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叩首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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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炉街,c市东部一条远近小有名气的街,虽然不如走水巷,罗云路这几条c市的招牌街巷一般有名,但因为其特色建筑风格和好几家让人赞不绝口的苍蝇馆子撑着场面,渐渐流传于群众口耳之间,进而慢慢成为了虽然网上没人提起,但你到c市来旅游,问询当地人时都会推荐的一条小街,其推荐程度甚至在几条著名景点之上,原因无他,实在是最地道的c市小吃只有这儿才能吃全。
这条街也正因为不是政府刻意打造的景点街,城管的管辖力度没有那么严,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渐渐掺入了各色各样的人群,卖冰糖葫芦的,玩戏法的,甚至约一百年前盛行于街头的“套圈”游戏在这儿也重现了一些当年风采。当然,现在套的礼品不再是当年的金鱼,玩具和陶瓷娃娃了,清一色的各种电子产品,摆在最上端的赫然就是《命运》尊享版头盔一个。
吴吉曾经是这里的常客,他当然不是来消费和享受生活的,只是这里比较嘈杂脏乱的环境,很适宜他拾荒,每次到这儿来收获都不会太少,不过这里最佳的拾荒时间是在晚上,人们歌舞升平过后来拾荒,刚好能捡到很多值得去卖的垃圾。
但自从捡到游戏头盔后,吴吉渐渐就来的少了。
这一天的傍晚,正是附近的人出来逛街,铜炉巷正要迎来营业高峰期的阶段,吴吉又回到了这里,当然,他依然不是来消费享受的,却也并不是来拾荒的。此刻的他,披散着有段时间没剪而偏长的头发,穿着之前刻意回家换上的旧衣服,这件衣服本就破旧不堪,还从腰部那里环着被撕开了一个大洞,是之前吴吉拾荒时没注意被背着的废弃钢材刮开的,导致这件本来他很喜欢的衣服,到现在都仍处于“衣不遮体”的状态。
本来吴吉舍不得丢,好好的收藏了起来,却没想到世事难料,这件衣服此刻却又发挥了作用。他回家换上这件衣服时还刻意去地上打了几个滚,本就虽然破,但是还算干净的衣服,瞬间就变成了标准的乞丐装,不过骨子里有洁癖的吴吉,此刻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他拙劣地用五根手指抓着一根烟,蹲在铜炉巷还有一条街距离的地方,缓缓地将烟草燃烧产生的烟雾吸进肺里,再缓缓将这股刺激的味道吐出喉咙。淡灰色的烟雾袅袅升起,他眼神中残存的亮白却缓缓褪去,随着烟烧到末尾而归于纯粹的黑暗。
吴吉的眼神中再无一丝对尊严的眷留,从来只会拾荒,捡起别人不要东西的他,此刻终于也有资格丢掉自己不要的东西了。
他丢掉烧到尽头的烟,伸手探向裤包里的粉笔,缓缓向热闹非凡的铜炉巷走去——他这次来不是为了拾荒,而是乞讨。
在从医院出来后,一筹莫展的他思考着各种各样的赚钱渠道,拾荒?他再拾二十年估计能攒够做手术的钱。卖东西?他家里所有的杂物破旧东西加起来可能还卖不了200块,唯一最值钱的游戏头盔还和自己绑定了。抢劫偷盗?吴吉虽然已经丧心病狂到允许自己去突破这层底限了,但看看自己瘦弱的身板,再考虑到这个年代防盗措施的强大,权衡利弊后终于还是放弃了。
还好,值得庆幸的是,眼下好像有一个无本万利的赚钱路子,吴吉拿出粉笔开始在铜炉街的一角,写下歪歪扭扭的字。几排字丑陋不堪,但是文笔和思路都还不错,核心内容就是卖惨,阐述自己的身世家境有多造孽,自己现在又是多需要钱,然后往那儿一跪,就可以等着钱自己跑过来了。
真的是不需要一点“付出”,吴吉自嘲地一笑,轻轻跪下,在这一刻,他才懂什么是乞讨。拾荒是用卑微和努力去换取苟活,游戏是用金钱和时间去换取快乐,乞讨,则是用尊严去换妹妹的命。
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公平,吴吉嘴角的笑容渐渐敛去,他要开始进入角色了,一个苦大仇深的角色肯定是更有市场的,每当有行人路过他的身前,带着或质疑或怜悯或不屑的眼光扫过时,他总会压抑出一副带着颤抖,内里透着一股对生活的绝望与痛苦的腔道说一声:“哥哥,姐姐,行行好吧,我妹妹她……快不行了……”说完,还自带一句哽咽。
然而效果也不是那么好,毕竟吴吉看起来只是个青年,非老不幼,也没有断手断脚,虽然面前的粉笔字刻画了一个造孽无比可怜兮兮的形象,但是从卖相来说,可远不如几百米处那个把腿缩进衣服里,营造出一副残疾假象的哥们来得震撼人心。
吴吉也不是没考虑过,要是能把妹妹在病床上可爱可怜的模样借护士的手机拍下来,再打印出贴在地上,那效果估计能让他的业绩完爆这条街所有乞丐,但是他最后还是忍住了,虽然他早已经把自己放弃了,但是妹妹还有机会过上一个正常女生应有的生活,他不希望自己唯一的亲人,向这个世界展露的第一面,是以这种形式。
舍不得的代价,则是虽然在吴吉面前驻足的人很多,却好长一会儿都没能开张,即使是冷静如吴吉,也渐渐的有点焦虑起来。终于,走啦了一个五大三粗,戴着墨镜,挂着大金链子,满脸横肉的中年大汉,他绕开人群,眼神从墨镜的下方瞥向那一行丑陋不堪的粉笔字,嘟囔着一句外地口音:“这字比我还丑。”
然后又转而看向了吴吉,一个未成年的小伙子,虽然低着头,但是样貌好像还不错,这让他有点不爽,咋一个乞丐都比自己好看了。接着,他又看向吴吉的手脚,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说道:“这孙子又不缺胳膊少腿的,年纪还轻轻,哪来的脸在这儿跪着啊?真丢人,男儿膝下有黄金都不知道。”大汉嫌粉笔字丑,没有细看,想当然的就觉得人只要天生不残疾,肯吃苦肯付出,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像眼前这小伙这样四肢健全却好逸恶劳的人,他最为看不起。
闻言的吴吉缓缓抬头,看向这个并不理解他的男人,也没有多解释什么,嘴角扯出一丝微笑,微微致歉。这下反而是大汉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往往就是那种别人横,他就更横的人,但是面对这个打不还手骂还要向自己致歉的人,他也是没脾气。
只见他神色复杂地多看了几眼,从挎着的包里掏出两百块扔在了吴吉面前,冷声道:“好自为之。”便准备转身离去。
“砰!”身后传来巨大的声响,大汉惊疑地转过头去,看见那个瘦弱的少年脑袋正缓缓从地上抬起,光凭声响都能猜到刚刚那一下是磕得有多重,更别提此刻他额头行瞬间就开始泛起了红色。
那个少年眼神如同死灰,却又坚定无比:
“施舍以恩,叩首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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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炉街,c市东部一条远近小有名气的街,虽然不如走水巷,罗云路这几条c市的招牌街巷一般有名,但因为其特色建筑风格和好几家让人赞不绝口的苍蝇馆子撑着场面,渐渐流传于群众口耳之间,进而慢慢成为了虽然网上没人提起,但你到c市来旅游,问询当地人时都会推荐的一条小街,其推荐程度甚至在几条著名景点之上,原因无他,实在是最地道的c市小吃只有这儿才能吃全。
这条街也正因为不是政府刻意打造的景点街,城管的管辖力度没有那么严,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渐渐掺入了各色各样的人群,卖冰糖葫芦的,玩戏法的,甚至约一百年前盛行于街头的“套圈”游戏在这儿也重现了一些当年风采。当然,现在套的礼品不再是当年的金鱼,玩具和陶瓷娃娃了,清一色的各种电子产品,摆在最上端的赫然就是《命运》尊享版头盔一个。
吴吉曾经是这里的常客,他当然不是来消费和享受生活的,只是这里比较嘈杂脏乱的环境,很适宜他拾荒,每次到这儿来收获都不会太少,不过这里最佳的拾荒时间是在晚上,人们歌舞升平过后来拾荒,刚好能捡到很多值得去卖的垃圾。
但自从捡到游戏头盔后,吴吉渐渐就来的少了。
这一天的傍晚,正是附近的人出来逛街,铜炉巷正要迎来营业高峰期的阶段,吴吉又回到了这里,当然,他依然不是来消费享受的,却也并不是来拾荒的。此刻的他,披散着有段时间没剪而偏长的头发,穿着之前刻意回家换上的旧衣服,这件衣服本就破旧不堪,还从腰部那里环着被撕开了一个大洞,是之前吴吉拾荒时没注意被背着的废弃钢材刮开的,导致这件本来他很喜欢的衣服,到现在都仍处于“衣不遮体”的状态。
本来吴吉舍不得丢,好好的收藏了起来,却没想到世事难料,这件衣服此刻却又发挥了作用。他回家换上这件衣服时还刻意去地上打了几个滚,本就虽然破,但是还算干净的衣服,瞬间就变成了标准的乞丐装,不过骨子里有洁癖的吴吉,此刻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他拙劣地用五根手指抓着一根烟,蹲在铜炉巷还有一条街距离的地方,缓缓地将烟草燃烧产生的烟雾吸进肺里,再缓缓将这股刺激的味道吐出喉咙。淡灰色的烟雾袅袅升起,他眼神中残存的亮白却缓缓褪去,随着烟烧到末尾而归于纯粹的黑暗。
吴吉的眼神中再无一丝对尊严的眷留,从来只会拾荒,捡起别人不要东西的他,此刻终于也有资格丢掉自己不要的东西了。
他丢掉烧到尽头的烟,伸手探向裤包里的粉笔,缓缓向热闹非凡的铜炉巷走去——他这次来不是为了拾荒,而是乞讨。
在从医院出来后,一筹莫展的他思考着各种各样的赚钱渠道,拾荒?他再拾二十年估计能攒够做手术的钱。卖东西?他家里所有的杂物破旧东西加起来可能还卖不了200块,唯一最值钱的游戏头盔还和自己绑定了。抢劫偷盗?吴吉虽然已经丧心病狂到允许自己去突破这层底限了,但看看自己瘦弱的身板,再考虑到这个年代防盗措施的强大,权衡利弊后终于还是放弃了。
还好,值得庆幸的是,眼下好像有一个无本万利的赚钱路子,吴吉拿出粉笔开始在铜炉街的一角,写下歪歪扭扭的字。几排字丑陋不堪,但是文笔和思路都还不错,核心内容就是卖惨,阐述自己的身世家境有多造孽,自己现在又是多需要钱,然后往那儿一跪,就可以等着钱自己跑过来了。
真的是不需要一点“付出”,吴吉自嘲地一笑,轻轻跪下,在这一刻,他才懂什么是乞讨。拾荒是用卑微和努力去换取苟活,游戏是用金钱和时间去换取快乐,乞讨,则是用尊严去换妹妹的命。
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公平,吴吉嘴角的笑容渐渐敛去,他要开始进入角色了,一个苦大仇深的角色肯定是更有市场的,每当有行人路过他的身前,带着或质疑或怜悯或不屑的眼光扫过时,他总会压抑出一副带着颤抖,内里透着一股对生活的绝望与痛苦的腔道说一声:“哥哥,姐姐,行行好吧,我妹妹她……快不行了……”说完,还自带一句哽咽。
然而效果也不是那么好,毕竟吴吉看起来只是个青年,非老不幼,也没有断手断脚,虽然面前的粉笔字刻画了一个造孽无比可怜兮兮的形象,但是从卖相来说,可远不如几百米处那个把腿缩进衣服里,营造出一副残疾假象的哥们来得震撼人心。
吴吉也不是没考虑过,要是能把妹妹在病床上可爱可怜的模样借护士的手机拍下来,再打印出贴在地上,那效果估计能让他的业绩完爆这条街所有乞丐,但是他最后还是忍住了,虽然他早已经把自己放弃了,但是妹妹还有机会过上一个正常女生应有的生活,他不希望自己唯一的亲人,向这个世界展露的第一面,是以这种形式。
舍不得的代价,则是虽然在吴吉面前驻足的人很多,却好长一会儿都没能开张,即使是冷静如吴吉,也渐渐的有点焦虑起来。终于,走啦了一个五大三粗,戴着墨镜,挂着大金链子,满脸横肉的中年大汉,他绕开人群,眼神从墨镜的下方瞥向那一行丑陋不堪的粉笔字,嘟囔着一句外地口音:“这字比我还丑。”
然后又转而看向了吴吉,一个未成年的小伙子,虽然低着头,但是样貌好像还不错,这让他有点不爽,咋一个乞丐都比自己好看了。接着,他又看向吴吉的手脚,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说道:“这孙子又不缺胳膊少腿的,年纪还轻轻,哪来的脸在这儿跪着啊?真丢人,男儿膝下有黄金都不知道。”大汉嫌粉笔字丑,没有细看,想当然的就觉得人只要天生不残疾,肯吃苦肯付出,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像眼前这小伙这样四肢健全却好逸恶劳的人,他最为看不起。
闻言的吴吉缓缓抬头,看向这个并不理解他的男人,也没有多解释什么,嘴角扯出一丝微笑,微微致歉。这下反而是大汉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往往就是那种别人横,他就更横的人,但是面对这个打不还手骂还要向自己致歉的人,他也是没脾气。
只见他神色复杂地多看了几眼,从挎着的包里掏出两百块扔在了吴吉面前,冷声道:“好自为之。”便准备转身离去。
“砰!”身后传来巨大的声响,大汉惊疑地转过头去,看见那个瘦弱的少年脑袋正缓缓从地上抬起,光凭声响都能猜到刚刚那一下是磕得有多重,更别提此刻他额头行瞬间就开始泛起了红色。
那个少年眼神如同死灰,却又坚定无比:
“施舍以恩,叩首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