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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〇章 准女婿,初见准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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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第二天,杨文斌难得地睡了个懒觉,在没有号声的催促中起了床。

    这时,春华已经早早做好了早餐,等着他起床,一起吃饭。

    想到昨晚的缠绵,杨文斌心中一热,爱怜地看着春华,心想:“这真是个好女人,自己一定珍惜她,爱她,保护她,一辈子要对她好!”

    春华看着杨文斌热烈的眼神,脸红了,嗔道:“看什么看,看了一宿还没看够啊?”

    “看不够,永远看不够!”杨文斌揽着春华的腰,笑道。

    “快吃饭吧,饿死鬼!”春华打了一下杨文斌揽住自己腰的手,“一会儿还得去我妈家呢,别太晚了。”

    “好呀!”杨文斌顺从地放开了手,为自己的疯狂和无礼而汗颜。

    两个人坐在桌前,快速地吃了起来。

    春华的家在普市,离银海区还在五十公里的路程。

    两个人吃完了早饭,就乘公交车前往长途客运站,登上了前往普市的班车。

    客车在柏油路上奔驰着,窗外是一派初春的美景。

    小草还未返绿,大田里光秃秃的。但已不似冬天那样寒冷,人们都穿着新衣,在公路穿梭。

    杨文斌和春华并排坐在两个相邻靠椅上。

    春华的头倚在杨文斌的肩膀上,感受着男人结实的臂膀,鼻孔里近距离闻着男人的气息,头脑中回忆着昨晚的疯狂。

    春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她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和自己的男人的第一次。

    但是,每一次的想象,都和实际中的过程有太多的差距。

    本来,她是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保存到结婚的那一天的。

    可是,昨晚,在杨文斌把自己拥入怀中的那一瞬间,她改变主意了。

    因为,她是多么渴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可是,每次和杨文斌在一起,都是行色匆匆。

    没等两个人粘乎够,转眼就是离别。

    就是在部队待过的那一夜,杨文斌也只是陪自己在招待室坐到了十二点,然后,他回到了班排去睡的。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吃亏的,总是女人。

    因为,女人的第一次,只有一次,是显而易见,容易鉴别的。

    而男人的第一次,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却无法掌控。

    可是,春华却判断,杨文斌这个男人,和自己是第一次。

    因为,这种事情,是通过很容易通过感知来判断的。她相信自己的判断。

    忽然之间,她再也不想把那宝贵的时刻留给新婚之夜,她认定了自己一生的爱人,愿意把自己,随时奉献给他。

    而这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两个人的第一次,是这样的刻骨铭心。

    她曾经无数次想象,可是,真正初尝爱果,她却发现事情原来是那么的激动与甜蜜。

    怪不得,女人不管多么苦多么累,都愿意为他所爱的人生下孩子,并抚养长大。

    这就是母性的光辉,爱情的力量吧?

    杨文斌紧紧地扣着春华的手,任由她歪靠在自己身上,随着车的颠簸,他希望时光停滞下来,永远让他们两人这样依偎下去。

    昨天,本来,他也不想这样的。

    可是,自己又不是柳下惠。

    本来,两个人就是相互爱恋着,只不过,是没有合适的机会,和没有合法的手续而已。

    在热情象岩浆一样迸发时,他便不管不顾了,反正,自己是想和她结婚,在一起,是水到渠成。

    很多情侣,在大学时,甚至高中时,就这样做了。

    尽管曾经和一些女孩有过很多机会,但是,他克制住了,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些事情,做过了,就要负责,特别是,爱情,是要负一生的时光,自己真的具有负责任的能力了吗?自己真的做好准备了?

    在昨晚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做好准备了,自己要用一生一世,来爱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春华。

    两个人在客车上颠簸了一个小时,才到了春华的家。

    这里,与杨文斌的家一样,同样是丘陵地带,同样是海拔**百米到一千多米的小山,但是,由于临海的原因,这里气候湿润,富产水果。而自己家那里,却是七山一水二分田,十年九旱的地方。

    尽管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是错误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地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相当的作用。

    比如,杨文斌的家和李春华的家,就是一个明显的对比。

    客车开进了一个山坳,春华的家就在这座山坳里。

    在进村不远的大路,有一幢独体的四合院,这就是李春华的家。

    带有地域风格的小楼其实,主要就是一层楼。

    五间大房子,建在离地百多米的储藏室上。房顶上,铺着一层红色的石棉瓦,显得很是气派。

    他们俩人到了门前的时候,李春华大声喊道:“爸,妈,我回来了。”

    然后,俩人拎着东西进了屋。

    她爸,她妈闻讯都出了屋迎接。

    杨文斌看到,春华的父亲大约五十岁左右,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身材微胖。

    她的妈妈刚是一米六几,和她爸相差近一头。

    “爸、妈,这是杨文斌”,春华介绍着,“文斌,这是我爸,我妈”。

    “叔叔好,婶婶好!”杨文斌高兴地打着招呼,心想:“其实应该叫岳父好、岳母好,因为,人家的女儿都是自己的了,还有啥叫不出口的呢?”

    “哦,文斌啊,路上冷没冷?快进屋,快进屋!”春华的妈妈不停地打量着杨文斌,脸上都乐开了花。

    五个人进了东屋,里面很是宽绰的卧室。室内生着暖气,大约能有十五六度的样子。

    看到杨文斌英俊的面孔,又询问家中的父母的情况。

    杨文斌一一做答。

    而李春华的父亲,则是不时地插话问着杨文斌的家庭状况。

    三人正说着话,忽然,“姐夫来了?”伴着说话,从外面闯进来一个人。

    这人正是春华的妹妹,杨文斌是认识的,上次和春华一起去汽车站接的她。尽管只见过一次面,但是,杨文斌却牢牢记住了她的面容。

    现在听到她这样叫,尽管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但这是春华和文斌之间的秘密,是不能外人体会的。

    杨文斌不好意思起来,只好说道:“小妹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去哪里玩去了。”

    “今天听说姐夫你来,我特意打扮好了等你们来。”春华妹妹解释着。

    “怎么,你当兵了?”部队有没有合适的帅小伙,给我介绍一个呗”春华妹妹接着刚才的思路,继续往下疯着。

    “别瞎说,听着没。快把好吃的给我们端上来,我们饿了。”春华用上了姐姐的威严,帮杨文斌解了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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