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云中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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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依照长生所言,二人关系亲近。她心中深知,像他这种汲汲于权利,而又老谋深算之人,接近自己,必定动机不纯。
她意欲将他的邪念,扼杀在萌芽中。
她见长生面不改色,只得从长计议。
她将绢布仔细折好,交给天罡,吩咐了几句,转身离开。
长生在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说道:“你父皇为了你,命在旦夕,你或许应该去看看他。”
她没有回答,只缓缓前行,望着远去的青鸟,兀自出神。
在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以寄信收信为乐,虽然她收到的,永远是自己寄出去的那一封。
她看到青鸟逐渐靠近的身影,脸上不自觉地,泛起笑意。复又望着它们远去的背影,一言不发。
第一次收到回信,是在二十天之后。
她满怀期待地将绢布展开,看着上面潦草张狂的字迹,缓缓念道:“吾师玉采,徒儿一击得手,大仇得报,静候佳音……”
虽然长生依旧在侧,她却不是念给他听,而是念给自己听。
她一遍一遍地重复着,直到墨迹被液体浸湿,逐渐模糊,再也难以分辨。
这世间,没有青鸟送不到的信,也没有它们找不到的人——除非收信的人,已不在这世间。
她望着天罡,喃喃自语道:“你们是不是吃得太胖,飞不动了,所以半路折回?”
很难得的,天罡没有将头一撇,牛逼哄哄地,再不理她。
它抬起一边翅膀,像长辈安慰孩童般,在她的脸上,来回擦拭。
又过几天,她似乎想通了什么,再次提笔写道:“你如果太忙,能不能差人将匣子还给我?”
二十天之后,青鸟来了,匣子却没有来。
她笑了笑,问天罡:“你是不是怕累,就没把东西带全?”
天罡闻言一愣,刚想抬起一边翅膀,一旁的淳风见着,笃定地点了点头。
她说:“这便对了。”
她说话的速度,越变越慢,越变越慢。
她尽量将每句话,每个字都说得认真,仔细。
她以为模仿那人说话的语气、语调甚至语速,就好像他在身边。
她还是继续写信,内容越来越无趣,称谓越来越有趣。
她提笔,认真写道:“玉老板,有必要这么小气吗?送出去的东西,还有收回的道理?”
“老玉,不还匣子,把万仞捎给我总行吧?我削水果,还缺一把趁手的装备。”
“玉采,装死有用吗?欠人东西,总要还。”
“采采,东西我暂且用不上,当点钱过来吧,我已穷困潦倒,捉襟见肘。”
“小采采,难道你破产了?”
……
只要青鸟回来,她便会提笔写上两句,再差它们飞个来回,不厌其烦。
她不再期待回应,她终于悟出,写信这件事,就是要怀抱着一种自娱自乐的态度。
不知从哪一天起,青鸟再不是二十天一个来回。
到了第二十一天,她愤愤骂了一句:“这俩叛徒,也半路被人截下来,烤了吃了吧。”
然后转身进屋,该吃饭吃饭,该练功练功。
虽说不再挂怀,她仍是一天天数着,从第二十二天,一直数到了第四十七天,那两只青蓝色大鸟,终于又回来了。
其实,在大老远看见两团青蓝的的小影子时,安宁就备出好饭好菜,坐在园中候着。
待到天罡与淳风飞近,她还嘟囔了一句:“真慢,等你们半天了。”
她见着它们,一如既往地,又惊又喜,满怀期待。
然而她也害怕,怕希望又一次落空,怕它们再次无功而返,怕自己将绢布展开,看到的还是起初那几行字。
她想,那人还真是足够繁忙,足够小气,看了她的信,竟连一笔一划,也不肯点缀一下。
她开始慢慢理解玉采,理解他的面上,为何总是缺少常人该有的表情,比如喜乐,比如悲伤。
因为他原本备好的喜乐,都是用来承受悲伤;他所暴露的悲伤,都是为了迎接别人的喜乐。
她开始学着他的模样,慢慢、慢慢地,将心事折叠,再折叠,直到折得不能再小,便深藏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角落,而后,面上只露出些云淡风轻,无关痛痒的表情。
天罡刚欲将绢布交于安宁,她却抬手止住它,缓缓说道:“先吃饭。”
自从三途阵醒来后,她从这番大难不死里,悟出一个深刻的道理——须得自欺欺人,方能潇洒快活。
先要骗过自己,才能骗过众人,久而久之,假事成真,何不快哉。
她以为,或许晚一些,将那绢布展开,信件的内容就会有些许变动,或许这样,女歧上神便会开眼,为她祈来一封回函。
天罡瞪着她,许是心中不忍,于是也不吃饭,双翅一展,动作麻溜地,帮她将绢布打开。
绢布上赫然躺着一行字:“采哥,缺钱说一声,别客气。”
淳风见状,“啪”地一声,一翅膀拍在天罡脑袋上,似乎还骂了一句:“你这蠢鸟!”
安宁觉得,不管旁人听没听懂,反正她是听懂了。
所以她比其他任何人,反应都大。
她以拳捶桌,前仰后合,放声大笑。
刚好长生路过,远远地便见她这般放浪形骸,略略皱了皱眉——这实在是,有辱斯文。
不过安宁才不在意他的感受,她继续写信,自娱自乐。
经淳风这么一敲打,安宁顿时文思如泉涌。
她又写道:“采叔,你是不是一直不满意小妹对你的称呼,所以迟迟不肯回信?”
淳风见信,复又垂头丧气——脚还没落稳,又要辛苦远行了。
既然遇见未来的辛苦,它便决定,先好好吃一顿。
它叼起一块肉,开始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细嚼慢咽。
天罡却不配合,扭头就飞。
淳风看着那决绝的背影,只得跟在它尾巴后面,一同飞走。走时仍不忘了,连盘子一起端走。能端几个,就端几个。
后来,青鸟往返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四十多天,变成六十多天,有时干脆三两个月,才折返一次。
安宁将这一系列举动,称之为消极怠工。
但是只要天罡与淳风回来,她便好饭好菜伺候着,因为她仍有求于它们。
她逐渐想明白,自己写一句也是写,写两句也是写。
于是,她写的信,越变越长。
她或许以为,字写的多一点,内容丰富一点,那人便会多看几天,所以青鸟往返的时间,才会越来越长。
她又开始为青鸟的消极怠工,找一些合适的理由。
她发现自己操心伤神,实在是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无暇顾及,所谓的儿女私情。
她将收不到回信,统统归结于玉采对称谓不满意,所以她总在变,想着法子出新招。
于是,她对玉采的称呼,就从采哥变成了采叔,又变成采爷,再变成采大少爷,公子采采……
她终于领悟,这便对了,人生的乐趣,本就在于各种变数。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眼下,她还未有这般豁达。
她听从长生的建议,决定去拜访拜访,探望探望,对她有救命之恩的知生老儿。
她看着这文文弱弱、病病恹恹的长生,开口说道:“就依你说的吧。”
说罢,她像秤砣一般站定,步子都没挪一寸。
长生观望了一会,不紧不慢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安宁学着他的模样,也不疾不徐地问道:“你怎么还不带路?”
长生一时语塞。
他思忖了好一阵子,才问道:“你父皇的寝宫,你不知道怎么走?”
她倒是一脸坦然,悠悠答道:“他的男人女人多了去了,我又如何知晓,他今天在哪里逍遥。”
她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
长生来找她,原本就是要带她去知生皇那里。
如此想通,他便躬身摊手,悠然道了句:“公主这边请。”
他的举止大方得体,文雅中还略微带了些阴柔,将他衬托得,分外有气质。
然而,他的风雅,仅仅是在一众普通人里的风雅,是矮子里的大个子。
他的风雅,到了知生皇面前,那便什么都算不得了。
安宁看到病榻上的知生皇时,一个忍不住,暗暗叹了句:“这老家伙,还真好看。”
他面色苍白,再加上刻意附着的细粉,显得更加病态。
他的皮肤,光洁而细腻,丝毫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也没有半点时过境迁的斑驳。
都说岁月不饶人,却唯独漏掉了这位人间帝王。
他的得天独厚,他的骄傲造作,体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里。
即使他身染恶疾,即使他坐在榻上,他也不倚靠身侧的窗棂,或是背后的墙壁。他兀自端着一口气,将背脊挺得笔直。
他的长发光洁而整齐,如云雾般垂落腰际,就连一根发丝,都没有些许凌乱。
他腿上盖着薄被,上身是艳红的薄衫。薄被均匀妥帖,一个皱褶都没有。薄衫略显宽大,跟随他胸膛的心跳,起伏得体。
他的风雅,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是任谁也学不来,偷不去的。
他听见脚步声,微微侧头,他转头的角度,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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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意欲将他的邪念,扼杀在萌芽中。
她见长生面不改色,只得从长计议。
她将绢布仔细折好,交给天罡,吩咐了几句,转身离开。
长生在她身后,不紧不慢地说道:“你父皇为了你,命在旦夕,你或许应该去看看他。”
她没有回答,只缓缓前行,望着远去的青鸟,兀自出神。
在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以寄信收信为乐,虽然她收到的,永远是自己寄出去的那一封。
她看到青鸟逐渐靠近的身影,脸上不自觉地,泛起笑意。复又望着它们远去的背影,一言不发。
第一次收到回信,是在二十天之后。
她满怀期待地将绢布展开,看着上面潦草张狂的字迹,缓缓念道:“吾师玉采,徒儿一击得手,大仇得报,静候佳音……”
虽然长生依旧在侧,她却不是念给他听,而是念给自己听。
她一遍一遍地重复着,直到墨迹被液体浸湿,逐渐模糊,再也难以分辨。
这世间,没有青鸟送不到的信,也没有它们找不到的人——除非收信的人,已不在这世间。
她望着天罡,喃喃自语道:“你们是不是吃得太胖,飞不动了,所以半路折回?”
很难得的,天罡没有将头一撇,牛逼哄哄地,再不理她。
它抬起一边翅膀,像长辈安慰孩童般,在她的脸上,来回擦拭。
又过几天,她似乎想通了什么,再次提笔写道:“你如果太忙,能不能差人将匣子还给我?”
二十天之后,青鸟来了,匣子却没有来。
她笑了笑,问天罡:“你是不是怕累,就没把东西带全?”
天罡闻言一愣,刚想抬起一边翅膀,一旁的淳风见着,笃定地点了点头。
她说:“这便对了。”
她说话的速度,越变越慢,越变越慢。
她尽量将每句话,每个字都说得认真,仔细。
她以为模仿那人说话的语气、语调甚至语速,就好像他在身边。
她还是继续写信,内容越来越无趣,称谓越来越有趣。
她提笔,认真写道:“玉老板,有必要这么小气吗?送出去的东西,还有收回的道理?”
“老玉,不还匣子,把万仞捎给我总行吧?我削水果,还缺一把趁手的装备。”
“玉采,装死有用吗?欠人东西,总要还。”
“采采,东西我暂且用不上,当点钱过来吧,我已穷困潦倒,捉襟见肘。”
“小采采,难道你破产了?”
……
只要青鸟回来,她便会提笔写上两句,再差它们飞个来回,不厌其烦。
她不再期待回应,她终于悟出,写信这件事,就是要怀抱着一种自娱自乐的态度。
不知从哪一天起,青鸟再不是二十天一个来回。
到了第二十一天,她愤愤骂了一句:“这俩叛徒,也半路被人截下来,烤了吃了吧。”
然后转身进屋,该吃饭吃饭,该练功练功。
虽说不再挂怀,她仍是一天天数着,从第二十二天,一直数到了第四十七天,那两只青蓝色大鸟,终于又回来了。
其实,在大老远看见两团青蓝的的小影子时,安宁就备出好饭好菜,坐在园中候着。
待到天罡与淳风飞近,她还嘟囔了一句:“真慢,等你们半天了。”
她见着它们,一如既往地,又惊又喜,满怀期待。
然而她也害怕,怕希望又一次落空,怕它们再次无功而返,怕自己将绢布展开,看到的还是起初那几行字。
她想,那人还真是足够繁忙,足够小气,看了她的信,竟连一笔一划,也不肯点缀一下。
她开始慢慢理解玉采,理解他的面上,为何总是缺少常人该有的表情,比如喜乐,比如悲伤。
因为他原本备好的喜乐,都是用来承受悲伤;他所暴露的悲伤,都是为了迎接别人的喜乐。
她开始学着他的模样,慢慢、慢慢地,将心事折叠,再折叠,直到折得不能再小,便深藏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角落,而后,面上只露出些云淡风轻,无关痛痒的表情。
天罡刚欲将绢布交于安宁,她却抬手止住它,缓缓说道:“先吃饭。”
自从三途阵醒来后,她从这番大难不死里,悟出一个深刻的道理——须得自欺欺人,方能潇洒快活。
先要骗过自己,才能骗过众人,久而久之,假事成真,何不快哉。
她以为,或许晚一些,将那绢布展开,信件的内容就会有些许变动,或许这样,女歧上神便会开眼,为她祈来一封回函。
天罡瞪着她,许是心中不忍,于是也不吃饭,双翅一展,动作麻溜地,帮她将绢布打开。
绢布上赫然躺着一行字:“采哥,缺钱说一声,别客气。”
淳风见状,“啪”地一声,一翅膀拍在天罡脑袋上,似乎还骂了一句:“你这蠢鸟!”
安宁觉得,不管旁人听没听懂,反正她是听懂了。
所以她比其他任何人,反应都大。
她以拳捶桌,前仰后合,放声大笑。
刚好长生路过,远远地便见她这般放浪形骸,略略皱了皱眉——这实在是,有辱斯文。
不过安宁才不在意他的感受,她继续写信,自娱自乐。
经淳风这么一敲打,安宁顿时文思如泉涌。
她又写道:“采叔,你是不是一直不满意小妹对你的称呼,所以迟迟不肯回信?”
淳风见信,复又垂头丧气——脚还没落稳,又要辛苦远行了。
既然遇见未来的辛苦,它便决定,先好好吃一顿。
它叼起一块肉,开始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细嚼慢咽。
天罡却不配合,扭头就飞。
淳风看着那决绝的背影,只得跟在它尾巴后面,一同飞走。走时仍不忘了,连盘子一起端走。能端几个,就端几个。
后来,青鸟往返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四十多天,变成六十多天,有时干脆三两个月,才折返一次。
安宁将这一系列举动,称之为消极怠工。
但是只要天罡与淳风回来,她便好饭好菜伺候着,因为她仍有求于它们。
她逐渐想明白,自己写一句也是写,写两句也是写。
于是,她写的信,越变越长。
她或许以为,字写的多一点,内容丰富一点,那人便会多看几天,所以青鸟往返的时间,才会越来越长。
她又开始为青鸟的消极怠工,找一些合适的理由。
她发现自己操心伤神,实在是日理万机,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无暇顾及,所谓的儿女私情。
她将收不到回信,统统归结于玉采对称谓不满意,所以她总在变,想着法子出新招。
于是,她对玉采的称呼,就从采哥变成了采叔,又变成采爷,再变成采大少爷,公子采采……
她终于领悟,这便对了,人生的乐趣,本就在于各种变数。
不过,这些都是后来的事,眼下,她还未有这般豁达。
她听从长生的建议,决定去拜访拜访,探望探望,对她有救命之恩的知生老儿。
她看着这文文弱弱、病病恹恹的长生,开口说道:“就依你说的吧。”
说罢,她像秤砣一般站定,步子都没挪一寸。
长生观望了一会,不紧不慢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安宁学着他的模样,也不疾不徐地问道:“你怎么还不带路?”
长生一时语塞。
他思忖了好一阵子,才问道:“你父皇的寝宫,你不知道怎么走?”
她倒是一脸坦然,悠悠答道:“他的男人女人多了去了,我又如何知晓,他今天在哪里逍遥。”
她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
长生来找她,原本就是要带她去知生皇那里。
如此想通,他便躬身摊手,悠然道了句:“公主这边请。”
他的举止大方得体,文雅中还略微带了些阴柔,将他衬托得,分外有气质。
然而,他的风雅,仅仅是在一众普通人里的风雅,是矮子里的大个子。
他的风雅,到了知生皇面前,那便什么都算不得了。
安宁看到病榻上的知生皇时,一个忍不住,暗暗叹了句:“这老家伙,还真好看。”
他面色苍白,再加上刻意附着的细粉,显得更加病态。
他的皮肤,光洁而细腻,丝毫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也没有半点时过境迁的斑驳。
都说岁月不饶人,却唯独漏掉了这位人间帝王。
他的得天独厚,他的骄傲造作,体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里。
即使他身染恶疾,即使他坐在榻上,他也不倚靠身侧的窗棂,或是背后的墙壁。他兀自端着一口气,将背脊挺得笔直。
他的长发光洁而整齐,如云雾般垂落腰际,就连一根发丝,都没有些许凌乱。
他腿上盖着薄被,上身是艳红的薄衫。薄被均匀妥帖,一个皱褶都没有。薄衫略显宽大,跟随他胸膛的心跳,起伏得体。
他的风雅,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是任谁也学不来,偷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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