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别亦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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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三,小暑,天气微凉,这一日,是迟凡十六岁的生日,也就是在这一天,他决定离开这个,自己呆了十六年的地方。
站在小镇口,看着这个熟悉的,充满无数回忆的地方,迟凡心中突然涌现出一个想要留下来的冲动,和他爹不同,迟凡从生下来,就生活在这里,喝着这里的水,吃着这里的粮,甚至于呼吸着这片天空的空气。对于这个十六岁的少年来说,这里就是他的根。
但是迟凡的心里很清楚,离开是必然的,生活中总是充满着太多的无奈,世界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悲喜而停止运转,人们能做的,只有在还没失去的时候,穷尽全力去守护住,那些可能流失的东西。
或许自己修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拥有,能够抓住自己在乎东西的实力吧。
“就知道你还没走。”身后传来大牛的声音。
“不是说,不用送了么?”迟凡转过身子,看着大牛赶来的身影,心中一热。
“你说不送,难道就不送了么?”大牛笑道,“接着!”说着,一个包袱扔了过来。
迟凡下意识的接住,打开包袱。“这是什么?”
“是银子和干粮,虽然你把这里的房子卖了留了一些钱,但洛城毕竟是个大城市,钱少了也不行,多拿些总是好的。”大牛咧嘴一笑。
看着包袱里分装好的东西,迟凡的眼眶有些湿润,他没有拒绝,将包袱系好,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头,“那就多谢大牛哥了。”
“嘿嘿,客气!”大牛靠近揽住迟凡的肩膀,“就是不知道,你这一走,什么时候回来,或者说,还回不回来。”
“我肯定会回来的。”迟凡语气坚定。
大牛摇头失笑道,“别下保证了,往常你都明白的很,怎么现在就糊涂了。你这一走,未来会有怎样的际遇谁也不会知道,可能到时候,就是你想回来,都身不由己咯。”
迟凡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是开不了口,他清楚,大牛说的是对的。
“好了,别扭扭捏捏的,我东西送到,你也该走了。”见迟凡不说话,大牛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迟凡应道,转身朝着镇子外走去,一步,两步,没有回头。
再见,大牛哥!
再见,李叔!
再见,小镇!
再见,我过去十六年的家!
迟凡的步子越来越大,最后飞奔起来,远远的,传来大牛的歌声。
“流风荡云兮,前路漫漫不知所往。”
“背井离乡兮,少年惶惶不安其心。”
“今以歌相送,为君壮胆色。”
“纵声应长啸,快马当加鞭。”
“志在天地间,何惧道险阻。”
“一路向东去,此行莫回头。”
“追星逐月兮,后路迢迢留一地寒芒。”
“征途方休,还望道声珍重……”
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最后的消失不见,迟凡意识到,过去生活在小镇平静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
迟凡所居住的小镇不大,方圆不过几里,人家不过百口,连个响亮的名字都没有,这样的地方,红尘域不知道多少,而唯一让这个小镇被人有所耳闻的原因,就是五行门曾在这里办过一个道场,但是不久也就荒废掉,自此之后,小镇几乎就无人问津。也因为地方太小,所以别说驿站,就连行商都不愿意来这里买卖。
迟凡要想离开,首先要到离小镇最近的城市,然后到驿站租辆马车,然后再前往洛城。
离小镇最近的城市叫做如意城,位于红尘域的西部,不受任何势力的管辖,由如意城的城主慕容尚一力把持,是整个西部地区,最大的二手交易市场。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这里进行交易,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层出不穷,至于那些被广为人知的东西,更是遍地都是。如意城有城主立下规矩,买卖一旦达成,就不允许退换。这样一来,各种滥竽充数的赝品层出不穷,一时间真真假假,鱼目混珠,总之真的不多,假的不少。
但是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抱着捡漏的念头,想要在诸多货品中找到被遗失的宝贝,买回一堆用不到的东西。时不时传出某某人在某某摊子上发现了鸿蒙域失传已久的秘籍,或者某某人买了个丹药却在盒子中发现了妖煞域大妖的内丹。在明眼人眼中,这些都是卖家放出去的噱头,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无数人的趋之若鹜。
在一片嘈杂声中,迟凡踏入了如意城中。
如意城,迟凡不是第一次来,之前的《虚华大略》就是在这里用一瓶白酒换的,之后也和大牛来过这里几次。但是每一次,迟凡都谈不上喜欢这座城市。
如意城虽然名堂响亮,来往人流如潮,但是却丝毫配不上它在红尘域的名声。
坑坑洼洼的街道,布满灰垢的屋檐,随处可见的垃圾,肆意横流的污水,而无数的摊铺就落在这样的环境上面,与唾沫横飞的顾客,构成了这个城市的整个面貌。
但要说如意城都是如此也不尽然,位于如意城中央的城主府就称得上富丽堂皇,奢侈浮华,与其他地方判若两个世界。
城主慕容尚为如意城实力最强之人,掌管着城中大大小小数万条人的性命,任何交易,都要交出其营业额的一半,否则就不再受城主的保护。对于仰仗城主鼻息买卖赝品的商家,自然是不敢不答应,只能将自己的虚价越调越高。慕容尚足不出户亦能广纳钱财,久而久之,慕容尚的财富,已经累积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
至于有人违约,一般实力的自然不需要城主亲自出马,他手下养着几个高手,遇到事情由他们出手,等到手下解决不了再出手解决。只不过,不长眼的喽啰让手底下的人出手已经绰绰有余,而有点实力的也不会招惹慕容尚,所以城主每天在城主府声色犬马,纵情玩乐。
不过慕容尚很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他知道比自己强的人看不起自己这个地方的利益,比自己弱的更是不惧,饶是如此,他也从不逼良为娼,巧取豪夺,因为他也清楚,招惹的人多了指不定那天触了什么高手的霉头惹祸上身。其实,只要银子足够,自然没有什么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偏安一隅,做自己的土皇帝,这就是慕容尚的追求。
在这里讨生活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城主的存在,更是明白城主的性格,大家各自守着各自的规矩,相安无事,这也是如意城,这么多年都够屹立不倒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这样一来,大家只需要记住一个明面上的规矩——城主最大后,阴暗的角落里,更多的规矩也会诞生。
盗窃,娼妓,*****,乃至杀人,只要不涉及到买卖,一切都可以合理的发生。
肮脏的城市,自然也会诞生更多的肮脏。
夜幕笼罩,如意城没有了白日的喧哗,安静的让人感到害怕,星星点点的灯火,如同一头洪荒猛兽的眼睛,等待着时机吞食着猎物的灵魂,黑夜,是罪恶最好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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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三,小暑,天气微凉,这一日,是迟凡十六岁的生日,也就是在这一天,他决定离开这个,自己呆了十六年的地方。
站在小镇口,看着这个熟悉的,充满无数回忆的地方,迟凡心中突然涌现出一个想要留下来的冲动,和他爹不同,迟凡从生下来,就生活在这里,喝着这里的水,吃着这里的粮,甚至于呼吸着这片天空的空气。对于这个十六岁的少年来说,这里就是他的根。
但是迟凡的心里很清楚,离开是必然的,生活中总是充满着太多的无奈,世界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悲喜而停止运转,人们能做的,只有在还没失去的时候,穷尽全力去守护住,那些可能流失的东西。
或许自己修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拥有,能够抓住自己在乎东西的实力吧。
“就知道你还没走。”身后传来大牛的声音。
“不是说,不用送了么?”迟凡转过身子,看着大牛赶来的身影,心中一热。
“你说不送,难道就不送了么?”大牛笑道,“接着!”说着,一个包袱扔了过来。
迟凡下意识的接住,打开包袱。“这是什么?”
“是银子和干粮,虽然你把这里的房子卖了留了一些钱,但洛城毕竟是个大城市,钱少了也不行,多拿些总是好的。”大牛咧嘴一笑。
看着包袱里分装好的东西,迟凡的眼眶有些湿润,他没有拒绝,将包袱系好,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头,“那就多谢大牛哥了。”
“嘿嘿,客气!”大牛靠近揽住迟凡的肩膀,“就是不知道,你这一走,什么时候回来,或者说,还回不回来。”
“我肯定会回来的。”迟凡语气坚定。
大牛摇头失笑道,“别下保证了,往常你都明白的很,怎么现在就糊涂了。你这一走,未来会有怎样的际遇谁也不会知道,可能到时候,就是你想回来,都身不由己咯。”
迟凡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是开不了口,他清楚,大牛说的是对的。
“好了,别扭扭捏捏的,我东西送到,你也该走了。”见迟凡不说话,大牛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迟凡应道,转身朝着镇子外走去,一步,两步,没有回头。
再见,大牛哥!
再见,李叔!
再见,小镇!
再见,我过去十六年的家!
迟凡的步子越来越大,最后飞奔起来,远远的,传来大牛的歌声。
“流风荡云兮,前路漫漫不知所往。”
“背井离乡兮,少年惶惶不安其心。”
“今以歌相送,为君壮胆色。”
“纵声应长啸,快马当加鞭。”
“志在天地间,何惧道险阻。”
“一路向东去,此行莫回头。”
“追星逐月兮,后路迢迢留一地寒芒。”
“征途方休,还望道声珍重……”
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最后的消失不见,迟凡意识到,过去生活在小镇平静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
迟凡所居住的小镇不大,方圆不过几里,人家不过百口,连个响亮的名字都没有,这样的地方,红尘域不知道多少,而唯一让这个小镇被人有所耳闻的原因,就是五行门曾在这里办过一个道场,但是不久也就荒废掉,自此之后,小镇几乎就无人问津。也因为地方太小,所以别说驿站,就连行商都不愿意来这里买卖。
迟凡要想离开,首先要到离小镇最近的城市,然后到驿站租辆马车,然后再前往洛城。
离小镇最近的城市叫做如意城,位于红尘域的西部,不受任何势力的管辖,由如意城的城主慕容尚一力把持,是整个西部地区,最大的二手交易市场。
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这里进行交易,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层出不穷,至于那些被广为人知的东西,更是遍地都是。如意城有城主立下规矩,买卖一旦达成,就不允许退换。这样一来,各种滥竽充数的赝品层出不穷,一时间真真假假,鱼目混珠,总之真的不多,假的不少。
但是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抱着捡漏的念头,想要在诸多货品中找到被遗失的宝贝,买回一堆用不到的东西。时不时传出某某人在某某摊子上发现了鸿蒙域失传已久的秘籍,或者某某人买了个丹药却在盒子中发现了妖煞域大妖的内丹。在明眼人眼中,这些都是卖家放出去的噱头,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无数人的趋之若鹜。
在一片嘈杂声中,迟凡踏入了如意城中。
如意城,迟凡不是第一次来,之前的《虚华大略》就是在这里用一瓶白酒换的,之后也和大牛来过这里几次。但是每一次,迟凡都谈不上喜欢这座城市。
如意城虽然名堂响亮,来往人流如潮,但是却丝毫配不上它在红尘域的名声。
坑坑洼洼的街道,布满灰垢的屋檐,随处可见的垃圾,肆意横流的污水,而无数的摊铺就落在这样的环境上面,与唾沫横飞的顾客,构成了这个城市的整个面貌。
但要说如意城都是如此也不尽然,位于如意城中央的城主府就称得上富丽堂皇,奢侈浮华,与其他地方判若两个世界。
城主慕容尚为如意城实力最强之人,掌管着城中大大小小数万条人的性命,任何交易,都要交出其营业额的一半,否则就不再受城主的保护。对于仰仗城主鼻息买卖赝品的商家,自然是不敢不答应,只能将自己的虚价越调越高。慕容尚足不出户亦能广纳钱财,久而久之,慕容尚的财富,已经累积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
至于有人违约,一般实力的自然不需要城主亲自出马,他手下养着几个高手,遇到事情由他们出手,等到手下解决不了再出手解决。只不过,不长眼的喽啰让手底下的人出手已经绰绰有余,而有点实力的也不会招惹慕容尚,所以城主每天在城主府声色犬马,纵情玩乐。
不过慕容尚很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他知道比自己强的人看不起自己这个地方的利益,比自己弱的更是不惧,饶是如此,他也从不逼良为娼,巧取豪夺,因为他也清楚,招惹的人多了指不定那天触了什么高手的霉头惹祸上身。其实,只要银子足够,自然没有什么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偏安一隅,做自己的土皇帝,这就是慕容尚的追求。
在这里讨生活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城主的存在,更是明白城主的性格,大家各自守着各自的规矩,相安无事,这也是如意城,这么多年都够屹立不倒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是这样一来,大家只需要记住一个明面上的规矩——城主最大后,阴暗的角落里,更多的规矩也会诞生。
盗窃,娼妓,*****,乃至杀人,只要不涉及到买卖,一切都可以合理的发生。
肮脏的城市,自然也会诞生更多的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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