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妻子的每日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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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呢?”彭长宜捂着鼻子问道。
“爸爸接走了……”沈芳说道。
沈芳的话还没说完,家里的电话就响了,是江帆。
江帆在电话里说:“长宜,回来吧,来了个朋友,跟弟妹请个假。”
彭长宜笑着说道:“报告市长,您饶了我吧,我中午可是喝傻了。”
江帆说道:“我说是让你陪客人,谁说让你陪酒了?把电话给弟妹,我跟她说。”
彭长宜没有把电话给沈芳,他知道沈芳说话很愣,怕给市长下不来台,就说道:“不用了,我马上就到。”
沈芳早在一旁瞪着眼睛听着呢,见彭长宜放下电话就说:“又是他,是不是叫你去喝酒?”
彭长宜说道:“来了个朋友,让我帮着陪一下。”
沈芳说道:“他没家没业没牵挂,你整天跟他能泡出什么?”
彭长宜小声但很严厉地说道:“说你多少次了,说话注意,你怎么知道他没家没业?说话不负责任。”
沈芳一点都不顾忌,说道:“有家他干嘛不回?还整天拉着你喝闲酒。”
“喝酒也是工作,妇人之见。”彭长宜反驳到。
沈芳憋了半天居然没有找到反驳他的话,两只眼瞪着他,不说话。
彭长宜得意的在心里暗暗笑了,心想,善于没理搅三分的沈芳,也没话说了。看来,无论多么难缠的女人,只要将工作与他们男人的前程挂上关系,保证一路绿灯。
他有些不忍心,就把语气放温和一些,说道:“以后在家里不许说机关里任何人的任何话,咱这房子不隔音你又不是不知道。”
沈芳委屈地说道:“我又没点名,别人听到能知道是谁?”
“你放心,别人都比你聪明。”
沈芳对于他的奚落早就习以为常,并不在意,她说道:“对了,梁晓慧给咱们推荐了一款热水器,她家新按的,用着挺好。”
“喜欢你就去买,钱在你哪儿。”彭长宜没好气地说着,转身走了出去。
沈芳搬到这个大院里多了一个毛病,就是喜欢念叨别人家的事,跟收音机里的“每日一歌”一样,无论他多晚回来,都会听到别人家琐碎的事情。
其实不只是沈芳,这里住着的女人好像都有这个毛病,也许是他们的男人都在大楼里工作的原因,除去好传播小道消息以外,还有一个通病就是喜欢比较,拿别人家的男人跟自己家的男人做比较。
也难怪,在这里住的都是机关里资历相当的年轻干部,女人们心里自然就有了比较。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家有几窝耗子甚至是公母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彭长宜对这一点极其反感,几次告诫沈芳不许跟这些家属扎群,少在一起东扯西扯的。沈芳有一次嘲笑他说道:“你以为你是多大的官呀,那次我上街看见王部长夫人,她还拉着我说了半天的家务事呢?你要是当到了部长,我是不是就得见人装哑巴了?”
彭长宜觉得搬到这里来后沈芳的确变了许多,有的时候表现的不可理喻。
当他来到江帆的办公室就愣住了,只见办公室没有任何人,甚至江帆也不在。彭长宜刚要转身往出走,江帆从外面回来了。
江帆进门洗着手,笑着说道:“弟妹还真把你放出来了,我还以为你出不来呢?”
彭长宜说:“您发话她不敢不放我。哪儿的朋友?”
“朋友?”
“您不说让我陪个朋友吗?”
“哦?哈哈——我那是谎报军情,不那样说你出得来呀?”
彭长宜笑了,这种把戏江帆以前经常干,没想到成为市长后还这么干,就说道:“我还以为你真来了朋友呢?”
“谁让你那么早就下班回家了?”
“我中午喝了好多酒,头现在还懵呢。”
“好好好,给你一个小玩意,作为补偿。”说着,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塑料包装袋,递到了他手里。
彭长宜一看,惊喜地说道:“传呼机?”他接过来,打开塑料袋,说:“新的?”
“当然,能给你旧的吗?”
彭长宜爱不释手。要知道当时一个小小的传呼机,是身份的象征。那时买传呼机是要走后面托关系的,有钱都买不到。
彭长宜想了想故意说道:“这个不会是喝酒热线吧?”
“让你猜着了,以后找你就方便了。”江帆说道:“在北京,这个东西早就有了,就是咱们这样的小城市,通讯设施跟不上,今年政府就准备加大通讯基层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如今,通讯不通,就跟死城一样,没人肯来投资。”
彭长宜试着呼了一下自己,刚放下电话,手里的呼机就传来清脆的bb的声音。
江帆又说:“据说,摩托罗拉公司正在研制汉字显示功能的传呼机,可以给机主留言,然后机主就能看到。估计用不了半年,这种就会被淘汰。”
彭长宜笑着说道:“更新换代我就提前拜托您了。”
“你还沾上我了。”江帆笑着说:“去把丁一叫下来,咱们出去吃个饭,反正她在单位也没事。”
彭长宜问:“还有别人吗?”
“有卢辉,他先去接孩子,把孩子送回家后直接去饭店,我先走,你去叫丁一。”
彭长宜犹豫了一下,走了出去。
今天是周末,而且早已过了下班时间,每层的楼道里都很安静。彭长宜没有走中间的楼道,他走的是靠西侧的小楼梯,他担心被别人看到自己在下班时间独闯六楼找丁一,难免别人会说闲话。
俗话说得好:舌无骨却能折断骨。
其实,彭长宜的想法很朴素,他既不想给一个姑娘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每个生活在机关的人,都是如履薄冰,稍不注意,就会跌的很惨。许多人都是输在小节上的。
“大才不拘小节”是领袖人物和干大事人的一种洒脱和气度,甚至会被人们津津乐道。然而这句话放到官场上绝对是行不通的,很有可能你会因为小节而死的更快。
来到机关上班后,彭长宜的确学到了许多官场上的规矩,这些让他终身受益,同时也成就了他。
尽管丁一是他科室的人,而且在机关住了这么久,彭长宜还是第一次上六楼来找他。彭长宜在想,这么一个女孩子,孤零零的呆在顶楼宿舍,也没有什么朋友,亏得江帆能想到她,不然慢慢长夜连电视都没地方去看。如果自己的女儿大了,绝不能让她离开身边只身漂泊在异地。
彭长宜一口气来到了顶楼,站在楼道口稍稍喘口气,正要朝左面的走廊里走去,这时,他的无意一瞥,就发现了通往右面五楼楼顶的门上,挂着一串钥匙,钥匙上面有一个五彩的小绒球,这个五彩的小绒球彭长宜认识,是丁一的。
他有些奇怪,平时这个楼道门应该是锁着的,既然丁一的钥匙在,就说明这是丁一开的门,难道她在五楼也就是西楼的楼顶?一个女孩子跑到楼顶干嘛去了?
彭长宜往门口走了两步,隔着门刚往外看了一眼,他就立刻缩回了头,因为他发现了这一生都无法磨灭的景象。
只见楼顶上丁一坐在椅子上,面向西南方向,左手抵住脑门,正在低头看着一本书。许是累了,她换了一个姿势,右手托着下巴,左手扣在右手的手心里,眼睛从书本上移开,抬起头,看向西边的夕阳。
这冉冉渐翳的金光,照在她的身上、头发上、鼻梁上,勾勒出非常优美的线条,使她身上的一切都具有一种鲜明的质感,把她罩在了祥和温暖的光影中了。只是她的神情有着一丝无法掩饰的伤感。
彭长宜心里涌起一种怜爱,这样一个女孩子离开家乡,被分到陌生的地方工作,肯定是想家了。难怪江帆会想到要叫她,他们有着共同的孤独。
彭长宜伸出手,刚要开门,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他意外的看到了一只雪白色的小狗,瞪着两只溜圆漆黑的眼睛正在警惕的看着他。原来小狗早就发现了他,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小狗密切监视着。
刚才只顾看丁一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小狗,这时,就听那个小狗的嘴里发出了“哼哼”的警告声音。
丁一回过头来说道:“不许叫!”
小狗立刻回头看了主人一眼,晃动了一下尾巴,很快就又掉过头,瞪圆了眼睛,继续注视着里面的彭长宜,这时只要彭长宜开门过去,估计它就会采取行动。
彭长宜赶紧闪到一旁,难怪最近丁一显得忙忙碌碌的,没到下班时就不停的看表,人也显的不安,恨不得马上回宿舍。原来她是在金屋藏狗!
丁一从什么时候养狗他不知道,但是有一点他知道,这个女孩子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小狗,毕竟在机关里养狗是不妥的,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也是不容许的。
楼顶,夕阳,女孩,小狗,构成了彭长宜眼中一道特别的难忘的风景。
那一刻,他居然不忍开开门,更不忍去惊扰她,这样一个女孩,不应该属于酒桌上的调味品,她应该属于恬静、纯美而没有任何风尘的世界里,一如她的蝇头小楷,清丽无比,纯洁无暇。
他默默的转过身,轻轻的下了楼,胸中就有了一种特别的东西在升腾。
忘了是哪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爱情没开始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会那样地爱一个人……”
那时候的彭长宜,绝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在心里永久的储存下了这个美好的影像,一如他那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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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呢?”彭长宜捂着鼻子问道。
“爸爸接走了……”沈芳说道。
沈芳的话还没说完,家里的电话就响了,是江帆。
江帆在电话里说:“长宜,回来吧,来了个朋友,跟弟妹请个假。”
彭长宜笑着说道:“报告市长,您饶了我吧,我中午可是喝傻了。”
江帆说道:“我说是让你陪客人,谁说让你陪酒了?把电话给弟妹,我跟她说。”
彭长宜没有把电话给沈芳,他知道沈芳说话很愣,怕给市长下不来台,就说道:“不用了,我马上就到。”
沈芳早在一旁瞪着眼睛听着呢,见彭长宜放下电话就说:“又是他,是不是叫你去喝酒?”
彭长宜说道:“来了个朋友,让我帮着陪一下。”
沈芳说道:“他没家没业没牵挂,你整天跟他能泡出什么?”
彭长宜小声但很严厉地说道:“说你多少次了,说话注意,你怎么知道他没家没业?说话不负责任。”
沈芳一点都不顾忌,说道:“有家他干嘛不回?还整天拉着你喝闲酒。”
“喝酒也是工作,妇人之见。”彭长宜反驳到。
沈芳憋了半天居然没有找到反驳他的话,两只眼瞪着他,不说话。
彭长宜得意的在心里暗暗笑了,心想,善于没理搅三分的沈芳,也没话说了。看来,无论多么难缠的女人,只要将工作与他们男人的前程挂上关系,保证一路绿灯。
他有些不忍心,就把语气放温和一些,说道:“以后在家里不许说机关里任何人的任何话,咱这房子不隔音你又不是不知道。”
沈芳委屈地说道:“我又没点名,别人听到能知道是谁?”
“你放心,别人都比你聪明。”
沈芳对于他的奚落早就习以为常,并不在意,她说道:“对了,梁晓慧给咱们推荐了一款热水器,她家新按的,用着挺好。”
“喜欢你就去买,钱在你哪儿。”彭长宜没好气地说着,转身走了出去。
沈芳搬到这个大院里多了一个毛病,就是喜欢念叨别人家的事,跟收音机里的“每日一歌”一样,无论他多晚回来,都会听到别人家琐碎的事情。
其实不只是沈芳,这里住着的女人好像都有这个毛病,也许是他们的男人都在大楼里工作的原因,除去好传播小道消息以外,还有一个通病就是喜欢比较,拿别人家的男人跟自己家的男人做比较。
也难怪,在这里住的都是机关里资历相当的年轻干部,女人们心里自然就有了比较。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家有几窝耗子甚至是公母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彭长宜对这一点极其反感,几次告诫沈芳不许跟这些家属扎群,少在一起东扯西扯的。沈芳有一次嘲笑他说道:“你以为你是多大的官呀,那次我上街看见王部长夫人,她还拉着我说了半天的家务事呢?你要是当到了部长,我是不是就得见人装哑巴了?”
彭长宜觉得搬到这里来后沈芳的确变了许多,有的时候表现的不可理喻。
当他来到江帆的办公室就愣住了,只见办公室没有任何人,甚至江帆也不在。彭长宜刚要转身往出走,江帆从外面回来了。
江帆进门洗着手,笑着说道:“弟妹还真把你放出来了,我还以为你出不来呢?”
彭长宜说:“您发话她不敢不放我。哪儿的朋友?”
“朋友?”
“您不说让我陪个朋友吗?”
“哦?哈哈——我那是谎报军情,不那样说你出得来呀?”
彭长宜笑了,这种把戏江帆以前经常干,没想到成为市长后还这么干,就说道:“我还以为你真来了朋友呢?”
“谁让你那么早就下班回家了?”
“我中午喝了好多酒,头现在还懵呢。”
“好好好,给你一个小玩意,作为补偿。”说着,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塑料包装袋,递到了他手里。
彭长宜一看,惊喜地说道:“传呼机?”他接过来,打开塑料袋,说:“新的?”
“当然,能给你旧的吗?”
彭长宜爱不释手。要知道当时一个小小的传呼机,是身份的象征。那时买传呼机是要走后面托关系的,有钱都买不到。
彭长宜想了想故意说道:“这个不会是喝酒热线吧?”
“让你猜着了,以后找你就方便了。”江帆说道:“在北京,这个东西早就有了,就是咱们这样的小城市,通讯设施跟不上,今年政府就准备加大通讯基层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如今,通讯不通,就跟死城一样,没人肯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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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长宜犹豫了一下,走了出去。
今天是周末,而且早已过了下班时间,每层的楼道里都很安静。彭长宜没有走中间的楼道,他走的是靠西侧的小楼梯,他担心被别人看到自己在下班时间独闯六楼找丁一,难免别人会说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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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长宜一口气来到了顶楼,站在楼道口稍稍喘口气,正要朝左面的走廊里走去,这时,他的无意一瞥,就发现了通往右面五楼楼顶的门上,挂着一串钥匙,钥匙上面有一个五彩的小绒球,这个五彩的小绒球彭长宜认识,是丁一的。
他有些奇怪,平时这个楼道门应该是锁着的,既然丁一的钥匙在,就说明这是丁一开的门,难道她在五楼也就是西楼的楼顶?一个女孩子跑到楼顶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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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冉冉渐翳的金光,照在她的身上、头发上、鼻梁上,勾勒出非常优美的线条,使她身上的一切都具有一种鲜明的质感,把她罩在了祥和温暖的光影中了。只是她的神情有着一丝无法掩饰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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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长宜伸出手,刚要开门,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他意外的看到了一只雪白色的小狗,瞪着两只溜圆漆黑的眼睛正在警惕的看着他。原来小狗早就发现了他,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小狗密切监视着。
刚才只顾看丁一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小狗,这时,就听那个小狗的嘴里发出了“哼哼”的警告声音。
丁一回过头来说道:“不许叫!”
小狗立刻回头看了主人一眼,晃动了一下尾巴,很快就又掉过头,瞪圆了眼睛,继续注视着里面的彭长宜,这时只要彭长宜开门过去,估计它就会采取行动。
彭长宜赶紧闪到一旁,难怪最近丁一显得忙忙碌碌的,没到下班时就不停的看表,人也显的不安,恨不得马上回宿舍。原来她是在金屋藏狗!
丁一从什么时候养狗他不知道,但是有一点他知道,这个女孩子不希望别人看到她的小狗,毕竟在机关里养狗是不妥的,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也是不容许的。
楼顶,夕阳,女孩,小狗,构成了彭长宜眼中一道特别的难忘的风景。
那一刻,他居然不忍开开门,更不忍去惊扰她,这样一个女孩,不应该属于酒桌上的调味品,她应该属于恬静、纯美而没有任何风尘的世界里,一如她的蝇头小楷,清丽无比,纯洁无暇。
他默默的转过身,轻轻的下了楼,胸中就有了一种特别的东西在升腾。
忘了是哪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爱情没开始以前,你永远想象不出会那样地爱一个人……”
那时候的彭长宜,绝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在心里永久的储存下了这个美好的影像,一如他那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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