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崛起主神空间 > 第一百二十二章旅游景点

第一百二十二章旅游景点

作者:你可以叫我老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由于现在李云枫没有多余的无限点数,无法购买新装备,所以要准备的东西也不多,只有那两把军刺和闪电鹰改,再加上那罐没有用光的急救喷雾剂。

    “果然,仅靠这些东西,肯定是不够完成后续任务的。”

    看着这些越来越跟不上进度的装备,李云枫不由得摇了摇头,心想自己必须完成这次奖励任务,然后把自己武装到牙齿……

    不过,在离开之前,还有件事情要做!

    “主神,我要肉!”

    听到李云枫的话,主神也不含糊,直接发声道:

    “想用呑世之口吞噬生命力?好!看在我们都是养家男人的份上,我特别送你个东西!”

    只见桌子上白光一闪,一块长达两米的带骨生肉,便出现在了桌子上。

    李云枫可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一块肉,所以微微有些吃惊,主神也发声解释道:

    “小李子,这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龙肉,地球上可是没有的,好好尝尝吧!”

    “原来是龙肉啊,我还真没尝过呢!”

    说话间,呑世之口发动,一口将这块大龙肉吞下,李云枫随即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生命力。

    龙肉果然是龙肉,比普通的牛羊肉要强得多!

    “谢啦,混蛋主神,希望你每天都能良心发现。”

    随即,李云枫便发动了传送功能,前往目标地点:哥谭。

    几分钟后,传送准备时间结束,李云枫的身体便化成了一团白光,从主神空间里消失了!

    然而,李云枫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离开之后,位于主神空间内部的某个神秘地点,坐在沙发上品美酒的主神,正通过挂在墙壁上的巨大屏幕,观察着李云枫的一切。

    “嗯,亲爱的,教导你未来对手的感觉如何?”

    主神小抿一口,对着一旁的空气说道。

    “哼,这种事情也亏你想的出来!”

    主神的妻子丑角,凭空出现在了那里,说道:“不过,你确定现在的李云枫,能够对付那个家伙!”

    毫无疑问,丑角口中的那个家伙,不是巴巴托斯!

    “我也不知道!”

    主神完全不负责任地大笑道:“不过,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才有趣啊,不是吗?哈哈哈!”

    “亏你笑得出来!”

    说话间,丑角忽然发难,伸出右手一把将主神从沙发上揪了起来,随即将其按倒在地,用左腿踩住了他的背脊,大喝道:

    “说,你为什么要背着我,去找那个女的!”

    “哎哎,轻点儿,疼!”

    别看主神嘴里说疼,可实际上,主神竟然还有余力用神力控制差点儿从杯子里洒出去的酒水,将其稳稳收入杯中,这才说道:

    “亲爱的,我不也是在拉联盟么。”

    被老婆踩在地上的主神,又抿了一口杯中酒,回头对着丑角说道:“你也不是不知道,这次我棋局的对手们很强,光靠我一个神恐怕搞不定,所以不也把你给拉进来了么!”

    “没错,我俩其实早就分开了,只是夫妻的名分还没丢掉罢了,所以在你拉我入伙的时候,我确实有些惊讶!”

    然而,丑角没有松腿的意思,相反右腿开始发力:

    “但是,作为妻子,哪怕分开了,我也看不惯你找别的女人!”

    “啊!”

    主神当即开口反驳道:“老

    婆,不带你这样的吧!”

    “是啊,不带你这样吧!”

    忽然间,空间里又出现了第三个声音,这个声音无比妖媚,仅凭这一点就不难猜出,来者肯定不是什么好货!

    “嗯?”

    丑角警觉地收回了右腿,回头看向了发声处,果不其然,一位妖媚无比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那里!

    丑角当然认识她,马上说出了她的名字:“阿德嘉丝,你居然敢出现在我面前!”

    阿德嘉丝妖媚一笑,说道:“拜托,你们俩不是分了么,干嘛还管这么多!”

    “找死!”

    丑角的双手已经不知何时握住了长刀。

    另一边,阿德嘉丝也不甘示弱,她竖起的纤细食指上,已经凝聚出了一颗翠绿色的光球,仿佛在说要打,谁怕谁!

    “喂喂,你们两个五五开的家伙,在这里开打,我的主神空间不就完了!”

    主神已经不知何时站了起来,发声阻止二女的打斗。

    然而,二女却异口同声地反问道:

    “几几开?”

    主神表情一抽,说道:“别胡扯了行不!小李子已经出发,我们也该行动了!”

    “凡人有凡人的战场,我们也有我们的!”

    “旧日之龙巴巴托斯,必须死!”

    另一边,李云枫也已经来到了哥谭。

    根据相关信息所知,蝙蝠侠世界,其实就是地球的一个平行世界,这个世界的国家,都与地球相当。

    与一号地球的情况相同,哥谭就是一座典型的米国中型城市。

    不过,与华夏的城市不同,这座哥谭市因为某种原因,监控摄像头并没有覆盖整座城市,使得城市里有很多的监控盲点。

    再加上城市内部的很多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这座城市的治安很糟糕,所以才催生出蝙蝠侠这位义警。

    没办法,哥谭的警察太废,搞不定局面啊!

    想到这里,李云枫不由得叹道:还是华夏好!

    根据地图比对,李云枫发现位于哥谭的旧城区,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犯罪巷,因为多年前,有一对富豪夫妇被抢匪杀死在那里,故而得名。

    在确定自己的位置之后,李云枫便装作闲来无事的模样,在旧城区的街道上行走,开始盘算起自己的行动计划。

    根据主神给予的信息,巴巴托斯所在的阿卡姆疯人院,其实并不是一家医院,而是专门关押那些疯子罪犯的地方,比如臭名昭著的小丑,就关在那里。

    “真不知道巴巴托斯那个家伙,是怎么会被关到那里去的,不过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进去!”

    毫无疑问,阿卡姆疯人院作为安保措施严密的特殊监狱,并非旅游景点(笔者吐槽:就是旅游景点),是不可能对外开放的,想要进去的方式只有两种:

    一、强行闯入。

    二、混入其中。

    如果李云枫选择第一种,由于他没有隐身之类的潜入能力,那么必然要面对无数警察的围剿和蝙蝠侠的追击。以李云枫目前的实力,或许能够击败他们所有人,但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死伤!

    李云枫可不是那些天天装逼的网文主角,谁挡自己装逼就杀谁,滥杀无辜这种事情,李云枫做不出来!

    “看来只能选择第二种了!”

    说话间,李云枫拐入了一个昏暗的街角。

    别看现在的时间还是中午,在哥谭这种黑

    暗的城市里,太阳已经被乌云遮盖了。

    “那么,我该怎么混进去呢?”

    李云枫并非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这里他没有合法身份,用官方术语来说叫“黑户”,疯人院的看守怎么可能会让一个黑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呢!

    所以,李云枫必须要搞到一个能够混入其中的身份!

    可惜,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并非该世界成员的李云枫,该如何获得一个合适的身份,来混进阿卡姆疯人院呢?

    这个时候,李云枫已经走进了街角的小巷中。

    有意思的是,在这种怎么看都不应该有人的小巷里,竟然有几个壮汉,靠在墙角!

    这种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更何况他们看向李云枫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肥肉!

    没错,李云枫作为华夏人,是典型的东方人身材,论体型确实要比这些白人壮汉要小一圈,看上去很像软柿子。

    不仅如此,李云枫的眼角还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不知何时又跳出了几个不怀好意的壮汉,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的手里甚至有手枪!

    果然是米国,连小混混都能轻易搞到枪支。

    至于这伙人的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嘿嘿,来猎物了!”

    一位站在前方的壮汉,脸上露出了狞笑,走了过来,其他的混混们也跟着他一起,把李云枫给围了起来。

    看着周围这些壮汉,李云枫并没有任何反应,这些人看似凶残,但都只是普通人,对于受过丑角训练的李云枫来说,他们太弱了!

    不过,出于善良的本性,李云枫并没有马上出手,教训他们,而是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但我还是劝你们收手。”

    然而,这话一出,却引起了这些混混的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哪儿来的傻子?”

    “你就一个人,我们有这么多!”

    “你以为你是那只蝙蝠吗?”

    “乖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把手枪嚣张地顶到了李云枫的后脑上,还松开了保险,做出一副随时要杀死李云枫的举动。

    到了这种程度,李云枫叹了口气,自己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惜对方并不领情。

    那么就对不起了!

    就在这一瞬间,李云枫动了,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就飞上了天空——被李云枫一拳打飞。

    是的,对付这些混混,根本不需要出绝招,以李云枫现在可以单手举起一吨的力量,只要一拳就能将对手轰飞。

    眼看着一位同伴被李云枫轰飞,其他混混当场就傻了,他们根本就没料到,原本十拿九稳的抢劫行为,竟然颠倒了过来。

    猎人反而成为了猎物!

    短短几秒之后,随着最后一个混混被李云枫轰中胸膛,发出骨头碎裂的声音并倒在地上之后,这场战斗就结束了。

    丑角对自己的训练非常有用,尤其是肌肉反应的训练,令李云枫无需思考,仅凭本能反应,就能够躲开这些混混的攻击。

    李云枫最后看了一眼周围躺倒在地的混混们,便打算迈步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脚碰到了混混掉落在地的手枪。

    忽然间,一个美妙的计划,映入了李云枫的脑海!

    “对了,我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