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人心奔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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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招募八百人,而且基本上都是强壮劳力,这让负责田庄事务的田大管事叫苦不迭。
几近是壮年劳动力的三成,田庄本就少人,如此一来更是让春耕秋收之事,更加忙碌。
况且,人家田管事雄心勃勃,准备从今天开始,一鼓作气,开垦十万亩的水田,劳动力极速匮乏,计划可就难以施展了。
于是,秉承着节约人力资源的念头,李郎君遂向整个邕州招募猎手,打着消除野兽,护卫田庄的旗号。
如此一来,整个邕州数县为之震荡。
邕州治下的宣化县姑且不论,那是人挤人,十来个田庄处,被围的水泄不通,那些管事们累得叫苦不迭,需要筛选的人太多。
密集的丛林中,几只懒洋洋的麋鹿,正摇头晃脑,低头啃一口嫩绿的枝叶,然后又警惕地望了望,哪怕在享受美食,但竖起来双耳从未放下。
“咻——”静谧的丛林中,突然响起了破空声,一道白色的箭影突兀飞向那闲散的麋鹿,其还未反应过来,屁股后已经只留下颤乎乎的箭尾。
哗啦啦——
麋鹿们四肢快速地舞动着,如闪电一般,弹跳向远处,头也不回地朝着密集的树林中跑去。
其中,受伤的麋鹿也脚步不停地撒腿而去,为了活命,它强忍着痛楚,哪怕前方满是荆棘。
咚—
目视着麋鹿的远处,一道人影也紧随其后,他披着枝叶编成的外皮,手中拿着弓箭,腰间挎着一把砍菜刀,双眼明亮,炯炯有神,放着光彩。
嗅了嗅空气中的血腥味,男子脸上带着笑意,快速地奔去。
在草木丛生的树林中,男子如履平地,奔跑地速度反而极其快速,犹如一只灵猴游荡在森林之中。
麋鹿慌不择路地奔跑着,持续地运动中,中箭的伤口迸发血液,沾染了树叶,散发出血腥味,血流的加速流出,促使麋鹿加快了脚步,而鲜血又进一步流淌而出。
而男子紧随其后,不慌不忙。
果然,跑了近半刻钟,麋鹿已经是精疲力竭,无力地躺在丛林中,喘息粗气,原本滑润的皮毛,此时却满是伤痕,不是荆棘就是锋利的枝丫划伤。
“今天可真是大有收获!”瞧着那屁股上的骨箭,男子嘿嘿地笑了起来,拿起满是缺口的柴刀,正待上前分割结果其性命,突然,他背生冷汗。
他果断地上前一步,拿起柴刀就是一砍,不顾麋鹿的哀嚎,拿起鲜血淋漓的后腿,不顾一切地向远处跑出,数丈外,直接爬上一颗巨树。
“吼——”只见,一只凶猛地斑纹老虎,正出现在他刚才的位置,此时正抬着头,冷冷地盯着树杈上的他,咧开大嘴,吼叫着,令人背生冷汗。
吱——
男人也毫不害怕,从腰中掏出一个竹筒,又从背上的箭囊中,取出一只骨箭,尖锐的箭头沾了粘竹筒内的粉末,眉头皱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头老虎。
“呸!又想捡便宜!”瞧着那头大虫一副虎视眈眈,护食的样子,黄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去,带着最后的不甘回家。
如非必要,黄勇是不会用毒杀死动物的,中毒的动物人类不能吃食,这样就会导致周围猎物中毒,数年内猎物将大范围减少。
“该死的,下次,老子一定要吃了你!”黄勇眼眸中,满是愤怒之色,他打定主意了,一定要吃了这条大虫。
至于眼前的后腿,将就点吃,今天还是够的,至于明天的饭食,明天再说吧!
“回来了,那勇哥!”
“那勇,今天收获如何?”
“哦,这条鹿腿可真大啊!”
刚回村,一路上,纹身断发的村民们,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谁都想与村中的第一勇士套近乎,不说别的,光是天天吃肉,就令人羡慕嫉妒。
黄勇是汉化的僚人,虽说已经农耕渔猎了,但依旧保持着僚人的一些特色,如文身断发,踩木屐,男子称呼上,习惯性地加上‘那’或者‘特’字,这是对勇士的称呼,随即普及到所有的男子。
但黄勇并不热情,脸上艰难地挤出一丝笑意,直接回到了自己的那座残破的茅草屋,此时的他,心情可谓是极差了。
吃饱饭,这是黄勇一直所追求的,而让他饿肚子的人或者动物,就是他的仇人,仇人只能被消灭。
随意地将后腿搭在院中石块上,黄勇直接拿起了磨刀石,将腰间那柄几个缺口的柴刀,使劲地磨蹭着。
滋滋滋的声音,在这个不大的院落中响起,甚是刺耳,但黄勇不以为意,用力的磨蹭着,似乎想重塑这把老柴刀。
“那勇!”这时,村里的都老走了过来,头发斑白,脸上的皱纹累了一层又一层,胳膊上纹着长蛇,满脸的和善。
“都老,您怎么来了?”都老是个职务,是僚人们自己选出的长者,负责管理整个村庄,威望很大,哪怕是黄勇,也对他尊敬有加。
“看你磨刀霍霍的样子,肯定还是想去打猎了,可惜,最近几年,周边的村子人口也多了,猎物却越来越少!”
都老瞅了一眼那满是豁口的柴刀,叹了口气。
“你胃口也比常人的大,又不干农活,日子可不好过啊!”
“这……”听到这,黄勇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虽然他有一身蛮力,但对农活却没耐心,对于打猎倒是在行。
“前两天,那些行商们传话说,邕州的李家开始招护庄队,专门对付那些野兽蛮人的,你一身力气,倒也是个好去处!”
自唐代开始,汉化了近百年的僚人们,与汉人村庄相邻,取汉姓,说汉话,关键在于,头人们已经搬到了城里,除了向其需缴纳些许粮食外,并不需向朝廷缴纳赋税,日子比起汉人来,还要舒适。
懂了文化礼仪,自然对那些野生蛮僚瞧不起了。
“既然这样,那我就去瞧瞧,只要他管饭就行!”黄勇思虑了片刻后,果断地说道。
僚人向那些节度使和朝廷输送兵力已经成为了出路,吃官粮,生僚和熟僚都很热衷。
“那就行,村里有几个年轻的,你也带去,人越生越多,地都不够了,听我阿父说,以前田地不够,头人就直接带人去抢呢!”
得到满意的回复,都老脸上这才露出了一丝笑容,然后又叹了口气,对于村中的境况感到担忧。
对此,黄勇也是知道的,岭南虽然土地多,但大都是山岭荒地,开垦难度太大,三五年都没几个收成,所以那些豪族们田庄越来越多,而穷人们则因各种税赋及困难,不得不贱卖熟地。
村里人多,又没开垦多少地,自然吃不饱的越来越多,都老拜托自己领头出去,恐怕也是找另一个出路。
至于出去抢,除非逼不得已,那些汉人们也不好惹啊!
一次性招募八百人,而且基本上都是强壮劳力,这让负责田庄事务的田大管事叫苦不迭。
几近是壮年劳动力的三成,田庄本就少人,如此一来更是让春耕秋收之事,更加忙碌。
况且,人家田管事雄心勃勃,准备从今天开始,一鼓作气,开垦十万亩的水田,劳动力极速匮乏,计划可就难以施展了。
于是,秉承着节约人力资源的念头,李郎君遂向整个邕州招募猎手,打着消除野兽,护卫田庄的旗号。
如此一来,整个邕州数县为之震荡。
邕州治下的宣化县姑且不论,那是人挤人,十来个田庄处,被围的水泄不通,那些管事们累得叫苦不迭,需要筛选的人太多。
密集的丛林中,几只懒洋洋的麋鹿,正摇头晃脑,低头啃一口嫩绿的枝叶,然后又警惕地望了望,哪怕在享受美食,但竖起来双耳从未放下。
“咻——”静谧的丛林中,突然响起了破空声,一道白色的箭影突兀飞向那闲散的麋鹿,其还未反应过来,屁股后已经只留下颤乎乎的箭尾。
哗啦啦——
麋鹿们四肢快速地舞动着,如闪电一般,弹跳向远处,头也不回地朝着密集的树林中跑去。
其中,受伤的麋鹿也脚步不停地撒腿而去,为了活命,它强忍着痛楚,哪怕前方满是荆棘。
咚—
目视着麋鹿的远处,一道人影也紧随其后,他披着枝叶编成的外皮,手中拿着弓箭,腰间挎着一把砍菜刀,双眼明亮,炯炯有神,放着光彩。
嗅了嗅空气中的血腥味,男子脸上带着笑意,快速地奔去。
在草木丛生的树林中,男子如履平地,奔跑地速度反而极其快速,犹如一只灵猴游荡在森林之中。
麋鹿慌不择路地奔跑着,持续地运动中,中箭的伤口迸发血液,沾染了树叶,散发出血腥味,血流的加速流出,促使麋鹿加快了脚步,而鲜血又进一步流淌而出。
而男子紧随其后,不慌不忙。
果然,跑了近半刻钟,麋鹿已经是精疲力竭,无力地躺在丛林中,喘息粗气,原本滑润的皮毛,此时却满是伤痕,不是荆棘就是锋利的枝丫划伤。
“今天可真是大有收获!”瞧着那屁股上的骨箭,男子嘿嘿地笑了起来,拿起满是缺口的柴刀,正待上前分割结果其性命,突然,他背生冷汗。
他果断地上前一步,拿起柴刀就是一砍,不顾麋鹿的哀嚎,拿起鲜血淋漓的后腿,不顾一切地向远处跑出,数丈外,直接爬上一颗巨树。
“吼——”只见,一只凶猛地斑纹老虎,正出现在他刚才的位置,此时正抬着头,冷冷地盯着树杈上的他,咧开大嘴,吼叫着,令人背生冷汗。
吱——
男人也毫不害怕,从腰中掏出一个竹筒,又从背上的箭囊中,取出一只骨箭,尖锐的箭头沾了粘竹筒内的粉末,眉头皱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头老虎。
“呸!又想捡便宜!”瞧着那头大虫一副虎视眈眈,护食的样子,黄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去,带着最后的不甘回家。
如非必要,黄勇是不会用毒杀死动物的,中毒的动物人类不能吃食,这样就会导致周围猎物中毒,数年内猎物将大范围减少。
“该死的,下次,老子一定要吃了你!”黄勇眼眸中,满是愤怒之色,他打定主意了,一定要吃了这条大虫。
至于眼前的后腿,将就点吃,今天还是够的,至于明天的饭食,明天再说吧!
“回来了,那勇哥!”
“那勇,今天收获如何?”
“哦,这条鹿腿可真大啊!”
刚回村,一路上,纹身断发的村民们,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谁都想与村中的第一勇士套近乎,不说别的,光是天天吃肉,就令人羡慕嫉妒。
黄勇是汉化的僚人,虽说已经农耕渔猎了,但依旧保持着僚人的一些特色,如文身断发,踩木屐,男子称呼上,习惯性地加上‘那’或者‘特’字,这是对勇士的称呼,随即普及到所有的男子。
但黄勇并不热情,脸上艰难地挤出一丝笑意,直接回到了自己的那座残破的茅草屋,此时的他,心情可谓是极差了。
吃饱饭,这是黄勇一直所追求的,而让他饿肚子的人或者动物,就是他的仇人,仇人只能被消灭。
随意地将后腿搭在院中石块上,黄勇直接拿起了磨刀石,将腰间那柄几个缺口的柴刀,使劲地磨蹭着。
滋滋滋的声音,在这个不大的院落中响起,甚是刺耳,但黄勇不以为意,用力的磨蹭着,似乎想重塑这把老柴刀。
“那勇!”这时,村里的都老走了过来,头发斑白,脸上的皱纹累了一层又一层,胳膊上纹着长蛇,满脸的和善。
“都老,您怎么来了?”都老是个职务,是僚人们自己选出的长者,负责管理整个村庄,威望很大,哪怕是黄勇,也对他尊敬有加。
“看你磨刀霍霍的样子,肯定还是想去打猎了,可惜,最近几年,周边的村子人口也多了,猎物却越来越少!”
都老瞅了一眼那满是豁口的柴刀,叹了口气。
“你胃口也比常人的大,又不干农活,日子可不好过啊!”
“这……”听到这,黄勇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虽然他有一身蛮力,但对农活却没耐心,对于打猎倒是在行。
“前两天,那些行商们传话说,邕州的李家开始招护庄队,专门对付那些野兽蛮人的,你一身力气,倒也是个好去处!”
自唐代开始,汉化了近百年的僚人们,与汉人村庄相邻,取汉姓,说汉话,关键在于,头人们已经搬到了城里,除了向其需缴纳些许粮食外,并不需向朝廷缴纳赋税,日子比起汉人来,还要舒适。
懂了文化礼仪,自然对那些野生蛮僚瞧不起了。
“既然这样,那我就去瞧瞧,只要他管饭就行!”黄勇思虑了片刻后,果断地说道。
僚人向那些节度使和朝廷输送兵力已经成为了出路,吃官粮,生僚和熟僚都很热衷。
“那就行,村里有几个年轻的,你也带去,人越生越多,地都不够了,听我阿父说,以前田地不够,头人就直接带人去抢呢!”
得到满意的回复,都老脸上这才露出了一丝笑容,然后又叹了口气,对于村中的境况感到担忧。
对此,黄勇也是知道的,岭南虽然土地多,但大都是山岭荒地,开垦难度太大,三五年都没几个收成,所以那些豪族们田庄越来越多,而穷人们则因各种税赋及困难,不得不贱卖熟地。
村里人多,又没开垦多少地,自然吃不饱的越来越多,都老拜托自己领头出去,恐怕也是找另一个出路。
至于出去抢,除非逼不得已,那些汉人们也不好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