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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最好加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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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时隔一年左右的时间,李旭再次了踏上了湾湾的地盘,北市的变化并不大,顶多就是街上的人多了点。

    他来这里也就两件事,首先自然是因为邓莉君这个时候回来录制节目以及做做宣传——她虽然已经不用为债务和生计发愁,远比另一个时空更清闲,但是受限于身份,时不时还是到湾湾来做做宣传什么的。

    无论如何,她是湾湾的脸面,是湾湾在国际上的一张名片——至少在东亚和东南亚这一块是——尤其是在日本重新出道并再次受欢迎,以及即将准备试水英文歌曲。

    除非邓莉君退隐,乖乖做李旭的女人,再不出来唱歌,否则参与电视节目制作,或者在什么重要节日登台演出之类的邀请,肯定不会断掉。

    她可以拒绝一次两次,李旭也可以帮她拒绝三次四次,但五次六次呢?七次八次呢?华夏人是好面子的,一方面不断出唱片,一方面又回绝他们的邀请,或许慑于李旭的背景不敢说什么,但指使下面的人进行刁难却是绝对会有的,反正出了问题都是临时工的锅嘛。

    不过邓莉君倒是看得很开。

    “至少证明我还是受欢迎的啊。”她是这么说的,而且懒散的爬在酒店套间的沙发上,头发乱糟糟的。

    “谁给你做的造型,实在很难看啊。”李旭则指着她的发型。

    虽然还没到唱《Beat.It》那种爆炸头的性质,但也是相去不远了,而且真的很……难看,湾湾在时尚上面的敏感性连香港都不如,更不说日本了。

    “不管我的事啊!”邓莉君当即坐起来叫屈,“我只是跟他们说要打理得潮一点,他们就弄成这样了。”

    然后她又一歪脑袋:“但是美国那边依然流行这种卷发啊。”

    “白人这样还可以看看,亚裔就不行了,亚裔还是适合大波浪。”李旭耸耸肩。

    “是嘛?”邓莉君想了想,露出不相信的神色,又有些沮丧,“我打算弄个爆炸头唱唱摇滚呢。”

    哟,这就开始计划了?李旭挑了挑眉,接着笑了起来:“唱摇滚又不一定要弄爆炸头,正好我听过一首摇滚,不要爆炸头,也不需要穿皮衣皮裤,拿来给你唱如何?”

    “你听过一首摇滚?”邓莉君露出怀疑的神色。

    倒不是说她不相信他听过一首合适她的摇滚,而是不相信他听过一首合适她的摇滚。

    这话说得有些绕,简单来说就是,这话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可是听了好几次的,无论《千千厥歌》还是《人生何处不相逢》都是他以这种借口弄出来的,据说《万里长城永不倒》也是如此。

    最开始他还会说什么,这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用了再说,原作者站出来的话,给够补偿就是了。后面就什么解释都没有不说,甚至……直接用随身听的录音功能录下来,再交给词曲作者整理。

    这实在太诡异了,如果真是他听来的,为什么原作者不站出来呢?如果是他有音乐才华,创作出来的,那为什么用唱不用写呢?

    “是啊,”李旭却仿佛没有看到似的,自顾自的说道,“是一首写给母亲的摇滚,我觉得很好听呢。”

    “写给母亲的摇滚?”邓莉君睁大眼睛。

    写给母亲的摇滚不是没有,但是数量很少,毕竟在大多普通人眼中,摇滚是要跟劲爆乃至疯狂的节奏挂钩是的,这样的音乐类型用到给母亲的歌曲上,怎么都显得有些奇怪吧?

    邓莉君当然不会这么,她毕竟是音乐人,但是摇滚的具体定义,到现在都很难说清楚,又怎么扭转人们的看法?

    更何况华语摇滚一直不温不火,香港人喜欢情歌舞曲,湾湾喜欢民谣乡遥,都对摇滚不感冒。

    “对了,是粤语的。”李旭这时补充道。

    “又是粤语的啊?”邓莉君揉了揉额头,变得有些无语。

    “不喜欢?那我另外找歌曲得了。”李旭也不勉强。

    邓莉君忽然眼睛一亮:“爱德华,有……有国语歌曲吗?”

    “怎么?现在就要?”李旭挑眉道。

    “是这样,你之前不是说,要发行一张古诗词做歌词的专辑吗?歌林唱片帮忙联络了很多人,现在已经做好了五首歌的歌曲。”邓莉君解释了起来。

    “这个我知道,”李旭点了点头,“所以他们希望你能出一张新专辑?”

    “是啊,”邓莉君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们还要赚钱。”

    说完又赶紧补充道:“哪怕一首单曲也可以,另外,最好是民谣或者乡谣。”

    “什么时候要?”李旭直接问道。

    “嗯……”邓莉君想了想,“年底可以吗?”

    李旭轻笑了声,也没有揭穿:“好吧,我会尽快想办法的。”

    换成是别人可能在选歌上面有点麻烦,但是邓莉君就不一样,《小媳妇回娘家》可是82年的经典曲目呢,正好拿来用。

    而且因为没有某些言论,大陆也没有禁止她的歌曲,虽然也不提倡,所以如果依然有人要在春晚上翻唱这歌,这会是一次极好的宣传。

    “三个电视台只剩下华视了,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李旭转移了话题,并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不会才成立的公共电视台,也要你上节目吧?”

    “那倒没有,就是和家里人聚一聚,然后陪你去香港。”邓莉君这么说道。

    “我想啊,你的家庭聚会名单里,肯定没有我的名字,对不对?”李旭笑着说了句。

    “爱德华……”邓莉君叫了一声,将脑袋低了下去。

    “我没说一定要去啊。”李旭耸耸肩,“就问问而已。”

    所谓本性难移,意思就是有些东西只要没有足够的外力来推动改变,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出现恶果。

    都已经双飞过了,也拍过大尺度照片了,对于自己被包养这件事,她还是在装鸵鸟,哪怕香港那边都已经知道了,但是湾湾这边李旭基本上不来,所以……

    所以何必担心戴安娜呢,想想来之前,她那副“怎么会这样”、“实在不能相信”就知道,面对那条长满荆棘的光荣之路,她已经缩了。

    “如果这是事实,我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她靠在他的怀中担忧的说着。

    不是每个人都会走上那条路的,也不是每个走上那条路并能坚持到最后的,更不是每个坚持下去并坚持到最后的人,能摘下那荣耀的桂冠。

    承认事实,然后带上勇气,这就是站在那条路的前面时,唯一能做的那个。

    以戴安娜那种傻白甜的性格,能站在那条路前看一看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是乖乖的跟在他身边让他保护比较好。

    “不过,我要补偿的。”李旭忽然这么说道。

    “什么补偿都没问题!”邓莉君一口答应了下来。

    “是吗?”李旭坏笑,凑到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邓莉君先是一愣,接着花容失色:“那……那里怎么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李旭呵呵一笑,“你说没问题的。”

    “可是……可是……”邓莉君涨红着脸蛋,半晌说不出话来。

    “没有可是,你答应了的。”李旭当即如此说道。

    出乎意料的是,原本以为她还要反抗几句,但才说完,邓莉君的脑袋就低了下来:“好……好吧……”

    李旭有些讶异,但也没客气,当晚就将她的后庭开了,结果第二天痛得她有些下不了地,不得不泪眼汪汪的在床上躺或者说爬了半天,还好没有影响到华视的节目录制。

    之后,她自然回家去了,而李旭么,则忙活别的去了,比如跟汪传浦出去喝个酒什么。

    “还行吧,”听着舞台上传来的靡靡之音,坐在第二层的李旭耸耸肩,“”

    “那是,有邓小姐在旁,天天都能听到不同的歌声,又怎么在意这种小歌手。”汪传浦笑容可掬的迎合到。

    李旭微微一笑,然后才又慢吞吞的说道:“传浦兄,等她下来之后,麻烦你找个人去后台问问她,愿不愿意去香港发展。”

    “当然没问题,”汪传浦没有丝毫马屁拍到马腿上的尴尬,“不过,为什么要带她去香港,而不是留在这里呢?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不错的唱片公司啊。”

    “她一共唱了两首歌,中文歌曲有几处轻微的咬字不清楚,而英文歌曲则显得很正,我敢打赌,她有八成可能在欧美长大。”李旭这么说道,“而且嗓子不错,适合活泼一点的舞曲风格歌曲,而不是特蕾莎那种软绵绵的情歌。”

    我当然不会告诉你她是谁了。

    “原来如此,阿旭的耳朵真是灵敏。”汪传浦当即称赞道,“而且对这些东西了解得很通透啊。”

    “说起来,还没恭喜传浦兄,”李旭却一转话题,“你现在算的上是,军机处行走了吧?”

    “哎,算不上算不上,”汪传浦连连摆手,不过满脸红光,很是得意的样子,“只是偶尔能见上那位一面,被咨询些情况,仅此而已。”

    然后再小小的拍了一记马屁:“本来以为阿旭对中华文化已经很深了,却没想到居然深到这种程度。”

    “兴趣所在,了解得就多一些,”李旭再次耸肩,“这次去大陆,我就特意上长城去了的。”

    “哦?不知道长城如今是什么模样,当年走得太急,我也太年轻,没法出去闯天下,没来得及看看长城。”汪传浦感慨的说道,“这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

    话虽如此,眼睛却紧紧盯着李旭。

    “我认为你们最好加快一点速度,他们可能很快就会对美国施压。”李旭露齿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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