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我曾十步杀一人,却败给了你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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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戒指在之前还出现过三次?
那也就是说君白曾经替三个人完成过心愿了喽?郝仁想道。
在郝仁期待的眼神下,“鸡腿妹”继续说了下去。
第一个得到戒指的人,是西域边陲一个小门派里的入门弟子,叫做王固。
他得到戒指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了,才刚刚达到明劲初期的境界,只比普通人强上那么一点。
其实大部分学武之人都是那样的,没有名师指点,没有玄妙的功夫。也没有那么多天材地宝……
大部分人勤学苦练一辈子,撑死了达到明劲巅峰的境界,估计可以到什么武馆当个教头、或者当个私人保镖之类的。
如果没有遇到君白的话,恐怕王固也会那么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花光所有积蓄买上一套小房子,找个谈不上貌美如花、但是看得还顺眼的女子结婚,生儿育女,然后老死……
然而王固得到了君白的戒指,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王固提出的要求是,让君白教他一门功夫,即使像他这样资质驽钝的人练了,也能无敌于世的功夫。
都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的汗水外加百分之一的天赋。然而恰恰是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比什么都重要。
这个道理王固比谁都清楚,同样是练一门铁砂掌,大家的秘籍都一样。明明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明天公鸡一打鸣就跑到练武场,但是那些偷懒耍滑的家伙却比他进步得都快。
他花了五年的功夫,才从普通人晋级成为了明劲巅峰,而与他一起练武的人,最快的已经有达到明劲巅峰的了。
所以王固请求君白,让他交自己一门专门给像他这样的“笨人”修炼的功夫。
本来王固也不抱太大的希望,毕竟自己的资质太过愚钝,但没想到君白不负期望,很快就教了他一门刀法,刀法名称很简单,叫做一刀两断。
招式就更简单了,就一招“一刀两断”。
君白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教会了王固这一招。
其实,也不能说是君白教会了王固,按照君白的说法,这一刀他也不会,只有资质最为驽钝的人才能学会这一刀。
因为要学会这一刀,没有任何取巧的方法,只能不停地练习挥刀、劈砍,挥刀、劈砍。挥刀、劈砍……练到海枯石烂,练到山穷水尽,练到你把自己都练吐了,你都不一定能够练会!
君白自己都不会这一刀。他说自己也是机缘巧合下得到了这一招刀法,但是像他这样的绝世天才,有太多的选择,完全没必要去练这种近乎于自虐的刀法,所以他把这招刀法交给了王固,一个资质驽钝、但是极端固执的耿直男人。
王固就是那种一旦认定一件事情,撞破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额。
君白说练成这招之后将会威震天下、名扬四海,他相信了,于是每天在西域边陲大漠之中,上午挥刀一千次,下午挥刀一千次,晚上挥刀一千次。
不少王固门派中的同仁看到他。都嘲笑他那么傻,去练这什么古怪的刀法,而且每天都保持着那一个动作,好像是在……砍柴。
没错!
君白交给王固的“一刀两断”刀法。看上去和砍柴的动作没什么两样的。
就这样,王固开始日以继夜地练习这刀法,因为时间都花在了练刀上面,他也没空去赚钱,只能靠着之前的积蓄勉强度日。
慢慢的过了几年,王固的积蓄早就用尽了,每天只能靠捡些剩菜剩饭度日。
已经年近三十的王固,在当地那个小城里面根本没有姑娘看得上他。而他也变成了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一件衣服穿了好几年,上面全都是破洞,因为每天都暴晒在太阳底下。皮肤黝黑,整个人就像是神农架逃出来的野人一样……
慢慢的,王固所在的宗门也忘了有这么一个人,新来的弟子只知道大漠里有一个天天挥刀砍柴的疯子。
其实当初君白在教王固这一刀的时候。忘记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这所谓的“一刀两断”刀法,当今世上根本没有人练成过,所以它只是存在于想象中的一招!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的话。恐怕王固这一生都会呆在大漠里,成为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
西域边陲,民风彪悍,恰逢一伙马贼在当地作乱,少啥掳掠,无恶不作。
有一次,这伙马贼正好围截了一个过路的商队,五、六十个马贼骑着骏马,将商队往一处赶,途中正好路过王固练刀的地方。
马贼也知道这大漠里有一个怪人,也没工夫搭理他,马贼首领骑着马冲着王固道:
“喂……那练刀的家伙。快滚开,别耽误了大爷们的好事!”
谁知王固却指着商队中间一个女子,说道:
“别人我不管,但她,你们不能动!”
商队中,那个女子皮肤粗糙、长相不过是中人之姿,因为是西域当地人,所以肤黝黑。
人群中。王固一眼就认出了她,女孩叫做雁子,是附近村里的姑娘,经常给过路的商人当向导。所以也常常在大漠深处里遇到练刀的王固。
有时候,雁子路过的时候,会偷偷拿几个鸡蛋给王固吃。
王固没有拒绝,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了,根本买不起吃的。
有时候,雁子也会将自己的烦心事说给王固听。
比如什么父母老是念叨着她年纪不小了,长得又不漂亮,还不贤惠,恐怕要嫁不出去了……
王固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因为他从来不说话,就那么坐在那儿,静静地听着。
雁子对于王固也没有任何防备,久而久之,就连她心中的一些小秘密也都告诉了王固。
她的梦想是离开大漠,到江南春水绿波边,盖一栋不大的小木屋,屋檐下有着精致的风铃,每当她心爱的男人回来的时候,她就能够听到清脆的风铃声。
雁子在描述的时候,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喜悦。都被王固看在眼里。
但他只能沉默,因为他不过是一个落魄的刀客,一个没有未来的人。
……
王固的话明显惹恼了马贼首领,他坐在马上一声嗤笑:
“哼……你个臭傻逼。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平时像这样的货,白送给老子,老子都不愿意玩,但是今天冲着你这句话。我还非办了这个小村姑不可,说不定像这样的乡野村姑,还有些别样的风味呢!山珍海味吃腻了,偶尔吃吃咸菜馒头也不错!”
说着,马贼首领骑着快马朝着雁子冲去。
畏惧、害怕充斥着雁子的心,只见马贼统领离她越来越近,她害怕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刺啦”一声,当雁子再度睁眼的时候,发现马贼首领连人带马,都被一刀两断地切开,伤口平滑。
而王固,则提着一把带血的刀站在雁子身旁。
夕阳照在他的身上,将他黝黑的脸庞打上一层金。
那一刻,雁子觉得,自己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英雄。
看到自己的首领被一刀砍死,剩余的马贼们暴怒,纷纷挥着马鞭、提着砍刀朝着王固冲来。
为首的三骑挟带着奔马的劲道,直攻王固上中下三路,接着众人就看到王固高高跳起,带着三道刀光闪过。
“彭!”
“彭!”
“彭!”
这是三具尸体从马背上跌落在地的声音。
这一下子,剩下的马贼也知道了王固的厉害,四处逃散。
然而王固深知这些马贼的劣性,如果这次不一次性将他们清楚干净,他自己倒是不怕,但恐怕雁子也遭到他们的报复。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想到这儿,王固就挥着刀冲了出去。
一个时辰后,王固提着满是血的刀回来了。那伙商队早就四散逃走,只剩下雁子呆在原地。
看到王固回来,雁子朝他扑了过去,不顾他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紧紧抱住了他。
王固低头看到怀中雁子担忧的眼神,那颗坚固的心也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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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就是说君白曾经替三个人完成过心愿了喽?郝仁想道。
在郝仁期待的眼神下,“鸡腿妹”继续说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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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到戒指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了,才刚刚达到明劲初期的境界,只比普通人强上那么一点。
其实大部分学武之人都是那样的,没有名师指点,没有玄妙的功夫。也没有那么多天材地宝……
大部分人勤学苦练一辈子,撑死了达到明劲巅峰的境界,估计可以到什么武馆当个教头、或者当个私人保镖之类的。
如果没有遇到君白的话,恐怕王固也会那么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花光所有积蓄买上一套小房子,找个谈不上貌美如花、但是看得还顺眼的女子结婚,生儿育女,然后老死……
然而王固得到了君白的戒指,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王固提出的要求是,让君白教他一门功夫,即使像他这样资质驽钝的人练了,也能无敌于世的功夫。
都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的汗水外加百分之一的天赋。然而恰恰是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比什么都重要。
这个道理王固比谁都清楚,同样是练一门铁砂掌,大家的秘籍都一样。明明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明天公鸡一打鸣就跑到练武场,但是那些偷懒耍滑的家伙却比他进步得都快。
他花了五年的功夫,才从普通人晋级成为了明劲巅峰,而与他一起练武的人,最快的已经有达到明劲巅峰的了。
所以王固请求君白,让他交自己一门专门给像他这样的“笨人”修炼的功夫。
本来王固也不抱太大的希望,毕竟自己的资质太过愚钝,但没想到君白不负期望,很快就教了他一门刀法,刀法名称很简单,叫做一刀两断。
招式就更简单了,就一招“一刀两断”。
君白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教会了王固这一招。
其实,也不能说是君白教会了王固,按照君白的说法,这一刀他也不会,只有资质最为驽钝的人才能学会这一刀。
因为要学会这一刀,没有任何取巧的方法,只能不停地练习挥刀、劈砍,挥刀、劈砍。挥刀、劈砍……练到海枯石烂,练到山穷水尽,练到你把自己都练吐了,你都不一定能够练会!
君白自己都不会这一刀。他说自己也是机缘巧合下得到了这一招刀法,但是像他这样的绝世天才,有太多的选择,完全没必要去练这种近乎于自虐的刀法,所以他把这招刀法交给了王固,一个资质驽钝、但是极端固执的耿直男人。
王固就是那种一旦认定一件事情,撞破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额。
君白说练成这招之后将会威震天下、名扬四海,他相信了,于是每天在西域边陲大漠之中,上午挥刀一千次,下午挥刀一千次,晚上挥刀一千次。
不少王固门派中的同仁看到他。都嘲笑他那么傻,去练这什么古怪的刀法,而且每天都保持着那一个动作,好像是在……砍柴。
没错!
君白交给王固的“一刀两断”刀法。看上去和砍柴的动作没什么两样的。
就这样,王固开始日以继夜地练习这刀法,因为时间都花在了练刀上面,他也没空去赚钱,只能靠着之前的积蓄勉强度日。
慢慢的过了几年,王固的积蓄早就用尽了,每天只能靠捡些剩菜剩饭度日。
已经年近三十的王固,在当地那个小城里面根本没有姑娘看得上他。而他也变成了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一件衣服穿了好几年,上面全都是破洞,因为每天都暴晒在太阳底下。皮肤黝黑,整个人就像是神农架逃出来的野人一样……
慢慢的,王固所在的宗门也忘了有这么一个人,新来的弟子只知道大漠里有一个天天挥刀砍柴的疯子。
其实当初君白在教王固这一刀的时候。忘记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这所谓的“一刀两断”刀法,当今世上根本没有人练成过,所以它只是存在于想象中的一招!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的话。恐怕王固这一生都会呆在大漠里,成为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
西域边陲,民风彪悍,恰逢一伙马贼在当地作乱,少啥掳掠,无恶不作。
有一次,这伙马贼正好围截了一个过路的商队,五、六十个马贼骑着骏马,将商队往一处赶,途中正好路过王固练刀的地方。
马贼也知道这大漠里有一个怪人,也没工夫搭理他,马贼首领骑着马冲着王固道:
“喂……那练刀的家伙。快滚开,别耽误了大爷们的好事!”
谁知王固却指着商队中间一个女子,说道:
“别人我不管,但她,你们不能动!”
商队中,那个女子皮肤粗糙、长相不过是中人之姿,因为是西域当地人,所以肤黝黑。
人群中。王固一眼就认出了她,女孩叫做雁子,是附近村里的姑娘,经常给过路的商人当向导。所以也常常在大漠深处里遇到练刀的王固。
有时候,雁子路过的时候,会偷偷拿几个鸡蛋给王固吃。
王固没有拒绝,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了,根本买不起吃的。
有时候,雁子也会将自己的烦心事说给王固听。
比如什么父母老是念叨着她年纪不小了,长得又不漂亮,还不贤惠,恐怕要嫁不出去了……
王固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因为他从来不说话,就那么坐在那儿,静静地听着。
雁子对于王固也没有任何防备,久而久之,就连她心中的一些小秘密也都告诉了王固。
她的梦想是离开大漠,到江南春水绿波边,盖一栋不大的小木屋,屋檐下有着精致的风铃,每当她心爱的男人回来的时候,她就能够听到清脆的风铃声。
雁子在描述的时候,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喜悦。都被王固看在眼里。
但他只能沉默,因为他不过是一个落魄的刀客,一个没有未来的人。
……
王固的话明显惹恼了马贼首领,他坐在马上一声嗤笑:
“哼……你个臭傻逼。还真把自己当盘菜了!平时像这样的货,白送给老子,老子都不愿意玩,但是今天冲着你这句话。我还非办了这个小村姑不可,说不定像这样的乡野村姑,还有些别样的风味呢!山珍海味吃腻了,偶尔吃吃咸菜馒头也不错!”
说着,马贼首领骑着快马朝着雁子冲去。
畏惧、害怕充斥着雁子的心,只见马贼统领离她越来越近,她害怕地闭上了眼睛。
然而“刺啦”一声,当雁子再度睁眼的时候,发现马贼首领连人带马,都被一刀两断地切开,伤口平滑。
而王固,则提着一把带血的刀站在雁子身旁。
夕阳照在他的身上,将他黝黑的脸庞打上一层金。
那一刻,雁子觉得,自己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英雄。
看到自己的首领被一刀砍死,剩余的马贼们暴怒,纷纷挥着马鞭、提着砍刀朝着王固冲来。
为首的三骑挟带着奔马的劲道,直攻王固上中下三路,接着众人就看到王固高高跳起,带着三道刀光闪过。
“彭!”
“彭!”
“彭!”
这是三具尸体从马背上跌落在地的声音。
这一下子,剩下的马贼也知道了王固的厉害,四处逃散。
然而王固深知这些马贼的劣性,如果这次不一次性将他们清楚干净,他自己倒是不怕,但恐怕雁子也遭到他们的报复。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想到这儿,王固就挥着刀冲了出去。
一个时辰后,王固提着满是血的刀回来了。那伙商队早就四散逃走,只剩下雁子呆在原地。
看到王固回来,雁子朝他扑了过去,不顾他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紧紧抱住了他。
王固低头看到怀中雁子担忧的眼神,那颗坚固的心也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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