱腹感竟然让他有些愉悦;果然,只要吃饱了肚子,天大的事也不会太愁。当然,想起了床上待处理的尸体,还是让这份愉悦打了些折扣。
打开房门的一瞬间,小丰愣住了。
一秒钟之后,他只想大声尖叫。
床上的那具尸体,消失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小丰哐一声关上门,撒腿往楼梯狂奔。见鬼了,尸体变成了鬼,要不然就是感染了致命病毒,变成了丧尸。无论是哪种情况,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逃!
可是,逃往哪去呢?
小丰气喘吁吁地站在楼下,茫然四顾,最后决定,他要去网吧。网吧人多,就算尸体真的变成了丧尸,也不至于在网吧取他狗命。再说了,遇见了这样的诡异事情,无法理解,越想越怕——这种情况下,到网吧玩游戏,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好的麻痹方式。
果然,这天小丰在网吧里,从早上一直玩到了凌晨,情绪也渐渐平静了下来。在玩守望屁股的间隙里,他也想了几个假设,来解释发生在出租屋里的事情。其中最合理、也最完美的一个是:小粉粉其实没有死,只是进入了传说中的假死状态,在小丰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小粉粉苏醒过来,穿上衣服,自己走了。
这个完美假说,唯一的缺陷在于——早上打开出租屋门时,他似乎看见了那条粉色的长裙。小粉粉总不可能赤身裸体出门吧?不过——小丰努力回忆当时的场景——那条裙子真的在吗?好像在,又好像不在……
心底有个声音说,回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回去看看……小丰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也是时间该回家了。要不然没给鬼吓死,倒猝死在网吧里,那就搞笑了。
从网吧走回出租屋的路上,空无一人,小丰却总害怕哪个街角,会突然跳出一只厉鬼,用尖锐的爪子把他掐死。还好,如今他站在出租屋门前,什么都没有遇到。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他哆哆嗦嗦打开房门的那一瞬。
裙子在。更重要的是……
尸体也在。
那一具昨天凌晨捡回来、早上消失了的尸体,如今,又好端端地躺在他一米二的单人床、油腻腻的床单上。
小丰瞬间就崩溃了,一股温暖的液体,浸湿了他的裤裆。
(说到这里,小丰朝我尴尬一笑;其实有什么好尴尬,这种情况换我也尿,有不尿的那是尿路结石。)
(我追问道:“然后呢?”)
然后,小丰做出了他一生中最伟大的壮举。他关好房门,脱下尿湿的裤子,跟床上的尸体又来了一发。小丰内心的想法是,自己一定是疯了,精神出了问题,所以这具尸体才会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如今正被他压在身体下,随意蹂躏着。而且,不同于早上的冰冷僵硬,他身下的这具尸体,不,身体,虽然仍然没有反应,但却是温暖柔软的,有心跳,也有呼吸。
好嘛,既然都疯了,不如疯得过痛快些,痛快完了,明天自己到精神病院报道。
这么想着,小丰跟尸体大战了不知多少回合,直到他精疲力竭地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上的那具尸体,又变冷了。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全身肌肉僵硬,死得透透的。
小丰看了下时间,快要早上八点了,这一次他忍住饥饿,没有下楼吃早餐。他又坐在出租屋的墙角,死死盯着床上那具尸体。如果她,不,它会再次消失,小丰也要亲眼看着,它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只不过,小丰的意志力维持不到五分钟,因为太困,他又坐着睡着了。
砰!
小丰被一声巨响吵醒,睁开眼时,他看见了这辈子最骇人的景象。
那一具赤裸的尸体,已经掉到了地板上,仰面朝天躺着。然后,尸体以人类不可能做到的姿势,缓缓蠕动着。对,不是爬动——用骨骼支撑着肢体,以正常人甚至是恐怖片里女鬼的姿态爬动——比那还要可怕。
这具尸体的四肢跟躯体,完全没有任何动作,就这么仰躺着,但是身下跟地板接触的肌肤,却变成了蜗牛脚,像波浪一样蠕动着。悄无声息,缓慢,但是无比坚定——幸好,并不是朝着小丰的方向。尸体蠕动到了床边的电脑桌下,停了下来,右手用同样蠕动的方式,像时针一样缓缓移动,接下来,小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尸体伸出两只手指,插进了插座的孔里。
小丰过了好久才醒悟过来——这特么是在充电啊。这个角度,站在门口是看不见的,所以他昨天早上回家,才会以为尸体失踪了。
突变的画风之后,这个关于捡尸的故事,开始了神转折。
小丰突然想到了什么,一跃而起,不顾尸体就在电脑桌下,狂奔过去打开了电脑。然后,他在工作邮箱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来三年前的一封邮件。这是他当年玩一个日本养成游戏,参加比赛,拿了中国区排名第一后的祝贺邮件。
邮件是用日文写的,意思是为了奖励冠军,特别准备了一份实物奖品,如果选择普通模式,半个月内可以收到快递;如果选择惊喜模式,将视情况在三年内发送。
没错,他脚下这具逐渐回复柔软的尸体,就是迟到的冠军奖品——超级黑科技的充气娃娃,或者说得好听点,是专门给宅男用的性处理智能机器人。因为小丰当年手滑选了惊喜模式,所以游戏公司一直暗中观察,始终没有机会;眼看三年就要到了,最后只好做了个局,把这份礼品伪装成夜店门口的尸体,送给了小丰。
关于捡尸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我吃惊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脸上的表情是——卧槽,这样也行?
小丰即使在刚才讲故事的时候,也从没停止进食,如今他吃完第三打烤生蚝,用短袖抹了抹嘴巴,起身告辞:“那个,我就先回去啦。”
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意:“小粉粉还等着我呢。”
(捡尸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像老猫这种人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同时也给广大妹子提个醒,喝酒还是要有个靠谱的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