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无知无觉咫尺隔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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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无知无觉咫尺隔天涯
我自己走在路上,很黑。路上只有星星点点的光亮,没有人家起来。远处还是很黑,但是我却走的很坚定。早起的早晨还是有点冷,我紧了紧衣服,继续向前走。
等到这个城市都亮了,一些早起的人早已出门了。我来到火车站,买了一个车票,不知道去哪里,最后也只知道那个地方没有冬天,很暖和。只是那个地名没有听说过。只是凭感觉到了那个地方。买好了票,火车进站,我拿起那个简单的背包,踏上了火车。
火车开走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外面的所有都看不见,一切都很模糊。外面的景物一排排的向后走去,一切都在向后走。该抛弃的已经抛弃了。幸好不是旅游的旺季,所以火车还不是很挤。我买了卧铺票,把帘子拉上。躺下想睡一会。可是脑子里都是过电影一般,睡不着。我干脆起身拿出手机,屏幕亮了起来,出现了顾知君的照片,这个还是满月那天要出发的时候我照的。那天他不知怎么就笑的很开心。我拍了这张照片后,就是最后一次豆他,看他。最后一次抱他。
我摸着那个手镯,还有那把钥匙。眼泪再一次流了下来。手机没有信号,所以我和任何人联系不上。我坐着坐着就睡着了。在醒来已经是白天了,又过了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你好。请问有热水吗?”我找到一个列车员问道。
“有的,跟我来。”她带我去接了一杯热水。
“请问什么时候到这个地方。”我拿出车票问她。
“这里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你可以准备一下了”列车员说。
“好的。谢谢。”我对那个列车员道了谢就回到了座位上。看着依旧往后倒的一棵棵树。很快火车就慢了下来,广播上报出了那个地方。我拿起包,走了下去。也许是在火车上的时间很长,我站到地上就有些摇晃。我定了定神。还是早上,周边有一些卖早点的。每个人神色都很匆忙。不会理会周围的一切。不会关心周围,一切的节奏越来越快,一切都崇尚快速高效。感情都要跟着快速起来。
我把背包背到前面,走到一个路上,走了有一个多小时。终于走累了,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我看着这里。一个不大的小镇,人们的脸上都带着笑容,连走路都慢了许多。我看了一眼远处,有一个移动公司。我就走了进去。办了一张手机卡。我装上后,犹豫了一下给沈轩拨了出去。电话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
“喂。”是沈轩的声音。我没有回答,因为在接通之后,听到沈轩的声音后我流了眼泪。一句话都讲不出。
“喂,说话。”沈轩在那边问。我慌乱中挂了电话。眼泪流了满脸,我坐在长椅上,没有了一丝力气。勉强支持着我坐着。
很快,沈轩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我定了定,拿起手机,接了起来。我没有说话。
“子归?”这时沈轩开口了。他试探的叫了一声。
“沈轩。是我。”我克制了一下自己,开口说道。
“子归,你在哪里,听说你走了。”沈轩在那边平静的说。似乎是意料之中,没有惊讶,只是有一些着急。
“嗯。沈轩,你好吗?”我开口问。
“嗯。我很好。你呢?”顾良天问。
“沈轩,你愿意来陪着我吗?”我没有回答沈轩的话,问了他一句。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沈轩没有犹豫的说。
随后我给沈轩发了地址,我暂时找了一家宾馆。等着沈轩来到这里找我。等了两天,沈轩终于来了。
“子归。开门。”沈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沈轩。”我开了门。看到沈轩站在门外。我看的出来他应该是没有睡觉,脸上有一些沧桑。
沈轩进了门,我们在吃了一些东西后就出了门,沈轩开了车来,我们找了镇上的比较僻静的地方,找了一个路边的房子就买了下来。这一切忙完后就是两天后了。我站在房子里,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高高的围墙,厚重的大门,是间平房。这个房子很好,在这个小镇上,是一个很平常的地方,和大多地方一样,只有镇上有几间楼房,其他的地方都是整齐划一的小平房。独立的院落,在里面种一些花,养一条狗,屋里住一只猫,就是最好的生活。没有之前的一切,什么都闲了下来。每天看着太阳照到屋子里,在小路上与沈轩散一散步。见到周围的邻居都会笑着打一个招呼。我可以看出,他们的笑是发自内心的,不会是敷衍。不会去表面去糊弄人。他们的真的很热情。来到这里有一个星期了,一切都安排好了。沈轩也在医院里找了一份工作,不过是开一些药,没有手术,按时上班下班。不会有之前的忙碌。现在他有大把的空闲时间。
我闲了有一个月,我与沈轩来到一个不大的超市,在这里算是一个大的商场了。我在文具区里看到了画笔与画板。我看着那些,我停下了脚步。看着那些。
“走啊,子归。怎么了?”沈轩看我落在了后面。返回来找我。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
“沈轩,我想画画了。”我抬起头,看着沈轩。
“好。画吧。你喜欢就好。”沈轩笑笑。那天我买齐了所有画画需要的东西。单独找人把我的房间弄了一个隔断,画室占了三分之一。我的卧室只是放了一张床,一个衣柜而已,剩下的全都给了画室。但是沈轩又把自己卧室空了一部分,打通后,让我的卧室大了一点。这样就好了。画室安了一面落地窗,是我想要的感觉,所以我就整天在窗前的阳光下工作。我还是之前学的东西,设计衣服,然后往各处投稿。我的衣服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田园风格,一种是晚礼服。不过还是前者居多。
我开始给各个网站投稿,开始往一些设计类的比赛投稿。一点一点我的名声有一点提高了。我没有用我之前的名字,用的是我刚刚想的一个名字:安夏。
渐渐的有一些公司来找我合作,我的设计被大多数人所看好,喜爱。一些采访与报道也找到我。但是我依旧是不公布真的。一切只是在网上。依靠邮件来交画稿,有时不过是去邮局寄一下。我从不在媒体前露面。因为我怕再一次被顾良天找到。关于他,我早已不想再想。只是有时会拿出手机来看一下孩子的照片。手机已经换了一个,只是屏幕上的画面依旧是这个孩子的照片。不知现在他怎样了。快一年了,应该学着走路了,也应该会叫人了。时间很快,又到了我刚刚离开顾家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天我从家里,放下了孩子。自己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
沈轩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这里。而他也封闭了自己的所有的消息。所以我肯定顾良天不会找到这里。
我每天都会去屋子后面的山上,去画一画山水,找一找灵感,设计一件新的衣服。因为好长时间都没有新作了。我看着远方的天空。开始铺笔沾墨,花了起来。蓝色的天空与地平线交接。这是一副画,一副纯粹的画。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不会有人变相的去理解他的意思。我相信世上每一件东西,都会有一段故事。所以局外人就不要随意解读,只是欣赏就好。如果解释错了,反倒误解了作者的愿意,也会很对不起作品。如果你的共鸣都是一样的,与作者的意思没有差别。,那便是很好了。不过有几个人是能感受相同的。
我拿着手里的画笔,一坐就是一天。等到画完最后几笔,我端详了一会儿画,等到干了之后,我把画以及所有的东西收拾好后就往家走去。只是到了门口,就看到一群人正在对面的房子里收拾。我看了一眼就进了门,不过,我感觉这户人家应该是很有钱。
就在这个小镇上,新搬来的人已经在这里流传开了。小镇不大,什么事情都能传播的很快。有的人说是一个大户人家,有的人说,这是一位土豪在外面的情人。众说纷纭。但是大家都没有看见过有人出来,每天都是阿姨在忙着出去买菜。没有人出来。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出去作画。看了一眼依旧拉着床帘的屋子,好像对方很怕别人认识他,所以才会拒绝见一切的人。我又看了一眼,摇了摇头,继续去后面画画。
可是我感觉后面有一个人在看着我。一直在盯着我。那个搬来的让人一直琢磨不透。没有人见过他,所以就更让人联想。人们都在猜测他是谁。所以那个人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们都在猜测他是谁。不过只是猜测罢了。
但是,我感觉他的一切信息都是很熟悉。
难道我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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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无知无觉咫尺隔天涯
我自己走在路上,很黑。路上只有星星点点的光亮,没有人家起来。远处还是很黑,但是我却走的很坚定。早起的早晨还是有点冷,我紧了紧衣服,继续向前走。
等到这个城市都亮了,一些早起的人早已出门了。我来到火车站,买了一个车票,不知道去哪里,最后也只知道那个地方没有冬天,很暖和。只是那个地名没有听说过。只是凭感觉到了那个地方。买好了票,火车进站,我拿起那个简单的背包,踏上了火车。
火车开走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外面的所有都看不见,一切都很模糊。外面的景物一排排的向后走去,一切都在向后走。该抛弃的已经抛弃了。幸好不是旅游的旺季,所以火车还不是很挤。我买了卧铺票,把帘子拉上。躺下想睡一会。可是脑子里都是过电影一般,睡不着。我干脆起身拿出手机,屏幕亮了起来,出现了顾知君的照片,这个还是满月那天要出发的时候我照的。那天他不知怎么就笑的很开心。我拍了这张照片后,就是最后一次豆他,看他。最后一次抱他。
我摸着那个手镯,还有那把钥匙。眼泪再一次流了下来。手机没有信号,所以我和任何人联系不上。我坐着坐着就睡着了。在醒来已经是白天了,又过了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你好。请问有热水吗?”我找到一个列车员问道。
“有的,跟我来。”她带我去接了一杯热水。
“请问什么时候到这个地方。”我拿出车票问她。
“这里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你可以准备一下了”列车员说。
“好的。谢谢。”我对那个列车员道了谢就回到了座位上。看着依旧往后倒的一棵棵树。很快火车就慢了下来,广播上报出了那个地方。我拿起包,走了下去。也许是在火车上的时间很长,我站到地上就有些摇晃。我定了定神。还是早上,周边有一些卖早点的。每个人神色都很匆忙。不会理会周围的一切。不会关心周围,一切的节奏越来越快,一切都崇尚快速高效。感情都要跟着快速起来。
我把背包背到前面,走到一个路上,走了有一个多小时。终于走累了,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我看着这里。一个不大的小镇,人们的脸上都带着笑容,连走路都慢了许多。我看了一眼远处,有一个移动公司。我就走了进去。办了一张手机卡。我装上后,犹豫了一下给沈轩拨了出去。电话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
“喂。”是沈轩的声音。我没有回答,因为在接通之后,听到沈轩的声音后我流了眼泪。一句话都讲不出。
“喂,说话。”沈轩在那边问。我慌乱中挂了电话。眼泪流了满脸,我坐在长椅上,没有了一丝力气。勉强支持着我坐着。
很快,沈轩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我定了定,拿起手机,接了起来。我没有说话。
“子归?”这时沈轩开口了。他试探的叫了一声。
“沈轩。是我。”我克制了一下自己,开口说道。
“子归,你在哪里,听说你走了。”沈轩在那边平静的说。似乎是意料之中,没有惊讶,只是有一些着急。
“嗯。沈轩,你好吗?”我开口问。
“嗯。我很好。你呢?”顾良天问。
“沈轩,你愿意来陪着我吗?”我没有回答沈轩的话,问了他一句。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沈轩没有犹豫的说。
随后我给沈轩发了地址,我暂时找了一家宾馆。等着沈轩来到这里找我。等了两天,沈轩终于来了。
“子归。开门。”沈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沈轩。”我开了门。看到沈轩站在门外。我看的出来他应该是没有睡觉,脸上有一些沧桑。
沈轩进了门,我们在吃了一些东西后就出了门,沈轩开了车来,我们找了镇上的比较僻静的地方,找了一个路边的房子就买了下来。这一切忙完后就是两天后了。我站在房子里,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高高的围墙,厚重的大门,是间平房。这个房子很好,在这个小镇上,是一个很平常的地方,和大多地方一样,只有镇上有几间楼房,其他的地方都是整齐划一的小平房。独立的院落,在里面种一些花,养一条狗,屋里住一只猫,就是最好的生活。没有之前的一切,什么都闲了下来。每天看着太阳照到屋子里,在小路上与沈轩散一散步。见到周围的邻居都会笑着打一个招呼。我可以看出,他们的笑是发自内心的,不会是敷衍。不会去表面去糊弄人。他们的真的很热情。来到这里有一个星期了,一切都安排好了。沈轩也在医院里找了一份工作,不过是开一些药,没有手术,按时上班下班。不会有之前的忙碌。现在他有大把的空闲时间。
我闲了有一个月,我与沈轩来到一个不大的超市,在这里算是一个大的商场了。我在文具区里看到了画笔与画板。我看着那些,我停下了脚步。看着那些。
“走啊,子归。怎么了?”沈轩看我落在了后面。返回来找我。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
“沈轩,我想画画了。”我抬起头,看着沈轩。
“好。画吧。你喜欢就好。”沈轩笑笑。那天我买齐了所有画画需要的东西。单独找人把我的房间弄了一个隔断,画室占了三分之一。我的卧室只是放了一张床,一个衣柜而已,剩下的全都给了画室。但是沈轩又把自己卧室空了一部分,打通后,让我的卧室大了一点。这样就好了。画室安了一面落地窗,是我想要的感觉,所以我就整天在窗前的阳光下工作。我还是之前学的东西,设计衣服,然后往各处投稿。我的衣服只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田园风格,一种是晚礼服。不过还是前者居多。
我开始给各个网站投稿,开始往一些设计类的比赛投稿。一点一点我的名声有一点提高了。我没有用我之前的名字,用的是我刚刚想的一个名字:安夏。
渐渐的有一些公司来找我合作,我的设计被大多数人所看好,喜爱。一些采访与报道也找到我。但是我依旧是不公布真的。一切只是在网上。依靠邮件来交画稿,有时不过是去邮局寄一下。我从不在媒体前露面。因为我怕再一次被顾良天找到。关于他,我早已不想再想。只是有时会拿出手机来看一下孩子的照片。手机已经换了一个,只是屏幕上的画面依旧是这个孩子的照片。不知现在他怎样了。快一年了,应该学着走路了,也应该会叫人了。时间很快,又到了我刚刚离开顾家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天我从家里,放下了孩子。自己走了。没有告诉任何人。
沈轩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这里。而他也封闭了自己的所有的消息。所以我肯定顾良天不会找到这里。
我每天都会去屋子后面的山上,去画一画山水,找一找灵感,设计一件新的衣服。因为好长时间都没有新作了。我看着远方的天空。开始铺笔沾墨,花了起来。蓝色的天空与地平线交接。这是一副画,一副纯粹的画。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不会有人变相的去理解他的意思。我相信世上每一件东西,都会有一段故事。所以局外人就不要随意解读,只是欣赏就好。如果解释错了,反倒误解了作者的愿意,也会很对不起作品。如果你的共鸣都是一样的,与作者的意思没有差别。,那便是很好了。不过有几个人是能感受相同的。
我拿着手里的画笔,一坐就是一天。等到画完最后几笔,我端详了一会儿画,等到干了之后,我把画以及所有的东西收拾好后就往家走去。只是到了门口,就看到一群人正在对面的房子里收拾。我看了一眼就进了门,不过,我感觉这户人家应该是很有钱。
就在这个小镇上,新搬来的人已经在这里流传开了。小镇不大,什么事情都能传播的很快。有的人说是一个大户人家,有的人说,这是一位土豪在外面的情人。众说纷纭。但是大家都没有看见过有人出来,每天都是阿姨在忙着出去买菜。没有人出来。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出去作画。看了一眼依旧拉着床帘的屋子,好像对方很怕别人认识他,所以才会拒绝见一切的人。我又看了一眼,摇了摇头,继续去后面画画。
可是我感觉后面有一个人在看着我。一直在盯着我。那个搬来的让人一直琢磨不透。没有人见过他,所以就更让人联想。人们都在猜测他是谁。所以那个人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人们都在猜测他是谁。不过只是猜测罢了。
但是,我感觉他的一切信息都是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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