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好戏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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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活的久,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
沈煜做事,喜欢先理清思路,而后有的放矢。
得到了关于大德世界的记忆,如果还栽在这里,也太丢人了些。
这次进来,第一目标就是劫取气运。
别看一进大德,沈煜便遇到了两位气运加身之人。
但实际上,当年崇光仙帝直接斩杀了他们之后,得到的气运连张返程票都买不起。
他在大德待了好几年,杀人无数,最终获得气运也不过只够换几根还魂草根须而已。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他自己的原因。
待在这世界中,也是要消耗气运的,时间越长,消耗越大。
崇光仙帝获得的气运,绝大部分都用在了这上头。
沈煜可没这个耐心,他的目标是,一年内,劫取足够的气运,收集海量的资源,重台重瓣双三九!
有千幻叶在,只要有机会去那些大势力逛上一圈,不撞上养神三境高手的话,资源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气运,崇光仙帝并未留下有关劫运珠本身的记忆,还得慢慢摸索。
先拿阚城这当成实验田吧。
......
琢磨了一宿,沈煜来来回回想出了十几种实验方法。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阚城之外便响起了沉重的马蹄声。
一排排黑盔黑甲的军士骑着高头大马冲入了城内,将那些早起的民众全部疏散,而后往街道两旁一站,便如同钉子一样,嵌在了那里。
阚城的城主乃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早就在城主府外候着,这些禁卫一来,便迎了上去。
一个禁卫首领和他说了几句,而后带着城主府的一众人以及阚城的官绅们去了城外布置了起来。
身为公主殿下,自然不可能起的这么早,这些禁卫只是来打前站的,不到晌午时分,那位公主殿下是不会出现的。
事关自家儿子的终身大事,城主自然也是竭尽全力。
不仅每个禁卫都塞上了厚厚的红包,而且前几天就已将城内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栽上了鲜花绿草,将一个破破败败的小城搞得和旅游景点似的。
城外的迎宾台也是早有布置,镶金嵌银、富丽堂皇。
一身银甲的阚龙象往前头一站,端得是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立马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就连那位禁卫首领也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对城主的态度立马亲近了不少。
他可是知道小公主的脾性的,这位名传曲国的少年俊杰至少在外表上没得挑。
如果那勇武之名也名副其实的话,还真很有希望成为驸马。
到时候,城主自然也是鸡犬升天,此时打好交道不吃亏。
不知为何,沈煜竟然是由城外而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和一群平民挤在一起,远远的看着。
“排场还真大啊...”
又浪费了一点气运,收集了一下数据。
一晚过去,阚龙象头顶的气运已然隐隐有由橙转黄的趋势,如若今日成事,应该便是黄运。
黄运其实又能被称之为皇运,在凡俗间已是了不得的人物,假以时日,这曲国说不定就要换姓。
看了两眼,耳边又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爷,我看你双腿无力,明显是肾虚气短的症状...要不我帮你开个方子?”
“大姐,你这一脸的粉刺,肯定是月事不调...”
“......”
在一阵气急败坏的喝骂声中,鹿小鸣灰头土脸的钻出了人群,觉得好委屈,走到沈煜身边,脚步一顿,眼睛亮了起来,用药箱撞了撞他:“胡子大伯,你还没去抓药嘛?”
沈煜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想揍她!
但很快,他眉头皱了皱,有些讶异的问道:“你认得出我?”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裳,又将胡须刮得干干净净。
虽然没用千幻叶,但已经彻底改头换面,头上还戴了个帽兜,遮得那叫严实,这小妞是怎么认出来的?
鹿小鸣得意的皱了皱鼻头:“怎么会认不出呢?药材有苦有甜,每个人身上的味道也都是不一样的呢...我一闻就知道是你了!”
“对了,你也是来看公主的嘛?听说她可漂亮了呢...不过阚少城主也好帅啊...”
她直勾勾的朝着阚龙象看着,一副小花痴的模样,喃喃自语:“要是我以后的夫君有这么帅就好了呢!”
沈煜对这位自来熟兼话痨的妹子还真是无力吐槽,不过她身上散发着一种极其淡雅的药香,倒是挺好闻的,也懒得避开,索性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想着能多套点话。
他还指望着能去药神门兜一圈呢...
这名字一听就油水多多,不能放过。
......
“宫将军,公主殿下何时能到?”
迎宾台上,城主侧着身轻声问道。
宫将军抬头看了看天色,耐心的回答道:“我们就宿营在几十里外的官驿那,现在是辰时,公主殿下一般巳时洗漱,至少午时才...哦...那是...”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看见前方的石板路上有人纵马而来,顿时又将下文卡在了嗓子眼里:“这...快,准备列队相迎!”
果然,那一骑一到近前,便大声喝道:“殿下已在五里之外,准备跪迎!”
一声令下,禁卫执戍列队,城主、官绅、平民全部跪地相迎。
要放在其他国家,一位公主哪有这么大声势,但在曲国却不一样。
曲王毕竟无子,三位公主之中有一位可是要登基称王的,这次小公主虽然是来相亲,用的名义可是代王出巡,礼数自然得周道。
但人群最前方,阚龙象却动也未动,目光朝着众人缓缓扫过,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菱角分明的脸庞如雕塑一般俊美。
他早已揣摩过这些天潢贵胄的心思,见惯了那些唯唯诺诺的家伙,自己越是羁傲不逊,在她眼中便越是与众不同。
如今所有人都跪在地上,就自己一个傲然而立,凭着自己这副皮相和气质,公主她定...
“嗯,怎么还有两个人站着?”
在右侧,那些平民早已跪了一地,但其中却有两人如同他一般站着。
一个容貌秀美的白衣女子正呆呆的看着自己,估计也是自己的迷妹,看傻了眼倒是可以原谅,可她身边那家伙怎么回事?
身材魁梧挺拔,穿得倒是还算讲究,一身黑袍看起来质地不错,一个大帽兜将整张脸都遮挡了一大半,只露出了半截鼻梁和一双眼睛。
但那双眼睛太亮了,离得那么远,却让阚龙象有了一种多看一眼就要被灼烧的错觉,不由自主的挪开了些许。
这种主动逃避的感觉,自他出生至今还从未有过,让阚龙象心中有些羞怒,冷哼了一声,侧身说道:“宫将军,你看那两人...”
宫将军一直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正在那纠结是否要拉他跪下,琢磨了半晌还是决定随他去了。
此时闻言,他愣了愣,转身看去,顿时大怒,伸手一指,便有两位禁卫起身,朝着平民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
俗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种场面下,竟然还会有如此不识相的家伙,若不是公主将至,不宜见血,真该直接斩杀了才是!
想要活的久,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
沈煜做事,喜欢先理清思路,而后有的放矢。
得到了关于大德世界的记忆,如果还栽在这里,也太丢人了些。
这次进来,第一目标就是劫取气运。
别看一进大德,沈煜便遇到了两位气运加身之人。
但实际上,当年崇光仙帝直接斩杀了他们之后,得到的气运连张返程票都买不起。
他在大德待了好几年,杀人无数,最终获得气运也不过只够换几根还魂草根须而已。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他自己的原因。
待在这世界中,也是要消耗气运的,时间越长,消耗越大。
崇光仙帝获得的气运,绝大部分都用在了这上头。
沈煜可没这个耐心,他的目标是,一年内,劫取足够的气运,收集海量的资源,重台重瓣双三九!
有千幻叶在,只要有机会去那些大势力逛上一圈,不撞上养神三境高手的话,资源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气运,崇光仙帝并未留下有关劫运珠本身的记忆,还得慢慢摸索。
先拿阚城这当成实验田吧。
......
琢磨了一宿,沈煜来来回回想出了十几种实验方法。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阚城之外便响起了沉重的马蹄声。
一排排黑盔黑甲的军士骑着高头大马冲入了城内,将那些早起的民众全部疏散,而后往街道两旁一站,便如同钉子一样,嵌在了那里。
阚城的城主乃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早就在城主府外候着,这些禁卫一来,便迎了上去。
一个禁卫首领和他说了几句,而后带着城主府的一众人以及阚城的官绅们去了城外布置了起来。
身为公主殿下,自然不可能起的这么早,这些禁卫只是来打前站的,不到晌午时分,那位公主殿下是不会出现的。
事关自家儿子的终身大事,城主自然也是竭尽全力。
不仅每个禁卫都塞上了厚厚的红包,而且前几天就已将城内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栽上了鲜花绿草,将一个破破败败的小城搞得和旅游景点似的。
城外的迎宾台也是早有布置,镶金嵌银、富丽堂皇。
一身银甲的阚龙象往前头一站,端得是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立马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就连那位禁卫首领也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对城主的态度立马亲近了不少。
他可是知道小公主的脾性的,这位名传曲国的少年俊杰至少在外表上没得挑。
如果那勇武之名也名副其实的话,还真很有希望成为驸马。
到时候,城主自然也是鸡犬升天,此时打好交道不吃亏。
不知为何,沈煜竟然是由城外而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和一群平民挤在一起,远远的看着。
“排场还真大啊...”
又浪费了一点气运,收集了一下数据。
一晚过去,阚龙象头顶的气运已然隐隐有由橙转黄的趋势,如若今日成事,应该便是黄运。
黄运其实又能被称之为皇运,在凡俗间已是了不得的人物,假以时日,这曲国说不定就要换姓。
看了两眼,耳边又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爷,我看你双腿无力,明显是肾虚气短的症状...要不我帮你开个方子?”
“大姐,你这一脸的粉刺,肯定是月事不调...”
“......”
在一阵气急败坏的喝骂声中,鹿小鸣灰头土脸的钻出了人群,觉得好委屈,走到沈煜身边,脚步一顿,眼睛亮了起来,用药箱撞了撞他:“胡子大伯,你还没去抓药嘛?”
沈煜忽然发现,自己也很想揍她!
但很快,他眉头皱了皱,有些讶异的问道:“你认得出我?”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裳,又将胡须刮得干干净净。
虽然没用千幻叶,但已经彻底改头换面,头上还戴了个帽兜,遮得那叫严实,这小妞是怎么认出来的?
鹿小鸣得意的皱了皱鼻头:“怎么会认不出呢?药材有苦有甜,每个人身上的味道也都是不一样的呢...我一闻就知道是你了!”
“对了,你也是来看公主的嘛?听说她可漂亮了呢...不过阚少城主也好帅啊...”
她直勾勾的朝着阚龙象看着,一副小花痴的模样,喃喃自语:“要是我以后的夫君有这么帅就好了呢!”
沈煜对这位自来熟兼话痨的妹子还真是无力吐槽,不过她身上散发着一种极其淡雅的药香,倒是挺好闻的,也懒得避开,索性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想着能多套点话。
他还指望着能去药神门兜一圈呢...
这名字一听就油水多多,不能放过。
......
“宫将军,公主殿下何时能到?”
迎宾台上,城主侧着身轻声问道。
宫将军抬头看了看天色,耐心的回答道:“我们就宿营在几十里外的官驿那,现在是辰时,公主殿下一般巳时洗漱,至少午时才...哦...那是...”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看见前方的石板路上有人纵马而来,顿时又将下文卡在了嗓子眼里:“这...快,准备列队相迎!”
果然,那一骑一到近前,便大声喝道:“殿下已在五里之外,准备跪迎!”
一声令下,禁卫执戍列队,城主、官绅、平民全部跪地相迎。
要放在其他国家,一位公主哪有这么大声势,但在曲国却不一样。
曲王毕竟无子,三位公主之中有一位可是要登基称王的,这次小公主虽然是来相亲,用的名义可是代王出巡,礼数自然得周道。
但人群最前方,阚龙象却动也未动,目光朝着众人缓缓扫过,嘴角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菱角分明的脸庞如雕塑一般俊美。
他早已揣摩过这些天潢贵胄的心思,见惯了那些唯唯诺诺的家伙,自己越是羁傲不逊,在她眼中便越是与众不同。
如今所有人都跪在地上,就自己一个傲然而立,凭着自己这副皮相和气质,公主她定...
“嗯,怎么还有两个人站着?”
在右侧,那些平民早已跪了一地,但其中却有两人如同他一般站着。
一个容貌秀美的白衣女子正呆呆的看着自己,估计也是自己的迷妹,看傻了眼倒是可以原谅,可她身边那家伙怎么回事?
身材魁梧挺拔,穿得倒是还算讲究,一身黑袍看起来质地不错,一个大帽兜将整张脸都遮挡了一大半,只露出了半截鼻梁和一双眼睛。
但那双眼睛太亮了,离得那么远,却让阚龙象有了一种多看一眼就要被灼烧的错觉,不由自主的挪开了些许。
这种主动逃避的感觉,自他出生至今还从未有过,让阚龙象心中有些羞怒,冷哼了一声,侧身说道:“宫将军,你看那两人...”
宫将军一直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正在那纠结是否要拉他跪下,琢磨了半晌还是决定随他去了。
此时闻言,他愣了愣,转身看去,顿时大怒,伸手一指,便有两位禁卫起身,朝着平民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
俗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种场面下,竟然还会有如此不识相的家伙,若不是公主将至,不宜见血,真该直接斩杀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