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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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明诚打算去西北。
在这个年代,如果只有两个男人一起上路,如果他们还随身带了很多货,那他们这一路并不会很安全。因此,祁明诚一开始就没打算从南面带什么东西去西北卖,他去西北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招人。
“那边不是常年打仗么?有些士兵在战场上缺了胳膊少了腿的,不能再打仗了,若是没有残疾得那么厉害,还能跟着我走商,我就雇佣他们。”祁明诚对吴顺说着自己的想法,“你觉得怎么样?”
吴顺首先肯定了祁明诚的想法,觉得他很有思想觉悟,紧接着话锋一转,问:“阿弟啊,既然你缺乏人手,那为什么不买一些奴从?进个城就能买到人了,奴从中也有那种人高马大的,直接签了死契,你手里捏着他们的契约,他们绝对不敢背叛你。其实买奴从比雇佣人手更安全,而且更便宜。”
祁明诚目瞪口呆。
吴顺等着祁明诚的答案。
祁明诚抹了一把脸,说:“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可以买人……”他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虽然此时还有三个姐姐正卖身为奴,但其实他并没有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事情,自然就想不到要买人了。
吴顺了然。他这个妻弟有时候确实有些,怎么说呢,就是带着那么一点仙气儿,一点都不着地。
“那现在要去买人不?不能一下子就买到合心意的,总要好好地挑一挑。”吴顺又问,“如果我们买好了人,那这回去西北就能带着货了,不空走。我想想……要是货不多,买上三五个人就够。”
祁明诚想了想,说:“还是先去西北那边看看吧……”
吴顺表示一切都听祁明诚的。本来嘛,吴顺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如祁明诚有脑子,自然要听他的。更何况这一次他跟着祁明诚外出,祁明诚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因此会按月给他银子,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雇佣他了。对于吴顺来说,祁明诚现在不仅仅是妻弟,也是雇主,因此当然要尊重他的一切决定。
反正,吴顺已经给出过自己的意见了,心里都是盼着祁明诚好的。他倒也问心无愧。
两人挑了一只骡子,用骡子拉车走官道。
骡子拉车当然不如马车快,但好在稳当。在这个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的年代,有头骡子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们解放了双腿。他们故意打扮得灰扑扑,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进城赶集的农民。
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很能吃苦的人,别看祁明诚细皮嫩肉的总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但是真当条件不允许了,他也会适应得很快。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会决定出门闯荡了。
他们也不是真的什么货都没有带。祁明诚在贴身的地方藏了两包珍珠,这东西带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游牧族人,就能卖出高价。除此以外,他们还带上了茶叶,这东西轻,两人能承受这个负重。
哦,祁明诚还从南面采购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种包装得非常精致的,想带去北面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城镇。祁明诚在每座城里都会停留几天,少则一两日,多则三五日。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
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
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
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
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
突丹族人对金子是迷恋是有目共睹的。
被卖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们饿得面黄肌瘦,一个个看上去有气无力的,年纪应该都在二三十岁上下,当然也有可能比这更年轻点,只是被奴役得过多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有些过分的苍老。这种青壮年的奴隶,如果身体健康但没有其他技能,他们在奴隶市场上的卖价一般是十二两银子到十五两银子之间,但如果他们身负某种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钱了。
不过,突丹族的这位商人很显然是想要把这些奴隶贱卖了,因为他一个奴隶只卖九两银子。
祁明诚不打算买人,于是就没有说话。
围观的人都是常在野市中买东西的了,并没有因为价格便宜就心动,祁明诚身边有个人对另一个说:“便宜是便宜……但你们看注意看他们的手,啧,这长得也不知道是什么,不会是生病了吧?”
祁明诚立刻朝那些奴隶的手看去,却见他们的手背上长着很多水泡一样的玩意儿。
说实话,瞧着有些恶心。
“应该是生病了吧?不然怎么舍得卖得这么便宜?六个一起卖,不会是会传染的病吧?”
“哇……那谁敢买啊?买回去还使唤不了多久,就该给他们准备棺材了。”
“我那里倒是缺了些人手,但这样的买回去确实糟心……谁知道是什么病!”
突丹族的商人显然听得懂景朝这边的话,见买家们一个个都不看好,咬了咬牙,用一种带着浓重口音的话说:“这些人犯了错,我的主子容不下他们了,才命我把他们卖掉的。不瞒你们说,我们的车马都已经套好了,队伍马上就要出发了,要不是现在时间实在不多,我哪里舍得开这么低的价?”
可是,不管这位商人怎么花言巧语,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见着了奴隶手上的水泡,还是不敢买。
突丹族商人只好又降了一次价,一个奴隶降了一两,八两银子就能买到了。
这个价格真的是很低了,某些人不免有些心动。如果奴隶们也没生什么大病,买回去不就赚了?
祁明诚摇了摇头,正打算离开,就见其中一个奴隶忽然口吐白沫地晕死了过去。
好了,现在肯定是没有人买了!这铁定都是有重病的啊!
突丹族的商人气得吐血,忍不住狠狠地对着那个已经昏过去的奴隶的肚子踢了一脚。祁明诚看得非常不忍心。他在这种时候冒出了一点同情心,不能因此说他圣母。他来自于一个人人平等的时代,他本人一向尊重生命,结果现在当着他的面,就发生着一起奴隶主虐待已经晕死过去的奴隶的事情。
祁明诚真的有点看不下去了。
罢了,就当日行一善吧。祁明诚开口道:“便宜点吧,再便宜点我就买了。你至少得把看大夫的钱给我免掉。这些人我买了也不能直接用,只能认点亏。”他已经把自己那一点同情心藏得很好了。
估计这群人是真的病得挺厉害吧,突丹族的商人急于脱手,最后祁明诚只花了三十两银子就把他们全部买了。围观的人一个个摇着头散开,他们都觉得祁明诚这钱肯定是丢进了水里捞不着回报了。
突丹族商人估计是觉得只卖了这点银子实在没有赚头,皱着眉头摸着自己手上的金子,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对祁明诚说:“你只买了他们的人,他们身上的衣服要脱下来,不能让他们穿着走。”
祁明诚简直想喷这人一口血,你这是要有多抠啊?就这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都不给人留?
他好说歹说,突丹族商人才愿意把奴隶们身上的这套衣服给他们留下,却死咬着一定要把他们的包袱全部收走。这六个奴隶估计知道自己会被卖,因此还各自收拾了一个行囊,里面也就只有一两件惯穿的衣服,如果碰上个大方些的主子,这便算是他们的私产了。不过,显然突丹族商人并不大方。
祁明诚面无表情地看着突丹族商人把包袱全收了。
哦不,他还留了一个,那个包袱里不是衣服,而是一个坛子。有个奴隶紧紧地抱着这个坛子。
“这是什么?”祁明诚忍不住问。
“是我的同伴。”那个奴隶回答说,“他死了,让我带他回家。我就把他烧成灰装在坛子里。”
“晦气。”突丹族商人低声说了句突丹语,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祁明诚却不觉得这有什么晦气的。其实景朝这边并没有火葬的习俗,破坏尸体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对亡者不恭敬。所以,把自己同伴烧了需要下多大的决心?但他们想要回家就只剩下这个办法了。
“你们还能走路吗?”祁明诚问。
除了昏死过去的那位,剩下的五位奴隶们都点了点头。
祁明诚略有些放心了,说:“能的话就跟着我。还有你们的这位同伴,你们谁背着他?”
之前回过话的那位奴隶说:“我背吧。”此人的眼睛并没有因为承受了过多苦难就变得浑浊了。
他脸上胡子拉碴的,因此祁明诚不能准确判断他的年纪。不过,祁明诚觉出这人应该是这些奴隶的头,因为当他说话的时候,其他奴隶总是会下意识看向他。祁明诚问:“行。那你叫什么名字?”
“阿灯,我叫阿灯。”奴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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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明诚打算去西北。
在这个年代,如果只有两个男人一起上路,如果他们还随身带了很多货,那他们这一路并不会很安全。因此,祁明诚一开始就没打算从南面带什么东西去西北卖,他去西北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招人。
“那边不是常年打仗么?有些士兵在战场上缺了胳膊少了腿的,不能再打仗了,若是没有残疾得那么厉害,还能跟着我走商,我就雇佣他们。”祁明诚对吴顺说着自己的想法,“你觉得怎么样?”
吴顺首先肯定了祁明诚的想法,觉得他很有思想觉悟,紧接着话锋一转,问:“阿弟啊,既然你缺乏人手,那为什么不买一些奴从?进个城就能买到人了,奴从中也有那种人高马大的,直接签了死契,你手里捏着他们的契约,他们绝对不敢背叛你。其实买奴从比雇佣人手更安全,而且更便宜。”
祁明诚目瞪口呆。
吴顺等着祁明诚的答案。
祁明诚抹了一把脸,说:“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可以买人……”他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虽然此时还有三个姐姐正卖身为奴,但其实他并没有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事情,自然就想不到要买人了。
吴顺了然。他这个妻弟有时候确实有些,怎么说呢,就是带着那么一点仙气儿,一点都不着地。
“那现在要去买人不?不能一下子就买到合心意的,总要好好地挑一挑。”吴顺又问,“如果我们买好了人,那这回去西北就能带着货了,不空走。我想想……要是货不多,买上三五个人就够。”
祁明诚想了想,说:“还是先去西北那边看看吧……”
吴顺表示一切都听祁明诚的。本来嘛,吴顺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如祁明诚有脑子,自然要听他的。更何况这一次他跟着祁明诚外出,祁明诚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因此会按月给他银子,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雇佣他了。对于吴顺来说,祁明诚现在不仅仅是妻弟,也是雇主,因此当然要尊重他的一切决定。
反正,吴顺已经给出过自己的意见了,心里都是盼着祁明诚好的。他倒也问心无愧。
两人挑了一只骡子,用骡子拉车走官道。
骡子拉车当然不如马车快,但好在稳当。在这个没有汽车、火车和飞机的年代,有头骡子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们解放了双腿。他们故意打扮得灰扑扑,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进城赶集的农民。
两个人都是属于那种很能吃苦的人,别看祁明诚细皮嫩肉的总是在条件允许范围内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但是真当条件不允许了,他也会适应得很快。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会决定出门闯荡了。
他们也不是真的什么货都没有带。祁明诚在贴身的地方藏了两包珍珠,这东西带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游牧族人,就能卖出高价。除此以外,他们还带上了茶叶,这东西轻,两人能承受这个负重。
哦,祁明诚还从南面采购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种包装得非常精致的,想带去北面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不少城镇。祁明诚在每座城里都会停留几天,少则一两日,多则三五日。他在努力观察了解当地的物价。对于一个走商来说,只有知晓了各地的物价差异以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一日,两人到了一座名为江玛的城。这里其实已经非常靠近西北边疆了。
来自于水乡的吴顺和祁明诚都有些不太适应这里干燥的气候,并且他们没想到这里的风中竟然还裹着砂砾!当他们在外面走了一天后,回到客栈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脱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吴顺留在客栈中休整,祁明诚靠着毅力艰难地爬起来去逛街了。
路过一处野集时,祁明诚见有一处地方被很多人围着,就努力地挤了上去。所谓野集,就是没有取得官方认证的集市,在这里摆摊是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则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来说,野集的东西要卖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会比城内的坊市要显得更加热闹点。
祁明诚挤上前,原以为这里再卖什么新奇的东西,却发现竟是一个突丹族的人再卖一群奴隶。
突丹族也是游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长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们特别喜欢留络腮胡子。不过,就算没有胡子,他们和景朝人的区别也很明显,因为他们大都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种浅咖色。祁明诚眼前的这位突丹族人估计是突丹族中的有钱人吧?因为,他十个手指上全部戴满了大金戒指。
突丹族人对金子是迷恋是有目共睹的。
被卖的奴隶一共有六个,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们饿得面黄肌瘦,一个个看上去有气无力的,年纪应该都在二三十岁上下,当然也有可能比这更年轻点,只是被奴役得过多使他们看上去显得有些过分的苍老。这种青壮年的奴隶,如果身体健康但没有其他技能,他们在奴隶市场上的卖价一般是十二两银子到十五两银子之间,但如果他们身负某种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钱了。
不过,突丹族的这位商人很显然是想要把这些奴隶贱卖了,因为他一个奴隶只卖九两银子。
祁明诚不打算买人,于是就没有说话。
围观的人都是常在野市中买东西的了,并没有因为价格便宜就心动,祁明诚身边有个人对另一个说:“便宜是便宜……但你们看注意看他们的手,啧,这长得也不知道是什么,不会是生病了吧?”
祁明诚立刻朝那些奴隶的手看去,却见他们的手背上长着很多水泡一样的玩意儿。
说实话,瞧着有些恶心。
“应该是生病了吧?不然怎么舍得卖得这么便宜?六个一起卖,不会是会传染的病吧?”
“哇……那谁敢买啊?买回去还使唤不了多久,就该给他们准备棺材了。”
“我那里倒是缺了些人手,但这样的买回去确实糟心……谁知道是什么病!”
突丹族的商人显然听得懂景朝这边的话,见买家们一个个都不看好,咬了咬牙,用一种带着浓重口音的话说:“这些人犯了错,我的主子容不下他们了,才命我把他们卖掉的。不瞒你们说,我们的车马都已经套好了,队伍马上就要出发了,要不是现在时间实在不多,我哪里舍得开这么低的价?”
可是,不管这位商人怎么花言巧语,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见着了奴隶手上的水泡,还是不敢买。
突丹族商人只好又降了一次价,一个奴隶降了一两,八两银子就能买到了。
这个价格真的是很低了,某些人不免有些心动。如果奴隶们也没生什么大病,买回去不就赚了?
祁明诚摇了摇头,正打算离开,就见其中一个奴隶忽然口吐白沫地晕死了过去。
好了,现在肯定是没有人买了!这铁定都是有重病的啊!
突丹族的商人气得吐血,忍不住狠狠地对着那个已经昏过去的奴隶的肚子踢了一脚。祁明诚看得非常不忍心。他在这种时候冒出了一点同情心,不能因此说他圣母。他来自于一个人人平等的时代,他本人一向尊重生命,结果现在当着他的面,就发生着一起奴隶主虐待已经晕死过去的奴隶的事情。
祁明诚真的有点看不下去了。
罢了,就当日行一善吧。祁明诚开口道:“便宜点吧,再便宜点我就买了。你至少得把看大夫的钱给我免掉。这些人我买了也不能直接用,只能认点亏。”他已经把自己那一点同情心藏得很好了。
估计这群人是真的病得挺厉害吧,突丹族的商人急于脱手,最后祁明诚只花了三十两银子就把他们全部买了。围观的人一个个摇着头散开,他们都觉得祁明诚这钱肯定是丢进了水里捞不着回报了。
突丹族商人估计是觉得只卖了这点银子实在没有赚头,皱着眉头摸着自己手上的金子,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对祁明诚说:“你只买了他们的人,他们身上的衣服要脱下来,不能让他们穿着走。”
祁明诚简直想喷这人一口血,你这是要有多抠啊?就这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都不给人留?
他好说歹说,突丹族商人才愿意把奴隶们身上的这套衣服给他们留下,却死咬着一定要把他们的包袱全部收走。这六个奴隶估计知道自己会被卖,因此还各自收拾了一个行囊,里面也就只有一两件惯穿的衣服,如果碰上个大方些的主子,这便算是他们的私产了。不过,显然突丹族商人并不大方。
祁明诚面无表情地看着突丹族商人把包袱全收了。
哦不,他还留了一个,那个包袱里不是衣服,而是一个坛子。有个奴隶紧紧地抱着这个坛子。
“这是什么?”祁明诚忍不住问。
“是我的同伴。”那个奴隶回答说,“他死了,让我带他回家。我就把他烧成灰装在坛子里。”
“晦气。”突丹族商人低声说了句突丹语,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祁明诚却不觉得这有什么晦气的。其实景朝这边并没有火葬的习俗,破坏尸体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是对亡者不恭敬。所以,把自己同伴烧了需要下多大的决心?但他们想要回家就只剩下这个办法了。
“你们还能走路吗?”祁明诚问。
除了昏死过去的那位,剩下的五位奴隶们都点了点头。
祁明诚略有些放心了,说:“能的话就跟着我。还有你们的这位同伴,你们谁背着他?”
之前回过话的那位奴隶说:“我背吧。”此人的眼睛并没有因为承受了过多苦难就变得浑浊了。
他脸上胡子拉碴的,因此祁明诚不能准确判断他的年纪。不过,祁明诚觉出这人应该是这些奴隶的头,因为当他说话的时候,其他奴隶总是会下意识看向他。祁明诚问:“行。那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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