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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玩弄刘应遇

作者:三十二般变化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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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真是好地方啊,老子在四川辛辛苦苦,偷偷摸摸,花不尽的银子,做不完的功夫,那红崖子山上才聚了不到两千人,跑到陕西来,才几天功夫,就拉起了两千人的架子,这叫老子情何以堪。县城真是好东西,打一个成县哪够,看来还得再多打几个县城,名声越大,王八之气就会越强烈,到时老子虎躯一震,李自成也给老子趴下。

    城关镇的大商家们被张逸尘带人抄了个底朝天,抄出来许多布匹和金银细软,郑晓路也不藏着,将这些布匹都给大梁,让他分给手下们裁衣,免得有些家伙裤档都是破的,实在不成体统。再加上又抄到了几十匹马,可以用来驮运粮食。

    县库里的三百多石大米,靠马驮上几十石,别的全部打散成袋,一袋装上二十几斤,每一个士兵背上一袋。虽然背着二十几斤的米走路都挺累的,但这些士兵显然非常开心,唯恐自己背得少了。这几年又大旱灾,成袋子的大米对起义军的穷人来真是极具诱惑力的宝贝,每个人都宁肯可多背,也不愿意给县库里留下一粒米。

    几十骑快马从南门飞也似地跑进来,正是彭巴冲和他带的斥候:“大王,官兵来了,已在三十里开外!是陕西商雒兵备道刘应遇的部队,兵强马壮,只怕不止五千兵。”

    丫的,又是刘应遇,来得还真快,我还估摸着五天才能到,结果三天就到了,郑晓路大声笑道:“全军起拔,向北急行!”

    大梁和他的部下此时对郑晓路奉若神明,一听他开拔,立即背起自己的米袋子,腰上挂着下来的布匹,怀里揣着十两银子,雄纠纠气昂昂地向北而去。“威风啊!”大梁看着自己的手下个个精神饱满,神彩飞扬,只觉得自己真是投对了当家。

    “阎王大当家!”大梁笑问道:“接下来怎么安排?”

    “先向北,然后转东!”郑晓路笑道:“我记得成县的东北面是徽县,我们下一步,就抢徽县吧……”

    “又抢县库?”大梁大喜:“我喜欢,我太喜欢抢县库了!”

    当刘应遇的部队赶到城关镇时,这里已经人去楼空,留给刘应遇的,只剩下一个没有了城墙的祼城,胆怕事的居民们继续窝在家里,看着官兵在镇上横冲直撞,四处搜捕残余的“匪贼”,其实土匪早已经远扬数十里之外了。

    刘应遇大怒,可是他也没什么办法,赶紧出安民告示,然后亲自坐镇县衙,安排临时县令处理县务,再派出士兵重新堆砌城墙。这不是普通的土匪啊,刘应遇心想,普通的土匪哪懂得拆城墙,这次可碰上麻烦的角色了。

    建设总是比破坏来得困难,刘应遇的兵要重砌这城墙可不是件简单事,得重新筑基,挑石头,背水和稀泥……城墙还没砌到一半,就已经花去了十来天的光景,这天,刘应遇正站在城边不耐烦地催促着手下砌快,突然一骑飞奔而来,老远看见刘应遇就大呼道:“刘大人,不好了,徽县被攻破,县令被杀。又是那个自称阎王的贼子!”

    刘应遇大怒:“他娘的,停止修城墙,全军开拔,去徽县!”

    “刘大人,我们的粮草恐怕不够长时间的追击使用!”幕僚道:“县库里的粮食已经被贼人抢光了,我军得不到补给,必须尽快回归汉中府,不能再向北追击了。”

    “哼,就地打粮!”刘应遇冷冷地道:“老子非要追到这个混蛋不可。”

    “打粮?”幕僚吓了一跳,打粮的意思其实就是纵兵抢民,从当地居民的手里抢劫粮食。幕僚急道:“此法不可取,恐激起民变!”

    “怕屁个民变啊!”刘应遇的脸黑黑的:“现在民变得还不够么?反正都变了,我看还能怎么个变法,传令,全军开拔,一路打粮追击匪贼。”

    刘应遇领着五千精锐,一路打粮一路前进,闹得鸡飞狗跳,民不聊生,七八天之后好不容易到了徽县县城,这个县城的名字也叫城关镇,此时徽县城关镇已经与成县城关镇一模一样,城墙被拆了个精光,县库也被抢了个精光,城里的富商乡绅,死的死逃的逃,只留下许多空荡荡的大院。

    “给我抓几个人来问问,贼人向哪里去了!”刘应遇黑着脸道。

    不一会儿,一书生模样的人被抓了过来,这书生见了一群军爷,显然十分害怕,颤抖着声音道:“贼人向东南去了,好像目标是略阳县!”

    刘应遇一听,气得头皮炸,大声问道:“去了几天了?”

    “三天!”

    “**,全军起拔,赶紧向南!”刘应遇狂吼道:“火赶往略阳县!”

    略阳县的位置很奇妙,正好卡在成县和汉中府的中间,刘应遇怒火中烧,这家伙在逗我玩么?简直岂有此理。

    刘应遇的怒火中烧也没能帮助他加快行军度,等着他的部队一边打粮一边赶到略阳县,又看到一个没了城墙的城关镇!抓了个人来一问:“贼子刚走,向成县去了。”

    成县?那不就是贼人最开始抢的县吗?该死的阎王贼匪,居然跑了一个三角形,刘应遇一口鲜血喷涌而出,大声怒骂道:“**,为什么这三个县的县城都叫城关镇,老子平生最恨的就是城关镇!”话声刚落,向后就倒。

    “刘大人!刘大人!”幕僚们乱成一团:“快叫大夫,刘大人急怒攻心,晕倒了!”

    刘应遇只晕了不到一柱香时间,就醒转了过来,用有气无力的声音道:“快回汉中府调两千精兵来,守住这略阳县。再从我的五千精兵里调两千五百,派徐副将领兵去守好徽县,我自领两千五百兵,继续向成县追击贼人!老子三个县一起守,我看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刘应遇领着两千五百精兵,拖着吐血后虚弱的身体,直奔成县,不甘心啊,老子堂堂朝廷大将,被一个贼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这脸子往哪里搁?不抓住这个自称阎王的白水王二,老子誓不为人。

    刘应遇的部队这一次行军快如闪电,将吃奶的力气都拿了出来,一路狂奔,那鞋子与地面都要擦出了火花来,直弄得滚滚烟尘大起,气势非凡。好不容易,终于在刚刚进了成县的时候,吊上了阎王军的尾巴。

    “追!给我了狠的追!”刘应遇已经数日没洗过澡,整理过仪容,他的两千多精兵也全都灰头土脸,有如黄泥捏的人儿。

    只见前面的贼军一溜烟儿跑进了成县城关镇,刘应遇大喜,城关镇已经没有了城墙,你们跑进城去,难道还能据城死守?想都别想!

    刘应遇正要下令围城,突然听到城中喧哗声大作,贼人居然不跑了,反而迎出了城来。“怎么?知道跑不掉了,准备来找死么?”刘应遇冷笑着想道。

    “咦,不对劲?”刘应遇仔细一看,不由得面色大变:“不是贼人只有两千人吗?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城里不断地涌出贼人,一股一股又一股,一队一队又一队,不一会儿,涌出城来的贼匪就在城关镇前布成一个巨大的人堆,虽然没有什么阵型,但是光看数量就要吓死人,只见人头涌动,一眼根本数不清有多少。

    刘应遇的幕僚吓得双腿软,低声道:“刘大人,不妙了,这里最少有八千匪众!”

    刘应遇的脸色阵青阵白,变幻数次,正要话,突然见贼人中驰出一骑,墨汁涂脸,身穿蓝衫,正是上次见过那个匪,他居然仍然怀抱着一个女人上阵。只听他长声笑道:“刘大人,我们又相见啦,感谢你一路上帮我征兵,真是辛苦你了。”

    刘应遇大怒骂道:“胡八道,本官何曾帮你征过兵,休得污蔑本官。”

    那匪笑道:“你一路打粮追我,被你抢走粮食,生活无以为续的乡民,不加入我的义军,又能去哪里呢?所以多谢你帮我征兵了,哈哈哈哈!听你的打粮英勇事迹之后,我就派出股骑兵,十里八乡散粮食,募集乡勇,让他们都到成县城关镇来等着我的大军,诺,你看看,效果好像还不错。”

    刘应遇一听,顿时哑口无言。

    那匪又笑道:“刘大人,你分兵同守三县,现在手边只有二千五百精兵了吧,有没有兴趣和我的八千阎王军打一仗试试?”

    刘应遇只觉得胸中气血翻涌,无法排遣,忍不住大声骂道:“混蛋贼子,你八千人了不起么?全是些乌合之众,老子令旗指处,二千五百精兵定杀得你人仰马翻!”

    “刘大人信心倒是挺足的,不过你手下的兵,却不一定有你这般好胆气!”匪笑道:“来,让我试试你的兵究竟是不是精兵。”匪摸出一把短铳,对着空中“碰”地放了一铳,大声笑道:“弟兄们,活捉刘应遇的,赏银五百两。”

    八千贼人同声大喊:“活捉刘应遇,赏银五百两!”吼声一过,八千人一起向前,只见烟尘四起,大地震颤,八千人同时奔跑,何等威势,虽然是乌合之众,但那锄头齐举,也有如密林。在这八千人的两翼,还有两股百人的骑兵队,手上拿着火铳,却是自己以前见过的骑马火铳手。

    刘应遇大声道:“不要乱,强弓硬弩,射住阵脚,长枪上去,贼人是虚张声势!”但他一声吼过,却现身边的人没半向前冲的意思,反倒是几个亲兵冲了过来,一把抱住刘应遇,急道:“刘大人快跑,贼人势大,我军不能敌也!你看冲过来的贼人,全是青壮年,手上拿的都是真刀真枪,两翼还有骑兵包抄,打不得啊大人。”

    “势大个头啊,这种乌合之众,一冲就散,怕什么?”刘应遇犹自吼道。那几个亲兵也不管他如何漫骂,将他扛起来就跑,一转过头来,刘应遇才现自己的两千五百精兵正在全线溃逃,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噗嗤!”一口血箭从刘应遇的口中吐出。晕倒前,他听到亲兵大声喊道:“刘大人又晕倒了,随军大夫呢?”

    一个幕僚应道:“随军大夫跑得贼快,你看,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不就是大夫吗?那药箱一扬一扬的,跑得多有气度。”

    “**,追上他!”亲兵力狂奔:“刘大人,你要挺住啊,你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啊!”

    官兵的逃跑技术,绝对是中华一绝,贼人追了几步,就见官兵行军之神,有如双腿打了腊一般,什么汗血宝马、大宛名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见了这群逃跑的官兵都要自叹不如。

    郑晓路看着逃跑中的官兵,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凌波微步只要能达到他们一半的度,就足以笑傲江湖了。”

    “别追啦,弟兄们,收兵!”郑晓路大声笑道:“若是追上了,我们搞不好真的打不赢!”

    原来这八千人,只有站在前面的四千多人是青壮,后面的四千全是老弱妇女,都是拿来充数的,郑晓路下的命令就是:“向前冲两百步,如果官兵不退,我军就退,火铳断后,全力逃跑!”不过还没等到自己人逃跑,官兵就先逃跑了。

    “这些乱七八糟的计谋,怎么就真的有效呢?”张逸尘苦笑不得地道:“我大明朝的官兵,真的是……唉!大王,你明明从来没有在军队里干过,为什么对朝廷的官兵秉性了解得如此清楚?”

    当然清楚了,明朝末期的官兵秉性有多烂,那可是有无数的史:“官兵的这些坏习惯,本人专门进行过观察总结,哈哈哈,所以才有专门针对官兵的这种战术。其实我很想正面打赢他们的,可惜手上兵不够啊,我这人最不喜欢用阴谋诡计了。”

    最后一句过滤掉吧,张逸尘心想,原来是专门研究过官兵,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不过,大王到底是从哪里研究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