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仙女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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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妃当初给齐覃说这件事的时候, 就没为自己昧一点儿功, 只是说玫嫔腼腆,不好意思自己去找陛下。
不过, 这话听在齐覃耳朵里,就变了个味儿了。
腼腆什么的, 自动就切换成了嫌弃。
更有甚者, 玫嫔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 其实跟没掩饰没啥两样的嫌弃之色,不停地在他眼前晃荡,一点儿一点儿地拉低齐覃对她的好感度。
——朕的后宫, 怎么会有眼睛瞎成这样的嫔妃?这要是传出去, 朕的脸往哪儿搁?
以上, 就是齐覃最直观的想法。
也是后来, 这法子真的可行,能在他的功绩上大书一笔了, 他才能调整心态, 不把玫嫔当后宫嫔妃看,而是当成前朝的功臣了。
笼络功臣嘛,是每个皇帝的必修课。
虽然按照齐覃最真实的想法,能替他鞠躬尽瘁那都是人家的荣幸。
但该礼贤下士的时候,他也是能放得下身段的。
什么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虽然手段老套,但有用啊。
特别是他还生了一张光彩照人, 一看就是被上天偏爱的脸。
虽然很多人都说什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同一件事,潘安宋玉做出来,和李逵张飞做出来,效果能一样吗?
齐覃觉得,如果自己表现出礼贤下士的态度,玫嫔合该感激涕零。
而从前的经验也告诉他,这才是正确的发展脉络。
奈何,玫嫔也是个奇葩。
她觉得自己帮齐覃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齐覃对她感激涕零才是理所当然的。
两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想法还南辕北辙。
撞到一起之后,是怎样的灾难,可想而知。
齐覃觉得玫嫔不识好歹,玫嫔觉得齐覃不可理喻。
淑妃亲眼见证了修罗场,不知今夕何夕。
到了最后,因着玫嫔这次的功劳着实大,齐覃觉得不给她升个分位,会影响自己“赏罚分明”的形象。
所以,他还是准备捏着鼻子,给玫嫔晋位。
这中间,还有一个问题。
四妃之位已经满了,贵妃虽然有两个位置,可历来的规矩,只要皇后在位,贵妃都是只封一个的。
如今若是两个贵妃封满了,朝野内外指不定就以为是皇后失德,陛下这是警示中宫呢。
于是,齐覃就派人快马加鞭给太后送了信商议了一番,为玫嫔的破例,增加一个妃位,晋她为玫妃。
总而言之,尽管过程坎坷,玫嫔还是成功领到了功劳,成了四妃之外的第五妃。
而齐覃也对治疗玫嫔的眼疾彻底绝望。
作为直接受益者,齐晟种痘的时候,种的就是更安全的牛痘了。
在这个年代,出了花儿之后,夭折的概率就大大减少了。
这也是为什么皇子们要赶在搬家之前种痘的原因。
现有的皇子,除了三皇子已经封了太子,搬到了端本宫,都是住在东六所。
大皇子住东头所,二皇子住东二所,四皇子住东四所。
原本东三所是三皇子的住处,可三皇子搬走了,等五皇子到了年龄,就占了东三所。
如今轮到了齐晟,就住在了四皇子的隔壁,也就是东五所。
提前一个月,淑妃便知会了内务府,把东五所收拾了出来。
柱子、门窗、家具什么的都重新上了漆,通了风,窗纱也都换了新的。
说是搬家,也根本不需要齐晟自己动手,自然会有人把他的住处和东西都归置好。
而他目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给自己挑伴读。
大晋自立国以来,皇子的伴读多出自宗室子弟,和勋贵子弟。
但齐覃已经是第三代天子了,天下承平日久,武将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
皇子伴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臣下的一种施恩,也是对重臣的一种拉拢。
所以,这一代自大皇子开始,伴读里都有了文臣家里的孩子。
到了齐晟这里,也不能例外。
但是,齐晟觉得吧,自己就是一条咸鱼,还是不准备翻身的那种。那些有大志向的少年们,自己还是别耽误人家的前程了。
因着存了这样的想法,在淑妃询问他的意见的时候,他提了一个很纨绔子弟很不上进的要求。
“要会蹴鞠,儿子准备组建一个蹴鞠队。”
蹴鞠这种东西,原本是军中训练士卒的配合用的。
后来,就逐渐流传到了民间。
贵族也有玩儿蹴鞠的,但时人却普遍认为这种运动上不了大台面。
特别是在文官的地位越来越高的时候,这种从军中传出来的东西,就更为上流社会所鄙弃了。
因此,齐晟这个要求说出口,从刘嬷嬷到淑妃身边伺候的丫鬟,没一个不面露焦急的。
要不是她们还记得主仆之份,怕是就要逼着他改口了。
但淑妃不以为意。
她从来不指望自己儿子能有什么大出息,只盼着他平平安安地长大,将来给她拐回来一个漂亮媳妇儿就好。
“就没有别的要求了?”淑妃笑着问。
齐晟皱着眉头想了想,又加了一条,“得皮糙肉厚。”
他可是听说了,皇子伴读最大的作用不是激励皇子读书,而是替皇子受过。
作为一个只喜欢背书,不喜欢写作业的准纨绔,做他的伴读,挨打受过肯定是少不了的。
而且,这个要求,还能顺便刷掉那些有野心的人家的子弟。
这些人家都是梦想着从龙之功,或者是想着提前结交一个实权亲王的。
齐晟这俩要求一扔出去,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个胸无大志的,哪里还会拿自家的优秀子弟来投资他?
至于那些不优秀的,谁敢荐到宫里来?
“皮糙肉厚?”淑妃挑了挑秀气的眉毛,蹲下身和他平视,一脸严肃地问,“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准备逃课?”
“咦?”齐晟眼睛一亮,“我怎么忘了还可以逃课呢?原本我只准备逃功课的。”
“啊?”刘嬷嬷终于忍不住了,一脸担忧地说,“这……怕是陛下会不高兴吧?”
齐晟撇了撇嘴,坚定而自信地说:“只要我课逃的够多,父皇的教训便追不上我。”
——父皇每天那么忙,儿子又那么多,如果他天天逃课,父皇哪里教训的过来?
而且,他早看出来了,齐覃虽然表面上对几个儿子各种嫌弃,其实却是个标准的慈父。
见他这样不上进,刘嬷嬷急道:“娘娘,您快劝劝主子呀。”
“罢了,随他去吧。”淑妃道,“他本就生成了天潢贵胄,注定了一辈子荣华富贵。既然不爱吃那个苦,那就不吃。”
见淑妃都这样说了,刘嬷嬷纵然不甘,但也不敢再说什么。
说到底,她就只是个奴才而已。也就是小主子吃了她几天奶,才让她得了几分体面。
现如今,她心里除了盼着六皇子好,就是盼着六皇子将来出阁开府之后,能替自己那可怜的女儿报仇。
想到那杀千刀的丈夫和那个不要脸的贱人,刘嬷嬷就恨得牙痒痒。
她的女儿才那么小一点儿,能吃多少饭食,穿几尺细布?
那时候,她人在宫里当差,可是每个月和家人见面的时候,都会把月钱和主子的赏钱给了丈夫,就只盼着他能把女儿照顾好。
谁曾想,女儿已经死了几个月了,期间她和丈夫几次见面,丈夫都不曾透漏分毫,只想着哄她的银子回去讨好那贱人!
刘嬷嬷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那股郁气,目光希冀地看向齐晟。
——六皇子是个重情义的,自己精心伺候他这么多年,想来这点儿心愿,六皇子是愿意替她完成的。
而被刘嬷嬷报以厚望的齐晟,这会儿却正窝在淑妃怀里撒娇,半点儿也没有老黄瓜刷绿漆的羞愧。
待做尽了小儿女态之后,齐晟有些不放心地问:“母妃,儿子这样没出息,您真的不介意吗?”
“唔,知道自己没出息,还不算无可救药。”淑妃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问他,“儿砸,你要不要表演个幡然悔悟,浪子回头?”
“哼!”齐晟扭过脸去,“不约,咱们不约。”
淑妃笑着捏他的脸,“你主意这么正,我介不介意,又有什么区别?”
“唔——唔——”齐晟努力解救了自己脸颊上的肉肉,双手捂住,皱着鼻子哼了一声,“母妃坏!”
“这就坏了?还有更坏的呢。”
淑妃说说着,招呼翠屏和画屏左右按住他,大手一挥,“去,把本宫准备好的衣裳拿出来。”
“不要啊,母妃!”齐晟露出了惊恐之色。
淑妃笑得温柔又慈爱,“要的,要的。”
锦屏很快就把淑妃要的衣裳拿了出来。
那衣裳是用近些年最流行的素锦制成,据说这样的素锦,一寸便值一金。
宫里绣娘的手艺更不必说,不但裁剪合体,更是刺绣精美。
总而言之,这件衣裳实在是难得的珍品。
如果,它不是一套裙装的话。
齐晟发誓,他已经尽力挣扎了。
可是,胳膊怎么可能扭得过大腿呢?
一刻钟之后,一个眉点朱砂的小仙女儿落入了凡尘,淑妃捂着脸,幸福的几乎要晕过去。
“儿砸。”她一脸梦幻地对齐晟说,“为娘对你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你保持这个势头,别长歪,我就心满意足了!”
淑妃当初给齐覃说这件事的时候, 就没为自己昧一点儿功, 只是说玫嫔腼腆,不好意思自己去找陛下。
不过, 这话听在齐覃耳朵里,就变了个味儿了。
腼腆什么的, 自动就切换成了嫌弃。
更有甚者, 玫嫔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 其实跟没掩饰没啥两样的嫌弃之色,不停地在他眼前晃荡,一点儿一点儿地拉低齐覃对她的好感度。
——朕的后宫, 怎么会有眼睛瞎成这样的嫔妃?这要是传出去, 朕的脸往哪儿搁?
以上, 就是齐覃最直观的想法。
也是后来, 这法子真的可行,能在他的功绩上大书一笔了, 他才能调整心态, 不把玫嫔当后宫嫔妃看,而是当成前朝的功臣了。
笼络功臣嘛,是每个皇帝的必修课。
虽然按照齐覃最真实的想法,能替他鞠躬尽瘁那都是人家的荣幸。
但该礼贤下士的时候,他也是能放得下身段的。
什么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虽然手段老套,但有用啊。
特别是他还生了一张光彩照人, 一看就是被上天偏爱的脸。
虽然很多人都说什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同一件事,潘安宋玉做出来,和李逵张飞做出来,效果能一样吗?
齐覃觉得,如果自己表现出礼贤下士的态度,玫嫔合该感激涕零。
而从前的经验也告诉他,这才是正确的发展脉络。
奈何,玫嫔也是个奇葩。
她觉得自己帮齐覃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齐覃对她感激涕零才是理所当然的。
两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想法还南辕北辙。
撞到一起之后,是怎样的灾难,可想而知。
齐覃觉得玫嫔不识好歹,玫嫔觉得齐覃不可理喻。
淑妃亲眼见证了修罗场,不知今夕何夕。
到了最后,因着玫嫔这次的功劳着实大,齐覃觉得不给她升个分位,会影响自己“赏罚分明”的形象。
所以,他还是准备捏着鼻子,给玫嫔晋位。
这中间,还有一个问题。
四妃之位已经满了,贵妃虽然有两个位置,可历来的规矩,只要皇后在位,贵妃都是只封一个的。
如今若是两个贵妃封满了,朝野内外指不定就以为是皇后失德,陛下这是警示中宫呢。
于是,齐覃就派人快马加鞭给太后送了信商议了一番,为玫嫔的破例,增加一个妃位,晋她为玫妃。
总而言之,尽管过程坎坷,玫嫔还是成功领到了功劳,成了四妃之外的第五妃。
而齐覃也对治疗玫嫔的眼疾彻底绝望。
作为直接受益者,齐晟种痘的时候,种的就是更安全的牛痘了。
在这个年代,出了花儿之后,夭折的概率就大大减少了。
这也是为什么皇子们要赶在搬家之前种痘的原因。
现有的皇子,除了三皇子已经封了太子,搬到了端本宫,都是住在东六所。
大皇子住东头所,二皇子住东二所,四皇子住东四所。
原本东三所是三皇子的住处,可三皇子搬走了,等五皇子到了年龄,就占了东三所。
如今轮到了齐晟,就住在了四皇子的隔壁,也就是东五所。
提前一个月,淑妃便知会了内务府,把东五所收拾了出来。
柱子、门窗、家具什么的都重新上了漆,通了风,窗纱也都换了新的。
说是搬家,也根本不需要齐晟自己动手,自然会有人把他的住处和东西都归置好。
而他目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给自己挑伴读。
大晋自立国以来,皇子的伴读多出自宗室子弟,和勋贵子弟。
但齐覃已经是第三代天子了,天下承平日久,武将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
皇子伴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臣下的一种施恩,也是对重臣的一种拉拢。
所以,这一代自大皇子开始,伴读里都有了文臣家里的孩子。
到了齐晟这里,也不能例外。
但是,齐晟觉得吧,自己就是一条咸鱼,还是不准备翻身的那种。那些有大志向的少年们,自己还是别耽误人家的前程了。
因着存了这样的想法,在淑妃询问他的意见的时候,他提了一个很纨绔子弟很不上进的要求。
“要会蹴鞠,儿子准备组建一个蹴鞠队。”
蹴鞠这种东西,原本是军中训练士卒的配合用的。
后来,就逐渐流传到了民间。
贵族也有玩儿蹴鞠的,但时人却普遍认为这种运动上不了大台面。
特别是在文官的地位越来越高的时候,这种从军中传出来的东西,就更为上流社会所鄙弃了。
因此,齐晟这个要求说出口,从刘嬷嬷到淑妃身边伺候的丫鬟,没一个不面露焦急的。
要不是她们还记得主仆之份,怕是就要逼着他改口了。
但淑妃不以为意。
她从来不指望自己儿子能有什么大出息,只盼着他平平安安地长大,将来给她拐回来一个漂亮媳妇儿就好。
“就没有别的要求了?”淑妃笑着问。
齐晟皱着眉头想了想,又加了一条,“得皮糙肉厚。”
他可是听说了,皇子伴读最大的作用不是激励皇子读书,而是替皇子受过。
作为一个只喜欢背书,不喜欢写作业的准纨绔,做他的伴读,挨打受过肯定是少不了的。
而且,这个要求,还能顺便刷掉那些有野心的人家的子弟。
这些人家都是梦想着从龙之功,或者是想着提前结交一个实权亲王的。
齐晟这俩要求一扔出去,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个胸无大志的,哪里还会拿自家的优秀子弟来投资他?
至于那些不优秀的,谁敢荐到宫里来?
“皮糙肉厚?”淑妃挑了挑秀气的眉毛,蹲下身和他平视,一脸严肃地问,“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准备逃课?”
“咦?”齐晟眼睛一亮,“我怎么忘了还可以逃课呢?原本我只准备逃功课的。”
“啊?”刘嬷嬷终于忍不住了,一脸担忧地说,“这……怕是陛下会不高兴吧?”
齐晟撇了撇嘴,坚定而自信地说:“只要我课逃的够多,父皇的教训便追不上我。”
——父皇每天那么忙,儿子又那么多,如果他天天逃课,父皇哪里教训的过来?
而且,他早看出来了,齐覃虽然表面上对几个儿子各种嫌弃,其实却是个标准的慈父。
见他这样不上进,刘嬷嬷急道:“娘娘,您快劝劝主子呀。”
“罢了,随他去吧。”淑妃道,“他本就生成了天潢贵胄,注定了一辈子荣华富贵。既然不爱吃那个苦,那就不吃。”
见淑妃都这样说了,刘嬷嬷纵然不甘,但也不敢再说什么。
说到底,她就只是个奴才而已。也就是小主子吃了她几天奶,才让她得了几分体面。
现如今,她心里除了盼着六皇子好,就是盼着六皇子将来出阁开府之后,能替自己那可怜的女儿报仇。
想到那杀千刀的丈夫和那个不要脸的贱人,刘嬷嬷就恨得牙痒痒。
她的女儿才那么小一点儿,能吃多少饭食,穿几尺细布?
那时候,她人在宫里当差,可是每个月和家人见面的时候,都会把月钱和主子的赏钱给了丈夫,就只盼着他能把女儿照顾好。
谁曾想,女儿已经死了几个月了,期间她和丈夫几次见面,丈夫都不曾透漏分毫,只想着哄她的银子回去讨好那贱人!
刘嬷嬷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那股郁气,目光希冀地看向齐晟。
——六皇子是个重情义的,自己精心伺候他这么多年,想来这点儿心愿,六皇子是愿意替她完成的。
而被刘嬷嬷报以厚望的齐晟,这会儿却正窝在淑妃怀里撒娇,半点儿也没有老黄瓜刷绿漆的羞愧。
待做尽了小儿女态之后,齐晟有些不放心地问:“母妃,儿子这样没出息,您真的不介意吗?”
“唔,知道自己没出息,还不算无可救药。”淑妃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问他,“儿砸,你要不要表演个幡然悔悟,浪子回头?”
“哼!”齐晟扭过脸去,“不约,咱们不约。”
淑妃笑着捏他的脸,“你主意这么正,我介不介意,又有什么区别?”
“唔——唔——”齐晟努力解救了自己脸颊上的肉肉,双手捂住,皱着鼻子哼了一声,“母妃坏!”
“这就坏了?还有更坏的呢。”
淑妃说说着,招呼翠屏和画屏左右按住他,大手一挥,“去,把本宫准备好的衣裳拿出来。”
“不要啊,母妃!”齐晟露出了惊恐之色。
淑妃笑得温柔又慈爱,“要的,要的。”
锦屏很快就把淑妃要的衣裳拿了出来。
那衣裳是用近些年最流行的素锦制成,据说这样的素锦,一寸便值一金。
宫里绣娘的手艺更不必说,不但裁剪合体,更是刺绣精美。
总而言之,这件衣裳实在是难得的珍品。
如果,它不是一套裙装的话。
齐晟发誓,他已经尽力挣扎了。
可是,胳膊怎么可能扭得过大腿呢?
一刻钟之后,一个眉点朱砂的小仙女儿落入了凡尘,淑妃捂着脸,幸福的几乎要晕过去。
“儿砸。”她一脸梦幻地对齐晟说,“为娘对你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你保持这个势头,别长歪,我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