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暗黑系暖婚 > 142:我教你接吻好不好

142:我教你接吻好不好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是不是病了?”

    是啊,他的笙笙病了,病得很严,不休不眠也不说话,整天整夜地找他,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她的世界就只有一个少年。

    “时瑾。”

    “嗯。”

    “时瑾。”

    “嗯。”

    他走到哪,她就跟到哪,一直一直喊她,不厌其烦。

    “时瑾。”

    “我在。”

    “时瑾,你去哪了?”

    “时瑾,你怎么才回来。”

    “时瑾,你别走好不好?”

    因为她只跟他说话,所以他在家的时候,她就会絮絮叨叨,跟在她后面有问不完的问题,说不完的忐忑不安。

    秋天将过,小楼后面的秋海棠还没有谢,那年的花期似乎特别长,阁楼上有扇窗,抬头能往见星空,低头能看见一簇簇红的粉的海棠花。

    她坐在那里看天,他坐在她身边,身后有他们的影子,是女孩单薄的背影,还有他虚揽在她肩头的手。

    她突然问:“你会嫌我烦吗?”

    因为白天他不在,她整天不开口,声音很沙哑。

    时瑾摇头:“不会。”

    她又问:“会赶我走吗?”

    “不会。”

    “你会,”她偏头看他,有些犹豫,有些慌张,“会不要我吗?”

    他摇头:“不会。”

    少年的嗓音好听,字正腔圆,干脆又坚定。

    她问:“为什么?”

    时瑾勾了勾唇,似笑着:“笙笙,我以为你知道。”

    “知道什么?”因为好奇,她看他时目光专注,不再那么灰暗无光。

    他也看着她,泼墨的眸子里有细细碎碎的影子,像阁楼外的星星,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笙笙,我喜欢你。”

    她愣了很久,笑了。

    那是她母亲死后,她第一次笑,笑着笑着就哭了。

    “时瑾,我不好。”

    “我一点都不好。”

    她红着眼,一直哭一直哭:“我杀过人,我杀了我最亲近的人……”

    她哽咽着一遍遍重复,身体在瑟瑟发抖。

    “笙笙。”

    他凑近她,吻她脸上的眼泪。

    她身体僵住,仰头看他,眼里的泪凝成了光,映出了他的影子,漂亮的少年,唇红齿白,像个清贵的小公子。

    他跪在她面前,双手撑地,把她环进了怀里。

    “你不用很好。”他的唇很凉,吻在她眼睛上,声音轻轻的,他说,“因为我也是坏人。”

    他说:“所以,我们这一辈子注定都要在一起。”

    那时候,他们相识才三个月,遇见时,是最美的青葱岁月,当时年纪小,以为世界和彼此都会很好,直到后来,她与他一起遇见了最不堪自己,才恍然发现,他们在遇见最喜欢的人时,弄丢了最好的自己。

    从那之后,他总说自己是坏人。

    她问他,门口为什么有人在守着。

    他说他是坏人,有很多仇家。

    她问他,为什么枕头底下有枪。

    他说:“因为我是坏人啊。”

    有天,她听见楼下敲敲打打的声音,原来是时瑾在钉窗户,严严实实地全部钉住了,一点光都透不进来。

    她问他:“为什么要把窗户都钉起来?”

    “外面好多坏人,我要把你藏起来。”他从高脚凳上下来,走到她面前,“我也是坏人。”

    她摇头:“你不是。”她看着时瑾,认认真真的眼神,朦胧阴郁的眼里有若隐若现的光影,她说,“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咣。”

    榔头砸在地上。

    时瑾怔了半天,开口,居然结巴了:“笙笙,再、再说一遍。”

    她看着他,没有开口。

    他求着说:“再说一遍好不好?”

    她还是没说话,站了一会儿,仰着头。

    十八岁的少年已经很高了,她只到他肩头,然后她踏上了高脚凳上,比他还要高一点点,低头可以亲他的唇。

    “时瑾,我好喜欢你。”

    说完了,她弯腰,把唇贴在他唇上,微凉,很软很软。

    她没有亲吻过别人,不知道要怎么做,就那么贴着,也不挪开,有点用力,磕到了牙。

    时瑾抬手,扶着她的腰后退了一点。

    她皱眉。

    他却笑了,手环在她腰上,她很瘦,腰细得他都不敢用力,怕一不小心重了会折断。

    “笙笙,”

    时瑾问:“我教你接吻好不好?”

    她点头说好。

    然后,他吻了她,很用力。

    十八的少年,十六岁的女孩,青涩却炽热的初吻,那时,秋天已过,屋外的秋海棠谢了,他教会了她接吻,教会了她活着,在这个灰色的世界上,卑微却倔强地活着。

    沧海桑田,岁月转了八个年轮。

    小楼门前的灯落了灰,现在是十二月深冬,秋海棠没开,只有稀疏的几片叶子挂在枝丫上。

    他们坐在门前的石阶上,说了很多很多话,一桩一桩,一幕一幕,几乎所有事情他都告诉了她,却刻意隐去了那件杀人案的所有细枝末节,关于她的母亲、她的父亲,他绝口不提,那是时瑾最后的底线。

    “你不同别人说话,也不走出小楼,只有我,你身边只有我一个。”时瑾声音有些嘶哑,说了很多话,“若是我不在,你一整天也不会说一句话。”

    姜九笙安安静静地听他讲,眼睛红着,不知何时哭过了,风吹干了眼泪,她把脸埋在他胸前,不让他瞧见她滚烫的眼睛。

    “所有的窗户都封死了,只有阁楼上留了一个窗口,要是我不回来,你就会坐那里等我,也不睡觉,一直等一直等,开始,你只是怕人,后来,你连阁楼都不下来。”

    时瑾把外套披在她身上:“我想过给你找个心理医生,可是,我放弃了。”

    她抬头,看他。

    静夜,他声音压得很低,每个字都像沉甸甸的。

    时瑾她说:“我怕治好了你,你就会离开了。”环在她腰上的手越收越紧,他把她整个藏进怀里,伏在她肩上,像是呢喃,“我便想,就这样一辈子,一辈子藏着,就这样一起老,一起死。”

    姜九笙问:“那后来呢?”

    时瑾停歇了很久,说:“后来我发现,我也病了。”

    那时,他们已经在小楼里生活了一个月,他刚接手秦家不久,有时会很忙,他不在小楼时,她就会坐在阁楼里等他。

    听见楼梯里有脚步声,她立马回头:“你回来了。”

    他走过去,把她抱起来,放在躺椅上:“宝宝,以后别坐那里等,会着凉。”

    时瑾有时会喊她宝宝,像她妈妈那样喊,亲昵又温柔。他说,因为她已经没有亲人了,所以,要更疼她一点。

    她好笑,他也是个少年呢,老气横秋的。

    “不等你我没有事情可以做。”她突然问他,“时瑾,我们养条狗好不好?”

    他想了想,答应了她:“好。”

    她灰暗的眸子亮了一点。

    “你喜欢什么品种?”

    她很快回答说:“博美,我喜欢博美。”

    过了几天,他抱了一只博美犬回来了,白色的,还很小,圆滚滚的很可爱,笙笙很喜欢那只狗,给它取名叫姜博美。

    一开始,姜博美很听话,也很温顺,可是后来,大抵因为长期被关在小楼里,没有阳光,也没有人,开始变得暴躁。

    直到,那只博美犬咬伤了她,把她的手背咬得血肉模糊。

    她身体不好,抑郁之后,还有些厌食,免疫力特别差,伤口便感染了,病了好几天,一直恍恍惚惚。

    她精神清醒时,已经找不见狗狗了,阁楼里又只剩了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

    她问他:“时瑾,博美呢?”她站在楼梯口,看楼下,“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它?”

    他沉默了一会儿,告诉她:“它死了。”

    她猜到了的,她生病的那几天,时瑾心情不好,很狂躁,有天夜里,她昏昏沉沉醒过来,看见他守在她床前,瞳孔殷红,像血的颜色,他大概怕吓着她,极力压下情绪,可她还是看到了他眼里的阴翳与暴烈,她以前都不知道,时瑾生起气来,像要毁天灭地一样。

    她试探着,还是问出了口:“你杀了它吗?”

    时瑾没有否认:“它咬你了。”

    她之后就再也没问了,那天晚上,她一直做梦,梦见很多血,梦见了温家的花房,还有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父亲母亲……

    后来,秦明立的人闯进了小楼,看见了她的脸,他开了一枪,打在那人的腿上,地板上到处都是血。

    她听到了呼救声,分明很怕,却还是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不杀人?”

    “不可以。”他的枪口已经对准男人的头,指腹扣在扳机上,完全不由分说,“笙笙,他看见你的脸了,必须死。”

    “时瑾。”

    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身体在发抖:“我很怕。”

    “你不要杀人。”

    “不要和我一样。”

    他抬手,覆住了她的眼睛,手指扣动扳机。

    “砰!”

    时瑾的枪法很好,快,而且精准,十二岁之后,秦家便没有人能和他相较,但那一枪,偏了。

    他没有杀那个男人,因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岁,本应该活在象牙塔里的年纪,却跟着他经了腥风血雨。

    她没有怪他,只是经常做梦,睡着睡着便哭醒了,然后抱着他,一直瑟瑟发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认错。

    “笙笙,你别怕。”

    “我以后不会了。”

    “我都听你,再也不犯错了。”

    “你别哭好不好?”

    “我不伤人,我再也不伤人了……”

    她哭着喊他:“时瑾。”

    “我在,我在。”

    他跪在她双膝前,抬头看她。

    她却什么都不说,流着泪,一遍一遍擦他的手,她说,有好多血……

    没有血,他早就洗干净了。

    从那之后,她经常出现幻觉,是抑郁症的中期症状。

    时瑾不敢告诉她,他的手早就染过血了,那么多想闯进这栋小楼的人,除了她求情的那一个,剩下的全部都非死即伤。他甚至还会凭空怀疑,总觉得这个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们都杀光,像把她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疯狂又极端。

    心理医生说,这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初期症状,若是不控制,以后会有情绪控制障碍,甚至会狂躁暴力。

    医生给他开了很多药,他全部扔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烟瘾,抽最烈的烟,玩命似的抽。

    “为什么抽烟?”

    夜深人静,女孩沙哑的嗓音响在身后。

    他回头,已经来不及熄灭指尖的烟,便也没有躲,一只手夹着烟,用另一只手抱她,她太瘦,腰特别细,一只手就能环住,说:“不为什么。”

    她歪着头看他:“时瑾,我以前不喜欢别人抽烟的,不过,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那我以后只在你面前抽。”

    她点头,仰着头看他抽烟。

    十八岁的时瑾,五官已经长得很精致了,眉眼立体,漂亮得不像话,他的眼睛很黑,是毫无一点杂质的浓墨色,抽烟时,会微微眯起眼,烟雾缭绕朦胧了眼瞳,添了一些迷离,像只妖。

    她问过时瑾,烟瘾是不是很重。

    他摇头,说不是。

    可她看见了烟灰缸里的烟头,满得很快。

    那天她睡醒,时瑾不在身边,他在阁楼的窗前抽烟。

    “味道好吗?”她走过去。

    他摇头:“又苦又涩。”

    “给我尝尝。”

    她趴在他身上,去抢他的烟,他笑着躲开,抱着她哄:“笙笙,别碰,对身体不好。”

    她仰着下巴:“那你为什么抽?”

    “不是你说我抽烟好看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确实,又苦又涩,还很呛人。

    她却不躲,乖乖张开嘴,与他亲吻纠缠,

    “时瑾。”

    “嗯。”

    “戒了吧,我不喜欢烟味。”她怕他生病,烟抽多了不好。

    “好。”

    那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偏执成狂。

    又如何呢,他愿意。

    天上弦月正圆,人影成双。

    姜九笙仰头,月光与时瑾一起映进眼底:“所以说,你是因为我才患了偏执症吗?”

    时瑾摇头:“不完全是。”

    她一知半解。

    他摩挲着她的手,有些凉,握着揣进了衣摆里:“笙笙,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我八岁的时候秦行就选中了我。”

    “记得。”

    “因为我杀人不眨眼。”时瑾停顿了须臾,“我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只有八岁大,那个人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对着他开了两枪,差点取了他的命,那是我第一次失控,除了杀人,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惊讶住。

    时瑾只是揉揉她的皱眉,语气平静得好似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下了病因。”

    “你母亲不是意外去世吗?”她记得时瑾说过,她母亲带他出逃时出了意外,她当时只以为是偶然。

    时瑾摇了摇头:“她是被秦行下令处死的。”本来不想告诉她的,秦家的水太脏,他不愿意她知晓太多。

    “为什么?”她愤然。

    “因为秦行不喜欢不听话的人。”时瑾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声音微凉,有些缥缈,“秦家是个吃人的地方,我母亲带我逃了很多次,她想把我送出去,因此惹怒了秦行。”

    时瑾以前想过,若是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该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木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徐青舶曾问过他,为什么是姜九笙,为什么那么喜欢,他身边,不缺皮囊好的异性,也不乏有品性好的,怎么就别人都不可以,唯独是姜九笙。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居然冒汗了。

    时瑾把她抱紧了些,继续说:“他们还想害你,不止秦明立和秦家的两位夫人,还有秦行,都在盯着小楼,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得带你离开秦家了。”

    他说:“可是晚了一步。”

    姜九笙眉宇狠狠一拧。

    她记不起来,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事、念念不忘的人,她都忘了,可即便一点儿都回忆不起来,听他讲起时,还是会跟着泪流满面,会心疼,像尖锐的东西扎在心口,拔出来疼,不拔出来也疼。

    “你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哭,吃东西也会吐。”时瑾说得很慢很慢,并没有掺杂情绪,只是牵着她的那只手,越收越紧,冷汗湿了掌心,“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不治病,你可能会死。”

    姜九笙抬头,看他的眼,他低头,在她额头亲吻,眼里不喜不怒着。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里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忘了,可他都记得,八年,他一个人抱着过去,让所有伤口长成了伤疤。

    “我给你请了一个心理医生。”时瑾抿了抿唇角,眼底有了浮影,“你的病刚有好转没多久,秦明立收买了那个医生。”

    他没有告诉她,是因为她的仁慈,放走的那个男人认出了她的病例,才让秦明立有机可乘。

    “然后我的病变得越来越糟?”

    “嗯,有很严重的自杀倾向。”

    那是她来秦家的第三个月了。

    他给她请了心理医生,开始,是有好转了,已经能进食,状态好的时候,还会跟他说许久的话。

    可不到半个月,她的症状又回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医生,被动了手脚了,她的所有资料他都藏得很紧,秦家人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唯一一次的纰漏,就是那个闯进小楼后,却活着出去的男人。

    他差点杀了那个心理医生,只是,来不及了。

    那天,天阴阴,他回来得晚,她跟往日不同,睡得特别早,他也叫不醒她,才发现地上的药瓶。

    她吃了抗抑郁的药,整整一瓶。

    “笙笙。”

    “笙笙。”

    “笙笙。”

    “……”

    她睁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白色天花板,还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抬头。

    她看见了,他在哭。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流眼泪时的样子,依旧很好看,像橱窗里的人偶,精致,却没有一点鲜活。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乎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轮回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常年不见太阳,白得可以看见细微的血管。

    时瑾握住她的手,瘦瘦小小的,似乎稍微用力都能折断,他用脸贴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眼角的眼泪滑入掌心:“笙笙,”他说,“没有轮回。”

    怎么会呢?

    她的心理医生告诉她,宇宙是一种轮回论。他还说,人死了会回到最初,从尘土到灵魂。

    她在医院住了四天,然后让时瑾带她回了小楼。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女士守着她。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题外话------

    这波回忆过后,再给你们发狗粮~

    月票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