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十四章: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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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一花数朵遍苍山
第十四章:三生
宋国城郊的一座深山中座落着一个平凡的小镇,小镇里的山很平凡,水很平凡,人很平凡,但却有着一个不平凡的名字。
其,名梦起。
梦起镇中的田垄上,三四个小孩在嬉戏。
一个长得看上去最年长的小孩说道:“今天为何离殇又没用来玩,说好的今天一起去田里捉蚱蜢的。”
“可不是么,”在他身边一个长的肥头大耳的小胖子接口道:“结果还不是说,身体不适想在家中休息……”
“哼,他还不就是在看哪些字典兵法,他还真以为自己能够当上大将军了?”一个长得精瘦的小个子说道。
“算了算了,俺爹说了百无一用是书生,就算他以后能当个兵看他哪个小身板子,在战场上又能淌出什么水花?”
“对对果然还是王大哥见解高明!”胖子憨憨的笑道。
“那我们出发,”只见年纪最大的男孩一指田野的方向,大有当大哥的气势,“看看今天谁抓的蚂蚱最大!”
三人嬉笑着跑向田野……
村头的西面的小山坡上搭建着一个小小的茅草屋,能够透过纸窗看见里面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正专心致志的读着,时不时的还抬起手在用沙子铺上的木框中写着字迹。
“噗呲……”
离殇手指一停,抬头看见一个扎着双马尾辫的小女孩正一脸嬉笑的看着离殇,小女孩笑的时候很可爱,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有着浅浅的酒窝,两颗新长的虎牙咬在唇角微微扬起。
离殇脸微微一红,“菲菲!有什么好笑的?”
只见小女孩抬手一按就爬上了窗抬,离殇一下子被惊到,手忙脚乱手中书一松,摔在了沙盘上,沙子撒了一地,看着离殇灰头土脸的样子,小女孩又呵呵的笑了起来。
“菲菲!你!”
离殇一脸愤怒,小脸红红的看着座在窗台上的小女孩,但看到女孩一脸的笑意,终还是探了口气慢慢的拾起地上的书本。
“我说离呆子,你天天就包着这么几本书翻来覆去的倒腾,没看到你看出什么名堂啊?”
女孩坐在窗檐上晃着双腿,看着离殇。
“哼!妇人之见!”离殇支起小身子吧书抱上桌子,一副俨然成人的口吻说道,“我!离殇以后可是要当上宋国大将军的人!”
“看你着个小身材,以后连马都跨不上吧!”女孩笑道。
“哼,等我以后征战沙场,挥斥方遒的时候你羡慕都来不及!”
离殇鼓起红红的小脸说道。
“你不行!”
“就行!”
“就不行!”
“就不行也行!”
……
……
二人争执了半天,两个小孩都气喘吁吁。
“要不我们做个约定吧!”小女孩气呼呼的说道。
“什么约定?”离殇问道。
“……菲菲,回家吃饭了……”
远远的传来女孩母亲的呼唤声。
“我来了娘!”
小女孩笑着跳下窗檐,回头摘下发间插着的一枝纯白色的小花,一小枝上有两朵,小女孩摘下一朵扔给离殇。
“以后以花为证,你要是能成为大将军,我就做你的老婆!”
小女孩说完笑着跑向远方。
离殇默默的看着被抛在桌前的小花。
慢慢的把白色的小花放在袖中,看着女孩跑去的方向道:“……那,你等我……”
……
……
光影若白驹过隙,十年过去,小男孩已经长大。虽说身材看上去还是略显单薄,但眉宇间却流露出少年的英气。
此年,南蛮北犯,宋国边疆危急,遂举国征兵,此时离殇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一心想为国效力的他,孤身一人毅然的离开了梦起镇前往边疆何城。
离去前他曾为菲菲写了封信,本想送到她的手中,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为在书籍上曾言:男儿远征,何必情长。
离殇把信和那已经枯萎的白花放入袖中。
……
……
其后离殇来到何城,征入军中。南蛮凶猛,初入军兵皆未曾训练便要携刀参战。
南蛮猛攻数月,何城粮草尽涸,镇南大将几欲撤兵让城,再图机会。
离殇冒死入帐,直策将军,南蛮远征,粮路薄弱,帅兵偷渡太何山断绝南蛮粮路,蛮夷必退。
将军纳谏,奉离殇为长,帅三百精兵偷渡太何山,直取南蛮后帐。
放火烧粮,不出一日,南蛮果然大乱,不出三日,南蛮皆饥肠辘辘,威势大减。
离殇再谏,举城之兵掩杀过去,蛮夷溃散,宋国大胜。
此战之赏,离殇当居首功,宋帝亲提,拜为校尉,官居六品。
何城军势稳定下来,但宋国南线依旧紧张,重城失去,宋帝再提调离殇至南线。
如此一去就是数年。离殇以他无与伦比的眼界与智慧率领宋兵征伐戮战,将宋朝的一块块失地都收复,甚至宋王都断言有离爱卿在宋国失地十年可还。
但是此时南蛮中的出现了一个能够与离殇比肩的智者。无人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他永远带着一个斗笠,有一头雪白的长发,南蛮都称其国师。
国师老谋深算,一个个兵法用的环环相扣,让蛮族抵挡主离殇的宋兵的攻势。两军对阵至吴山,吴山乃南蛮最重要的关隘,若让宋兵踏破吴山,而后的南地一马平川南蛮从此再无抵抗之力,便是要亡国。
两军各据山峰,整军向待。
这一对峙就是五年,二人机关算尽,吴山上尸横遍野,但是两军依旧未曾分出胜负。两国供给数十万精兵奋战五年,国力皆大损,都已无力再战。
两国国主几乎有默契一般都分别向离殇与国师下令一月攻下吴山,倘若再拖国家未被攻破人心先乱了。
离殇无奈,这五年他穷其思想也没能打下吴山,彻夜的谋划让他白了头。一夜他梦中惊醒,思虑出了一条奇计,这一夜他头发全白了。
全军尽退,放火烧山。既然攻不下这吴山,那便将这道关隘给毁了。
午夜,子时。吴山上硫磺的烟花爆裂。信号已到放火烧山!
然而吴山的另一头竟然也烧起了滔天的火焰,南蛮竟也选择了放火烧山。国师与离殇在山头看着滔天的烈火,都叹了口气,这口气叹的很忧伤。
“全军听令!全军掩杀,强攻吴山,不计死伤,直到攻下!”
国师和离殇都觉得自己疯了,他们亲自提刀上马,带头冲锋。于是两军都疯了。
血!除了血,还是血。悲鸣?没有悲鸣,只有疯狂的呐喊,两军所做唯有一字“杀”!。
离殇断了手,国师失去了他的眼。连续数个时辰的拼杀两军渐渐死伤殆尽,离殇杀红了眼他的马早已被射死,他摔下马却毫不知觉,跛着脚继续挥动手中的刀,直到有一把熟悉的刀迎上了他的刀,这是国师的刀。
离殇忽然笑了,因为他看到神秘而高高在上的国师瞎了一只眼,头发与衣服被烧了一半,断了三根手指,此时的他像一只落水狗。然后国师也笑了,因为英俊而温雅的离殇被砍了一只手,跛了一只脚,衣服上满是鲜血。
国师忽然扔下刀靠在一棵树边,他抬手扯下一直带着的斗笠,露出了他的容貌。离殇呆立,因为国师的容貌竟与自己一模一样。
然后离殇扔刀和国师一起靠在树边,他似乎忽然想明白了什么又不那么惊讶了。
“我有一物与你交换。”国师道。
“正巧,我也是。”离殇也道。
国师用那只有俩根手指的手摸向了自己的胸口,离殇用他仅有的一只手摸向了自己的衣袖。
然后他们都拿出了一朵枯萎的白花。
拿到白花的刹那,离殇仿佛经历了国师的一生一样,他看到了一个南蛮的少年一步步成长,读书,征兵,执帅,直到如今的国师。
夜很长,还好有花,即便是枯萎的花。
……
……
两国签订了吴山之盟,以吴山为界两国永世为盟。
……
……
光阴为何在凡俗眼中过去的都那么快?那只有两种可能,庸碌无为的迷糊过日,当时间流去,人渐老时,回首看去依旧是混混沌沌,无谓的青春。
而另一种人生,在自己最爱的事情中拼搏了一生,忘乎光阴,在暮年的时候,回首青春。或许看上去就如老树一般的伤痕累累,但是那又如何呢?那清晰的纹路在阳光下,却能折射出无限的光辉。
离殇这一去就是二十年,当他率领着宋国的雄兵,回到了宋国的国都。
友城中一片欢腾,宋帝宽宏,对于离殇的功绩依旧封赏,表章三十七岁的离殇为镇国大将军,官位一品,执掌大宋二十万雄兵。
离殇稽首而拜,自言:臣回忆当年不过山野草民,为怜圣恩,过蒙拔瑶,数十年来一心不过为国而争,本无朝野之心,今南蛮定,国太平,臣心愿已了,祈望主容恩,衣锦还乡。
宋主知离殇之才,强留离殇在皇都,城南立将军府,安置离殇。
如此一来又是数年。
这天夜里,离殇在府中楼阁看着宋都万家灯火,回忆几十年来无数艰难苦恨,忽然心中有一种不能遏止的冲动,他……想家了。
就在这天夜里他提鞭上马,披星戴月离开友城。
数日奔波终于赶到了那片熟悉的青山。他偷偷的爬上了山坡。
还是熟悉的田垄,散发着熟悉的芳香,忽然他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在田垄上轻轻的唱着歌谣。
她,是菲菲。
原来你还在这里,原来一切都依旧美好,离殇心里默默的道。
他陌陌的抬首看向湛蓝的天空,人生有多少个诺言因为光阴的幻化悄悄走远,但是能够看到如今的你,依旧着曾经的笑颜……
他轻轻的抬手,撕碎了那封枯黄的信件,碎片随着微风飞向蓝天……就这样静静的,看一段青春,走远……
离殇怀揣着那枯萎的白花,离开了青山。
又过去了数十年,这几十年里,浮云变幻,官场跌打滚爬。
离殇,老了。
老到每天只能呆呆的看着太空。
直到有一天,他感觉冥冥中要离开这个世界,他不惶恐,不慌乱。
他告诉自己的孩子将他葬在中生山的山坡北面,那里向着青山。还有将那朵枯萎的白花放在他的身畔。
他,想与花,一起埋葬在流年的记忆中。
这,是最后的一个夜晚,离殇静静的躺在床上,颤巍的从袖中摸出那朵白花,看着那朵白花离殇忽然眼前一个模糊。
他看见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呵呵的笑着,女孩摘下头上的花朵将一朵交给离殇,笑着说道:“此缘……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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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一花数朵遍苍山
第十四章:三生
宋国城郊的一座深山中座落着一个平凡的小镇,小镇里的山很平凡,水很平凡,人很平凡,但却有着一个不平凡的名字。
其,名梦起。
梦起镇中的田垄上,三四个小孩在嬉戏。
一个长得看上去最年长的小孩说道:“今天为何离殇又没用来玩,说好的今天一起去田里捉蚱蜢的。”
“可不是么,”在他身边一个长的肥头大耳的小胖子接口道:“结果还不是说,身体不适想在家中休息……”
“哼,他还不就是在看哪些字典兵法,他还真以为自己能够当上大将军了?”一个长得精瘦的小个子说道。
“算了算了,俺爹说了百无一用是书生,就算他以后能当个兵看他哪个小身板子,在战场上又能淌出什么水花?”
“对对果然还是王大哥见解高明!”胖子憨憨的笑道。
“那我们出发,”只见年纪最大的男孩一指田野的方向,大有当大哥的气势,“看看今天谁抓的蚂蚱最大!”
三人嬉笑着跑向田野……
村头的西面的小山坡上搭建着一个小小的茅草屋,能够透过纸窗看见里面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正专心致志的读着,时不时的还抬起手在用沙子铺上的木框中写着字迹。
“噗呲……”
离殇手指一停,抬头看见一个扎着双马尾辫的小女孩正一脸嬉笑的看着离殇,小女孩笑的时候很可爱,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有着浅浅的酒窝,两颗新长的虎牙咬在唇角微微扬起。
离殇脸微微一红,“菲菲!有什么好笑的?”
只见小女孩抬手一按就爬上了窗抬,离殇一下子被惊到,手忙脚乱手中书一松,摔在了沙盘上,沙子撒了一地,看着离殇灰头土脸的样子,小女孩又呵呵的笑了起来。
“菲菲!你!”
离殇一脸愤怒,小脸红红的看着座在窗台上的小女孩,但看到女孩一脸的笑意,终还是探了口气慢慢的拾起地上的书本。
“我说离呆子,你天天就包着这么几本书翻来覆去的倒腾,没看到你看出什么名堂啊?”
女孩坐在窗檐上晃着双腿,看着离殇。
“哼!妇人之见!”离殇支起小身子吧书抱上桌子,一副俨然成人的口吻说道,“我!离殇以后可是要当上宋国大将军的人!”
“看你着个小身材,以后连马都跨不上吧!”女孩笑道。
“哼,等我以后征战沙场,挥斥方遒的时候你羡慕都来不及!”
离殇鼓起红红的小脸说道。
“你不行!”
“就行!”
“就不行!”
“就不行也行!”
……
……
二人争执了半天,两个小孩都气喘吁吁。
“要不我们做个约定吧!”小女孩气呼呼的说道。
“什么约定?”离殇问道。
“……菲菲,回家吃饭了……”
远远的传来女孩母亲的呼唤声。
“我来了娘!”
小女孩笑着跳下窗檐,回头摘下发间插着的一枝纯白色的小花,一小枝上有两朵,小女孩摘下一朵扔给离殇。
“以后以花为证,你要是能成为大将军,我就做你的老婆!”
小女孩说完笑着跑向远方。
离殇默默的看着被抛在桌前的小花。
慢慢的把白色的小花放在袖中,看着女孩跑去的方向道:“……那,你等我……”
……
……
光影若白驹过隙,十年过去,小男孩已经长大。虽说身材看上去还是略显单薄,但眉宇间却流露出少年的英气。
此年,南蛮北犯,宋国边疆危急,遂举国征兵,此时离殇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一心想为国效力的他,孤身一人毅然的离开了梦起镇前往边疆何城。
离去前他曾为菲菲写了封信,本想送到她的手中,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为在书籍上曾言:男儿远征,何必情长。
离殇把信和那已经枯萎的白花放入袖中。
……
……
其后离殇来到何城,征入军中。南蛮凶猛,初入军兵皆未曾训练便要携刀参战。
南蛮猛攻数月,何城粮草尽涸,镇南大将几欲撤兵让城,再图机会。
离殇冒死入帐,直策将军,南蛮远征,粮路薄弱,帅兵偷渡太何山断绝南蛮粮路,蛮夷必退。
将军纳谏,奉离殇为长,帅三百精兵偷渡太何山,直取南蛮后帐。
放火烧粮,不出一日,南蛮果然大乱,不出三日,南蛮皆饥肠辘辘,威势大减。
离殇再谏,举城之兵掩杀过去,蛮夷溃散,宋国大胜。
此战之赏,离殇当居首功,宋帝亲提,拜为校尉,官居六品。
何城军势稳定下来,但宋国南线依旧紧张,重城失去,宋帝再提调离殇至南线。
如此一去就是数年。离殇以他无与伦比的眼界与智慧率领宋兵征伐戮战,将宋朝的一块块失地都收复,甚至宋王都断言有离爱卿在宋国失地十年可还。
但是此时南蛮中的出现了一个能够与离殇比肩的智者。无人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他永远带着一个斗笠,有一头雪白的长发,南蛮都称其国师。
国师老谋深算,一个个兵法用的环环相扣,让蛮族抵挡主离殇的宋兵的攻势。两军对阵至吴山,吴山乃南蛮最重要的关隘,若让宋兵踏破吴山,而后的南地一马平川南蛮从此再无抵抗之力,便是要亡国。
两军各据山峰,整军向待。
这一对峙就是五年,二人机关算尽,吴山上尸横遍野,但是两军依旧未曾分出胜负。两国供给数十万精兵奋战五年,国力皆大损,都已无力再战。
两国国主几乎有默契一般都分别向离殇与国师下令一月攻下吴山,倘若再拖国家未被攻破人心先乱了。
离殇无奈,这五年他穷其思想也没能打下吴山,彻夜的谋划让他白了头。一夜他梦中惊醒,思虑出了一条奇计,这一夜他头发全白了。
全军尽退,放火烧山。既然攻不下这吴山,那便将这道关隘给毁了。
午夜,子时。吴山上硫磺的烟花爆裂。信号已到放火烧山!
然而吴山的另一头竟然也烧起了滔天的火焰,南蛮竟也选择了放火烧山。国师与离殇在山头看着滔天的烈火,都叹了口气,这口气叹的很忧伤。
“全军听令!全军掩杀,强攻吴山,不计死伤,直到攻下!”
国师和离殇都觉得自己疯了,他们亲自提刀上马,带头冲锋。于是两军都疯了。
血!除了血,还是血。悲鸣?没有悲鸣,只有疯狂的呐喊,两军所做唯有一字“杀”!。
离殇断了手,国师失去了他的眼。连续数个时辰的拼杀两军渐渐死伤殆尽,离殇杀红了眼他的马早已被射死,他摔下马却毫不知觉,跛着脚继续挥动手中的刀,直到有一把熟悉的刀迎上了他的刀,这是国师的刀。
离殇忽然笑了,因为他看到神秘而高高在上的国师瞎了一只眼,头发与衣服被烧了一半,断了三根手指,此时的他像一只落水狗。然后国师也笑了,因为英俊而温雅的离殇被砍了一只手,跛了一只脚,衣服上满是鲜血。
国师忽然扔下刀靠在一棵树边,他抬手扯下一直带着的斗笠,露出了他的容貌。离殇呆立,因为国师的容貌竟与自己一模一样。
然后离殇扔刀和国师一起靠在树边,他似乎忽然想明白了什么又不那么惊讶了。
“我有一物与你交换。”国师道。
“正巧,我也是。”离殇也道。
国师用那只有俩根手指的手摸向了自己的胸口,离殇用他仅有的一只手摸向了自己的衣袖。
然后他们都拿出了一朵枯萎的白花。
拿到白花的刹那,离殇仿佛经历了国师的一生一样,他看到了一个南蛮的少年一步步成长,读书,征兵,执帅,直到如今的国师。
夜很长,还好有花,即便是枯萎的花。
……
……
两国签订了吴山之盟,以吴山为界两国永世为盟。
……
……
光阴为何在凡俗眼中过去的都那么快?那只有两种可能,庸碌无为的迷糊过日,当时间流去,人渐老时,回首看去依旧是混混沌沌,无谓的青春。
而另一种人生,在自己最爱的事情中拼搏了一生,忘乎光阴,在暮年的时候,回首青春。或许看上去就如老树一般的伤痕累累,但是那又如何呢?那清晰的纹路在阳光下,却能折射出无限的光辉。
离殇这一去就是二十年,当他率领着宋国的雄兵,回到了宋国的国都。
友城中一片欢腾,宋帝宽宏,对于离殇的功绩依旧封赏,表章三十七岁的离殇为镇国大将军,官位一品,执掌大宋二十万雄兵。
离殇稽首而拜,自言:臣回忆当年不过山野草民,为怜圣恩,过蒙拔瑶,数十年来一心不过为国而争,本无朝野之心,今南蛮定,国太平,臣心愿已了,祈望主容恩,衣锦还乡。
宋主知离殇之才,强留离殇在皇都,城南立将军府,安置离殇。
如此一来又是数年。
这天夜里,离殇在府中楼阁看着宋都万家灯火,回忆几十年来无数艰难苦恨,忽然心中有一种不能遏止的冲动,他……想家了。
就在这天夜里他提鞭上马,披星戴月离开友城。
数日奔波终于赶到了那片熟悉的青山。他偷偷的爬上了山坡。
还是熟悉的田垄,散发着熟悉的芳香,忽然他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在田垄上轻轻的唱着歌谣。
她,是菲菲。
原来你还在这里,原来一切都依旧美好,离殇心里默默的道。
他陌陌的抬首看向湛蓝的天空,人生有多少个诺言因为光阴的幻化悄悄走远,但是能够看到如今的你,依旧着曾经的笑颜……
他轻轻的抬手,撕碎了那封枯黄的信件,碎片随着微风飞向蓝天……就这样静静的,看一段青春,走远……
离殇怀揣着那枯萎的白花,离开了青山。
又过去了数十年,这几十年里,浮云变幻,官场跌打滚爬。
离殇,老了。
老到每天只能呆呆的看着太空。
直到有一天,他感觉冥冥中要离开这个世界,他不惶恐,不慌乱。
他告诉自己的孩子将他葬在中生山的山坡北面,那里向着青山。还有将那朵枯萎的白花放在他的身畔。
他,想与花,一起埋葬在流年的记忆中。
这,是最后的一个夜晚,离殇静静的躺在床上,颤巍的从袖中摸出那朵白花,看着那朵白花离殇忽然眼前一个模糊。
他看见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呵呵的笑着,女孩摘下头上的花朵将一朵交给离殇,笑着说道:“此缘……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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