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第527章 一大批知青即将到来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周刚的父亲叫周大头,据说是小时候脑袋很大,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周刚的母亲叫什么不知道,大家都叫她周家嫂子,周婶等等。
周刚的媳妇是个普通妇女,身体倒很结实,是个干活的好手。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的五岁,小的还没断奶。
“周大叔,中午不休息一会?”
周子文亲切的和周大叔聊天。
“人老喽,睡不着喽。”
周大叔锤了锤后背,头上的白发让他看起来更加苍老。
事实上,这位周大叔也才五十来岁的样子,只是年轻的时候太过劳累,这才让他看起来有些苍老。
“周知青,你是来捉狗崽的吧,我家小黑这一窝下了五只,等会你一起捉走吧1
周大叔大方的道。
“要不了这么多,我家的狗已经够多了,再多也养不了,今天是来帮他们选的。”
周子文指了指沈招娣和周朝阳,开口解释。
他家的狗确实有点多。
都不是养不起,而是没必要。
一般人家里,也就养个一只,条件好点的,最多也就两只,哪像他这样,直接养五只。
五只狗的饭量可不少,特别是在周子文的培养下,踏云和小不点的食量都快赶上成人了。
等以后棉花糖它们长大,光是每天的饭量就让人心疼。
“那你们快去选吧!我看那只黑狗子挺凶的,应该是条好狗。”
周大头开口提醒。
“好嘞1
周子文答应一声。
因为中午的时间并不长,周子文和周刚的家人们聊了一会,然后就带着沈招娣和周朝阳去捉狗崽子。
周刚家的狗崽基本都是灰黑色的,而且基本都是杂色。
在村里,纯色的狗子还是很少的。
就连踏云,它的四只脚掌也是白色,像是踩在云团上面,这才有的踏云这个名字。
周大头说的那只黑色狗子,耳朵和尾巴都是白的,摸样倒是不错,眼神也比较机警。
养大了,应该是只不错的好狗。
“子文哥,我要这只狗子。”
沈招娣看到它的时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嗯,这只狗不错,养好了,应该是只看家护院的好狗。”
周子文点了点头。
“那就这只了。”
沈招娣也不怕母狗在旁边,伸手就把狗子抱在怀里。
好在母狗并没有发飙,只是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要是遇到护崽的,少不得要被咬一口。
“招娣,小心一点,大狗在旁边看着呢1
周子文无奈一笑。
这妹子平时就大大咧咧的,性格估计是改不过来了。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性格,和她相处起来都很愉快。
不像有些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记很久,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念道一番。
这边,在沈招娣选好狗子的时候,周朝阳也找到了他的目标。
这次他选了一只灰色的狗子,没有杂毛,眼睛看起来呆萌呆萌的。
被周朝阳抱在怀里,还有些害怕。
“周朝阳,你选的这只狗好呆呀1
沈招娣开口嘲笑。
“呆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听话。”
周朝阳不在意的回答。
他是被小不点折腾坏了,再也不敢选那种看起来很活泼的狗子。
他觉得,选一只听话的也不错。
“呵呵,好不好无所谓,自己喜欢就行。” 周子文在一旁开口。
“嘿嘿,周哥说得对,我就喜欢这种听话的。”
周朝阳乐呵呵的附和,手里抱着小狗,越看越喜欢。
“既然选好了,那就回去吧1
眼看时间不早,周子文也不准备耽搁了。
他还想趁着剩下的时间,先午休一会。
吃完午饭,不睡个觉,总觉得不得劲。
和周刚一家子打了个招呼,在他们的挽留声中,从他们家离开。
“子文哥,这狗子我们是养在你家吗?”
回去的路上,沈招娣开口问道。
“这倒是用不着,就在你们自己家养着吧,需要调教的时候,可以带过来找我。”
周子文摇了摇头。
沈招娣家里有了狗子,他倒是有理由经常过去了。
经常接触,也不会冷落了这妹子。
当然,光是这些肯定不够。
胃是通往男人心灵的通道,而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就需要时常运动。
周子文决定,从今天开始,做一名偷香窃玉的采花贼。
反正他们离得近,翻墙而入对他来说也很轻松。
等夜深人静的时候,连门都不用进。
回到家里,周子文和他们分开。
沈招娣和周朝阳抱着狗崽回家,让它们适应环境,周子文则回家午睡。
……
一觉醒来,又到了上工时间。
周子文从炕上醒来,俩姐妹已经收拾好了。
“子文哥,快起来,该上工了。”
陈巧依蹭蹭蹭的跑到屋里,摇了摇周子文的身子。
“嗯,这就起。”
周子文顺手搂着她亲了一口。
俩人一番温存,等他们出去的时候,陈巧依脸上的红晕还没消散。
那诱人的样子,让周子文恨不得不去上工,就搂着媳妇待在家里。
好在周子文也知道什么是正事,虽然不舍,但还是离开家门,和俩姐妹一起去上工。
来日方长,以后的日子还长得很,不急于一时。
等他来到蘑菇种植基地施工现场,吴大刚已经来了。
“吴叔,周叔在忙什么啊,怎么今天没看到人?”
见到吴大刚,周子文凑了过去。
“他啊,接知青去了。”
吴大刚开口说道。
“哦?又有知青来啦?”
周子文眉头一挑。
这下子,估计知青院那边又要热闹了。
“是啊,听说这次来的人可不少,要是人多了,知青院又该修了。”
吴大刚叹了口气,习惯性的拿出烟袋,开始吧唧起来。
“呵呵,人多不是挺好的嘛,正好蘑菇组还缺人,要不把他们都弄到蘑菇组算了。”
周子文笑呵呵的说道。
刚下乡的知青,对乡下的农活不熟悉,身板也不行,让他们干活,估计又要被嫌弃。
但蘑菇组不同,这边的活不重,只要掌握种蘑菇的知识,然后细心一点,完全可以成为得力助手。
和干农活比起来,蘑菇组显然更适合他们。
但听到周子文的建议,吴大刚却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本章完)
周刚的父亲叫周大头,据说是小时候脑袋很大,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周刚的母亲叫什么不知道,大家都叫她周家嫂子,周婶等等。
周刚的媳妇是个普通妇女,身体倒很结实,是个干活的好手。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的五岁,小的还没断奶。
“周大叔,中午不休息一会?”
周子文亲切的和周大叔聊天。
“人老喽,睡不着喽。”
周大叔锤了锤后背,头上的白发让他看起来更加苍老。
事实上,这位周大叔也才五十来岁的样子,只是年轻的时候太过劳累,这才让他看起来有些苍老。
“周知青,你是来捉狗崽的吧,我家小黑这一窝下了五只,等会你一起捉走吧1
周大叔大方的道。
“要不了这么多,我家的狗已经够多了,再多也养不了,今天是来帮他们选的。”
周子文指了指沈招娣和周朝阳,开口解释。
他家的狗确实有点多。
都不是养不起,而是没必要。
一般人家里,也就养个一只,条件好点的,最多也就两只,哪像他这样,直接养五只。
五只狗的饭量可不少,特别是在周子文的培养下,踏云和小不点的食量都快赶上成人了。
等以后棉花糖它们长大,光是每天的饭量就让人心疼。
“那你们快去选吧!我看那只黑狗子挺凶的,应该是条好狗。”
周大头开口提醒。
“好嘞1
周子文答应一声。
因为中午的时间并不长,周子文和周刚的家人们聊了一会,然后就带着沈招娣和周朝阳去捉狗崽子。
周刚家的狗崽基本都是灰黑色的,而且基本都是杂色。
在村里,纯色的狗子还是很少的。
就连踏云,它的四只脚掌也是白色,像是踩在云团上面,这才有的踏云这个名字。
周大头说的那只黑色狗子,耳朵和尾巴都是白的,摸样倒是不错,眼神也比较机警。
养大了,应该是只不错的好狗。
“子文哥,我要这只狗子。”
沈招娣看到它的时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嗯,这只狗不错,养好了,应该是只看家护院的好狗。”
周子文点了点头。
“那就这只了。”
沈招娣也不怕母狗在旁边,伸手就把狗子抱在怀里。
好在母狗并没有发飙,只是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要是遇到护崽的,少不得要被咬一口。
“招娣,小心一点,大狗在旁边看着呢1
周子文无奈一笑。
这妹子平时就大大咧咧的,性格估计是改不过来了。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性格,和她相处起来都很愉快。
不像有些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能记很久,还时不时的拿出来念道一番。
这边,在沈招娣选好狗子的时候,周朝阳也找到了他的目标。
这次他选了一只灰色的狗子,没有杂毛,眼睛看起来呆萌呆萌的。
被周朝阳抱在怀里,还有些害怕。
“周朝阳,你选的这只狗好呆呀1
沈招娣开口嘲笑。
“呆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的,听话。”
周朝阳不在意的回答。
他是被小不点折腾坏了,再也不敢选那种看起来很活泼的狗子。
他觉得,选一只听话的也不错。
“呵呵,好不好无所谓,自己喜欢就行。” 周子文在一旁开口。
“嘿嘿,周哥说得对,我就喜欢这种听话的。”
周朝阳乐呵呵的附和,手里抱着小狗,越看越喜欢。
“既然选好了,那就回去吧1
眼看时间不早,周子文也不准备耽搁了。
他还想趁着剩下的时间,先午休一会。
吃完午饭,不睡个觉,总觉得不得劲。
和周刚一家子打了个招呼,在他们的挽留声中,从他们家离开。
“子文哥,这狗子我们是养在你家吗?”
回去的路上,沈招娣开口问道。
“这倒是用不着,就在你们自己家养着吧,需要调教的时候,可以带过来找我。”
周子文摇了摇头。
沈招娣家里有了狗子,他倒是有理由经常过去了。
经常接触,也不会冷落了这妹子。
当然,光是这些肯定不够。
胃是通往男人心灵的通道,而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就需要时常运动。
周子文决定,从今天开始,做一名偷香窃玉的采花贼。
反正他们离得近,翻墙而入对他来说也很轻松。
等夜深人静的时候,连门都不用进。
回到家里,周子文和他们分开。
沈招娣和周朝阳抱着狗崽回家,让它们适应环境,周子文则回家午睡。
……
一觉醒来,又到了上工时间。
周子文从炕上醒来,俩姐妹已经收拾好了。
“子文哥,快起来,该上工了。”
陈巧依蹭蹭蹭的跑到屋里,摇了摇周子文的身子。
“嗯,这就起。”
周子文顺手搂着她亲了一口。
俩人一番温存,等他们出去的时候,陈巧依脸上的红晕还没消散。
那诱人的样子,让周子文恨不得不去上工,就搂着媳妇待在家里。
好在周子文也知道什么是正事,虽然不舍,但还是离开家门,和俩姐妹一起去上工。
来日方长,以后的日子还长得很,不急于一时。
等他来到蘑菇种植基地施工现场,吴大刚已经来了。
“吴叔,周叔在忙什么啊,怎么今天没看到人?”
见到吴大刚,周子文凑了过去。
“他啊,接知青去了。”
吴大刚开口说道。
“哦?又有知青来啦?”
周子文眉头一挑。
这下子,估计知青院那边又要热闹了。
“是啊,听说这次来的人可不少,要是人多了,知青院又该修了。”
吴大刚叹了口气,习惯性的拿出烟袋,开始吧唧起来。
“呵呵,人多不是挺好的嘛,正好蘑菇组还缺人,要不把他们都弄到蘑菇组算了。”
周子文笑呵呵的说道。
刚下乡的知青,对乡下的农活不熟悉,身板也不行,让他们干活,估计又要被嫌弃。
但蘑菇组不同,这边的活不重,只要掌握种蘑菇的知识,然后细心一点,完全可以成为得力助手。
和干农活比起来,蘑菇组显然更适合他们。
但听到周子文的建议,吴大刚却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