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九章 乌丸部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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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冷风,小雪,构造出一幕唯美的风景。
乌丸部落。
部落以羊皮帐篷为房屋,依山靠水,在这片草原之上形成一个居住的部落地方,周围还建立不少架子台,观敌所用。
在部落的中央,一顶宽敞而华丽的圆顶大帐之中,四角的火盆烧的很旺,热气一缕一缕的,很暖和。
孙权在一盘热水上洗洗手,然后才走到中间的案桌钱,盘坐在一张羊皮蒲团上,这几天的草原上生活,倒是让他有不少的感触。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有野性,性格开朗,他们即使面对困难,也能笑很开心,这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每天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在蓝天白云之下,面对绿草幽幽,人的心情,就算想要烦恼恐怕都难。
“大王,这是附近草原的地图!”这时候,诸葛瑾有些匆忙的揭开帐门,迅速走进来,在书案之前,摊开一份崭新标示出来的地图。
“我们已经勘察的大部分地形,地形很不错,西靠渔阳,东临辽西,距离不过百里而已,前面是哈贝河,水源充足,后面是海拔不到百米的一座山坡,不算高,但是也算是一个屏障!”
诸葛瑾为孙权细细的解析。
“子瑜,汝认为这里适合建城吗?”
孙权一边听着,一边双眸看着书案上的地图,半响之后,他才问道。
“大王,在草原上建城,如果选择地址的话,这里算是最好了!”
诸葛瑾想了想。才道:“不过草原上向来以大帐为房屋,纵马牧羊,随遇而安,并没有建立城池的前例,想要真正的做起来,会很麻烦!”
“凡事总有第一次!”
孙权淡淡的道:“我们吴国不想放弃这一片大草原带来的利益。我们也不想这些游牧民族依旧好像以前那样,打一仗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我们只能建立一个城池,背靠着城池,游牧草原,放牧马羊!”
“乌丸人他们会同意吗?”诸葛瑾有些忧心问道。
“这就要看楼班他的本事了!”
孙权耸耸肩,微笑的道:“乌丸人如今已经被我们梳理的七七八八了,如果楼班还不能掌控大局。他就不配成为我们掌控乌丸的代言人!”
这几天孙权以吴王的名义,进驻了乌丸部落,接见的乌丸部落仅存的一些元老首领,全力支持的把楼班扶持上位。
他而且还亲自的捋一捋了乌丸部落的首领,几个顽固的首领,对吴国有怨念首领,已经也被他当众斩杀,杀鸡儆猴。
这些年。乌丸部落的反应好不错,最少在投诚吴国这一点。没有了分歧。
乌丸部落算是稳定留下来,那么接下来就是需要滴水穿石的水磨功夫,一步步用行动去让乌丸人这个词语消失在历史之中。
孙权要做的是,同化他们。
“大王,楼班这个人,我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的谈吐学识都不错,读过书,不太像一个游牧民族,能力不错,很难相信。以他的才能,居然被蹋顿压了这么多年!”诸葛瑾道。
“蹋顿是一个枭雄,而楼班,他顶多就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而已,蹋顿能压着他上位,很正常!”孙权微微一笑,道:“不过如果让我们吴国选择一个乌丸单于,掌控乌丸部落,孤比较愿意选择楼班,而不是蹋顿,汝可知道为什么吗?”
“楼班比蹋顿好控制?”
诸葛瑾目光一亮,试探的道。
“聪明!”
孙权点点头:“蹋顿必须要死,因为他不服驯服,而楼班却能接受我们的吴国!”
“大王,在某看来,楼班如今的心还是向着乌丸部落的,难保他有一天不会为了乌丸所谓的自由,再一次反叛我们!”
诸葛瑾有些的谨慎的道。
“他毕竟是乌丸人,要是不在乎乌丸部落,那是冷血,这样一个首领,孤还不敢用呢!”孙权站起来,目光便的尖锐了起来:“只要他在乎乌丸部落,那就等于心中有了包袱,我们只要控制乌丸,就能控制他,而且控制他也就能控制乌丸,他是走不出孤的手掌心!”
“大王英明!”
诸葛瑾恭维了一句:“这么一来,我们只要把楼班稳住,整个乌丸就会成为我们征服草原异族的一柄锐利的刀锋!”
“也不能这么说,想要马儿跑,也要给马儿吃饱,我们适当还是要给他点希望的!”
孙权想来想,抽出一支笔,点墨,然后在地图上花了一个圈,在写上了三个字:楼班郡。
“楼班郡?”诸葛瑾双眸微微一动。
孙权放下手中笔墨,看着诸葛瑾,道:“孤打算以楼班之名,建立草原上的第一个郡,就叫楼班郡,你来把这个郡的架子给我搭好了,郡守就是楼班!”
“大王打算把楼班留在草原?”
诸葛瑾微微皱眉。
“他在大草原上,才能发挥出他的作用!”孙权点头:“只有乌丸部落,才能燃烧他最大的价值,带回金陵,一点用处都没有!”
“可这不利于我们掌控乌丸部落和楼班郡!”
诸葛瑾建议的道:“不如把楼班调遣去蓟城,另外调一人前来掌控楼班郡!”
“子瑜,有时候做事情不要一板一眼!”
孙权却摇摇头,目光看着的诸葛瑾,道:“关键时刻,要大胆用人,孤敢用楼班,就应该给与他信任,只要反叛的事情,只能预防,不能一早就下定义,不然我们始终会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这对吴国收复乌丸部落,是很不利的,用楼班,才能稳住乌丸人的心!”
“臣受教了!”
诸葛瑾低头,毕恭毕敬的道。
“大王!”
这时候。雷定揭开大帐之门,走进来,拱手的道:“楼班说,乌丸部落有一份礼物,想要贡献给大王了,请大王前往牧场!”
“牧场?”
孙权闻言。站起来,微微一笑,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还说道:“子瑜,去看看这里楼班能送给孤一份什么的礼物?”
“诺!”
诸葛瑾点点头,迅速站起来,跟在孙权身后。
乌丸部落以游牧为生计,其实不仅仅是乌丸部落。所有草原种族,包括鲜卑,匈奴,基本上的生存方式,都是是牧羊和牧马。
他们基本上是以生产的羊皮羊奶还有雄壮马匹来换取中原人的粮食。
当然,每一年,他们都没有足够的粮食过冬。
草原上冬天是很难熬的,饿死和冻死的人。不计其数,为了节省一口粮食。有时候老迈的草原人会走入草原深处等死。
这也就是为什么,只要临过冬天的时候,游牧民族就会一一出动,出兵南下,抢掠中原。
这年头,有野心也好。有野性也罢,愿意付出生命去打仗,十成有九成,都是为了一口饱饭而已。
乌丸牧场在东侧,是一片很大的草原。四面有着一层层的木围栏,左边是羊圈,今年对于乌丸人本来就是一个多事之秋,这个季节,已经没有多少羊。
整个羊圈子里面,零零落落,也就千头羊,这个数量看起来不少,但是以目前这一个乌丸部落十几万人来说,如果想要靠着它们过冬,乌丸人最少饿死一大半。
右边是一个大马场。
马场之中,一匹匹战马在嘶鸣。
乌丸战马,算是草原上一等一的战马,辽东和幽州的战马有一般来自以乌丸部落养出来的战马。
巅峰的时候,这个马场有数万匹战马,但是当初蹋顿南下的时候,已经装备给了不少的骑兵,如今仅存了也不多,整个马场之中只生下来几百匹战马而已。
“大王!”
牧场之前,楼班带着十几个乌丸首领,已经恭候良久,看到孙权,一个个很恭敬的行礼。
“楼班,汝说有礼物要送给孤,说来听听!”
孙权带着亲兵,大步流星的走过来。
“大王亲临乌丸部落,是我们的荣幸,但是我们乌丸部落很穷,并没有什么能迎接大王了,唯一能拿出手的,只有战马!”
楼班拍拍手,几个乌丸人拉着一黑一白,两匹战马,走出来。
“好马?”孙权目光微微一亮,落在这两匹马上。
“大王,这是我们部落最好的两匹战马,左边的白马,是蹋顿去年从大草原深处驯服的一匹野马,当初蹋顿为了驯服他,都伤了不少乌丸战士,这绝对是一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宝马!”
“右边是黑马,这年初,我们是我们从匈奴人手上交换来了一匹战马,本来是打算当成一匹种马的,它出身大宛马,传闻是狮子和大宛马的交配所成,战斗力冲天,烈性十足,我们部落还没有人能驯服它!”
楼班细细的为孙权简介这两匹马来历。
“孤好像这些年也没有找到一匹可以和乌骓相提并论的宝马,楼班,这一份礼物,孤喜欢!”
孙权走上去,拍拍这两匹马的马头,这两匹马倒是烈性,给了他一个长鸣,鸟都不鸟他,他倒是对这两雄壮的大马有些欢喜。
出色的武将,都有一匹自己的战马,孙权不是一个出色的武将,但是也算是一个战场武将,他一直以来,也想要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
不过他眼界比较高。
在他看来,如果不能找一匹和乌骓并肩的宝马,找来也没有什么用。
“大王喜欢便好!”
楼班和一众的乌丸首领松了一口气。
“雷定,汝说说,这两匹马,那一匹好?”
孙权相马的功夫没有多少,他细细的看了看左右两匹马,便问起了雷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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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冷风,小雪,构造出一幕唯美的风景。
乌丸部落。
部落以羊皮帐篷为房屋,依山靠水,在这片草原之上形成一个居住的部落地方,周围还建立不少架子台,观敌所用。
在部落的中央,一顶宽敞而华丽的圆顶大帐之中,四角的火盆烧的很旺,热气一缕一缕的,很暖和。
孙权在一盘热水上洗洗手,然后才走到中间的案桌钱,盘坐在一张羊皮蒲团上,这几天的草原上生活,倒是让他有不少的感触。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有野性,性格开朗,他们即使面对困难,也能笑很开心,这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每天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在蓝天白云之下,面对绿草幽幽,人的心情,就算想要烦恼恐怕都难。
“大王,这是附近草原的地图!”这时候,诸葛瑾有些匆忙的揭开帐门,迅速走进来,在书案之前,摊开一份崭新标示出来的地图。
“我们已经勘察的大部分地形,地形很不错,西靠渔阳,东临辽西,距离不过百里而已,前面是哈贝河,水源充足,后面是海拔不到百米的一座山坡,不算高,但是也算是一个屏障!”
诸葛瑾为孙权细细的解析。
“子瑜,汝认为这里适合建城吗?”
孙权一边听着,一边双眸看着书案上的地图,半响之后,他才问道。
“大王,在草原上建城,如果选择地址的话,这里算是最好了!”
诸葛瑾想了想。才道:“不过草原上向来以大帐为房屋,纵马牧羊,随遇而安,并没有建立城池的前例,想要真正的做起来,会很麻烦!”
“凡事总有第一次!”
孙权淡淡的道:“我们吴国不想放弃这一片大草原带来的利益。我们也不想这些游牧民族依旧好像以前那样,打一仗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我们只能建立一个城池,背靠着城池,游牧草原,放牧马羊!”
“乌丸人他们会同意吗?”诸葛瑾有些忧心问道。
“这就要看楼班他的本事了!”
孙权耸耸肩,微笑的道:“乌丸人如今已经被我们梳理的七七八八了,如果楼班还不能掌控大局。他就不配成为我们掌控乌丸的代言人!”
这几天孙权以吴王的名义,进驻了乌丸部落,接见的乌丸部落仅存的一些元老首领,全力支持的把楼班扶持上位。
他而且还亲自的捋一捋了乌丸部落的首领,几个顽固的首领,对吴国有怨念首领,已经也被他当众斩杀,杀鸡儆猴。
这些年。乌丸部落的反应好不错,最少在投诚吴国这一点。没有了分歧。
乌丸部落算是稳定留下来,那么接下来就是需要滴水穿石的水磨功夫,一步步用行动去让乌丸人这个词语消失在历史之中。
孙权要做的是,同化他们。
“大王,楼班这个人,我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的谈吐学识都不错,读过书,不太像一个游牧民族,能力不错,很难相信。以他的才能,居然被蹋顿压了这么多年!”诸葛瑾道。
“蹋顿是一个枭雄,而楼班,他顶多就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而已,蹋顿能压着他上位,很正常!”孙权微微一笑,道:“不过如果让我们吴国选择一个乌丸单于,掌控乌丸部落,孤比较愿意选择楼班,而不是蹋顿,汝可知道为什么吗?”
“楼班比蹋顿好控制?”
诸葛瑾目光一亮,试探的道。
“聪明!”
孙权点点头:“蹋顿必须要死,因为他不服驯服,而楼班却能接受我们的吴国!”
“大王,在某看来,楼班如今的心还是向着乌丸部落的,难保他有一天不会为了乌丸所谓的自由,再一次反叛我们!”
诸葛瑾有些的谨慎的道。
“他毕竟是乌丸人,要是不在乎乌丸部落,那是冷血,这样一个首领,孤还不敢用呢!”孙权站起来,目光便的尖锐了起来:“只要他在乎乌丸部落,那就等于心中有了包袱,我们只要控制乌丸,就能控制他,而且控制他也就能控制乌丸,他是走不出孤的手掌心!”
“大王英明!”
诸葛瑾恭维了一句:“这么一来,我们只要把楼班稳住,整个乌丸就会成为我们征服草原异族的一柄锐利的刀锋!”
“也不能这么说,想要马儿跑,也要给马儿吃饱,我们适当还是要给他点希望的!”
孙权想来想,抽出一支笔,点墨,然后在地图上花了一个圈,在写上了三个字:楼班郡。
“楼班郡?”诸葛瑾双眸微微一动。
孙权放下手中笔墨,看着诸葛瑾,道:“孤打算以楼班之名,建立草原上的第一个郡,就叫楼班郡,你来把这个郡的架子给我搭好了,郡守就是楼班!”
“大王打算把楼班留在草原?”
诸葛瑾微微皱眉。
“他在大草原上,才能发挥出他的作用!”孙权点头:“只有乌丸部落,才能燃烧他最大的价值,带回金陵,一点用处都没有!”
“可这不利于我们掌控乌丸部落和楼班郡!”
诸葛瑾建议的道:“不如把楼班调遣去蓟城,另外调一人前来掌控楼班郡!”
“子瑜,有时候做事情不要一板一眼!”
孙权却摇摇头,目光看着的诸葛瑾,道:“关键时刻,要大胆用人,孤敢用楼班,就应该给与他信任,只要反叛的事情,只能预防,不能一早就下定义,不然我们始终会处于一种不信任的状态,这对吴国收复乌丸部落,是很不利的,用楼班,才能稳住乌丸人的心!”
“臣受教了!”
诸葛瑾低头,毕恭毕敬的道。
“大王!”
这时候。雷定揭开大帐之门,走进来,拱手的道:“楼班说,乌丸部落有一份礼物,想要贡献给大王了,请大王前往牧场!”
“牧场?”
孙权闻言。站起来,微微一笑,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还说道:“子瑜,去看看这里楼班能送给孤一份什么的礼物?”
“诺!”
诸葛瑾点点头,迅速站起来,跟在孙权身后。
乌丸部落以游牧为生计,其实不仅仅是乌丸部落。所有草原种族,包括鲜卑,匈奴,基本上的生存方式,都是是牧羊和牧马。
他们基本上是以生产的羊皮羊奶还有雄壮马匹来换取中原人的粮食。
当然,每一年,他们都没有足够的粮食过冬。
草原上冬天是很难熬的,饿死和冻死的人。不计其数,为了节省一口粮食。有时候老迈的草原人会走入草原深处等死。
这也就是为什么,只要临过冬天的时候,游牧民族就会一一出动,出兵南下,抢掠中原。
这年头,有野心也好。有野性也罢,愿意付出生命去打仗,十成有九成,都是为了一口饱饭而已。
乌丸牧场在东侧,是一片很大的草原。四面有着一层层的木围栏,左边是羊圈,今年对于乌丸人本来就是一个多事之秋,这个季节,已经没有多少羊。
整个羊圈子里面,零零落落,也就千头羊,这个数量看起来不少,但是以目前这一个乌丸部落十几万人来说,如果想要靠着它们过冬,乌丸人最少饿死一大半。
右边是一个大马场。
马场之中,一匹匹战马在嘶鸣。
乌丸战马,算是草原上一等一的战马,辽东和幽州的战马有一般来自以乌丸部落养出来的战马。
巅峰的时候,这个马场有数万匹战马,但是当初蹋顿南下的时候,已经装备给了不少的骑兵,如今仅存了也不多,整个马场之中只生下来几百匹战马而已。
“大王!”
牧场之前,楼班带着十几个乌丸首领,已经恭候良久,看到孙权,一个个很恭敬的行礼。
“楼班,汝说有礼物要送给孤,说来听听!”
孙权带着亲兵,大步流星的走过来。
“大王亲临乌丸部落,是我们的荣幸,但是我们乌丸部落很穷,并没有什么能迎接大王了,唯一能拿出手的,只有战马!”
楼班拍拍手,几个乌丸人拉着一黑一白,两匹战马,走出来。
“好马?”孙权目光微微一亮,落在这两匹马上。
“大王,这是我们部落最好的两匹战马,左边的白马,是蹋顿去年从大草原深处驯服的一匹野马,当初蹋顿为了驯服他,都伤了不少乌丸战士,这绝对是一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宝马!”
“右边是黑马,这年初,我们是我们从匈奴人手上交换来了一匹战马,本来是打算当成一匹种马的,它出身大宛马,传闻是狮子和大宛马的交配所成,战斗力冲天,烈性十足,我们部落还没有人能驯服它!”
楼班细细的为孙权简介这两匹马来历。
“孤好像这些年也没有找到一匹可以和乌骓相提并论的宝马,楼班,这一份礼物,孤喜欢!”
孙权走上去,拍拍这两匹马的马头,这两匹马倒是烈性,给了他一个长鸣,鸟都不鸟他,他倒是对这两雄壮的大马有些欢喜。
出色的武将,都有一匹自己的战马,孙权不是一个出色的武将,但是也算是一个战场武将,他一直以来,也想要一匹属于自己的战马。
不过他眼界比较高。
在他看来,如果不能找一匹和乌骓并肩的宝马,找来也没有什么用。
“大王喜欢便好!”
楼班和一众的乌丸首领松了一口气。
“雷定,汝说说,这两匹马,那一匹好?”
孙权相马的功夫没有多少,他细细的看了看左右两匹马,便问起了雷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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