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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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元公主出降前,总会从公主的殿里挑一两个模样过得去的侍婢先去驸马府试一试婚,试了婚的婢子第二日回宫向太后禀报驸马相关事宜巨细,试婚的婢子等公主大婚一并随了婚嫁队伍去,到了驸马府再抬为侍妾。

    瑾时要嫁的是商国皇帝,自然试婚一事不能行得通。

    太后忧心瑾时婚配,便从康氏氏族挑了几个臂膀之材的女孩儿随她嫁去商国。

    几个氏族女孩儿先瑾时出嫁队伍一个月去商国,算是为瑾时探一探商国王庭虚实。

    到了送嫁那日,原日日以泪洗面的太后却流不出泪来了,只是无言扶着瑾时的凤舆。

    瑾时站在凤舆上俯瞰百官,太后细细为她理着鞋袜。

    太后殷殷道:“安国,此生恐不得再见,也不愿再见。你入主商国后宫当谨记要事事小心,不可行差踏错。”

    不愿再见……和了亲的公主若再踏入故国,无非是铸了滔天大错连商国冷宫弃妇都做不得被遣返天元,又倘或是连尸身都被商国万民唾弃,须得遣回天元安葬。

    哪一个都不是好下场。

    瑾时头戴百凤冠,在凤舆上朝天元子民施以拜别礼。

    她是天元最高贵的公主,自她父王那朝君王起六朝受封,就是如今四皇叔嫡亲的定国长公主身份也不及她尊贵。

    她的帝国她的子民,他们给了她心底里最大的骄傲。

    瑾时眯长了眼,眸色由浅入深,不远处高头大马上坐着的男儿是她视若心头血的手足。

    瑾阳为她送嫁,大约送嫁这段朝夕相处的日子实在得之不易,瑾时总觉得看他不够。

    她遥遥地朝他笑了一笑,也不晓得他瞧见了没有。

    再望得远一些,送嫁队伍最前头,两柄芭蕉福寿架式后面身穿战衣铠甲的那个人,是禄王。

    禄王亲自送嫁,他说她曾是沧海遗珠,王室血统流落在外吃尽苦头,他愿护她一程,亲手送她登上商国极位。

    瑾时出嫁那天,长短的号角声响彻永安城。

    水路行了半月,换上车马又走了近四十日的陆路,等到了商国边境已是百木凋敝的深秋。

    北境气候干燥,远不及水做的永安来得养人。

    瑾时越是靠近商国,鼻血流得越是厉害,每晚都要吃上一小碗秋梨炖银耳才觉得喉咙舒坦些。原来她的喉咙也不见十分利索,到了北境之地以前的哑症便又犯了。

    北地极冷,十一月原是天元最富庶的季节,乡野里的瓜果香脆,果香弥漫着整座城池。北地这季节,厉害的时候已经飘起了大朵的雪花来。

    瑾阳路上咳得厉害,他执意要骑马为她送嫁,瑾时发了脾气,哑症犯着说不话来,急得眼泪簌簌地掉,他才愿意坐上马车。

    路上下车暂歇,陪嫁的几个媵妾坐在瑾时身边,抱怨道:“不是说商国国富民强么?怎么倒似蛮荒之地,路上新鲜的瓜果没见几个不说,果子倒好,竟一味的只有柿子,吃多了涩得我牙都紧的慌。”

    年纪稍大的媵妾问瑾时:“阿姐,太后不是早早选了几个氏族女孩儿去商国王庭么?怎么这几个月书信连一封也不曾见着?”

    她们几个议论:“该不会是商王残暴,将是毒死了吧?又或者是燕太后厌极了咱们南人,叫拖下去配军营了?”

    此话一出,她们几个脸都白了三分。

    瑾时苦笑了下,她们问这问那,她现在哑巴一个什么话也答不上。

    禄王冷着脸斥道:“你们都是王侯之女,怎可轻言腌臜之事!”

    她们见是禄王来了,吓得胆立时缩成芝麻一般大小,纷纷福身告退。

    瑾时起身拜礼。

    禄王屏退左右,负手而立:“再过三五日就可到邺墅了。”

    邺墅是商国的王都。

    “天元军队不便多留,待你婚期一过,本王便领军返回天元,算下来在商国统不过半月的光景。”

    瑾时依旧坐下来纫起手上的针线。

    禄王转过身来,低头看她手里的针线,低声道:“商王后廷针黹宫妇不计其数,你这一路做了不少鞋袜,又不知他的身量尺寸,做那么多怕是到时候浪费了可惜。”

    瑾时捏着针搔了搔鬓发,摇摇头。

    禄王:“那就是给瑾阳做的?”

    瑾时先是点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

    她指了指手里纳了一半的鞋底,又指了指他脚上的长靴。

    禄王一愣:“这是做给本王的?”

    瑾时仰头温婉笑了笑。

    以前她在禄王府的时候就替他做过鞋袜,只不过他不记得了,她却将他的身量尺寸记得真真切切。

    那时候瑾阳刚被揭下皇位,前朝后廷埋伏着不少势力,禄王无心王座,却也心力交瘁。她从火场里死里逃生,被木簪扎破了喉咙,心口的伤又时常反复化脓,养息在禄王府。

    禄王妃殁了多年,他并无再娶,府里只有两个少年时的侍妾打点事宜。

    那段时光与他相处最多的,还属瑾时。

    再后来她封了安国公主,便住到王庭养在太后膝下,禄王府的那段日子却一直感念于心。

    禄王默了良久,像是叹息着说:“你如今的样子倒很像你娘。”

    一样的年纪,一样要嫁不心爱的人。

    *********

    入夜,送嫁队伍停在了此行的最后一个驿站,下一次歇夜便是在商国王都了。

    婢子坐在外稍挑燕窝里的毛,瑾时收拾了两摞天元带来的善本,和婢子一起坐在灯下。

    晴芜挑了根燕崽毛出来,放到瑾时鼻子下面逗她:“你不是不爱读书么?怎么今夜倒发起狠来日以继夜地攻读了?”

    瑾时被逗弄得打了个喷嚏,吸着鼻子瞪她一眼。

    她十六岁才开始念书,才学自然比不上其他王侯之女,到现在字都没认全,最最得意的却是当初给自己挑了现在的名字。

    新王登基要册封她为安国公主,内侍局拟了三个名字:旸、臾、时,因为时字好写,所以她挑了时字,现如今越听越觉得自己这名字挑得好,瑾时瑾时,锦年华时,像是往后的时光都不会被辜负似的。

    瑾时拿了张纸,在上面写道:“燕窝,阿弟。”

    晴芜伸长脖子一看,自然明白她的意思是一会炖了燕窝送一碗去平国公歇处。

    晴芜拣好燕窝便去铺床,瑾时依旧在外头收拾善本。

    内室突然一声惊叫:“什么人!”

    瑾时立时紧张得想询问出了什么事,话堵在嗓子眼,张口支吾着就是开不了声。

    “有刺客!”

    晴芜一喊,梁上不知什么时候飞下来几个黑衣蒙面的男人,一下就把晴芜和瑾时架住了。

    瑾时低头一看,刺客抓住自己的手腕竟烙印着犀牛角的纹饰。

    刺客的人数很少,约摸四五个,但是各个身手以一当十,且动作轻又快,闹出的动静很小,上来也不见毙命,反倒在屋里翻起东西。

    “闭嘴,若是出声便要了你们的狗命!”其中一个蒙面人低声斥道。

    瑾时和晴芜点了点头。

    “知不知道安国公主在哪?”

    瑾时和晴芜相互一视,眨了眨眼,原来他们还不知道瑾时的身份。

    晴芜强装镇定道:“公主与王爷用宵夜去了。”

    黑衣人听闻是和禄王在一起明显有些头疼,转头对瑾时道:“你,去把公主叫回来,我看你们两个婢子刚刚玩闹感情倒似很好,你不回来我便一刀毙了另外一个。”

    晴芜传递眼神让她快走。

    旁余几个黑衣人在屋内敛了不少财物。

    瑾时从黑衣人的掌间逃出,刚要开门出逃,便听里面有人大喊:“别让她逃了!桌上有字,她是公主!”

    瑾时猛一回头,案几白纸上是刚刚自己写的四个字:燕窝,阿弟。

    瑾时心头的活血骤然被抽干,手刚碰上门栓,衣领就被人猛力往后一拽。

    刀锋寒光映上她的脸,黑衣人扬起长刀劈面而下。

    瑾时紧紧闭起眼,惊异地发现头上的刀迟迟没有落下,浓烈的血腥味悠然飘过鼻底。

    抓住她的黑衣人不知什么时候松开了她,瑾时睁眼一看,眼前的黑衣人头顶正中一剑,死得连挣扎都来不及。

    瑾时腿软跌倒在地,想大叫有刺客却怎么也叫不出声来。

    屋内忽然多了一个黑衣人,武功绝伦。

    瑾时看得目瞪口呆,那剑术的招式何其似曾相识……

    脸上不禁已经淌下泪来。

    那年的丛簇梅海,挥剑落了一地的红梅。

    那年的刀光火海,一剑刺心。

    她从来就没有忘记。

    黑衣人杀绝了想要瑾时命的刺客,刺客的尸首不过十几个剑式间就已经七横八竖。

    黑衣人不是他,瑾时不会不认得他的身影。

    晴芜上前惊魂未定地扶她起来。

    黑衣人要走,瑾时紧紧抓着他的衣角,竭力逼着自己的嗓子,厉声喝问:“是谁教你这剑法的!?”

    黑衣人平静地扫了她一眼,一剑下来砍断了自己的衣角,飞遁入夜色逃走了。

    她抓着衣角残片,恨不成声,双眸一湿再湿。

    无望地凝视茫茫夜色,到最后终究是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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