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日 财产分割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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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法官怎么和你说的呢?”
“法官劝我们调解,小凡,如果法院调解的话,我是不是还得去民政部门去离婚?”
“不用,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觉得她钱要的太多了,所以让我劝她少要点,然后争取调解结束。”
“你们已经开过庭了吗?”李凡再次问到,说实话,这种纠纷挺简单,而且处理起来也不负责,就看怎么选了。
“开过庭了,上次我电话里不是和你说,要等年后再开庭吗,不过上次法院通知我,让我后天再去开庭,说不行的话就先判分居。”
在离婚诉讼中,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愿意离婚,不然的话,基本上都要分居满两年,而且这个分居,不是说两个人分开住就完事了,必须要进行分居登记的。
很多人会不理解,为什么都起诉离婚了,法院还要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候判决不准离。
其实闹上法庭离婚,本来就肯定是有一些事情没谈拢,不然的话可以直接找民政部门签个协议就完事了,法院也是充分考虑到社会现状,不然也不会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样的古话传下来了。
处理离婚诉讼的法官,还得充分考虑婚姻双方是否适合离婚,特别是针对孕妇或者哺乳期妈妈这样的存在,至于家暴之类的情况,就更为复杂一点。
归根到底,法律只是一把尺,法官则是拿着这把尺的人,最终的衡量必须由法官公平公正的作出来。
对于小叔的案子,李凡其实心中也有数了,法官之所以劝说两人调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出轨对于离婚纠纷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值得参考的意义。
出轨是一个道德问题,特别是在法律面前,这真的只是个道德问题。
又是那句老话,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所以法律并不会规范出轨这件事情,除非涉及到重婚罪,而重婚罪的认定又颇为复杂,和小叔的问题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说小叔坚持要等法官判决的话,法官肯定会先判定两人分居,两年后再提起诉讼,这两年,对于自己的小姨来说怎么样,李凡不清楚。
但是对于自己小叔来说,肯定是颇为折磨的一件事情,另外的话,对于自己弟弟来说,也是一件很影响他成长的事情。
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的李凡,其实最讨厌的就是听到有人劝说,为了孩子忍一忍……
不得不说,忍一忍可能一辈子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要能确保自己孩子衣食无忧就好了,考虑太多反而不快乐了。
这次法官之所以要调解,也是因为明白双方没有任何继续生活的可能性,可能有人会觉得,法官直接判决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让小叔劝说女方去接受调解结果,并且减少索要的金额呢?
这在法律实务中,是必然出现的结果,法官首先也是一个有道德标准的人,其次他才是法官!
在小叔的诉讼中,女方是具有道德缺陷的一方,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公正的判决的话,最终的结果基本就是小叔给付一半的房款给女方。
因为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两个人在购房后生活了一年,这就注定着两个人肯定有经济上的往来,根本无法认定女方没有付过钱。
至于是否是长辈拿出的首付款,这已经不是特别重要的一点了,法官注定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叔,我建议你庭前调解,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肯定是有他的理由的,你联系过小姨了吗?”
小叔心情有些不悦,不过不是针对李凡:“我和她联系过了,昨天还打了她电话,她一开始提的20万,后来法官也劝了劝她,说诉讼到时候很麻烦,建议她调解。”
“法官没有让她少要点钱?”
“没,法官是和我说的,争取让她少要点,然后调解离婚得了。”
“法官说的对的,小叔,我就和你实话实说吧,无论房子首付是谁出的,也不管现在谁在还贷款,最终的结果其实都是婚后财产。”
“不可能是爸妈的房子吗?”小叔不甘心的问道。
“不可能的,即使你现在想要过户到阿婆和阿爷名下,也要你配偶签字的,这房子是你们领了结婚证之后买的!”
“那你说怎么办?”
“我就跟你说说最后可能面临的情况吧,如果你坚持诉讼的话,算你首付付了50万,还了一年贷款10万,就是投入了至少60万,你打底要给对方30万,这是最优的情况下,但是,你们婚后没有买过其他东西吗,车子之类的固定资产,包括你们银行存款?”
“车子也有……”小叔插了一句。
“所以,你远远不止要给对方30万,甚至是40万,50万,而且现在对方拒绝要抚养权,你可以现在给小姨打个电话,就说你以后不要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她不能要20万,抚养费从她要的分手费里出。”
这里所说的分手费,就是到时候离婚时,小叔需要补偿给对方的金额。
2016年之前,其实大家法律观念还不是特别强,所以倒不是说李凡要让小叔去骗小姨,而是对方可能更多的是从自己应该拿到什么的角度上考虑的。
不然的话,小姨也不会提出只要20万了。
这里面的事情,也不是李凡自己能说得清的,只要双方能够调解下来,即使最后小姨咬死了20万的补偿金,他觉得小叔也应该给,因为这已经远远低于法律所保障的金额了。
听了李凡的话,阿婆立马让小叔不要犹豫了,去打电话,而李凡则坐着和自己爸妈一起磕着瓜子。
李凡能够看到小叔去了阳台,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其实按照李凡所说的,李凡觉得相对来说是能够成功的,作为一个母亲,如果不要自己的孩子,李凡会认为这已经不是出轨这种道德问题了,而是人性问题了。
如果对方能够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上考虑问题,那么少拿点钱,当做是给孩子的抚养费,完全是可以接受的。
“小叔,法官怎么和你说的呢?”
“法官劝我们调解,小凡,如果法院调解的话,我是不是还得去民政部门去离婚?”
“不用,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觉得她钱要的太多了,所以让我劝她少要点,然后争取调解结束。”
“你们已经开过庭了吗?”李凡再次问到,说实话,这种纠纷挺简单,而且处理起来也不负责,就看怎么选了。
“开过庭了,上次我电话里不是和你说,要等年后再开庭吗,不过上次法院通知我,让我后天再去开庭,说不行的话就先判分居。”
在离婚诉讼中,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愿意离婚,不然的话,基本上都要分居满两年,而且这个分居,不是说两个人分开住就完事了,必须要进行分居登记的。
很多人会不理解,为什么都起诉离婚了,法院还要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候判决不准离。
其实闹上法庭离婚,本来就肯定是有一些事情没谈拢,不然的话可以直接找民政部门签个协议就完事了,法院也是充分考虑到社会现状,不然也不会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样的古话传下来了。
处理离婚诉讼的法官,还得充分考虑婚姻双方是否适合离婚,特别是针对孕妇或者哺乳期妈妈这样的存在,至于家暴之类的情况,就更为复杂一点。
归根到底,法律只是一把尺,法官则是拿着这把尺的人,最终的衡量必须由法官公平公正的作出来。
对于小叔的案子,李凡其实心中也有数了,法官之所以劝说两人调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出轨对于离婚纠纷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值得参考的意义。
出轨是一个道德问题,特别是在法律面前,这真的只是个道德问题。
又是那句老话,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所以法律并不会规范出轨这件事情,除非涉及到重婚罪,而重婚罪的认定又颇为复杂,和小叔的问题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说小叔坚持要等法官判决的话,法官肯定会先判定两人分居,两年后再提起诉讼,这两年,对于自己的小姨来说怎么样,李凡不清楚。
但是对于自己小叔来说,肯定是颇为折磨的一件事情,另外的话,对于自己弟弟来说,也是一件很影响他成长的事情。
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的李凡,其实最讨厌的就是听到有人劝说,为了孩子忍一忍……
不得不说,忍一忍可能一辈子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要能确保自己孩子衣食无忧就好了,考虑太多反而不快乐了。
这次法官之所以要调解,也是因为明白双方没有任何继续生活的可能性,可能有人会觉得,法官直接判决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让小叔劝说女方去接受调解结果,并且减少索要的金额呢?
这在法律实务中,是必然出现的结果,法官首先也是一个有道德标准的人,其次他才是法官!
在小叔的诉讼中,女方是具有道德缺陷的一方,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公正的判决的话,最终的结果基本就是小叔给付一半的房款给女方。
因为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两个人在购房后生活了一年,这就注定着两个人肯定有经济上的往来,根本无法认定女方没有付过钱。
至于是否是长辈拿出的首付款,这已经不是特别重要的一点了,法官注定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叔,我建议你庭前调解,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肯定是有他的理由的,你联系过小姨了吗?”
小叔心情有些不悦,不过不是针对李凡:“我和她联系过了,昨天还打了她电话,她一开始提的20万,后来法官也劝了劝她,说诉讼到时候很麻烦,建议她调解。”
“法官没有让她少要点钱?”
“没,法官是和我说的,争取让她少要点,然后调解离婚得了。”
“法官说的对的,小叔,我就和你实话实说吧,无论房子首付是谁出的,也不管现在谁在还贷款,最终的结果其实都是婚后财产。”
“不可能是爸妈的房子吗?”小叔不甘心的问道。
“不可能的,即使你现在想要过户到阿婆和阿爷名下,也要你配偶签字的,这房子是你们领了结婚证之后买的!”
“那你说怎么办?”
“我就跟你说说最后可能面临的情况吧,如果你坚持诉讼的话,算你首付付了50万,还了一年贷款10万,就是投入了至少60万,你打底要给对方30万,这是最优的情况下,但是,你们婚后没有买过其他东西吗,车子之类的固定资产,包括你们银行存款?”
“车子也有……”小叔插了一句。
“所以,你远远不止要给对方30万,甚至是40万,50万,而且现在对方拒绝要抚养权,你可以现在给小姨打个电话,就说你以后不要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她不能要20万,抚养费从她要的分手费里出。”
这里所说的分手费,就是到时候离婚时,小叔需要补偿给对方的金额。
2016年之前,其实大家法律观念还不是特别强,所以倒不是说李凡要让小叔去骗小姨,而是对方可能更多的是从自己应该拿到什么的角度上考虑的。
不然的话,小姨也不会提出只要20万了。
这里面的事情,也不是李凡自己能说得清的,只要双方能够调解下来,即使最后小姨咬死了20万的补偿金,他觉得小叔也应该给,因为这已经远远低于法律所保障的金额了。
听了李凡的话,阿婆立马让小叔不要犹豫了,去打电话,而李凡则坐着和自己爸妈一起磕着瓜子。
李凡能够看到小叔去了阳台,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其实按照李凡所说的,李凡觉得相对来说是能够成功的,作为一个母亲,如果不要自己的孩子,李凡会认为这已经不是出轨这种道德问题了,而是人性问题了。
如果对方能够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上考虑问题,那么少拿点钱,当做是给孩子的抚养费,完全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