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我做菜不好吃,怕公子吃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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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袜,我靠,我不会是看错了吧。
这个时代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吗?
连丝袜这种斩男神器,都发明出来了?
那个人才这么与时俱进,这脑洞都快赶上黑洞了。
仔细看了看,林书豪发现,眼前这物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丝袜,而是一双很普通的袜子。
只是用的布料非同寻常,和他上次做内衣用布料一样,都是蚕丝制成。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女子,穿的鞋子有类似长筒的靴子,所以袜子的腰线也比较长,从远处看和丝袜还真些像。
玉玲恰在此时,刚好走过来,兰花的大致雏形,她已经在戒指上雕了出来,想要让林书豪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
刚好看到后者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地方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白皙的脸颊上,顷刻间晕满羞红。
林书豪看的正入神,下一秒,只觉得一阵香风拂过,玉玲窈窕的身形已经挡住了他的视线,不动声色的将那袜袜藏在身后。
林书豪见状有些尴尬,要知道袜子虽然不比亵衣亵裤一样私密,但终归也是女子的贴身衣物,哪能随便让人观摩。
可眼下,他不但看了,还研究了半天,关键是还被抓个现形,任他脸皮再厚,也有些臊得慌。
“那个……别误会,我就是碰巧看到了,有些好奇,所以多打量了两眼!”
玉玲闻言更加羞涩了,细若蚊蝇道:“是玉玲的错,和公子无关。”
林书豪见这小妮子手里还拿着戒指,连忙转移话题道:“是花纹雕好了吗?”
玉玲这才回过神来,将戒指递到他手中道:“还没,只是雕了个大概的形状,想让公子看看喜不喜欢。”
见她羞意渐退,林书豪将戒指拿在手里看了看,顿时眸光一亮,玉玲雕的竟是一对相守兰的造型。
相守兰顾名思义就是两株兰花并蒂而生,花开双艳,花落双枯,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兰花品相。
当下忍不住夸赞道:
“好,太好了,没想到玉玲姑娘不但手巧,心也富有灵性,完全称得上心灵手巧之名。”
“公子莫要取笑玉玲了,我哪有公子说的这般厉害。”
小妮子话虽这么说,但眉眼间的喜色,却难以掩饰。
“既然公子喜欢,那我就去接着雕了!”
说完小妮子满心欢喜的跑开,接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了回来,林书豪这才发现,这晾晒袜子的地方,似乎别有洞天,只见玉玲深入其中,不多时就红着脸跑了出来。
只是那怀中死死护着某些东西,生怕给人看到一般。
林书豪不动声色的苦笑一声,想必这丫头怀里藏着的是她的贴身衣物了。
只是看这防狼的架势,搞得他是喜欢偷窥女孩子内衣的老色批似的。
这就很伤人。
弄了这么大的乌龙,林书豪也不好意思再在屋子里乱转,干脆出了屋子,陪铁匠老板聊了起来。
从两人之间的谈话他知道了很多往事,铁匠以前是个老兵,参加过十多年前的黄沙之战。
在这场战斗中,大乾朝惨胜了号称沙漠雄狮的北辽。
之所以称为惨胜,是因为在这场大战中,大乾朝为了保住国座,几乎损失了几十万士兵,就连当时大乾朝的皇帝,都战死沙场,做到了当之无愧的天子守国。
林书豪听的暗暗咋舌。
不过,铁匠口中的另一个猛人,吸引了他的兴趣。
那就是当时时任三军统帅的一品军侯——赵长禄。
因为正是这位赵军候,亲自指挥了黄沙之战,并且和当时的大乾皇帝一起在漠北联手斩杀了北辽大宗师阿鲁元庆。
也正是这场旷世之战,导致了大乾皇帝战死,军侯赵长禄身负重伤,大乾朝元气大伤,最近几年才慢慢恢复国力。
林书豪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心中对大乾朝的那位战死的皇帝,多了几分敬重。
从中,林书豪也得知铁匠老板以前是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的,可是因为医疗条件落后的原因,在生下玉玲以后,就大出血死了。
这是铁匠老板一生中最难忘却的痛。
也因为这个原因,他没有再娶,一个人把玉玲抚养长大。
说到自己老婆时,铁匠老板,神色平静,就像是在诉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一般,可林书豪知道,这恰恰是极为悲伤的表现。
男人的悲伤,从来不是靠泪水来丈量的,而是靠行动。
为了一个女人,能坚守本心,守着那一座长满荒草的土包独自将女儿养大,这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两人宛如知己般聊了很多,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铁匠老板一个人在说,他只是做个合格的倾听者。
可能是很久没遇到可以诉说衷肠的人了,铁匠老板说的很投入,直到玉玲的声音传来,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公子,戒指雕好了。”
玉玲一脸兴奋跑来,从她开心的神情,就能知道这相守兰,定然是雕成功了。
果然不出所料,那相守兰雕得栩栩如生,递戒指的时候,能清晰的看到玉玲一双手,因为长时间用力的关系,被磨出了血泡,林书豪心中有些不忍。
当下取出一两银子,塞到了铁匠老板手里。
铁匠老板吓了一跳,说什么也不肯要,林书豪笑了笑道:“这一两银子是给玉玲姑娘医手的,和她的手比起来,这点银子算的了什么,银子不过是身外之物,要是把玉玲姑娘的手伤到了,那才是罪过。”
玉玲闻言道:“公子,这实在是太多了,我的手没有这么金贵的。”
林书豪可不管这些,塞了银子将戒指小心收好,就打算离开。
铁匠老板实在是受之有愧,看眼下也到饭点了,连忙说道:“公子如果不嫌弃,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不然,这银子我实在不能收!”
林书豪有些犹豫,他今天出门,只和小蝶说了一声,没给大小姐打招呼,怕她担心。
但直接拒绝,又怕父女二人多想,这才点了点道:“那好吧,既如此那就叨扰了。”
铁匠老板哈哈一笑道:“不叨扰,不叨扰!”连忙对女儿吩咐道:“丫头,你去快去买些好酒好菜,今天我要和公子不醉不归。”
玉玲显然也很开心,连忙跑进屋子从自己枕头下,取了些银子。
家里的银子都是她负责管着,负责家里的开销用度。
林书豪见状摆手道:“不用买,玉玲姑娘随便做点菜就行了,花那冤枉钱干啥。”
一旁的玉玲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做菜不好吃,怕公子吃不习惯。”
丝袜,我靠,我不会是看错了吧。
这个时代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吗?
连丝袜这种斩男神器,都发明出来了?
那个人才这么与时俱进,这脑洞都快赶上黑洞了。
仔细看了看,林书豪发现,眼前这物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丝袜,而是一双很普通的袜子。
只是用的布料非同寻常,和他上次做内衣用布料一样,都是蚕丝制成。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女子,穿的鞋子有类似长筒的靴子,所以袜子的腰线也比较长,从远处看和丝袜还真些像。
玉玲恰在此时,刚好走过来,兰花的大致雏形,她已经在戒指上雕了出来,想要让林书豪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
刚好看到后者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地方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白皙的脸颊上,顷刻间晕满羞红。
林书豪看的正入神,下一秒,只觉得一阵香风拂过,玉玲窈窕的身形已经挡住了他的视线,不动声色的将那袜袜藏在身后。
林书豪见状有些尴尬,要知道袜子虽然不比亵衣亵裤一样私密,但终归也是女子的贴身衣物,哪能随便让人观摩。
可眼下,他不但看了,还研究了半天,关键是还被抓个现形,任他脸皮再厚,也有些臊得慌。
“那个……别误会,我就是碰巧看到了,有些好奇,所以多打量了两眼!”
玉玲闻言更加羞涩了,细若蚊蝇道:“是玉玲的错,和公子无关。”
林书豪见这小妮子手里还拿着戒指,连忙转移话题道:“是花纹雕好了吗?”
玉玲这才回过神来,将戒指递到他手中道:“还没,只是雕了个大概的形状,想让公子看看喜不喜欢。”
见她羞意渐退,林书豪将戒指拿在手里看了看,顿时眸光一亮,玉玲雕的竟是一对相守兰的造型。
相守兰顾名思义就是两株兰花并蒂而生,花开双艳,花落双枯,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兰花品相。
当下忍不住夸赞道:
“好,太好了,没想到玉玲姑娘不但手巧,心也富有灵性,完全称得上心灵手巧之名。”
“公子莫要取笑玉玲了,我哪有公子说的这般厉害。”
小妮子话虽这么说,但眉眼间的喜色,却难以掩饰。
“既然公子喜欢,那我就去接着雕了!”
说完小妮子满心欢喜的跑开,接着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了回来,林书豪这才发现,这晾晒袜子的地方,似乎别有洞天,只见玉玲深入其中,不多时就红着脸跑了出来。
只是那怀中死死护着某些东西,生怕给人看到一般。
林书豪不动声色的苦笑一声,想必这丫头怀里藏着的是她的贴身衣物了。
只是看这防狼的架势,搞得他是喜欢偷窥女孩子内衣的老色批似的。
这就很伤人。
弄了这么大的乌龙,林书豪也不好意思再在屋子里乱转,干脆出了屋子,陪铁匠老板聊了起来。
从两人之间的谈话他知道了很多往事,铁匠以前是个老兵,参加过十多年前的黄沙之战。
在这场战斗中,大乾朝惨胜了号称沙漠雄狮的北辽。
之所以称为惨胜,是因为在这场大战中,大乾朝为了保住国座,几乎损失了几十万士兵,就连当时大乾朝的皇帝,都战死沙场,做到了当之无愧的天子守国。
林书豪听的暗暗咋舌。
不过,铁匠口中的另一个猛人,吸引了他的兴趣。
那就是当时时任三军统帅的一品军侯——赵长禄。
因为正是这位赵军候,亲自指挥了黄沙之战,并且和当时的大乾皇帝一起在漠北联手斩杀了北辽大宗师阿鲁元庆。
也正是这场旷世之战,导致了大乾皇帝战死,军侯赵长禄身负重伤,大乾朝元气大伤,最近几年才慢慢恢复国力。
林书豪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心中对大乾朝的那位战死的皇帝,多了几分敬重。
从中,林书豪也得知铁匠老板以前是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的,可是因为医疗条件落后的原因,在生下玉玲以后,就大出血死了。
这是铁匠老板一生中最难忘却的痛。
也因为这个原因,他没有再娶,一个人把玉玲抚养长大。
说到自己老婆时,铁匠老板,神色平静,就像是在诉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一般,可林书豪知道,这恰恰是极为悲伤的表现。
男人的悲伤,从来不是靠泪水来丈量的,而是靠行动。
为了一个女人,能坚守本心,守着那一座长满荒草的土包独自将女儿养大,这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两人宛如知己般聊了很多,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铁匠老板一个人在说,他只是做个合格的倾听者。
可能是很久没遇到可以诉说衷肠的人了,铁匠老板说的很投入,直到玉玲的声音传来,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公子,戒指雕好了。”
玉玲一脸兴奋跑来,从她开心的神情,就能知道这相守兰,定然是雕成功了。
果然不出所料,那相守兰雕得栩栩如生,递戒指的时候,能清晰的看到玉玲一双手,因为长时间用力的关系,被磨出了血泡,林书豪心中有些不忍。
当下取出一两银子,塞到了铁匠老板手里。
铁匠老板吓了一跳,说什么也不肯要,林书豪笑了笑道:“这一两银子是给玉玲姑娘医手的,和她的手比起来,这点银子算的了什么,银子不过是身外之物,要是把玉玲姑娘的手伤到了,那才是罪过。”
玉玲闻言道:“公子,这实在是太多了,我的手没有这么金贵的。”
林书豪可不管这些,塞了银子将戒指小心收好,就打算离开。
铁匠老板实在是受之有愧,看眼下也到饭点了,连忙说道:“公子如果不嫌弃,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不然,这银子我实在不能收!”
林书豪有些犹豫,他今天出门,只和小蝶说了一声,没给大小姐打招呼,怕她担心。
但直接拒绝,又怕父女二人多想,这才点了点道:“那好吧,既如此那就叨扰了。”
铁匠老板哈哈一笑道:“不叨扰,不叨扰!”连忙对女儿吩咐道:“丫头,你去快去买些好酒好菜,今天我要和公子不醉不归。”
玉玲显然也很开心,连忙跑进屋子从自己枕头下,取了些银子。
家里的银子都是她负责管着,负责家里的开销用度。
林书豪见状摆手道:“不用买,玉玲姑娘随便做点菜就行了,花那冤枉钱干啥。”
一旁的玉玲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做菜不好吃,怕公子吃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