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神说要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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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温度,哪怕太阳已经爬得老高,也远远没能从寒夜的彻冷中缓过劲来,方郁走出宾馆的一刹那,被迎面而来的冷风,吹得浑身一个战栗。
不过,对于一个心存向往的人而言,这点冷着实算不了什么。
她缩了缩脖子,把外套和毛衣的衣领往上拉至下巴,双手往衣袖里一塞,迎着碎碎落落柔柔软软的阳光一路疾走。
当然,她没想着要追逐阳光来场文化苦旅什么的,只是那个方向有个影城里小有名气的羊肉泡馍店而已。
这些天在乡下,她可是干巴巴的馒头包子吃到吐,现在剧组好不容易转到这美食不少的影视城来,她可得犒劳犒劳自己那最近没少受罪的胃。
泡馍店离她住的宾馆并不远,她远远地就能闻到那股夹杂着尘土气息的淡淡膻味。
有的人兴许会非常讨厌那股味道,但于她而言,那味道沁人心脾极了,馋得她都快流口水了,小碎步也顿时加速成了小跑。
没跑一会,她便看到了那家泡馍店。
时间算不得早,泡馍店里座无虚席,外面还排了个小长队,不少人甚至是自带盛具来的。那场面看上去,就跟富家翁在施粥,穷人们比肩接踵地端着碗啊、盆啊,在等着施舍差不多。
方郁看得心里头直乐,口水也是被飘散过来的香气熏得忍不住直流,以至于她不得不取出包纸巾捂着嘴角。
人不少,怕被人认出来,连买个泡馍都不安稳,方郁不敢做太大的动作,只是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查看着四周。
没什么熟人,她松了口气。
就在她收回视线,把目光投向地面,时刻准备着往前挪一步时,身后传来了隐约歌声。
“阳光下的泡馍,是彩色的。就像变胖的我,是发福的……”
“噗。”谁啊,这么有趣,方郁忍俊不禁地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把她看愣着了。
那哼歌的人,穿着一件宽大的灰色连帽卫衣,下巴上挂着个黑色口罩,个子挺高,微微弯着身子,低着头,但即便如此,海拔还是高了她有一个头,也使得她清楚地看清了他的面容。
不仅仅是容貌,直射晨光迎面打在他的脸颊上,她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的每一根纤细绒毛,微风抚动着那些绒毛簌簌发颤,她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难耐悸动,很想要伸手去抚摸它们。
虽然他把自己的脸遮着掩着,但她认得他,他叫丁宁。
他写过一首歌叫《恋恋风尘》,那首歌大概是他的所有歌里最不红的一首了,可她就是喜欢。
她还把这首歌推荐给了导演盛克寒做主题曲,盛克寒至今还没给她答复,她得催催。
当然,她也喜欢丁宁的其它歌,每一首都喜欢。
“哇哦,好巧。”注意到前面身材小小巧巧的女生转过了身,下意识地看去,四目相对,丁宁也一眼就认出了方郁。
她的长相实在是太好认了,小巧玲珑,古灵精怪。
她的脸很小,仿佛一个手掌就能盖得严严实实,五官也是格外精致,跟精雕细琢出来似的,小鼻子小嘴,眼睛倒是挺大,光彩流转,瞅着总让人感觉有一种蓬勃的气息渗出来,往人心里钻。
有个词叫勾魂夺魄,她没有到那种程度,却也是那类让人只看一眼,就很难忘记,忍不住要在心里回味一番的人。
这不是说她有多漂亮,事实上,论起长相,她并不出色,但她很有气质。
这气质不是退而求其次的委婉,而是切实的称赞。
“你怎么会在这?!”
方郁想象过一百种一千种和丁宁碰面的场景。
从浪漫到庸俗,从华丽到简陋,但她万万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晨风流漓的早上,在这样一座偏于一隅的影视城,在这样一个人声聒噪的市井里,他们会在一个泡馍铺门口相遇。
天气清朗,太阳高高在上,阳光铺张,从热锅里升腾而上的烫气萦绕四周,香满四溢,我排在前面,而你就在我后面,你一句搞怪的歌,把我逗得转过身。
一抬头,发现竟然是你。
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就好像剧本里的天注定,想得到也好,想不到也好,我们总会见面的。
方郁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神说,要有光。
于是,我们就相遇了。
她喜不自胜。
“额……凑巧。”丁宁笑了笑道。
目视着丁宁的笑容,方郁感觉自己的胸膛里起了火,熊熊肆虐。周遭的温度,顿时没那么冷清了,但徐徐而来的冷风却更明显了,招呼得她的脸颊冷热交战。
她强自按捺着心头的悸动,支嘴隙笑:“还挺有缘的。”
“是。”在这么一个地方遇见方郁,说起来确实挺有缘的,丁宁伸指揉了揉脸:“你还自己跑来买早饭啊?”
“你不也是自己跑来的?”方郁撇撇嘴。
“你在这拍戏?”丁宁笑笑问。
“嗯。昨晚上刚过来,没想到现在就遇见你了。诶,你知不知道,我早想见你了。”
“是吗?那我是不是该觉得荣幸?”
“你说呢。”方郁眨了眨眼。
这一眨眼,让人很有种天地生辉的感觉,不亏是国际影后,动动眼皮,就是风情万种,丁宁笑道:“非常荣幸,受宠若惊。”
“哈,瞧你这言不由衷的。”
“没,我说真的。”
方郁的嘴角支得更高了些:“唉,我觉得你不该在这里啊。我昨儿刚看见新闻说华友还有那个谁给你投资了一亿,你这会不该在家里数钱么?”
丁宁压低了声音,笑道:“那我还不得把手给数残了啊。”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呢?”方郁还是更关心这个问题。
“来找人的。”丁宁如实道。
找人?方郁闻言,心中一愕,脑子里瞬间浮现出个身影:“叶迪吗?”
“嗯。”丁宁点点头。
还真是叶迪,方郁的心情瞬间沉了下去:“她也在这拍戏么?”
“对,不过已经拍完了。”
言语间,丁宁扯了扯口罩,方郁这才发现,丁宁的脖子左侧肩胛上有个十分明显的草莓印。
还能是谁种的。
肯定是叶迪呗。
就像吸进去了一口呛人的风沙,顿时间难受不已,方郁勉强一笑:“挺好的。”
挺好的。
挺好什么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挺好的。
事实上,她非常不好。
此刻,站立在丁宁跟前,她感觉自己仿佛在缓缓冻结,连笑容都快挤不出来了。
“姑娘,你要什么?”
幸好,泡馍店的大婶救了她。
她急忙回过身,喘了口气:“两碗羊肉泡馍,带走。”
“好嘞。”那大婶闻言,陆续拿过碎馍、羊肉和其它佐料,装进勺子,放入沸汤中。
方郁失神地看着那锅里的沸水,扑通扑通地翻滚着,一个个气泡不住地向上冒,又渐次破裂,化成嗤嗤热气,缓缓氤氲开,心里梗塞得慌。
丁宁、叶迪,丁宁、叶迪……
她的脑海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两个名字,心情跟一脚踩进了流沙一般,渐渐下沉,深陷。
泡馍很快就煮好,那大婶给她打包装袋,方郁接过付了钱,道了声谢,回过身。
阳光将丁宁照得敞亮,他微笑着,很亲近。
“有人在等着我呢,就不和你多聊了啊,有缘再见。”
可又有些远,跟斜过天空的屋檐一样得仰视着,方郁强压着翳动的情绪,冲丁宁笑着蜷了蜷手指,挥手作别。
“嗯,再见。”丁宁也轻轻地挥了挥手。
方郁忙不迭地离开队伍,拉起衣领,埋头疾走。
冷风徐徐不停,拂过地面,卷起一阵阵的沙尘,阳光密密层层地落下,循着地表挨挨挤挤的罅隙,熘出一片皲裂嶙峋。
……
“起来了?”
拎着羊肉泡馍回到酒店房间,丁宁发现刚赖着不肯起床的胖妞,已经穿好衣服在床沿边坐着了。
“嗯。”
一见着丁宁,脑子里瞬间窜出昨晚的种种画面,叶迪的脸颊顿时晕出一片酡红。
丁宁一将泡馍放到桌上,心思涌动的她,倏然起身,将丁宁抱了住,脸颊贴在丁宁的背上,身心整个都是烫的。
昨晚,她可是和丁宁大被同眠了一晚上。
虽然最终因为丁宁认为酒店不是个适合交出第一次的地点,怎么都得在家里办,她还是没能和丁宁生米煮成熟饭,但他们终归是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也做了些距离那事只差一步之遥的事,她现在对丁宁多少有种“我整个人都已经是你的了”的归属感。
这种归属感倒是其次,经历昨晚,她能感觉出丁宁对她是真情实意的,这让她满心欢喜,深觉幸福。
丁宁被她抱得意动,伸手将她拉到了面前,和她紧紧相拥了少顷。
抱了好一阵,感觉要是再抱下去,那泡馍可就糊得没法吃了,丁宁扶起胖妞的身子,道:“先吃早饭吧,泡馍要烂了。”
“嗯。”叶迪轻声应了一声,满心愉悦地在丁宁唇上盖了一记。
丁宁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心头是一片柔情。
他觉着如果胖妞现下再问昨天那个问题,他肯定不会犹豫了,很多他上辈子觉得遥远的东西,现在他确凿地拥有着,毋庸置疑。
泡馍的确泡得有点烂了,但两个人都不介意,二人说说笑笑地一边吃着泡馍,一边商量着今天的行程。
胖妞说附近的景点不少,有沙漠,有绿洲,还有黄河,经她一描述,丁宁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这不就是在沙坡头附近吗,那个他前世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的拍摄地,黄河好啊,绿洲也好,最后他决定先到沙漠里转转。
倒不是他想看沙漠,而是他现在常有一个状态,那就是触景生情。
这情,不是感情,而是潜藏在他脑海里的一些他一时不会想到的歌。
比如昨天在沙漠里走了一趟,他想到了好几首他之前一直没想起来的歌:游鸿明的《下沙》,f.i.r的《千年之恋》和《我们的爱》、周传雄的《寂寞沙洲冷》以及卢冠廷的《一生所爱》。
而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再到沙漠里转转,他能想起更多的歌。
难得来一趟,总得带点收获回去的,这两天就当是采风了。
因为要往沙漠里去,没交通工具可不方便,二人出了酒店后,寻思着先去租个交通工具。
胖妞提议说要骑骆驼,丁宁否决了。
他可是一门心思地想着要往沙漠内部去的,骑骆驼慢慢吞吞浪费时间还找虐,时间短暂,他没那种闲情逸致。
和胖妞一番商议,最后他租了辆越野车。
随后,叶迪体会到了丁宁内心中隐藏着的狂野一面。
这家伙果真是哪方面都初生牛犊不怕虎,身为新司机,他进了沙漠后,路子比在大马路上还野,速度飚的飞起,吓得她一路尖叫。
丁宁也是乐意吓唬她。
一如丁宁自己的猜测,进入沙漠后,茫无目的地四处转了转,他还真想到了不少歌。
不过,怕太惊世骇俗,把胖妞吓到,他没有马上一一写出来。
心里有把握记清楚的,他都只记了个名字;没把握怕过会就忘的,那他也没时间连词带曲地写出来,一般就写个词,要么稍微标准下编曲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惟独有首曲子,他把整曲都写了下来。
这首曲叫《天地孤影任我行》,出自电影配乐大师陈勋奇之手,最初被用在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之后被诸多影视采用,比如大名鼎鼎的《大话西游》。
《大话西游》最后,紫霞垂死倒在至尊宝怀里说“我猜中了开头,但我猜不中这结局”这段,配的就是这首曲子,催人泪下。
想到这首曲的时候,丁宁还萌发出了很多念头。
这些念头,源自于陈勋奇这名字。
陈勋奇是个很全才的人物,有评论是这么形容他的:他既是香港导演里最出色的配乐,配乐里最出色的制片,制片里最出色的飞车指导,飞车指导里最出色的编剧,编剧里最著名的演员之一,演员里最成功的导演之一。
刚穿越时,丁宁认为写歌唱歌就是他这辈子的事业了。后来,他觉得要是有机会的话,演员也是可以尝试的。昨晚,他发现自己还可以做影视配乐。
现在,音乐事业渐渐步上正轨,想着未来一定会有不少空闲的时间,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尝试做更多的事。
比如综艺,这世界哪怕是和他前世综艺相似的节目,有不少也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他完全可以参与进去,拓展下新意。
有些综艺,这世界更是干脆没有,诸如《跑男》、《蒙面歌王》、《非诚勿扰》等等。如此一来,他可以自己办个制作公司,把这些综艺还原出来,然后再卖给电视台。
反正,这世界的绝大多数综艺,都是录播分离,即制作公司制作完成后,再卖给电视台播出,就跟电视剧一样。
再比如编剧,导演等等等等。
当然就跟事有轻重缓急一样,不是什么都能想到就做的,人的精力也有限,凡事得有先后。
像大有利可图的综艺,他现在还缺乏人脉,就难以付诸实践。
导演也是,但编剧,他想了想自觉完全可以行动起来了,可以为以后导演啊什么的铺路,或者干脆为胖妞服务也不是不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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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温度,哪怕太阳已经爬得老高,也远远没能从寒夜的彻冷中缓过劲来,方郁走出宾馆的一刹那,被迎面而来的冷风,吹得浑身一个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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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缩了缩脖子,把外套和毛衣的衣领往上拉至下巴,双手往衣袖里一塞,迎着碎碎落落柔柔软软的阳光一路疾走。
当然,她没想着要追逐阳光来场文化苦旅什么的,只是那个方向有个影城里小有名气的羊肉泡馍店而已。
这些天在乡下,她可是干巴巴的馒头包子吃到吐,现在剧组好不容易转到这美食不少的影视城来,她可得犒劳犒劳自己那最近没少受罪的胃。
泡馍店离她住的宾馆并不远,她远远地就能闻到那股夹杂着尘土气息的淡淡膻味。
有的人兴许会非常讨厌那股味道,但于她而言,那味道沁人心脾极了,馋得她都快流口水了,小碎步也顿时加速成了小跑。
没跑一会,她便看到了那家泡馍店。
时间算不得早,泡馍店里座无虚席,外面还排了个小长队,不少人甚至是自带盛具来的。那场面看上去,就跟富家翁在施粥,穷人们比肩接踵地端着碗啊、盆啊,在等着施舍差不多。
方郁看得心里头直乐,口水也是被飘散过来的香气熏得忍不住直流,以至于她不得不取出包纸巾捂着嘴角。
人不少,怕被人认出来,连买个泡馍都不安稳,方郁不敢做太大的动作,只是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查看着四周。
没什么熟人,她松了口气。
就在她收回视线,把目光投向地面,时刻准备着往前挪一步时,身后传来了隐约歌声。
“阳光下的泡馍,是彩色的。就像变胖的我,是发福的……”
“噗。”谁啊,这么有趣,方郁忍俊不禁地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把她看愣着了。
那哼歌的人,穿着一件宽大的灰色连帽卫衣,下巴上挂着个黑色口罩,个子挺高,微微弯着身子,低着头,但即便如此,海拔还是高了她有一个头,也使得她清楚地看清了他的面容。
不仅仅是容貌,直射晨光迎面打在他的脸颊上,她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他脸上的每一根纤细绒毛,微风抚动着那些绒毛簌簌发颤,她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难耐悸动,很想要伸手去抚摸它们。
虽然他把自己的脸遮着掩着,但她认得他,他叫丁宁。
他写过一首歌叫《恋恋风尘》,那首歌大概是他的所有歌里最不红的一首了,可她就是喜欢。
她还把这首歌推荐给了导演盛克寒做主题曲,盛克寒至今还没给她答复,她得催催。
当然,她也喜欢丁宁的其它歌,每一首都喜欢。
“哇哦,好巧。”注意到前面身材小小巧巧的女生转过了身,下意识地看去,四目相对,丁宁也一眼就认出了方郁。
她的长相实在是太好认了,小巧玲珑,古灵精怪。
她的脸很小,仿佛一个手掌就能盖得严严实实,五官也是格外精致,跟精雕细琢出来似的,小鼻子小嘴,眼睛倒是挺大,光彩流转,瞅着总让人感觉有一种蓬勃的气息渗出来,往人心里钻。
有个词叫勾魂夺魄,她没有到那种程度,却也是那类让人只看一眼,就很难忘记,忍不住要在心里回味一番的人。
这不是说她有多漂亮,事实上,论起长相,她并不出色,但她很有气质。
这气质不是退而求其次的委婉,而是切实的称赞。
“你怎么会在这?!”
方郁想象过一百种一千种和丁宁碰面的场景。
从浪漫到庸俗,从华丽到简陋,但她万万想不到,在这样一个晨风流漓的早上,在这样一座偏于一隅的影视城,在这样一个人声聒噪的市井里,他们会在一个泡馍铺门口相遇。
天气清朗,太阳高高在上,阳光铺张,从热锅里升腾而上的烫气萦绕四周,香满四溢,我排在前面,而你就在我后面,你一句搞怪的歌,把我逗得转过身。
一抬头,发现竟然是你。
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就好像剧本里的天注定,想得到也好,想不到也好,我们总会见面的。
方郁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神说,要有光。
于是,我们就相遇了。
她喜不自胜。
“额……凑巧。”丁宁笑了笑道。
目视着丁宁的笑容,方郁感觉自己的胸膛里起了火,熊熊肆虐。周遭的温度,顿时没那么冷清了,但徐徐而来的冷风却更明显了,招呼得她的脸颊冷热交战。
她强自按捺着心头的悸动,支嘴隙笑:“还挺有缘的。”
“是。”在这么一个地方遇见方郁,说起来确实挺有缘的,丁宁伸指揉了揉脸:“你还自己跑来买早饭啊?”
“你不也是自己跑来的?”方郁撇撇嘴。
“你在这拍戏?”丁宁笑笑问。
“嗯。昨晚上刚过来,没想到现在就遇见你了。诶,你知不知道,我早想见你了。”
“是吗?那我是不是该觉得荣幸?”
“你说呢。”方郁眨了眨眼。
这一眨眼,让人很有种天地生辉的感觉,不亏是国际影后,动动眼皮,就是风情万种,丁宁笑道:“非常荣幸,受宠若惊。”
“哈,瞧你这言不由衷的。”
“没,我说真的。”
方郁的嘴角支得更高了些:“唉,我觉得你不该在这里啊。我昨儿刚看见新闻说华友还有那个谁给你投资了一亿,你这会不该在家里数钱么?”
丁宁压低了声音,笑道:“那我还不得把手给数残了啊。”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呢?”方郁还是更关心这个问题。
“来找人的。”丁宁如实道。
找人?方郁闻言,心中一愕,脑子里瞬间浮现出个身影:“叶迪吗?”
“嗯。”丁宁点点头。
还真是叶迪,方郁的心情瞬间沉了下去:“她也在这拍戏么?”
“对,不过已经拍完了。”
言语间,丁宁扯了扯口罩,方郁这才发现,丁宁的脖子左侧肩胛上有个十分明显的草莓印。
还能是谁种的。
肯定是叶迪呗。
就像吸进去了一口呛人的风沙,顿时间难受不已,方郁勉强一笑:“挺好的。”
挺好的。
挺好什么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挺好的。
事实上,她非常不好。
此刻,站立在丁宁跟前,她感觉自己仿佛在缓缓冻结,连笑容都快挤不出来了。
“姑娘,你要什么?”
幸好,泡馍店的大婶救了她。
她急忙回过身,喘了口气:“两碗羊肉泡馍,带走。”
“好嘞。”那大婶闻言,陆续拿过碎馍、羊肉和其它佐料,装进勺子,放入沸汤中。
方郁失神地看着那锅里的沸水,扑通扑通地翻滚着,一个个气泡不住地向上冒,又渐次破裂,化成嗤嗤热气,缓缓氤氲开,心里梗塞得慌。
丁宁、叶迪,丁宁、叶迪……
她的脑海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两个名字,心情跟一脚踩进了流沙一般,渐渐下沉,深陷。
泡馍很快就煮好,那大婶给她打包装袋,方郁接过付了钱,道了声谢,回过身。
阳光将丁宁照得敞亮,他微笑着,很亲近。
“有人在等着我呢,就不和你多聊了啊,有缘再见。”
可又有些远,跟斜过天空的屋檐一样得仰视着,方郁强压着翳动的情绪,冲丁宁笑着蜷了蜷手指,挥手作别。
“嗯,再见。”丁宁也轻轻地挥了挥手。
方郁忙不迭地离开队伍,拉起衣领,埋头疾走。
冷风徐徐不停,拂过地面,卷起一阵阵的沙尘,阳光密密层层地落下,循着地表挨挨挤挤的罅隙,熘出一片皲裂嶙峋。
……
“起来了?”
拎着羊肉泡馍回到酒店房间,丁宁发现刚赖着不肯起床的胖妞,已经穿好衣服在床沿边坐着了。
“嗯。”
一见着丁宁,脑子里瞬间窜出昨晚的种种画面,叶迪的脸颊顿时晕出一片酡红。
丁宁一将泡馍放到桌上,心思涌动的她,倏然起身,将丁宁抱了住,脸颊贴在丁宁的背上,身心整个都是烫的。
昨晚,她可是和丁宁大被同眠了一晚上。
虽然最终因为丁宁认为酒店不是个适合交出第一次的地点,怎么都得在家里办,她还是没能和丁宁生米煮成熟饭,但他们终归是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也做了些距离那事只差一步之遥的事,她现在对丁宁多少有种“我整个人都已经是你的了”的归属感。
这种归属感倒是其次,经历昨晚,她能感觉出丁宁对她是真情实意的,这让她满心欢喜,深觉幸福。
丁宁被她抱得意动,伸手将她拉到了面前,和她紧紧相拥了少顷。
抱了好一阵,感觉要是再抱下去,那泡馍可就糊得没法吃了,丁宁扶起胖妞的身子,道:“先吃早饭吧,泡馍要烂了。”
“嗯。”叶迪轻声应了一声,满心愉悦地在丁宁唇上盖了一记。
丁宁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心头是一片柔情。
他觉着如果胖妞现下再问昨天那个问题,他肯定不会犹豫了,很多他上辈子觉得遥远的东西,现在他确凿地拥有着,毋庸置疑。
泡馍的确泡得有点烂了,但两个人都不介意,二人说说笑笑地一边吃着泡馍,一边商量着今天的行程。
胖妞说附近的景点不少,有沙漠,有绿洲,还有黄河,经她一描述,丁宁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这不就是在沙坡头附近吗,那个他前世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的拍摄地,黄河好啊,绿洲也好,最后他决定先到沙漠里转转。
倒不是他想看沙漠,而是他现在常有一个状态,那就是触景生情。
这情,不是感情,而是潜藏在他脑海里的一些他一时不会想到的歌。
比如昨天在沙漠里走了一趟,他想到了好几首他之前一直没想起来的歌:游鸿明的《下沙》,f.i.r的《千年之恋》和《我们的爱》、周传雄的《寂寞沙洲冷》以及卢冠廷的《一生所爱》。
而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再到沙漠里转转,他能想起更多的歌。
难得来一趟,总得带点收获回去的,这两天就当是采风了。
因为要往沙漠里去,没交通工具可不方便,二人出了酒店后,寻思着先去租个交通工具。
胖妞提议说要骑骆驼,丁宁否决了。
他可是一门心思地想着要往沙漠内部去的,骑骆驼慢慢吞吞浪费时间还找虐,时间短暂,他没那种闲情逸致。
和胖妞一番商议,最后他租了辆越野车。
随后,叶迪体会到了丁宁内心中隐藏着的狂野一面。
这家伙果真是哪方面都初生牛犊不怕虎,身为新司机,他进了沙漠后,路子比在大马路上还野,速度飚的飞起,吓得她一路尖叫。
丁宁也是乐意吓唬她。
一如丁宁自己的猜测,进入沙漠后,茫无目的地四处转了转,他还真想到了不少歌。
不过,怕太惊世骇俗,把胖妞吓到,他没有马上一一写出来。
心里有把握记清楚的,他都只记了个名字;没把握怕过会就忘的,那他也没时间连词带曲地写出来,一般就写个词,要么稍微标准下编曲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惟独有首曲子,他把整曲都写了下来。
这首曲叫《天地孤影任我行》,出自电影配乐大师陈勋奇之手,最初被用在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之后被诸多影视采用,比如大名鼎鼎的《大话西游》。
《大话西游》最后,紫霞垂死倒在至尊宝怀里说“我猜中了开头,但我猜不中这结局”这段,配的就是这首曲子,催人泪下。
想到这首曲的时候,丁宁还萌发出了很多念头。
这些念头,源自于陈勋奇这名字。
陈勋奇是个很全才的人物,有评论是这么形容他的:他既是香港导演里最出色的配乐,配乐里最出色的制片,制片里最出色的飞车指导,飞车指导里最出色的编剧,编剧里最著名的演员之一,演员里最成功的导演之一。
刚穿越时,丁宁认为写歌唱歌就是他这辈子的事业了。后来,他觉得要是有机会的话,演员也是可以尝试的。昨晚,他发现自己还可以做影视配乐。
现在,音乐事业渐渐步上正轨,想着未来一定会有不少空闲的时间,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尝试做更多的事。
比如综艺,这世界哪怕是和他前世综艺相似的节目,有不少也是有许多不同之处的,他完全可以参与进去,拓展下新意。
有些综艺,这世界更是干脆没有,诸如《跑男》、《蒙面歌王》、《非诚勿扰》等等。如此一来,他可以自己办个制作公司,把这些综艺还原出来,然后再卖给电视台。
反正,这世界的绝大多数综艺,都是录播分离,即制作公司制作完成后,再卖给电视台播出,就跟电视剧一样。
再比如编剧,导演等等等等。
当然就跟事有轻重缓急一样,不是什么都能想到就做的,人的精力也有限,凡事得有先后。
像大有利可图的综艺,他现在还缺乏人脉,就难以付诸实践。
导演也是,但编剧,他想了想自觉完全可以行动起来了,可以为以后导演啊什么的铺路,或者干脆为胖妞服务也不是不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