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当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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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竟然能从钟毓秀婢女的口中得知真相,这的确是出乎魏侍的意料,早知这么容易,他哪会花这么多的功夫去接近钟毓秀,现在,他该去一趟当年的村子了。
天蒙蒙亮,魏侍就快马加鞭往楚都城郊的村子赶过去,十多年前的村子毁在一场大火里,之前虽让暗卫调查过村子,可是暗卫们根本不知魏侍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只能查出村子当年如何灭亡,而村子里幸存的人口又知道些什么,暗卫是没有调查过的,这些都得魏侍亲自来问。
沿路过去,起初还能见到两户人家,可越往山里走就越荒凉,地上荒草丛生,连马儿都止了脚步,显然是被人刻意破坏的痕迹,魏侍骑在马上登上一处高地极目远眺,原来大山之中还藏着不少村落,按着暗卫所画的地图,当年魏渊所在的村落早就不复存在,而那村子的周围也被一些新来的村民取而代之,要想找到那时村里的老人,谈何容易。
“请问老人家,这地方怎么走?”走了不多远,魏侍见到山上背着干草下来的老人,约莫五六十的年纪,两鬓已全白了,头发也是半黑着,想必是从村里来的人,对这带也是熟悉的,魏侍下了马,拿着地图,恭敬地走上前去。
老人抬头看了一眼,显然是被魏侍是个辽人给吓到了,山里鼻塞,对辽人的印象还停留在辽人吃生肉喝热血里,吓得差点坐在地上,幸好被魏侍扶住了,“老人家,你别害怕,我只是来找个地方,没有恶意。”
听到魏侍说得是楚国语言老人才舒了口气,“原来如此啊,可真是把老夫给吓坏咯,老夫活了几十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辽人,也不像是传闻中那般可怖啊!”
“呵呵……”魏侍只能应和着无奈地笑两声,看来这楚国对大辽的成见还是极深的,至少楚国这些见少识寡的山人还当辽人如同怪物一般,然而他们现今的国君只想着如何巩固军权,丝毫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老人家,你可认识这个地方?”魏侍指着地图中心的圆圈处,抹了抹额角的汗。
老人眯着眼盯着地图瞧了一会儿,既而又闭上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这里啊……”捻了捻山羊胡须,“年轻人,你去这里干什么,这里早就没啦,有什么好去的?”
“当年的人全都没了?”魏侍接道。
“哎……”老人发出声悠长的叹息,“当年这村落里啊,有个猎户收养了个男孩儿,和你一般模样,也不是楚人,不过那时候的村民们懂什么,非说男孩儿是异类,是怪物,还逼死了猎户,逼死猎户之后又要用火将男孩烧死。”老人混沌的眼眸中还有几丝明亮,只不太清晰。
魏侍猜测男孩就是当年的小王子,而村民们的大火,没有烧死小王子,反而火势一发不可收拾,烧掉了整个村子,但是男孩却侥幸从火场里逃了出去,“后来呢,男孩的下落呢?”
“谁知道呢,老夫也只是听人说起的,有人说死了,有人说没死,还有人……”老人从地上将稻草背起来,徐徐起身,向着山下走去,“你若是想知道别的,就往那儿去吧,兴许还能遇到住在废墟上的老人,比我更老的人。”
当年的村子到底是什么模样当魏侍走到时候,早已看不出来了,陈旧的灰烬被砂砾掩埋起来,只漏出隐约的边角来,被烈火焚烧过的地方连草木都生长不了,只有几只飞鸟偶尔在地上停留,转瞬又扑腾着翅膀飞向远空,灰蒙蒙的天空发散出无尽悲凉的气息,魏侍蹲在地上,脚下发出嘎吱的声响,都是被焚烧过得木头,这个村落当年定是遇到了很大的火,吞噬了整个天空,让这里未来的几十年里都寸草不生。
“这种地方,连臭虫都生活不下去,怎么还会有人!”魏侍从地上捡起来根烧焦的木块,向着远方砸过去,这次该是白跑一趟了,就不应对这种地方还怀有希望,反正有一个钟毓秀就足够了。
“咳咳”身后的山林里传来沉重的咳嗽声,“谁说的……谁说这里没有人!”山林里窜动了两下,走出来个佝偻老者,须发尽白,背也驼得厉害,看样子像是在这里生活了许久。
魏侍惊喜地回过头望着老者,“你!?你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他踩着草木的废墟冲着老者跑过去。
老者咳嗽起来,“当然是这里的人。”
“为什么别人都走了,你会留在这里?”魏侍打量起四围的环境,只是山林里有很高的草,但只是草而已,连基本的生存都不能满足的条件,老者却选择在这里活了下来。
“走?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我能去哪里,这村子是我的家,就算被烧了也是我的家,我哪里也不去,就在这儿守着。”老者用手上的木拐杖锤了锤地,虽然身形已变得矮小,可依旧能瞧出年轻时候的气势来。
魏侍又向前走了两步,“那我问你,你可知道当年这村里有个楚辽混血的孩子,眼睛与我很像,都是浅色的,约莫六七岁,当年还被你们村里的人说是异类?”这样形容,如果老人真是村里的人肯定印象深刻了,毕竟魏渊也算是害惨了整个村子。
“那个啊……”老者愣了愣,冥想了片刻,“我记得啊,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烧得他,不是啊……”老者喃喃道,“有人给了村长一箱金子,让我们把猎户从山里给逼了出来,后来又让我们把那小孩给烧死,村里太穷,许多人家连房子都没得住,只能住在山洞里,有了那笔钱,大家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金子?烧死?难道当年太子的人已经追到了楚国!“是什么人给了村长金子?”
“什么人啊……”老者又迷糊起来,“哦哦哦,我想起来啦,是像你一样的人,那群人和你一样都不是楚地的,他们给了村长金子,说把孩子烧死,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不过后来那群人不守信用,放了把火,直接把我们的家都给烧了,不说也罢了哟……”
果然是辽国皇宫的人干的!当年小王子被迫害至此,逃到楚国境内,没想到那群丧心病狂的人能一路追到楚国,还烧死了整个村的人,敢问这样的人,如何治理好国家,如何让百姓臣服?“那孩子呢?”
“孩子啊,孩子他没死,他和我一样侥幸活下来了。”老者说道此处眼眶已然红了,“我去城里赶集,回来的时候村子已经被烧得精光,我还见到那孩子了,他坐在一处马车外头,和车夫并排坐着,马车里面是个年轻貌美的夫人,还带着个五六岁的女娃娃,那行人也是好心,临走还不忘替村里的人处理了后事,孩子被她们带走了,如今谁知道到了哪里?”
晚翠说得不错,魏渊的确是当年的小王子,被钟家带走的小王子,根本不是什么柴农捡到的,但是钟毓秀为何要对自己刻意隐瞒呢?难道是早就知道了魏渊的身份,想要阻止自己将魏渊带回辽国?既然已经确定魏渊就是当年的小王子,刻不容缓,魏侍拜别了老者匆忙赶回了楚都。
回到楚都的时候,辽国密信已送到府中,信中所言,辽国皇帝昏庸无道,百姓怨声载道,有的地方已经有人举兵谋反,近来派出不少将领出去平定战乱,密信的大致意思就是希望魏侍尽快回去,稳固辽国朝政,不然辽国内乱,必定会有人从外夹击,所以,带回魏渊更是一刻都不能多等,越快越好!
“魏渊,你知道吗,辽国的魏侍昨日找过我。”毓秀坐在园子中的凉亭里泡了壶花茶,明明魏渊就在她身后,她的神色却又像在自言自语。
魏渊昨日不在,后来回来也听晚翠说起过这件事,幸而魏侍对毓秀没什么恶意,“他与你讲了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份,自己为什么会有辽人的血统,为什么会姓魏?”毓秀饮了口茶,院中的花儿开得正艳,日头也当好,可她却总觉得,一切没那么好。
幼时他是有想过的,可后来呆在毓秀身边久了,这些都不重要了,“没有。姓魏的人那么多,我姓魏,只是因为收养的人也许姓魏,至于身份,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管什么身份,我都只是当年被小姐你救下来的人,生是钟府的人,死,也是钟府的魂。”
毓秀听他的话,心里反而不是滋味,如果他的身份……真的不仅仅是村落中幸存的孩子,那么他们终将走到哪一步呢,会是针锋相对,还是别的……?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因为魏侍的出现,全都开始从脑海中滋生,以前她总想着复仇,报复楚昭,一解前世之恨,然而现在她担心起魏渊来,魏渊的以后究竟是怎样的?她给不了魏渊情意,从前还是能给他自由的,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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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竟然能从钟毓秀婢女的口中得知真相,这的确是出乎魏侍的意料,早知这么容易,他哪会花这么多的功夫去接近钟毓秀,现在,他该去一趟当年的村子了。
天蒙蒙亮,魏侍就快马加鞭往楚都城郊的村子赶过去,十多年前的村子毁在一场大火里,之前虽让暗卫调查过村子,可是暗卫们根本不知魏侍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只能查出村子当年如何灭亡,而村子里幸存的人口又知道些什么,暗卫是没有调查过的,这些都得魏侍亲自来问。
沿路过去,起初还能见到两户人家,可越往山里走就越荒凉,地上荒草丛生,连马儿都止了脚步,显然是被人刻意破坏的痕迹,魏侍骑在马上登上一处高地极目远眺,原来大山之中还藏着不少村落,按着暗卫所画的地图,当年魏渊所在的村落早就不复存在,而那村子的周围也被一些新来的村民取而代之,要想找到那时村里的老人,谈何容易。
“请问老人家,这地方怎么走?”走了不多远,魏侍见到山上背着干草下来的老人,约莫五六十的年纪,两鬓已全白了,头发也是半黑着,想必是从村里来的人,对这带也是熟悉的,魏侍下了马,拿着地图,恭敬地走上前去。
老人抬头看了一眼,显然是被魏侍是个辽人给吓到了,山里鼻塞,对辽人的印象还停留在辽人吃生肉喝热血里,吓得差点坐在地上,幸好被魏侍扶住了,“老人家,你别害怕,我只是来找个地方,没有恶意。”
听到魏侍说得是楚国语言老人才舒了口气,“原来如此啊,可真是把老夫给吓坏咯,老夫活了几十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辽人,也不像是传闻中那般可怖啊!”
“呵呵……”魏侍只能应和着无奈地笑两声,看来这楚国对大辽的成见还是极深的,至少楚国这些见少识寡的山人还当辽人如同怪物一般,然而他们现今的国君只想着如何巩固军权,丝毫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老人家,你可认识这个地方?”魏侍指着地图中心的圆圈处,抹了抹额角的汗。
老人眯着眼盯着地图瞧了一会儿,既而又闭上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这里啊……”捻了捻山羊胡须,“年轻人,你去这里干什么,这里早就没啦,有什么好去的?”
“当年的人全都没了?”魏侍接道。
“哎……”老人发出声悠长的叹息,“当年这村落里啊,有个猎户收养了个男孩儿,和你一般模样,也不是楚人,不过那时候的村民们懂什么,非说男孩儿是异类,是怪物,还逼死了猎户,逼死猎户之后又要用火将男孩烧死。”老人混沌的眼眸中还有几丝明亮,只不太清晰。
魏侍猜测男孩就是当年的小王子,而村民们的大火,没有烧死小王子,反而火势一发不可收拾,烧掉了整个村子,但是男孩却侥幸从火场里逃了出去,“后来呢,男孩的下落呢?”
“谁知道呢,老夫也只是听人说起的,有人说死了,有人说没死,还有人……”老人从地上将稻草背起来,徐徐起身,向着山下走去,“你若是想知道别的,就往那儿去吧,兴许还能遇到住在废墟上的老人,比我更老的人。”
当年的村子到底是什么模样当魏侍走到时候,早已看不出来了,陈旧的灰烬被砂砾掩埋起来,只漏出隐约的边角来,被烈火焚烧过的地方连草木都生长不了,只有几只飞鸟偶尔在地上停留,转瞬又扑腾着翅膀飞向远空,灰蒙蒙的天空发散出无尽悲凉的气息,魏侍蹲在地上,脚下发出嘎吱的声响,都是被焚烧过得木头,这个村落当年定是遇到了很大的火,吞噬了整个天空,让这里未来的几十年里都寸草不生。
“这种地方,连臭虫都生活不下去,怎么还会有人!”魏侍从地上捡起来根烧焦的木块,向着远方砸过去,这次该是白跑一趟了,就不应对这种地方还怀有希望,反正有一个钟毓秀就足够了。
“咳咳”身后的山林里传来沉重的咳嗽声,“谁说的……谁说这里没有人!”山林里窜动了两下,走出来个佝偻老者,须发尽白,背也驼得厉害,看样子像是在这里生活了许久。
魏侍惊喜地回过头望着老者,“你!?你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他踩着草木的废墟冲着老者跑过去。
老者咳嗽起来,“当然是这里的人。”
“为什么别人都走了,你会留在这里?”魏侍打量起四围的环境,只是山林里有很高的草,但只是草而已,连基本的生存都不能满足的条件,老者却选择在这里活了下来。
“走?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我能去哪里,这村子是我的家,就算被烧了也是我的家,我哪里也不去,就在这儿守着。”老者用手上的木拐杖锤了锤地,虽然身形已变得矮小,可依旧能瞧出年轻时候的气势来。
魏侍又向前走了两步,“那我问你,你可知道当年这村里有个楚辽混血的孩子,眼睛与我很像,都是浅色的,约莫六七岁,当年还被你们村里的人说是异类?”这样形容,如果老人真是村里的人肯定印象深刻了,毕竟魏渊也算是害惨了整个村子。
“那个啊……”老者愣了愣,冥想了片刻,“我记得啊,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烧得他,不是啊……”老者喃喃道,“有人给了村长一箱金子,让我们把猎户从山里给逼了出来,后来又让我们把那小孩给烧死,村里太穷,许多人家连房子都没得住,只能住在山洞里,有了那笔钱,大家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金子?烧死?难道当年太子的人已经追到了楚国!“是什么人给了村长金子?”
“什么人啊……”老者又迷糊起来,“哦哦哦,我想起来啦,是像你一样的人,那群人和你一样都不是楚地的,他们给了村长金子,说把孩子烧死,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不过后来那群人不守信用,放了把火,直接把我们的家都给烧了,不说也罢了哟……”
果然是辽国皇宫的人干的!当年小王子被迫害至此,逃到楚国境内,没想到那群丧心病狂的人能一路追到楚国,还烧死了整个村的人,敢问这样的人,如何治理好国家,如何让百姓臣服?“那孩子呢?”
“孩子啊,孩子他没死,他和我一样侥幸活下来了。”老者说道此处眼眶已然红了,“我去城里赶集,回来的时候村子已经被烧得精光,我还见到那孩子了,他坐在一处马车外头,和车夫并排坐着,马车里面是个年轻貌美的夫人,还带着个五六岁的女娃娃,那行人也是好心,临走还不忘替村里的人处理了后事,孩子被她们带走了,如今谁知道到了哪里?”
晚翠说得不错,魏渊的确是当年的小王子,被钟家带走的小王子,根本不是什么柴农捡到的,但是钟毓秀为何要对自己刻意隐瞒呢?难道是早就知道了魏渊的身份,想要阻止自己将魏渊带回辽国?既然已经确定魏渊就是当年的小王子,刻不容缓,魏侍拜别了老者匆忙赶回了楚都。
回到楚都的时候,辽国密信已送到府中,信中所言,辽国皇帝昏庸无道,百姓怨声载道,有的地方已经有人举兵谋反,近来派出不少将领出去平定战乱,密信的大致意思就是希望魏侍尽快回去,稳固辽国朝政,不然辽国内乱,必定会有人从外夹击,所以,带回魏渊更是一刻都不能多等,越快越好!
“魏渊,你知道吗,辽国的魏侍昨日找过我。”毓秀坐在园子中的凉亭里泡了壶花茶,明明魏渊就在她身后,她的神色却又像在自言自语。
魏渊昨日不在,后来回来也听晚翠说起过这件事,幸而魏侍对毓秀没什么恶意,“他与你讲了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份,自己为什么会有辽人的血统,为什么会姓魏?”毓秀饮了口茶,院中的花儿开得正艳,日头也当好,可她却总觉得,一切没那么好。
幼时他是有想过的,可后来呆在毓秀身边久了,这些都不重要了,“没有。姓魏的人那么多,我姓魏,只是因为收养的人也许姓魏,至于身份,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管什么身份,我都只是当年被小姐你救下来的人,生是钟府的人,死,也是钟府的魂。”
毓秀听他的话,心里反而不是滋味,如果他的身份……真的不仅仅是村落中幸存的孩子,那么他们终将走到哪一步呢,会是针锋相对,还是别的……?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因为魏侍的出现,全都开始从脑海中滋生,以前她总想着复仇,报复楚昭,一解前世之恨,然而现在她担心起魏渊来,魏渊的以后究竟是怎样的?她给不了魏渊情意,从前还是能给他自由的,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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