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新燕啄春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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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郎最小,吃的苦最少,一天到晚鬼心眼儿挺多,一会儿担心贺兰抢走了他的母爱,一会儿又嫌霍究太勤奋,把他衬托得太惫懒。
可他也着实惫懒,先后请来的五个先生,就有四个被他给活活气走。
她就像世上大部分养了儿子的母亲一样,完全没有了丝毫在娘家做小姐时的衿持温婉,而是像只暴躁的母鸡一样拍着翅膀追着小崽子跑。
她身体不太好,动过肝火后总会有些不舒服。
贺兰他们来了,她竟然省心了很多。
他们告诉她:“是王爷交代好好看着淮哥儿,不能让夫人动气的。”
儿子太淘气,他就是她的后盾。
但凡他在家,儿子总是格外地老实。
他很有手段,总是轻而易举就让淘气的家伙在他手下无计可施。
那时候,她特别喜欢他无条件地护着她宠着她的样子。
在他心里,她的地位就是至高无上的,谁要是惹她生气了,那仔细军法处置。
淮哥儿要是被他爹罚打手心,霍究总是被喊过来“监刑”的那一个,而贺兰就被喊过来数数。
她并没有觉得他们这么做不对,她和他只有这一个儿子,她实在是害怕他不受些教训,将来长歪了。
他若长歪了,那萧家日后又怎么办?
日子逐渐太平,后来时间过得也就快了。
淮哥儿九岁那年,仗终于打完了。
他率领大军进京时路过沧州,特地拐过来见了他们母子。
“等我安顿好,就来接你们,眼下事务必然很忙,你不要着急。”
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是一呼百应的霸王,在她面前却仍然半说半哄。
她又怎么会急呢?
这么多年都等了,不差在这一时。
只要他们赢了,不用打仗了,没有危险了,她什么心都放下了。
但中间这段时间还是有点久,居然有四个月。
她以为以京师至沧州的距离,最多也就两个月的工夫。
他再度回来的时候是淮哥儿生日前夕。
她像往常一样扑进他怀里。
她最喜欢抱他,因为他强壮,抱起来比儿子那种肉乎乎的奶娃感觉强多了。
今天他格外沉默,也抱她抱得格外紧。
“我让人在南郊收拾了一间宅子,我们去那里住两天,顺便给儿子过生日。过完生日,我们就回京师。”
她对他的安排没有任何意见,反而因为这么多年都没有给儿子过过生日的他,眼下终于有了施与一下关怀的觉悟而高兴。
他们去了南郊。临走的时候淮哥儿还亲昵地接着外公的手说,会带他喜欢的酒回来给他喝。
那时候的她只觉得这一切太美好,又哪里想得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她终生也不敢回首?
……
指尖传来湿腻的感觉,她伸开手,不知不觉,掌心竟让她给掐破了。
恍如溺水太久,她全身有些虚脱。
打断的神思也没有勇气继续下去了。
一晃神,这些事情都仿佛是前世的事了,她十四岁认识他,如今也不过二十九岁,但心却木然得像是九十二。
掌心的血迹的提醒她,他找过来了,他居然不死心的找过来了!
她该么办?
报仇是不可能做到的,她杀不了他。
就算是刚才在那宅子里,她若是再动一下,也会有人出来将她拖开的。
除非他心甘情愿让她杀死……他若真有这份心,他早就死了!当初也不会让人动手杀人!
何况,他若死了,五郎又怎么办?他还撑不起几十万兵马来的。他若死了,李锭一定会把五郎给杀了!
天知道这三年她费了多大力气才说服自己活下来。
经历过这三年,她已经不想死了,因为她死了,将会更加没有面目去地府里见卫家的人。
苟活着罢!反正不管生死她都背着一身罪孽。
她想了一夜,吃早饭的时候跟福娘说:“我想离开这儿了,绣庄你得另找个人合伙。”
福娘很吃惊,也执意地挽留,但她心意决了。
三年前她自昏睡中醒来,竟是在福娘的屋子里。
福娘经营着一家小裁缝铺子,救下了昏倒在门前的她。然后她就易名在她家里呆了下来。
这是个在战乱里失去丈夫儿女的妇人。
卫羲儿用头上一根金簪子跟她合伙开了这间绣庄,然后两人同接些街坊生意度日。
福娘很朴实,她们相处挺融洽的,原本她打算在此终老,但是现在她不能呆下去了。
她不想再见他。
她悄没声儿地出了城门,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也许随便找个村庄落户下来吧。
她身上有点钱,在镇上赁了座宅子暂时住下来。
她还有儿子没长大,她不能走得太远。
她至少要看着他成了亲,有了人替他照顾他了,她才能放心。
镇子上嘈嘈杂杂地,倒也好,省得太安静了又让她胡思乱想。
可是还没等她想好怎么继续谋生度日,他就来了。
穿着常服,垂着双手,站在她家门口的大槐树下定定地打望,身后引来一路眼冒绿光的妇人。
伤倒是好得快!
她漠然地想,等他走了,转头便毫不犹豫地搬家。
她一旦心硬起来,是连她自己都想不到的。
没有任何理由能使她回头,她就当那十几年的恩爱都是笑话了。
她又再找地方住下了。
没两个月,他直接进了她新家的家门坐下。
“儿子病了。”
她做着针线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又继续起来。
堂堂燕王府,会治不好一个孩子?
“他恨我,不肯再叫我父亲,夜里老做恶梦,还说要杀了我,给你报仇。”
那好啊!她恶劣地想。正好让你也尝尝众叛亲离的滋味。
“羲儿,你把儿子教得很好。”
他坐在暮色里,单手支在膝上望着她。
“他很拎得清,很爱你。我很高兴。你为我们父子受的苦太多了,他能这么惦记你,我其实挺骄傲的。”
她低头在帕子上绣着朵蔷薇花,换了根线,又开始。
他望着她利落的双手,又说道:“前不久我把他丢营里去了。
“你不是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吗?我就让他把杀我当成目标了。
“现在,为了能早日杀我,他已经骑马骑得很好了,箭术也很不错,很刻苦。前不久还把营里几个千户给干倒了。你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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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像世上大部分养了儿子的母亲一样,完全没有了丝毫在娘家做小姐时的衿持温婉,而是像只暴躁的母鸡一样拍着翅膀追着小崽子跑。
她身体不太好,动过肝火后总会有些不舒服。
贺兰他们来了,她竟然省心了很多。
他们告诉她:“是王爷交代好好看着淮哥儿,不能让夫人动气的。”
儿子太淘气,他就是她的后盾。
但凡他在家,儿子总是格外地老实。
他很有手段,总是轻而易举就让淘气的家伙在他手下无计可施。
那时候,她特别喜欢他无条件地护着她宠着她的样子。
在他心里,她的地位就是至高无上的,谁要是惹她生气了,那仔细军法处置。
淮哥儿要是被他爹罚打手心,霍究总是被喊过来“监刑”的那一个,而贺兰就被喊过来数数。
她并没有觉得他们这么做不对,她和他只有这一个儿子,她实在是害怕他不受些教训,将来长歪了。
他若长歪了,那萧家日后又怎么办?
日子逐渐太平,后来时间过得也就快了。
淮哥儿九岁那年,仗终于打完了。
他率领大军进京时路过沧州,特地拐过来见了他们母子。
“等我安顿好,就来接你们,眼下事务必然很忙,你不要着急。”
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是一呼百应的霸王,在她面前却仍然半说半哄。
她又怎么会急呢?
这么多年都等了,不差在这一时。
只要他们赢了,不用打仗了,没有危险了,她什么心都放下了。
但中间这段时间还是有点久,居然有四个月。
她以为以京师至沧州的距离,最多也就两个月的工夫。
他再度回来的时候是淮哥儿生日前夕。
她像往常一样扑进他怀里。
她最喜欢抱他,因为他强壮,抱起来比儿子那种肉乎乎的奶娃感觉强多了。
今天他格外沉默,也抱她抱得格外紧。
“我让人在南郊收拾了一间宅子,我们去那里住两天,顺便给儿子过生日。过完生日,我们就回京师。”
她对他的安排没有任何意见,反而因为这么多年都没有给儿子过过生日的他,眼下终于有了施与一下关怀的觉悟而高兴。
他们去了南郊。临走的时候淮哥儿还亲昵地接着外公的手说,会带他喜欢的酒回来给他喝。
那时候的她只觉得这一切太美好,又哪里想得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令她终生也不敢回首?
……
指尖传来湿腻的感觉,她伸开手,不知不觉,掌心竟让她给掐破了。
恍如溺水太久,她全身有些虚脱。
打断的神思也没有勇气继续下去了。
一晃神,这些事情都仿佛是前世的事了,她十四岁认识他,如今也不过二十九岁,但心却木然得像是九十二。
掌心的血迹的提醒她,他找过来了,他居然不死心的找过来了!
她该么办?
报仇是不可能做到的,她杀不了他。
就算是刚才在那宅子里,她若是再动一下,也会有人出来将她拖开的。
除非他心甘情愿让她杀死……他若真有这份心,他早就死了!当初也不会让人动手杀人!
何况,他若死了,五郎又怎么办?他还撑不起几十万兵马来的。他若死了,李锭一定会把五郎给杀了!
天知道这三年她费了多大力气才说服自己活下来。
经历过这三年,她已经不想死了,因为她死了,将会更加没有面目去地府里见卫家的人。
苟活着罢!反正不管生死她都背着一身罪孽。
她想了一夜,吃早饭的时候跟福娘说:“我想离开这儿了,绣庄你得另找个人合伙。”
福娘很吃惊,也执意地挽留,但她心意决了。
三年前她自昏睡中醒来,竟是在福娘的屋子里。
福娘经营着一家小裁缝铺子,救下了昏倒在门前的她。然后她就易名在她家里呆了下来。
这是个在战乱里失去丈夫儿女的妇人。
卫羲儿用头上一根金簪子跟她合伙开了这间绣庄,然后两人同接些街坊生意度日。
福娘很朴实,她们相处挺融洽的,原本她打算在此终老,但是现在她不能呆下去了。
她不想再见他。
她悄没声儿地出了城门,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也许随便找个村庄落户下来吧。
她身上有点钱,在镇上赁了座宅子暂时住下来。
她还有儿子没长大,她不能走得太远。
她至少要看着他成了亲,有了人替他照顾他了,她才能放心。
镇子上嘈嘈杂杂地,倒也好,省得太安静了又让她胡思乱想。
可是还没等她想好怎么继续谋生度日,他就来了。
穿着常服,垂着双手,站在她家门口的大槐树下定定地打望,身后引来一路眼冒绿光的妇人。
伤倒是好得快!
她漠然地想,等他走了,转头便毫不犹豫地搬家。
她一旦心硬起来,是连她自己都想不到的。
没有任何理由能使她回头,她就当那十几年的恩爱都是笑话了。
她又再找地方住下了。
没两个月,他直接进了她新家的家门坐下。
“儿子病了。”
她做着针线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又继续起来。
堂堂燕王府,会治不好一个孩子?
“他恨我,不肯再叫我父亲,夜里老做恶梦,还说要杀了我,给你报仇。”
那好啊!她恶劣地想。正好让你也尝尝众叛亲离的滋味。
“羲儿,你把儿子教得很好。”
他坐在暮色里,单手支在膝上望着她。
“他很拎得清,很爱你。我很高兴。你为我们父子受的苦太多了,他能这么惦记你,我其实挺骄傲的。”
她低头在帕子上绣着朵蔷薇花,换了根线,又开始。
他望着她利落的双手,又说道:“前不久我把他丢营里去了。
“你不是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吗?我就让他把杀我当成目标了。
“现在,为了能早日杀我,他已经骑马骑得很好了,箭术也很不错,很刻苦。前不久还把营里几个千户给干倒了。你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