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第172章 172 极道浪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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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脊胸中一激,老眼浮起雾气,竭力压制情绪,容色温和的牵起嘴角笑道:“你没对不起我什么,是我自己对不起自己。既然走了匪这条路,就不能怨兵追剿。”
林崇云闻言更加难受,两人在独栋别墅的门前,交换着彼此心间那激荡的情怀,旁边的人犹如布景一般,已无法引起他们的关注。
直到又一个人从大门内悠闲走出,两手抱胸的倚在门框拍了拍手,这才令那深入肺腑的“相见一刻”戛然打祝
“爸,别给那家伙磨叽了,他指不定是军方派来摸您老底儿的间谍!就等着您老主动把过往的犯罪记录和盘托出,让他抓住小辫儿好回去立大功哩1
听到这把无下限的刁钻调侃,林崇云和白龙脊双双头痛的皱了皱眉头,随即又齐齐露出了苦笑。
林崇云抬头看去,只见白人凤已站直了身子,两手抱胸伫着不动。正想要还击他两句,岂料,那家伙却丢下一句话来,风度翩翩的径自扭头回了屋。
“林公子,请你把我爸推进来,他的药浴配好药了,现在温度正合适。”
白人凤越走越远,声音也越来越小,却好似脑后勺长着眼睛似的,在白龙脊推拒时,再度扬声说道:“姓林的,我爸念叨了你十多年了,这点心你还得对他尽尽才像话1
白人凤发了话,岂止保镖不敢再动手,就连其父白龙脊也不再推拒,想必这就是白家能屹立不倒的秘密——封建帝王集权制!永远只奉唯一至高者之名行事!
林崇云乐得为白家尊长做点什么,他哪管白门是什么制度,只管殷勤的推起白龙脊的轮椅,招呼一旁的妻子阎小叶,一起朝别墅内走去。步进中微微纳闷,白龙脊除了坐轮椅之外,并没有其他中风的症状,这是属于特异性中风么?
黑砖别墅的内里装潢简约,带着一点寻常人家的温馨劲儿,和盛氏大本营的豪华大相径庭。
阎小叶兴致盎然的跟在林崇云身旁,好奇的四下打量,心间充斥着一股兴奋,只觉这两天如堕梦境,在短短的日子里,便一连走入了两个黑帮家族,好似在片场目睹大牌演电影……
林崇云将白龙脊的轮椅推向了一楼右侧的浴室,只见白人凤正蹲在木桶旁用手试水温,两名保镖率先鱼贯而入,回身齐齐搀扶白龙脊,继而准备为他宽衣。
林崇云有一瞬迟疑,不知该不该上前帮手,毕竟他已有十几年没和白家人来往,如今白家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个未知数,像给病重老头子宽衣洗澡这种儿子才能帮手的事儿,还允许他一个外人插手么?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因白龙脊行动不便而宽衣不畅的白人凤,突地发出了一声埋怨,“我说,姓林的,你就不会帮帮手吗?”
这一声埋怨好像解禁令一般,霎时扯掉了其人心中的封条,林崇云乍然行动起来,上前扶住了白龙脊,和白人凤一起为他宽衣、并搀向了浴盆……
白龙脊这一下水,至少得泡45分钟,白人凤将父亲交托给手下,领着林崇云离开了浴室。
两人并肩走在通往客厅的过道上,两手抄兜的白人凤冷不丁开口说:“姓林的,你其他什么都不如我,就选老婆的眼光还不错1
林崇云当即绽出了哂笑,道:“呵!你连正眼都没看过她,就肯定起我的眼光来了?不会是二郎神下凡,长了三只眼吧?”
白人凤紧绷的面孔一松,得意的勾起嘴角,“你知道我们俩这方面不能比,你是空门和尚,我是大众情人!看女人如果要用盯着看的人,那不是神经病就是失心疯,我怎么会那么失水准1
林崇云的脑海中浮现起盛月辉盯着阎姑娘上下打量的场景,不禁“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厉害厉害!人家盛公子跟你无冤无仇,你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把人损成了‘神经帛1
白人凤闻言转了转眼睛,遂明白了过来,顿时扬起了一阵大笑:“哈哈……老盛他活该,谁让他那么大胆,竟敢盯着嫂子看,哈哈哈1
两人的这一阵朗朗的大笑,吹散了多年不见的疏离,令那历历在目的昨日,鲜朗的呈现在了眼前。
坐在客厅的阎小叶,听到这隐约传来的笑声,心下好奇的同时,更浮起了一股感慨和领悟。
对于男人来说,友情何其重要,曾几何时,她以为林崇云永远都不会轻易向别人展露他的大笑。
岂料,白人凤只须三两句话,就令他从一个不苟言笑的大男人做回了开怀畅笑的少年郎。
林崇云和白人凤回到了客厅,阎小叶乖巧的起身相迎。此刻,起初在电话中神奇和声的男女,终于在林崇云正式的介绍下,一睹了彼此真容。
白人凤原本是一副慵懒随意的模样,在家中更是懒散得不行,可是无论何时何地,白家人的派头始终不曾减低。
他穿着黑色的拼料马甲,胸前的真丝质地隐隐发光,背后的毛呢材质烫贴合身;脖子上打着黑底暗纹的真丝领带,内衬雪白的法式衬衫,金刚钻的袖扣在举手投足间闪闪发亮,裁剪得体的西装彰显着主人的潇洒。
这是一个“爱穿”的男人,他对服饰的高水准和高要求,甚至超过了盛月辉那个沾着洋味儿的极道贵族。
单从穿着打扮来看,很难将这位草根起家的地下皇太子和流-氓联系起来,乍一看去他更像是一个商界浪荡子,弹指挥间皆是纸醉金迷的浮华。
阎小叶眼中的白人凤,有着一双眸如星辰的细长眼睛……
噢!不0眸如星辰”这个词,用得委实有点牵强。
确切的说,应该用“凶光毕露”来形容才对。
那是一双灼灼生辉的眼,它们很亮,亮到叫人不敢直视,人会惧怕这样一双眼睛,它像是被锋刃割开的一条渗出邪恶的口子,无时无刻在朝外界释放着内心的毒辣和无情。
有着这样一双眼的人,会是那种在任何逆境中殊死一搏的人,没人会想和这样的人为敌,因他不必下令诛杀,便能让人体味到恐惧;因他的邪已渗透到骨子里,除了用林崇云的正气来压,人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来抵御浑身的寒意。
白龙脊胸中一激,老眼浮起雾气,竭力压制情绪,容色温和的牵起嘴角笑道:“你没对不起我什么,是我自己对不起自己。既然走了匪这条路,就不能怨兵追剿。”
林崇云闻言更加难受,两人在独栋别墅的门前,交换着彼此心间那激荡的情怀,旁边的人犹如布景一般,已无法引起他们的关注。
直到又一个人从大门内悠闲走出,两手抱胸的倚在门框拍了拍手,这才令那深入肺腑的“相见一刻”戛然打祝
“爸,别给那家伙磨叽了,他指不定是军方派来摸您老底儿的间谍!就等着您老主动把过往的犯罪记录和盘托出,让他抓住小辫儿好回去立大功哩1
听到这把无下限的刁钻调侃,林崇云和白龙脊双双头痛的皱了皱眉头,随即又齐齐露出了苦笑。
林崇云抬头看去,只见白人凤已站直了身子,两手抱胸伫着不动。正想要还击他两句,岂料,那家伙却丢下一句话来,风度翩翩的径自扭头回了屋。
“林公子,请你把我爸推进来,他的药浴配好药了,现在温度正合适。”
白人凤越走越远,声音也越来越小,却好似脑后勺长着眼睛似的,在白龙脊推拒时,再度扬声说道:“姓林的,我爸念叨了你十多年了,这点心你还得对他尽尽才像话1
白人凤发了话,岂止保镖不敢再动手,就连其父白龙脊也不再推拒,想必这就是白家能屹立不倒的秘密——封建帝王集权制!永远只奉唯一至高者之名行事!
林崇云乐得为白家尊长做点什么,他哪管白门是什么制度,只管殷勤的推起白龙脊的轮椅,招呼一旁的妻子阎小叶,一起朝别墅内走去。步进中微微纳闷,白龙脊除了坐轮椅之外,并没有其他中风的症状,这是属于特异性中风么?
黑砖别墅的内里装潢简约,带着一点寻常人家的温馨劲儿,和盛氏大本营的豪华大相径庭。
阎小叶兴致盎然的跟在林崇云身旁,好奇的四下打量,心间充斥着一股兴奋,只觉这两天如堕梦境,在短短的日子里,便一连走入了两个黑帮家族,好似在片场目睹大牌演电影……
林崇云将白龙脊的轮椅推向了一楼右侧的浴室,只见白人凤正蹲在木桶旁用手试水温,两名保镖率先鱼贯而入,回身齐齐搀扶白龙脊,继而准备为他宽衣。
林崇云有一瞬迟疑,不知该不该上前帮手,毕竟他已有十几年没和白家人来往,如今白家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个未知数,像给病重老头子宽衣洗澡这种儿子才能帮手的事儿,还允许他一个外人插手么?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因白龙脊行动不便而宽衣不畅的白人凤,突地发出了一声埋怨,“我说,姓林的,你就不会帮帮手吗?”
这一声埋怨好像解禁令一般,霎时扯掉了其人心中的封条,林崇云乍然行动起来,上前扶住了白龙脊,和白人凤一起为他宽衣、并搀向了浴盆……
白龙脊这一下水,至少得泡45分钟,白人凤将父亲交托给手下,领着林崇云离开了浴室。
两人并肩走在通往客厅的过道上,两手抄兜的白人凤冷不丁开口说:“姓林的,你其他什么都不如我,就选老婆的眼光还不错1
林崇云当即绽出了哂笑,道:“呵!你连正眼都没看过她,就肯定起我的眼光来了?不会是二郎神下凡,长了三只眼吧?”
白人凤紧绷的面孔一松,得意的勾起嘴角,“你知道我们俩这方面不能比,你是空门和尚,我是大众情人!看女人如果要用盯着看的人,那不是神经病就是失心疯,我怎么会那么失水准1
林崇云的脑海中浮现起盛月辉盯着阎姑娘上下打量的场景,不禁“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厉害厉害!人家盛公子跟你无冤无仇,你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把人损成了‘神经帛1
白人凤闻言转了转眼睛,遂明白了过来,顿时扬起了一阵大笑:“哈哈……老盛他活该,谁让他那么大胆,竟敢盯着嫂子看,哈哈哈1
两人的这一阵朗朗的大笑,吹散了多年不见的疏离,令那历历在目的昨日,鲜朗的呈现在了眼前。
坐在客厅的阎小叶,听到这隐约传来的笑声,心下好奇的同时,更浮起了一股感慨和领悟。
对于男人来说,友情何其重要,曾几何时,她以为林崇云永远都不会轻易向别人展露他的大笑。
岂料,白人凤只须三两句话,就令他从一个不苟言笑的大男人做回了开怀畅笑的少年郎。
林崇云和白人凤回到了客厅,阎小叶乖巧的起身相迎。此刻,起初在电话中神奇和声的男女,终于在林崇云正式的介绍下,一睹了彼此真容。
白人凤原本是一副慵懒随意的模样,在家中更是懒散得不行,可是无论何时何地,白家人的派头始终不曾减低。
他穿着黑色的拼料马甲,胸前的真丝质地隐隐发光,背后的毛呢材质烫贴合身;脖子上打着黑底暗纹的真丝领带,内衬雪白的法式衬衫,金刚钻的袖扣在举手投足间闪闪发亮,裁剪得体的西装彰显着主人的潇洒。
这是一个“爱穿”的男人,他对服饰的高水准和高要求,甚至超过了盛月辉那个沾着洋味儿的极道贵族。
单从穿着打扮来看,很难将这位草根起家的地下皇太子和流-氓联系起来,乍一看去他更像是一个商界浪荡子,弹指挥间皆是纸醉金迷的浮华。
阎小叶眼中的白人凤,有着一双眸如星辰的细长眼睛……
噢!不0眸如星辰”这个词,用得委实有点牵强。
确切的说,应该用“凶光毕露”来形容才对。
那是一双灼灼生辉的眼,它们很亮,亮到叫人不敢直视,人会惧怕这样一双眼睛,它像是被锋刃割开的一条渗出邪恶的口子,无时无刻在朝外界释放着内心的毒辣和无情。
有着这样一双眼的人,会是那种在任何逆境中殊死一搏的人,没人会想和这样的人为敌,因他不必下令诛杀,便能让人体味到恐惧;因他的邪已渗透到骨子里,除了用林崇云的正气来压,人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来抵御浑身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