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他叫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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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他叫韦格
“这里可是巨象族的势力范围,你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迷彩青年解释刚刚他的行为只是一个误会,但我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而是继续问道。
迷彩青年皱了皱眉,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你是从里面逃出来的?”
“没错!”我点了点头,青年口中的里面自然指的的就是巨象族的石牢。
迷彩青年顿时眼中闪过一抹光彩,“那你认识章鹏吗?”
“你是他什么人?”我皱了皱眉,看对方那紧张的神情,似乎和章鹏的关系不浅。
“我是章鹏的同伴,我此番潜入这里就是来营救他的!”迷彩青年答道。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实话?”我继续追问道。
当初我和章鹏来这里营救我的同伴,除了白诗雨和陶然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人的出现实在是太过蹊跷了。
“既然你认识章鹏,那陶然你总该知道吧!是陶然告诉我的,而且,这次少主也来了!”迷彩青年说话的时候,情绪也开始激动起来。
原来如此,迷彩青年说完,我终于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和迷彩青年在这里攀谈起来,通过他的介绍,我才得知,陶然他们在等待我们一周未归之后,便猜测我们的营救行动一定是失败了,于是她便带着白诗雨回到他们的营地去搬救兵,而我也将这一段时间来发生的事情和迷彩青年简单的介绍了一遍。
当我说讲到大闹角斗场的时候,迷彩青年连连大呼过瘾,更是摆出了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模样。
我一阵无语,我可是好不容杀出来的,总不能带着他回去再大闹一场吧!
况且,他的实力似乎比我还要弱上许多,还是算了吧,我俩杀回去还不够给人家塞牙缝的呢!
青年的名字叫韦格,这名字也是没谁了,只是不知道他**之后,会不会和哑巴李一样变成超级赛亚人。
我俩在原地又休息了一个时辰,待我的体力恢复到七七八八的时候,我们便向着森林的深处走去。
根据韦格的介绍,在这森林的外面还有一个小镇,他的同伴此刻就在小镇里。
我们在森林里大概走了两三公里的样子,前方逐渐变得开阔起来。
“这……真的是一座荒岛吗?”
站在森林的出口,我看到眼前的场景,非常的惊讶。
森林的出口就是一个山坡,在山坡下面,是一片梯田。而在梯田两侧的山坡上还散落着一些房子!
就和咱们中国普通农村差不多的那种平方,唯一不同的是,这些房子都是木制结构的,但随便想想我也就释然了,虽然这荒岛上有很多现代都市人生活,但这些人每天都过着东躲XC,战战兢兢的日子,又哪会将都市的生活生产技术带到这里,来建设这里呢!
“怎么样,没想到吧!”见我站在原地出神的望着眼前的一切,韦格在我的身旁轻声的问道。
“是啊,我真的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这样一片净土!”我感慨的答道。
一时间,我的脑海中倒是升起了另外一个想法,这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在这里,你不必担心为了工作整日奔波,你不必被可恶的老板责骂,你更不必为了买房子、娶媳妇、买车而整日愁苦,如果有一天这里没有了厮杀,我倒是真的希望自己将自己的亲人全部接到这里来,过上男耕女织的活,就在这里安安稳稳的度过自己的下半生。
我们走下山坡,沿着田间的田埂缓缓的向前走着。
田坎上的泥土非常的松软,踩上去都要陷进去半只脚,而田里的水稻已经长高了,有些已经黄了,想来收割的季节也不远了。
田坎不是很宽,可以说非常窄,我走得非常小心,生怕一个不注意,就掉到下面的田里去了。
韦格指了指半山腰处的一个人家,“这里距离小镇还有七八里路,晚上山里赶路不安全,我们今天就在那里借宿一宿吧!”
“好吧!”我点了点头,虽然我的体力已经恢复了许多,但有伤在身的我确实不适合长时间的运动。
“韦格,能聊聊你吗?你是怎么流落到这个荒岛上的?”
我的话音落地,我看到韦格的身体一顿,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随即摇头叹息一声,“林毅,其实你应该叫我班长!”
“难道你也是当兵的?”韦哥的话说完,我也是一愣。
韦格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丛林迷彩,“这还用说吗?”
我却是撇了撇嘴,“穿迷彩的不一定是军人,穿西装打领带的也不一定就是老板,还兴许是业务员呢!”
“尼玛!”韦格咒骂了一声,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于是继续说道,“两年前,在亚丁湾,一伙儿海盗劫持了一艘我国的商船,我部奉命出击打击海盗解救人质,我们摸上了海盗的老窝,在那个小岛上和那伙海盗发生了激烈的枪战,经过一天的激战,我们消灭了小岛上的所有海盗,可就当我们带着解救的人质准备回国的时候,我们在海上遇到了台风!”
“那场风暴实在是太大了!”韦格顿了顿,似乎仍在对那场台风心有余悸,“我们的军舰在茫茫的大海上,就仿若一叶扁舟一般摇摇欲坠,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狗屁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在他娘的大自然的面前,人类狗屁都不是!”韦格咒骂着,我就在一旁静静的听着。
“在那场风暴中,所有舰载仪器全部失灵,最他吗的狗血的是,我们的军舰居然和被我们带回来的商船撞到了一起,你知道吗?我就是现在想起来都感觉不可思议,当时,我们两艘船可是足足间隔了四五海里,我们的两艘大船就好似被人拎起来的两只小鸡一般,然后砰的一声撞到了一起,我们的军舰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漏水,开始下沉,我和我的战友将所有救生艇都让给了那些老百姓,然后我和我的战友便带着救生圈跳入了大海!”
“然后呢!”见韦格这个时候停了下来,我追问道。
“然后我就到了这里!”韦格翻了一个白眼。
我却向韦格竖起一个大拇指来。
“不用向我点赞,其实如果当初你在船上也会是同样的选择,难道不是吗?”韦格将目光向我投来,夕阳的余晖下,此刻,韦格的形象是那样的高大!
我点了点头!
“没错,如果当初我在船上,我也会和你一样,因为我也是一名军人!”
PS:前面的二十万字,是这本书上传以前就写好的,也是酝酿了很久的,所以逻辑思维层次都比较清晰,但是最近这几章,自己也感觉到写的不是很好,但绝对没有凑字数的意思,因为每一个字,包括每一个标点符号,不管写的咋样,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都是我的心血。
留言版里也有很多人在说,看到第一人称就不想看了,还有什么垃圾之类的话,但我这个人的心态还是很好的,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不喜欢,那只能说明,我的书不是您的菜,最近这两天每天都有一千的新增读者,说实在的,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想都每敢想过的,只能说,感谢,真的很感谢,感谢有您的陪伴,感谢有您的支持,另外每天还有很多朋友在留言板催更,给投票,还有打赏的,我在感激的同时,心里更得到了感动和安慰,总之,谢谢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他叫韦格
“这里可是巨象族的势力范围,你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迷彩青年解释刚刚他的行为只是一个误会,但我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而是继续问道。
迷彩青年皱了皱眉,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你是从里面逃出来的?”
“没错!”我点了点头,青年口中的里面自然指的的就是巨象族的石牢。
迷彩青年顿时眼中闪过一抹光彩,“那你认识章鹏吗?”
“你是他什么人?”我皱了皱眉,看对方那紧张的神情,似乎和章鹏的关系不浅。
“我是章鹏的同伴,我此番潜入这里就是来营救他的!”迷彩青年答道。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实话?”我继续追问道。
当初我和章鹏来这里营救我的同伴,除了白诗雨和陶然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人的出现实在是太过蹊跷了。
“既然你认识章鹏,那陶然你总该知道吧!是陶然告诉我的,而且,这次少主也来了!”迷彩青年说话的时候,情绪也开始激动起来。
原来如此,迷彩青年说完,我终于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和迷彩青年在这里攀谈起来,通过他的介绍,我才得知,陶然他们在等待我们一周未归之后,便猜测我们的营救行动一定是失败了,于是她便带着白诗雨回到他们的营地去搬救兵,而我也将这一段时间来发生的事情和迷彩青年简单的介绍了一遍。
当我说讲到大闹角斗场的时候,迷彩青年连连大呼过瘾,更是摆出了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模样。
我一阵无语,我可是好不容杀出来的,总不能带着他回去再大闹一场吧!
况且,他的实力似乎比我还要弱上许多,还是算了吧,我俩杀回去还不够给人家塞牙缝的呢!
青年的名字叫韦格,这名字也是没谁了,只是不知道他**之后,会不会和哑巴李一样变成超级赛亚人。
我俩在原地又休息了一个时辰,待我的体力恢复到七七八八的时候,我们便向着森林的深处走去。
根据韦格的介绍,在这森林的外面还有一个小镇,他的同伴此刻就在小镇里。
我们在森林里大概走了两三公里的样子,前方逐渐变得开阔起来。
“这……真的是一座荒岛吗?”
站在森林的出口,我看到眼前的场景,非常的惊讶。
森林的出口就是一个山坡,在山坡下面,是一片梯田。而在梯田两侧的山坡上还散落着一些房子!
就和咱们中国普通农村差不多的那种平方,唯一不同的是,这些房子都是木制结构的,但随便想想我也就释然了,虽然这荒岛上有很多现代都市人生活,但这些人每天都过着东躲XC,战战兢兢的日子,又哪会将都市的生活生产技术带到这里,来建设这里呢!
“怎么样,没想到吧!”见我站在原地出神的望着眼前的一切,韦格在我的身旁轻声的问道。
“是啊,我真的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这样一片净土!”我感慨的答道。
一时间,我的脑海中倒是升起了另外一个想法,这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在这里,你不必担心为了工作整日奔波,你不必被可恶的老板责骂,你更不必为了买房子、娶媳妇、买车而整日愁苦,如果有一天这里没有了厮杀,我倒是真的希望自己将自己的亲人全部接到这里来,过上男耕女织的活,就在这里安安稳稳的度过自己的下半生。
我们走下山坡,沿着田间的田埂缓缓的向前走着。
田坎上的泥土非常的松软,踩上去都要陷进去半只脚,而田里的水稻已经长高了,有些已经黄了,想来收割的季节也不远了。
田坎不是很宽,可以说非常窄,我走得非常小心,生怕一个不注意,就掉到下面的田里去了。
韦格指了指半山腰处的一个人家,“这里距离小镇还有七八里路,晚上山里赶路不安全,我们今天就在那里借宿一宿吧!”
“好吧!”我点了点头,虽然我的体力已经恢复了许多,但有伤在身的我确实不适合长时间的运动。
“韦格,能聊聊你吗?你是怎么流落到这个荒岛上的?”
我的话音落地,我看到韦格的身体一顿,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随即摇头叹息一声,“林毅,其实你应该叫我班长!”
“难道你也是当兵的?”韦哥的话说完,我也是一愣。
韦格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丛林迷彩,“这还用说吗?”
我却是撇了撇嘴,“穿迷彩的不一定是军人,穿西装打领带的也不一定就是老板,还兴许是业务员呢!”
“尼玛!”韦格咒骂了一声,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于是继续说道,“两年前,在亚丁湾,一伙儿海盗劫持了一艘我国的商船,我部奉命出击打击海盗解救人质,我们摸上了海盗的老窝,在那个小岛上和那伙海盗发生了激烈的枪战,经过一天的激战,我们消灭了小岛上的所有海盗,可就当我们带着解救的人质准备回国的时候,我们在海上遇到了台风!”
“那场风暴实在是太大了!”韦格顿了顿,似乎仍在对那场台风心有余悸,“我们的军舰在茫茫的大海上,就仿若一叶扁舟一般摇摇欲坠,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狗屁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在他娘的大自然的面前,人类狗屁都不是!”韦格咒骂着,我就在一旁静静的听着。
“在那场风暴中,所有舰载仪器全部失灵,最他吗的狗血的是,我们的军舰居然和被我们带回来的商船撞到了一起,你知道吗?我就是现在想起来都感觉不可思议,当时,我们两艘船可是足足间隔了四五海里,我们的两艘大船就好似被人拎起来的两只小鸡一般,然后砰的一声撞到了一起,我们的军舰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漏水,开始下沉,我和我的战友将所有救生艇都让给了那些老百姓,然后我和我的战友便带着救生圈跳入了大海!”
“然后呢!”见韦格这个时候停了下来,我追问道。
“然后我就到了这里!”韦格翻了一个白眼。
我却向韦格竖起一个大拇指来。
“不用向我点赞,其实如果当初你在船上也会是同样的选择,难道不是吗?”韦格将目光向我投来,夕阳的余晖下,此刻,韦格的形象是那样的高大!
我点了点头!
“没错,如果当初我在船上,我也会和你一样,因为我也是一名军人!”
PS:前面的二十万字,是这本书上传以前就写好的,也是酝酿了很久的,所以逻辑思维层次都比较清晰,但是最近这几章,自己也感觉到写的不是很好,但绝对没有凑字数的意思,因为每一个字,包括每一个标点符号,不管写的咋样,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都是我的心血。
留言版里也有很多人在说,看到第一人称就不想看了,还有什么垃圾之类的话,但我这个人的心态还是很好的,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如果不喜欢,那只能说明,我的书不是您的菜,最近这两天每天都有一千的新增读者,说实在的,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想都每敢想过的,只能说,感谢,真的很感谢,感谢有您的陪伴,感谢有您的支持,另外每天还有很多朋友在留言板催更,给投票,还有打赏的,我在感激的同时,心里更得到了感动和安慰,总之,谢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