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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你身后I_Part 2 中局_14

作者:[美]丹·西蒙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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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梅勒妮

    我的记忆已经一团糨糊。我清晰地记得我在查尔斯顿的最后几小时发生的事,却对随后的日子没什么印象。我还记得格朗布索普的那间阴森育儿室里与真人大小相仿的玩偶男孩,它有着一对玻璃眼,头发被揪掉了好几束。我不知道自己为何竟记得这东西,我在那里只待过很短一段时间。我记得,直升机撞上桥的那天早上,在冬季的晨光中,孩子们在森林后的山坡上玩耍,那个女孩在唱歌。当然,我也记得那张铺着白色床单的床,那里禁锢着我的那副臭皮囊。我记得尼娜从死亡中苏醒,蓝色的嘴唇后露出黄色的牙齿,蓝色的眼睛从堆满蛆的眼窝中浮出来,苍白的额头上硬币大小的孔中又流出了血。但这段记忆不是真实的。我猜这一定是我的幻想。

    每当我试图回想在查尔斯顿最后一次重聚后的分分秒秒、日日夜夜,都会首先感到一阵狂喜和快活,仿佛整个人都年轻了。我以为最糟糕的一段时光已经过去了。

    我多么愚蠢啊。

    我自由了!

    我终于摆脱威利和尼娜了!终于不用再参加那个游戏了!终于不用再噩梦缠身了!

    我离开喧嚣混乱的曼萨德旅馆,缓缓穿行在阒寂的黑夜之中。尽管遭受到疼痛的折磨,我那天却感到前所未有的活力,似乎一下年轻了几十岁。自由了!我步伐轻盈,享受着深夜冷冽的空气。警笛的哀鸣划空而来,但我置若罔闻。我终于自由了!

    我在一个繁忙的交叉路口停下。红灯亮起,一辆车身修长的蓝色轿车——我猜是克莱斯勒——停了下来。我走下人行道,敲了敲副驾驶席一侧的车窗。司机是一个魁梧的秃顶中年男人,他探出身子,狐疑地看着我,然后微微一笑,按下电钮,落下窗户。“你好,夫人,出什么事了吗?”

    我点点头,上了车。坐垫是人造天鹅绒,质地柔软。“开走吧。”我说。

    几分钟后,我们驶上了州际高速公路,朝市外开去。我只在下达命令时才开口。尽管我精疲力竭,但保持对司机的操控却易如反掌。青春的活力重新注入我体内,我仿佛获得了一种久违的力量。我靠在椅背上,查尔斯顿的灯光朝身后退去。离开查尔斯顿几英里之后,我才发现司机在抽雪茄。我憎恨雪茄。他落下车窗,将雪茄扔了出去。我让他调了调空调的温度,继续默默地朝西北方向驶去。

    午夜前不久,我们经过了一片沼泽,威利的飞机就坠落在那里。我闭上眼睛,回忆着早年在维也纳的岁月:黄色灯光下,在露天啤酒馆里畅饮;深夜沿着多瑙河散步;我们三人因为有彼此的陪伴而激动不已;第一次有意识的“进食”所带来的兴奋。我同威利相识后的头几年,每个夏天我们都会去不同的欧洲国家首都或度假胜地。我曾认为自己可能爱上了他。但我对亲爱的查尔斯仍然念念不忘,所以夜深人静时,我总是刻意抑制自己对帅气的年轻旅伴产生感情。我睁开眼睛,盯着右侧窗户外路边森林和灌木组成的黑墙。我知道,威利支离破碎的尸体散落在淤泥、昆虫和爬行动物之间。但我的心中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我们在哥伦比亚加满油,继续前进。司机付款之后,我拿起他的钱包检查了一番。他只剩下三十美元,还有几张卡和照片。他的名字无关紧要,所以我只是匆匆扫了眼驾照,但没有费神去记住名字。

    驾驶几乎就是反射动作。我几乎毫不费力就能让他完成这项任务。我们沿着20号州际高速公路行驶,从奥古斯塔进入佐治亚州,路上我还打了一会儿瞌睡。我醒的时候,他烦躁起来,开始嘟哝着迷惑地摇头,但我立刻加强了操控,他便又专心致志地盯着路面开车。我再次闭上眼睛,车头灯和尾部反射板的影像进入我的大脑。

    我们在凌晨三点过一点儿抵达亚特兰大。我从没喜欢过亚特兰大。潮水区文化的优雅和魅力在这里荡然无存。这座城市从未尊重过南方的风格,至今仍在朝各个方向扩张,营建无穷无尽的工业园和毫无规划的住宅区。我们在一座大型体育馆附近下了州际高速公路。中心区的街道很是荒凉。我让司机将我带去银行,我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但黑洞洞的玻璃前门只是徒增我的沮丧而已。我一度认为,将我的新身份的文件存在银行保险柜里是个好主意,但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在星期天凌晨三点半需要这些文件。

    要是我没有在白天的混乱中丢掉手提包就好了。黑色雨衣的口袋鼓囊囊的,我把破损大衣里所有的东西都转移到雨衣口袋里了。我看了下钱包,确认保险柜钥匙和银行卡还在里面。我让司机绕着市中心开了几圈,但这一举动似乎毫无价值。大部分十字路口都闪着黄灯,偶尔有一辆警车缓缓驶过,废气在冷空气中如烟雾般缭绕。

    市中心有几家体面的酒店,就在我的银行附近,但我衣着不整,还没有行李,显然无法入住。我命令司机——这次没有说出声——把我们带上另一条高速公路,往郊区驶去。四十分钟后,我们终于发现了一个亮着“还有空房”标志的汽车旅馆。绿色路牌说这里是桑迪斯普灵斯。路边的旅馆让人产生不了入住的欲望,不是叫“高速8号”就是叫“旅馆6号”,似乎不带数字人就记不住一样。我考虑过派司机去前台,但司机或许需要与人对话,而我太累了,无法自如地操控他。我后悔没来得及把他的意志调教得恰到好处,但现在后悔已于事无补。最后,我对着内后视镜将头发梳好,进入旅馆,亲自给我们办了入住手续。旅馆职员是一个睡眼惺忪的女人,穿着短裤和脏兮兮的摩斯大学T恤。我编造了我们的姓名、住址和驾驶证编号,但那女人甚至都没抬头去看门外引擎正在空转的奔驰。按照这种低廉旅馆的惯例,她要求我提前付款。

    “住一个晚上?”她问。

    “两个晚上。”我说,“我丈夫明天一整天都会在外面办事。他是可口可乐公司的销售员,打算去拜访工厂。我打算——”

    “六十三美元八十五美分。”她说。

    想当年,这笔钱可以支持我们一家人在缅因州的高级酒店住上整整一个星期。我把钱给了那女人。

    她递给我一把钥匙,上面挂着一棵塑料松树。“2116号房,把车绕到背后,停在垃圾桶旁边。”

    我们把车绕到背后,停在了垃圾桶旁边。不可思议的是,停车场竟然全都是车,甚至有几辆半挂车停在后围栏附近。我打开门,回到车边。司机趴在方向盘上,浑身发抖,额头上全是汗,牙齿打着架。他正在努力恢复清醒。我非常疲惫,但我对他的操控却没有放松。我十分想念索恩先生。这么多年以来,即便我不把自己的愿望大声说出来,索恩先生也能心领神会。但操控这个矮胖的男人却令人沮丧,就像习惯了打造精钢的人如今却不得不面对一堆铁渣。我犹豫不决。将他保留在我身边直到星期一是有好处的,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那辆车。但风险比收益更大——可能已经有人发现他失踪了,警察也开始留意这辆车。虽然也有这样的担心,但让我最终做出决断的是我的精神状态——逃亡初期的欢欣已经被疲惫所替代。我必须睡觉,必须从那个噩梦所造成的身心俱疲中恢复过来。如果没有适当的调教,司机就很有可能在我睡觉的时候挣脱控制。

    我弯下身子,轻轻抚摸着他的脖子。“你将返回州际高速公路。”我嘟囔道,“绕着这座城转圈。每经过一个出口,就将时速提升十英里。经过第四个出口时,闭上你的眼睛,我叫你睁开你再睁开。如果你听懂了就点头。”

    男人点了点头。他双眼圆睁,目光呆滞。我本不想“进食”他,但现在我没有别的办法。

    “去吧。”我说。

    我注视着奔驰离开停车场,左转驶上高速公路。闭上眼睛,我能看见长长的引擎盖,对面来车的头灯光芒,以及加速之后超过的其他车辆的尾部反射板。我能感觉到空气的嗡鸣,羊毛衫下的前臂痒痒的。我嘴中尝得到雪茄苦涩的味道。我打了个寒战,微微收回心神。经过第一个出口的时候,司机平稳地将时速提升至六十五英里。他已在几英里之外,我的感觉越来越模糊。我似乎听到了停车场的噪声,感到了拂面的微风。车速达到每小时九十五英里时,司机闭上了眼,但我对这一刻只有若有如无的感觉。

    不出所料,汽车旅馆里的陈设异常简单。这无关紧要。我脱掉雨衣和破损的印花裙子。我的身体左侧只有轻微的擦伤,但我的裙子和连身衬衣毁了。我小手指上的伤口比身侧的伤口疼得多。我强忍睡意,洗了个热水澡,还洗了头,然后裹着两条毛巾坐下,痛哭失声。我甚至连睡衣和换洗的内衣都没有。我没有牙刷。银行要星期一早上才会开,也就是二十四小时之后。我只能坐着哭泣。我太老了,已经被人遗忘,孤独无助。我想回家睡在自己的床上,像往常一样,享受早上索恩先生送来的咖啡和羊角面包。我哭得更像是惨遭遗弃的孩子,而不像一把年纪的老妇人。

    过了一会儿,我侧躺在床上,毛巾依旧裹着身子,盖上被子和床罩,昏昏睡去。

    我睡到第二天中午,被试图进入房间的女服务员吵醒了。我到厕所喝了一杯水,尽量不去看镜中的自己的影像,然后回到床上继续睡。拉上窗帘后,房间很黑,通风机发出轻微的运转声。我就像一头回到阴暗巢穴中的受伤的野兽一样,再次昏睡过去。我不记得自己做了梦。

    那天晚上我醒来,比前一天更加眩晕无力,浑身疼痛。我试图改善自己的形象。但我无从下手。印花裙烂了,我只得随时把雨衣穿上。我的头发亟须打理。尽管如此,我的皮肤却散发着光泽,下巴上的肌肉也紧绷起来,岁月在额头刻下的皱纹也似乎被抚平了。我感觉自己更年轻了。尽管前一天被惊吓得不轻,但这次“进食”让我感觉好极了。

    在停满车的停车场另一头有一个餐馆。那里的环境令人很不舒服——灯亮得可以当手术室,红格子塑料台布上还留着小工用脏海绵擦拭过的湿漉漉的痕迹,大大的塑料菜单上印着旅馆“推荐菜品”的彩色照片。我认为这些照片是给不识字的顾客准备的,他们看不懂那些夸张的宣传语——“绝味松脆薯条!”“经典南方风味玉米片,与祖母做的一个味道!”菜单上充斥着独白和感叹号。一篇附文解释了这些奇怪的南方美食是什么,鼓动北方游客大胆一试。薯条和玉米片只是贫困的黑人果腹用的粗粮罢了,不知为何竟然成了下一代人的“灵魂食品”。我点了茶和英式小松饼,然后足足等了半个小时。邻桌是一个缺乏教养的北方家庭,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吃饭的声音还特别大。我脑子里再次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法律规定孩子和大人必须在不同的公共设施进食的话,这个国家一定会更加井然有序。

    回到汽车旅馆之后,天已经黑了。我无事可做,只好打开电视。我已经有十多年不看电视了,但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变化。体育频道被崇尚蛮勇的橄榄球比赛占据。“教育”频道反复灌输着相扑的美学。第三个频道里播放着一部不时被广告打断的电视电影,女主角是一个雏妓,一名社会工作者苦心孤诣地想把她从堕落的生活中拯救出来。这白痴节目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常见的那种专门刊登侦探小说的廉价报纸。通过谴责令人愤怒的禁忌行为——我年轻时是“自由恋爱”,现在则是媒体所说的“儿童色情”——反而让我们沉迷于令人兴奋的禁忌行为的细节之中。

    最后一个频道是本地新闻。

    年轻的黑人女播音员播送着关于“查尔斯顿凶杀案”的报道,整个过程中都面带微笑。警察在调查嫌疑人和作案动机。证人描述着查尔斯顿那家著名旅馆里的大屠杀。州警察和联邦调查局正在追查福勒夫人的下落。她常年居住在查尔斯顿,她的一名仆人也是遇害者。这个老太太没有留下任何照片。这个报道持续了不到四十五秒。

    我关上电视和电灯,躺在黑暗中瑟瑟发抖。我告诉自己,四十八小时后,我就可以住进法国南部安全而温暖的别墅里了。我闭上眼睛,努力想象着通往水井的石板路两侧的小白花。有那么一瞬,我甚至闻到了南方夏季风暴带来的海水的咸腥味。我想起了遍布山谷的方形果园,想起了果园附近镇子里红色和橘红色的倾斜的梯形屋顶。这幅画面突然叠加在尼娜留在我脑海中的最后的影像之上。她瞪大了蔚蓝的眼睛,似乎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她的嘴微微张开,额头上的孔洞仿佛只是一个污点,她用指甲修剪整齐的长指头轻轻一抹,就能将其擦去。然后,半睡半醒之间的我看见血从那个洞里,还有尼娜的嘴、鼻和大大的眼睛里汩汩流出。

    我把被单拉到下巴下,竭力排空所的杂念。

    我只是需要一个手提袋。可是,如果我打车去市中心的银行的话,就没有钱买手提袋。但到银行去就必须有手提袋。我又数了数钱夹里的现金,但就算把零钱算上,钱还是不够。我站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我叫来的出租车在停车场里不耐烦地按起了喇叭。

    进城的路上,我让司机在一家打折药店停下,解决了烦恼我的问题。我花了七美元,买了一个秸秆编织的“大手提袋”。这趟车打下来——车停下等我在药店买东西的时间也要算钱——只花了十三美元多一点儿。我给司机一美元小费,兜里还剩些零钱。

    我站在人行道上,等待银行开门。我猜自己看上去一定很怪。头发毫无发型可言,脸上没有化妆,黑色雨衣上还残留着手枪火药的味道,领口的扣子勒得我脖子生疼。我右手抓着硬邦邦的新手提袋。要是我再穿着一双网球鞋的话,就活脱脱一副“购物大妈”的形象。这时我想起自己脚上穿的是低跟甲板鞋,看起来同运动鞋确实有几分相似。

    不可思议的是,经理助理认出了我,看上去还很高兴。“啊,斯特朗夫人。很高兴再看到你!”他说。我怯生生地走向他的柜台。

    我十分惊讶。上次我来银行是差不多两年前了。我的账户上也没存什么巨款,不值得经理助理对我如此殷勤。我惊慌了好几秒,心想警察一定已经查到这里了,我落入了他们的圈套。我扫了眼银行里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试图分辨哪些是便衣警察。但经理助理态度随和,满脸堆笑,让我长舒了一口气。这个家伙只是对自己能记住客户的名字备感自豪罢了,此外别无深意。

    “好久都没见到您了。”他笑容可掬地说,将我上下打量了一遍。

    “两年了。”我说。

    “您丈夫身体好吗?”

    我丈夫?我竭力回想上次来银行的时候编了什么故事。我没有提到……我忽然想到,他说的是那个每次我

    来都默默站在我身边的秃头高个子绅士。“啊,”我说,“你是指索恩先生吧?他是我的秘书。他已经不再为我服务了。而真正的斯特朗先生已经在1956年因为癌症过世了。”

    “噢,不好意思。”经理助理说,他原本红润的面庞变得更红了。

    我点了点头。神秘的斯特朗先生让我们两人都沉默了几秒。

    “呃……您今天来要办什么业务呢,斯特朗夫人?是存钱吧?”

    “是取钱。”我说,“不过我要先看看我的保险箱。”

    我的钱夹里长期放着六七张银行卡,我小心翼翼地取出这家银行的卡递过去。打开保险箱需要同时使用两把钥匙,我们举行了这一庄重的仪式,然后我就被留在了一个小私密空间中,打开通往新生活的那扇门。

    护照已经有四年历史了,但仍然有效。它是美国建国两百年纪念版护照——就是背景上有红蓝标志的那种——亚特兰大邮局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种护照将来会很值钱。由不同面额的纸币构成的一万两千美元现金也仍然有效。这笔钱相当重,我将钱包好,塞进鼓囊囊的手提袋里,祈祷这廉价的秸秆编织袋不会中途断裂。以斯特朗夫人名义购买的股票和债券并不是我现在最需要的,但我还是将它们塞进了袋子,放在现金上面。我没有拿走福特千里马的钥匙。我可不想费时费力地把那辆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如果它在机场停车场被人发现,就会引起怀疑。保险箱里的最后一样东西是一把小小的伯莱塔手枪,本来是给索恩先生在必要的时候使用的,但我要去的地方不需要枪。

    这是我当时的打算。

    我郑重其事地将保险箱还了回去,然后排队等待出纳员。

    “你想把一万美元都取出来?”栅栏背后的女孩嚼着口香糖问道。

    “是的,单子上写得很清楚。”

    “就是说,你要关闭在我们这儿的账户?”

    “不错。”我很想知道需要多少年训练才能打造出如此办事高效的员工。女孩朝经理助理站着的地方瞟了一眼,后者正十指交叉放在肚子上,俨然一个职业送葬者。他微微点头,女孩加快了吐口香糖泡泡速度。“好的,夫人。你想换成什么取出来?”

    我很想说,都给我换成秘鲁硬币吧。“请换成旅行支票吧。”我微笑着说,“一千美元换成五十美元面额的支票。一千美元换成一百美元面额的支票。其余的换成五百美元面额的支票。”

    “要收取一定手续费。”女孩微微皱眉道,仿佛我会因此而改变主意。

    “没关系,亲爱的。”我说。天才刚亮不久,我感觉自己如朝阳般充满活力。法国南部应该很凉爽,但阳光充足宜人。“别着急,亲爱的。”

    亚特兰大的喜来登酒店与银行相距两个街区。我在那里订了个房间。用信用卡的话,酒店要求留下复印件。所以我用五百美元面额的旅行支票付了款,把零钱放进了钱夹。这里比汽车旅馆的房间稍微好点儿,但风格同样单调乏味。我用房间里的电话联系了市中心的一家旅行社。在电脑上查询了一会儿之后,电话另一头的年轻女孩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乘坐当天下午六点起飞的环球航空公司航班,要么乘坐当天晚上十点起飞的泛美航空公司航班。前者会在伦敦的希思罗机场停留四十分钟再飞往巴黎,后者将直飞巴黎。无论选哪一班飞机,我都得乘同一班傍晚起飞的飞机从巴黎前往马赛。女孩推荐我选择泛美航空,因为机票稍微便宜点儿,但我决定坐环球航空的头等舱。

    酒店附近有三家还算像样的商店。我给三家商店都打了电话,询问能否将商品送到顾客所在的酒店。只有一家表示愿意,于是我打车去了那家商店购物。

    我买了八套阿尔伯特·尼彭牌外套,四条裙子——其中一条是皮尔·卡丹设计的绿色羊毛裙——全套古奇行李,两套伊万-皮科内正装——如果是在几天前,我会觉得其中一条更适合比我年轻得多的女性——充足的内衣裤,两个手提包,三套睡衣,一套舒适的蓝色睡袍,五双鞋子——其中一双是百丽的黑色高跟鞋——六套羊毛衫,两顶帽子——一顶宽檐草帽,同我七美元买的秸秆编织袋挺配——十几件衬衫,梳妆用具,化妆品,一瓶自称是也的确是“世界上最贵香水”的让·巴杜香水,一个电子闹钟,一个价值十九美元的计算器,尼龙长袜(不是护腿长袜,也不是古怪的连袜裤,而是真正的尼龙袜),六本平装畅销书,一本法国旅行指南,一个更大的钱夹,一堆巧克力和英国饼干,还有一个小金属箱。然后,商店工作人员安排人手把我买的东西送去酒店,我则来到隔壁的伊丽莎白·雅顿沙龙做了一次彻彻底底的美容护理。

    不久后,我容光焕发,神清气爽,穿着舒适的裙子和白衬衣回到了喜来登。我点了份午餐——咖啡、冷烤牛肉三明治伴第戎芥末、土豆色拉、香草冰激凌——在服务生将午餐送进房间时给了他小费。电视里播放着午间新闻,但并没有提到星期六在查尔斯顿发生的凶杀案。我进入浴室,花很长时间洗了个热水澡。

    我计划旅行时穿深蓝色正装。然后,我穿着内衣开始收拾行李。我将换洗衣物、一件睡衣、梳妆用具、零食、两本平装书和大部分现金都装进了随身行李箱里。我不得不叫服务员送剪刀上来,剪掉了所有的价目牌。下午两点,我收拾完毕。但那个小箱子只填满了一半,我只好用橱柜里的一条毛巾填满剩余的空间,以免物品移动。我躺下来小睡一会儿。四点十五分会有一辆豪华轿车送我去机场。我发现电子闹钟的灰色显示屏上跳动的黑色数字很有趣。我不知道这玩意儿是怎么运作的。二十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里,产生了太多我不懂的东西。但这无关紧要。我嘴角挂着微笑,沉入梦乡。

    亚特兰大机场同我去过的其他所有机场没有太大区别。我十分怀念几十年前那些规模宏大的火车站:鼎盛时期的纽约中央车站,地上铺满大理石,明亮而肃穆;战前的柏林火车站,尽管没有屋顶遮挡,却雄伟而庄严。我甚至想到了孟买的维多利亚火车站,尽管那里的建筑风格颇为浮夸,而且里里外外都是吵吵嚷嚷的农民。无论高低贵贱,在亚特兰大机场都享受同样的待遇:铺着地砖的宽阔无边的中央大厅,形状一模一样的塑料椅,一排排默默显示着飞机抵达与离开时间的电子屏。通道里都是步履匆匆的商人和大汗淋漓、大声喧哗的男女。这些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二十分钟后,我就自由了。

    我已经办完行李托运手续,只带着随身行李箱和手提包。一名航空公司员工用电动车载我穿过中央大厅。其实,我的关节炎一直困扰着我,星期六的剧烈运动令我的双腿至今都酸痛不已。我办了登机手续,得知头等舱是不许洗澡的。然后我就坐着等待登机。

    “福勒女士。梅勒妮·福勒女士,请接听离您最近的白色呼叫电话。”

    我浑身僵直,听着这段广播。我到机场后,喇叭里就一直在说个不停,一会儿呼叫乘客,一会儿威胁将对停在装卸区的车开罚单并拖离,一会儿宣称机场方面对像豺狼一样在机场游荡的宗教狂热分子不负责任。我一定是听错了!如果广播呼叫的是我的名字,我老早就会听见。我坐直身子,屏住呼吸,听着那个中性的声音念诵着被呼叫者的名字。我听见蕾妮·福勒小姐的名字时,终于松了口气。难怪我会听错,我已经连续几天、甚至几周精神高度紧绷了。刚入秋我就惦记着重聚的事情。

    “福勒女士。梅勒妮·福勒。请接听离您最近的白色呼叫电话。”

    我的心脏停跳了一拍。我感觉胸部肌肉紧缩导致的疼痛。肯定弄错了。我的名字很普通。我肯定自己听错了……

    “斯特朗夫人。比阿特丽斯·斯特朗。请接听离您最近的白色呼叫电话。伯格斯特罗姆。哈罗德·伯格斯特罗姆……”

    就在那一霎,我几乎就要晕倒在环球航空公司海外航班候机厅里。红蓝两色的房间越来越模糊,我的视野中闪光小点胡乱飞舞,我不由得低下了头。然后我站起身,迈开步子,紧抓着手提包、编织袋和随身行李箱。一个穿着蓝色制服、佩戴着姓名牌的男人从我身边走过,我抓住他的胳膊问:“在哪儿?”

    他不解地盯着我。

    “白色电话。”我气喘吁吁地问,“白色电话在哪儿?”

    他指着旁边的一面墙。我提心吊胆地走过去,仿佛那东西不是电话而是毒蛇。我不敢伸手去碰电话——我犹豫的时间只有一会儿,但感觉却像是一千年——然后,我放下随身行李箱,取下话筒,对着话筒说出了我的新名字。一个陌生的声音说:“您就是斯特朗夫人吧?请稍等,有人打电话找您。”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话筒里传来转接电话的“咔嗒”声。然后,我听见了一个空洞的、带着回声的声音,仿佛说话者处在一条隧道或一个空房间,或一个坟墓。我对这个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梅勒妮?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

    我扔掉话筒,连连后退。我身边的喧嚣吵嚷如潮水般退却,化为若有若无的遥远的背景噪声。我仿佛注视着一条长长的隧道,小小的人影在隧道里上下跳跃。我惊恐万端,逃命般穿过中央大厅,忘了随身行李箱和箱子里的钱,忘了航班,忘了一切。我的耳朵里只听得见那个死气沉沉的声音,如同深夜里的尖叫一般反复回响。

    快到大门时,一个搬运工快步朝我走来。我未做细想,只瞟了眼那个黑人他就跌倒在地。我从未如此粗暴而迅速地操控过任何人。男人蜷缩在地上,如同癫痫发作一般,不停地用面部撞击地砖。人们纷纷赶到搬运工身边,我钻出了自动打开的门。

    我站在路边,努力压制着心头的恐惧与困惑,但徒劳无功。每个靠近我的人的面庞都变成了尼娜那副苍白的微笑的脸。我转过身,手悬在胸前,紧抓着手提包和编织袋,俨然一个即将精神崩溃的老妇人。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

    “想打车吗,女士?”

    我转头去看发问的人。一辆绿白相间的出租车不知何时停在了我身边。这辆车背后有一长串候客的出租车。司机是白人,三十多岁,胡子刮得很干净,但因为皮肤太白,可以隐隐看见明天即将长出的胡茬。

    “您要坐出租吗?”

    我点点头,却怎么样也拉不开门。司机探过身子,为我开了门。车厢的空气里混合着香烟、汗水和塑料的味道。车迅速驶离环形车道,我转过身,隔着后挡风玻璃张望。绿色的灯光掠过窗户和车顶,我看不出是否有车在跟踪我们。路上的车多得令人发狂。

    “我说,您这是要去哪儿啊?”司机大声问。

    我眨眨眼,大脑一片空白。“市中心?”他说,“酒店?”

    “是的。”我结结巴巴地答道,就像个与他语言不通的外国人。

    “哪家酒店?”

    我左眼忽然疼痛起来。接着,这股疼痛如同会流动一般,从我的头颅蔓延到脖子,乃至全身。我忽然感到无法呼吸,只得直挺挺地坐在车上,紧抓着手提包和编织袋,等待疼痛消退下去。“还是说去别的地方?”司机问。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我的声音干涩,就像拂过玉米秆的热风。

    “上不上高速呢?”

    “喜来登。”这三个音节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疼痛开始消退,但脑袋依旧发晕。

    “市中心的还是机场的?”

    “市中心。”我说,对自己在同司机谈什么压根儿不清楚。

    “好的。”

    我靠在冰冷的座背上。臭烘烘的车内,灯光以固定的频率扫过,让人不由得昏昏欲睡。我集中精力调整呼吸。耳朵里的嗡鸣愈来愈小,我听见了轮胎碾过潮湿路面的声音。梅勒妮,亲爱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低声问。

    “呃?”

    “你叫什么名字。”我厉声道。

    “斯蒂夫·伦顿。那边的工作证上写着呢。为什么问我的名字?”

    “你住在哪儿?”

    “问这个干什么?”

    我懒得跟他磨叽,猛然侵入了他的意志。尽管我头痛,还阵阵犯晕,但我还是运用了念控力。冲击是如此猛烈,司机一下子趴在了方向盘上。几秒之后,我才让他直起腰,将注意力转移到前方的路面上。

    “你住在哪儿?”

    无数影像闪过脑海。一个站在车库前的金发女人。

    说出来。

    “比尤拉高地。”司机声音呆板。

    “离这儿远吗?”

    “十五分钟车程。”

    “你一个人住吗?”

    悲伤。茫然。妒忌。金发女人抱着流着鼻涕的孩子。愤怒的争吵。远去的红裙子。从视野中消失的旅行车。顾影自怜。痛不欲生。一首令人伤感的西部乡村歌曲。

    “去你家。”我说。我闭上眼,听着轮胎刷刷地碾过湿滑的路面。

    司机家里没有亮灯。这片新社区的房子都一样狭小而简陋——灰泥墙,一扇对着方形小院子的“观景窗”,一个同房子其他部分加在一起大小相仿的车库。没有人看见我们的车开了回来。司机打开车库门,将出租车开进去。车库里停着一辆新型别克,深蓝色,也可能是黑色,灯光太暗我看不分明。我让他把别克车退到车道上,然后回来。我没有让他熄掉出租车的引擎。司机拉下了车库门。

    “带我看看你家。”我柔声道。这里和我想象得一样,令人备感压抑。洗碗池里堆满了盘子,袜子和内裤胡乱地扔在卧室地板上,报纸到处都是,画像里天真无邪的孩子俯视着这一团乱麻。

    “你的枪在哪儿?”我问。我不需要四处翻找就知道他有武器。这里毕竟是南方。司机眨眨眼,带我来到楼下灯光昏暗的工作间。煤渣砖墙上挂着裸女老挂历。司机朝一个廉价的金属柜点点头,那里放着一把霰弹枪、一把猎枪和两把手枪。手枪被油腻的烂布裹着。一把是打靶用手枪,长枪管,单发射击,小口径;另一把是更常见的左轮手枪,点38口径,六英寸长枪管,与查尔斯的遗物有点儿像。我把三盒子弹和左轮手枪放进编织袋,然后我们上楼进入厨房。

    他把别克的钥匙给我。我们坐在厨房餐桌旁。我思考着要让他在字条上写什么。他这样的人并不罕见——孤独,自责,生活难以为继。警察会发现枪不见了,而且肯定会寻找别克车,但字条上真实的笔迹,以及他选择的死亡方式,应该会消除警察对

    他或许死于他杀的怀疑。

    司机回到了出租车上。对着厨房门的车库只开了几秒钟,尾气就已经熏得我开始流泪了。出租车的引擎听上去无比嘈杂。我最后瞟了眼司机,他身体直挺,双手紧握方向盘,双眼仿佛正紧盯着高速公路的尽头。我关上了厨房门。

    我应该立即离开,但我得先坐下。我双手颤抖,右腿也不住地打战,引发髋关节刺痛。我紧抓住覆在桌面上的福米加抗热硬塑料薄板,闭上眼睛。梅勒妮?亲爱的,我是尼娜……我绝没有听错这个声音。要么就是尼娜仍在追杀我,要么就是我疯了。她额头的洞有硬币大小,是完美的圆形。我没有看见洞里有血。

    我在碗橱里寻找红酒或白兰地,但我只找到了半瓶杰克·丹尼尔斯威士忌。我发现一个干净的玻璃杯,将酒倒进去喝光。灼烧感从喉咙和胃中传来,但我将杯子洗干净放回碗橱时双手不再像之前那么颤抖了。

    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回机场去怎么样?我立即放弃了这个想法。我的行李已经在去巴黎的路上了。我可以乘稍晚的泛美航空公司航班跟过去,但单是想到要坐飞机,我就不寒而栗。威利将身体陷入座椅,转头与同伴对话。然后——爆炸,尖叫,夜空中漫长的下坠,坠入深渊。不,我以后都不想坐飞机了。

    出租车引擎的轰鸣透过车库门传来。单调而重复的悸动。司机进入车库已经半个多小时了。我应该离开了。

    我环顾左右,确认附近没人,然后关上了前门。我仿佛听见了司机心脏停跳的声音。钻进别克车后,车库内出租车的引擎声就几乎听不到了。惊慌的我无法把钥匙插进点火开关,但过了几秒后,我放慢速度再次尝试,引擎立刻就启动了。我又花了一分钟调整座椅、后视镜,以及寻找车灯开关。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开过车了——我是说真正自己开车。我把车退出车道,沿着蜿蜒的住宅区街道缓缓前行。我突然想起,自己既没有目标,也没有备案。我之前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土伦附近的别墅和那里的新身份上。比阿特丽斯·斯特朗只不过是一副面具,一个旅行中临时用的别名。我突然意识到,我落在机场电话旁的随身行李箱中有一万二千美元现金。我的手提袋和编织袋中还有九千美元旅行支票,我的护照和其他身份证件也在里面,但我现在所有的衣服只剩身上这件深蓝色正装。想起早上买的那么多漂亮衣服,我就喉头一紧,流出了眼泪。交通信号灯变绿了,身后某个白痴正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我连忙摇了摇头,发动了汽车。

    所幸我找到了州际高速公路,往北开去。瞥见指示机场出口的绿色路牌时,我不由得犹豫起来。我的随身行李箱也许还在电话旁边。改签航班也很容易。但我径直开了过去。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再次返回那座灯火通明的大陵墓,去听尼娜的喃喃呼唤。我又一次颤抖起来,因为一幅画面涌入了我的脑海:尼娜一本正经地坐在环球航空公司的候机厅里——两个小时前我也在那里待过——穿着我最后一次见她时她穿的那条粉红色裙子,手提包放在大腿上,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手提包上;她的眼睛还是那么蓝,额头上有一个硬币大小的孔洞,孔洞四周有一片瘀青;她嘴咧得很开,但笑容苍白;她的牙齿仿佛被磨尖了一般。她也将登上飞机。她在等我。

    我不停地瞟后视镜,变化车道和车速,我甚至下了两次高速,但刚下来就从另一侧的坡道重返高速。很难判断是否有人在跟踪我,但我想应该没有。对面来车的车灯晃得我眼睛生疼。我的双手又发抖了。我把车窗打开一条小缝,让夜晚的冷空气刺激我的脖颈。我后悔没有带上那瓶威士忌。

    路牌告诉我,沿着85号州际高速公路向北,即可抵达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我讨厌北方。北方佬沉默寡言,北方城市灰扑扑的,北方气候寒冷,很少看得到太阳。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憎恨北方,尤其是北方的冬天。除非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去那里。

    我跟在一排车后面,从立体交叉桥驶下了高速。头顶上悬挂的路牌告诉我,我离北卡罗来纳州的夏洛特还有两百四十英里,离北卡罗来纳州的达勒姆还有三百三十七英里,离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还有五百四十英里,离华盛顿特区还有六百五十英里。

    我用尽全身力气抓紧方向盘,跟上周围车辆的疯狂速度,向北驶入夜色之中。

    “嘿,女士!”

    我猛地醒来,盯着窗外离我只有几英寸的鬼影。借着明媚的阳光,我看见他那啮齿动物般的面孔几乎被长发覆盖,小小的眼睛滴溜乱转,长鼻子,皮肤脏兮兮,嘴唇干裂。鬼影挤出一个微笑,露出一排尖尖的黄牙,门牙断了。这个男孩顶多十七岁。“嘿,女士,你同我顺路吗?”

    我坐起来摇摇头。临近正午的阳光射入密封的车中,我感觉相当暖和。我把别克车内部打量了一圈,一时间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睡在车里,而不是在家里的床上。然后我想起自己开了一整夜的车,最后在疲惫的重压下停在空荡荡的路边休息区,沉沉睡去。我开了多久?我模模糊糊地记得自己在停车之前不久路过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北卡罗来纳州的格陵斯堡出口。

    “女士!”邋遢鬼用脏兮兮的指节敲打着车窗。

    我摁下按钮,降下车窗,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幽闭恐惧症让我手足无措,但片刻之后我就想起引擎还没发动。这辆古怪的机器里的一切都是电动的。我注意到燃料指示器几乎还是满格。我想起昨晚我放弃了好几个自助加油站,最后才在一家有工作人员的加油站停下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自降身价,去亲手给我的车加油。车窗嘶嘶落下。

    “我能搭个便车吗,女士?”男孩的鼻音同他的外貌一样令人恶心。他穿着肮脏的军款夹克,只携带着小背包和睡袋。他背后,过往车辆的挡风玻璃反射着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逃课生,挣脱了束缚,自由自在。车外的男孩抽了抽鼻子,又用袖子擦了擦。

    “你要搭多远?”我问。

    “北边。”男孩耸了耸肩。我忍不住叹息,我们竟然培养出了这样一代人,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无法回答。

    “你父母知道你在搭便车吗?”

    他又耸了耸肩,其实只是提起了一侧的肩膀,仿佛耸双肩的动作会消耗太大的能量。我立即猜出,这个男孩是出逃者,很有可能是小偷。谁都不会蠢到把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带上车。

    “上来吧。”我说,按下车锁开关,打开了副驾驶一侧的车门。

    我们在达勒姆停下吃早餐。看着塑料菜单上的图案,男孩皱起眉,眯眼看着我。“呃,我不能吃。我没钱买这个。你知道,我的钱都花在去我叔叔家的路上了,但是……”

    “没关系。”我说,“我请你。”他说他要去华盛顿他叔叔家,我假装相信。我再次问他要搭多远的便车,他眯眼反问我:“你要走多远?”我暗示华盛顿是我的目的地,他再次露出被尼古丁染黄的牙齿,说:“不错,我叔叔就住那儿。我就是要去那儿,去我叔叔家,就在华盛顿。”男孩对女服务员嘟囔了两句下单,然后俯身玩起了叉子。我最近见过的年轻人都同这孩子一个德行,说不清他们是真的智力低下,还是缺乏教育。如今三十岁以下的人基本都可以归入这两类。

    我啜了口咖啡,问:“你说你叫文森特?”

    “是啊。”男孩把头埋在杯子上,就像一匹低头喝水的马。两者发出的饮水声如出一辙。

    “好名字。文森特什么?”

    “呃?”

    “你姓什么,文森特?”

    男孩再次低头饮水,为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他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如同怯生生的耗子。“呃……文森特·皮尔斯。”

    我点点头。男孩差点儿说成了文森特·普赖斯。六十年代晚期,我在马德里的艺术品拍卖会上与普赖斯见过一面。他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举止优雅,一双随时都软绵绵的大手。我们讨论了艺术、烹饪和西班牙文化。当时,普赖斯正在代表某个美国大公司收购原创艺术品。我觉得他相当讨人喜欢。直到许多年后,我才发现他曾出演过那么多恐怖电影。说不定他和威利还曾经合作过。

    “你搭便车去华盛顿你叔叔家?”

    “是啊。”

    “圣诞假期。”我说,“学校肯定放假了吧。”

    “是啊。”

    “你叔叔住在华盛顿的什么地方?”

    文森特再次埋下头。他的头发就像一团从油里捞出来的乱麻。每隔几秒,他就会懒洋洋地举起一只手,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拨开。这动作就像抽搐一样停不下来。我认识这个流浪汉不到一小时,但他的怪癖已经令我发狂了。

    “是城郊的住宅区吧?”我提醒道。

    “不错。”

    “哪个住宅区,文森特?华盛顿城郊的住宅区可不少。或许我们会路过那里,然后我就可以把你放下。是比较高档的社区吧?”

    “是啊。我叔叔,他很有钱。我们家非常富,你知道吧?”

    我不由得瞟了眼他肮脏的军款夹克,夹克如今敞开着,露出一件破破烂烂的黑色运动衫。他的脏兮兮的牛仔裤已经被穿破了几个洞。当然,我知道他这副打扮根本无法透露身份。文森特可以是J. 保罗·格蒂的孙子,以穿这种破衣烂衫为荣。我记得,我的查尔斯穿的是崭新的丝绸西装。我记得,罗杰·哈里森每次见面都会精心打扮;即使是一趟短途远足,他也要穿上旅行斗篷、外套和马裤;出席晚上的活动时,他会系领带,穿上晚礼服。在装束方面,美国平等主义倾向显然已登峰造极。原本丰富多彩的服装被缩减到社会最低着装水平——仅供裹体的几块烂布。

    “切维柴斯?”我问。

    “呃?”文森特眯眼看着我。

    “你叔叔住的社区是不是切维柴斯?”

    他摇摇头。

    “贝塞斯达?银泉?塔科马公园?”

    文森特皱着眉,似乎在思考这些名字。他正要开口,我就打断了他。

    “哦,我知道了。”我说,“如果你叔叔是富人,那他就很可能住在贝沙湾。对不对?”

    “不错。”文森特说,松了一大口气,“就是那个地方。”

    我点点头,我的烤面包和茶到了。文森特的鸡蛋、香肠、土豆煎饼、火腿和奶蛋饼也摆在他面前。我们默默地吃着饭,只听得见他“啪嗒、啪嗒”的进食声。

    过达勒姆之后,85号州际高速公路又恢复成正北走向。我们吃完早餐后一个小时多一点儿就进入了弗吉尼亚州。我小时候,家人常带我到弗吉尼亚拜访朋友和亲戚。我们一般会坐火车,但我最中意的交通工具是停靠在纽波特纽斯的小而舒适的夜班邮船。而现在,我开着一辆体型过大、动力不足的别克,向北行驶在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听着广播中的黑人福音音乐,把车窗留下一条缝,以驱散呼呼大睡的搭便车者身上散发的汗味和尿味。

    我们经过了里士满。文森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我问他是否愿意开会儿车。为了能跟上其他车的速度,我手脚肌肉紧绷,现在已经酸痛起来。高速路上没人遵守五十五英里时速的限制。我的眼睛也干涩难受。

    “好啊。你真让开?”文森特问。

    “是的。”我说,“我想你会开得很认真吧。”

    “那当然。”

    我们找到一个休息区,交换了位置。文森特单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皮子都快合上了,我不由得担心他会打瞌睡,但我转念一想,现代汽车的操控已经相当简单,即便是黑猩猩也能开,便不再担忧。我把座椅放倒到最低位置,闭上眼睛。“到阿灵顿之后叫醒我,好吗,文森特?”

    他咕哝了两句。我把手提包放在前排两个座椅中间,我知道文森特会不时朝手提包瞟一眼。我从厚厚一摞现金里抽出钱来付早餐费的时候,就发现他沉重的眼皮突然抬起了一下。我这时候睡觉实际上冒了很大的风险,但我实在太困了。华盛顿的广播电台里播放着巴赫的协奏曲。轮胎摩擦地面的刷刷声和错车时的嗖嗖声让我不到一分钟就沉入了梦乡。

    汽车的晃动刚一消失,我就警觉地彻底清醒过来,就像捕食者觉察到猎物在靠近一样。

    我们停在一个未完工的休息区里。冬季黄昏斜射的阳光表明我已经睡了大概一个小时;繁忙的车流表明我们已经离华盛顿不远。文森特手中的折叠小刀表明我遇上了麻烦。他数了数我的旅行支票,抬头看着我。我无动于衷地盯着他。

    “你得给我签字。”他压低声音说。

    我继续盯着他。

    “你他妈的必须在这些东西上签字。”搭便车者低吼道。他的头发掉下来挡住了眼睛,他拨开了头发。“你马上给我签字。”

    “不。”

    文森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口水濡湿了薄嘴唇。我觉得他真的会杀了我——尽管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二十码外就是穿梭的车流,除了波托马克河没有地方可以抛尸——但即便是迟钝的文森特也明白,他需要我在支票上签字。

    “听着,老太婆。”他说,一把抓住了我的裙子,“如果你不签字,我就会把你的鼻子割下来。听懂了吗,老太婆?”刀片离我的眼睛只有几英寸。

    我看了眼抓住我裙子的那双脏手,忍不住叹息。我忽然想起三十年前进入酒店房间的情形——那是在另一个国家,另一个世界——我看见一个光头但很英俊、穿着晚礼服的男人在翻找我的首饰盒。那个小偷被发现后,自嘲地笑了笑,对我微微鞠躬。我想念索恩先生的那份优雅。我对他的操控是如此轻松,他甚至不需要我的任何调教,就可以静静地完成我下达的指令。

    “快点。”抓着我裙子的肮脏男孩催促道,把刀子举到我的脖子上。“这是你自找的。”文森特说。他眼中闪过一道光,我知道那同钱没有任何关系。

    “好的。”我说。他的动作骤然僵住。他挣扎了几秒钟,直到额头上青筋暴起。他咬牙切齿,眼睛圆睁,持刀的手掉转方向,刀尖对准自己的脸。

    “开始吧。”我轻声说。

    锋利的刀片旋转到与脸垂直的位置,然后插入薄薄的嘴唇,插入破损的黄色门牙。

    “现在——”我轻声说。

    刀片进入他口中,割开牙龈和舌头。他抿上嘴唇,盖住刀片。柔软的上腭一碰到刀尖,刀片就染上了鲜血。

    “该上课了。”我露出微笑,开始给他上第一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