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本少爷身经百战见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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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秦书就被秦秀叫醒,满脸怨念地看着水三开着玛莎拉蒂绝尘而去,而自己装好各种奇奇怪怪的书穿着校服准备去上课。
以前秦书都会乖乖地背着自己的书包,拿着秦秀给他做的早餐去学校,就算成绩不好,他也绝对是听讲最认真上课坐姿最端正的学生,就算老师实在讲的太过发威导致连秦书都不幸在课堂上睡着了,秦书也绝对是睡姿最一丝不苟的学生。
饶是秦书头脑并不精明,秦秀仍旧为自己有这么个儿子自豪,可是今天早上,她习惯性地把书包和早餐递给秦书的时候,却发现自家儿子嘴角一抽,秦书瞅着映着小猪佩琪的书包,眉头微微蹙起,犹豫了好久终于问,“那是什么?”
“书包啊。”秦秀看看书包,没毛病啊,这可是小书之前最喜欢的书包了。她本来也觉得一个男孩子背着粉色的卡通包显得很幼稚,可是秦书有天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家就央求着秦秀给他买一个“社会猪”,还说什么水三哥哥最喜欢社会人了,如果自己有了一个社会的书包,水三一定会喜欢自己。秦秀当然知道水三肯定又捉弄秦书了,但是耐不过秦书的央求,她还是答应了他。然后秦秀发现自家儿子好像挺适合粉色的东西~果然是自己生的孩子,怎么就这么可爱呢?秦秀不自觉勾起唇角,母爱泛滥地揉揉秦书的头发,像往常一般哄孩子一样哄着秦书,“你看,书包上的小猪和咱们小书多像。好孩子都会乖乖上课听讲的,小书是不是乖孩子啊?”
“~咳咳。”秦书差点没被呛死,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相处方式啊!他在到底是接受母上大人关爱智障的眼神洗礼还是背着粉色的猪书包之间纠结半秒,果断选择了背着书包跑了出去,走到花坛前方的时候正好遇见了晨跑回来的水天一,水天一像往常一般说了秦书最喜欢的话,“今天的小书也很社会呢!”
奇怪的是,今天小书竟然没有害羞地朝自己笑一笑,而是跑得更快了,在出门的时候还差点绊倒了。水天一狐疑地看着秦书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碎碎念,小书不会真的到了叛逆期了吧?
在上学的路上,秦书都默默把头低着,一边躲避着别人看傻子一般的目光,一边认真回忆了一下自己前十七年的人生经历,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大字,“混吃等死!”在遇见水三之后可能有所改变,由单纯地混吃等死变成了“嘤嘤嘤哥哥我喜欢你+抱着少爷的大腿混吃等死”,思及此秦书就觉得头疼,他想过千万种和水三的重逢方式,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样子。
混混沌沌地被当了十几年傻子的滋味确实不好,他就像睡在这具身体里面一样,只有极少数的时间是清醒的,其他的时候都是浑浑噩噩,就像佛家所说的被封闭了五识的傀儡,那时候的他就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带着前世的执念,固执地想要履践着前生的诺言。秦书也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久,但是肯定要赶紧把自己的傻子形象重塑一下吧!
秦书在高中部仍旧是无人可望其项背的头号大傻子,蝉联着每一年每一科的倒数第一,就他这种拉低全校平均成绩的渣渣,明德居然还没把他劝退,足以看出水老太爷确实是个有权有势的狠角色。初中部的学生到校时间短,对高中的事情了解还不多,看见他这样的男孩子还是忍不住雀跃地交头接耳。
“啊啊啊!好好看啊,你们说他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女生甲尖叫嘤嘤嘤。
“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女生乙盯着他的社会猪书包笑出了声。
“学长,我能不能加你□□啊?”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被一群女生推搡着推到秦书面前,女孩子们窃窃私语,她红着脸跑小声跟他说,“我注意你很久了,想知道学长有没有,有没有女朋友。”女孩子的脸红的更深。
对待这种情况秦书一向是熟门熟路,前生他读过私塾也上过西学,除了那些想攀附秦家从小就要和秦书订娃娃亲的女孩子,学校里面秦书也向来不乏追求者,那年代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女孩子可一点不比现在的女生矜持,有个商会会长的女儿甚至给他写了两年情书外带着送车送房,当然秦书都拒绝了。
所以这种表白都是小场面。面对着女生们起哄的声音,秦书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对那个紧张到说话都结巴了的女生说,“谢谢你喜欢我,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抱歉。”
说着秦书就准备离开,女生听到他的拒绝后几乎要急的哭出来,但还是不想就这样放弃,“学长,我只是想认识你,我不会打扰你和你女朋友的,我不介意你有女朋友的。”
“可是我介意。”秦书正色道,“他喜不喜欢我没关系,我既然喜欢他,就会对他负责。”说完这话,秦书很温柔地朝着那个女孩子笑笑,转身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个女生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那个笑容镇住了。
那真的是对一个人用情至深才会有的温柔表情,虽然不动声色,但却明确地表明了立场,不容得任何人染指。
女生在身后像是哭了,她的小姐妹们在一边安慰着她,秦书揉揉眉心,心底咬牙切齿把水三骂了一通,那南蛮子把以前的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倒是乐得轻松,自己还得为他拒绝女生,怎么想怎么不划算,秦书心不在焉地将路边的小石子踢开,他低着头走路,前方却有个人堵在了他面前,那个人穿了一双棕色的马克靴,茶色条纹尼龙裤熨烫的一丝不苟。
秦书头也没抬就朝旁边让让想让那个人过去,但是他往左对面的人就往右,像是和他耗上了一样直直堵住他的路,秦书深吸一口气,觉得有些人真的是太恶心了,躲都躲不掉,一道干干净净的嗓音,半打趣地说,“傻子,居然还有人瞎眼向你表白?”
秦书终于抬头,不出所料对上陆乔安那双半透着压抑的眼睛,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自己和他本来就没什么过节,但是自从初二那年以后,陆乔安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秦书身边,背地里做过许多小动作。但是那时候水三还在学校,饶是水三再烦秦书,好歹也会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护着点。自从秦书和陆乔安毕业以后,学校里也不再有人找秦书麻烦,陆乔安应该是考到了北方的一个大学,和水三的学校隔了十万八千里,照理说他已经上了大学,也犯不着单独和秦书过不去,可是陆乔安放暑假回来后,一不旅游二不逛街,反倒是特别乐衷于来学校刁难秦书,除了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秦书找不到别的解释。
秦书没像以前一样畏畏缩缩不敢说话,而是笑着回他一句,“巧了,今天瞎眼的人特别多,还有人瞎眼专门朝本傻子身上凑。”
陆乔安狐疑地打量他两眼,像是难以理解秦书突然改变的言行,秦书也不打算和他废话,错过身想去教室,却被陆乔安挡在了路上,陆乔安这人极其爱装,在大庭广众之下言行举止绝对绅士,他半带威胁地再次挡在秦书面前,“傻子,你怎么不结巴了?你以前怎么说话来着,哦,是‘对,对,对不起!’好久没听你说了,怎么,不给我来一段?就说‘对不起’”
陆乔安学秦书结巴的样子极其好笑,他们身边围观了不少人,闻言都笑了起来,等着看秦书笑话,刚才对秦书表白过的女生有些幻灭地看向秦书,女生们开始窃窃私语。
“没关系。”秦书撇他一眼,高冷地留下一句,“对了,神经病的话记得吃药,不要觉得没人说你是神经病你就觉得自己不是,自信点,你就是。”语毕,秦书撞开陆乔安拦在自己身前的手就离开,女生们再也绷不住了,开始大笑起来,确实,比起秦书,陆乔安好像更像个傻子。
陆乔安看着秦书远去的背影,攥紧了双手,在人群的注视中灰溜溜跑了。
沐浴着妹子们崇拜眼神的秦书哼了一声,小小地骄傲了一下,以前想纠缠水三的妖艳贱货足足可以编成一个加强连了,秦少爷还不是以一敌百不带怕的!“本少爷可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好吗?”秦书直觉神清气爽连步伐都快捷许多。
一大早,秦书就被秦秀叫醒,满脸怨念地看着水三开着玛莎拉蒂绝尘而去,而自己装好各种奇奇怪怪的书穿着校服准备去上课。
以前秦书都会乖乖地背着自己的书包,拿着秦秀给他做的早餐去学校,就算成绩不好,他也绝对是听讲最认真上课坐姿最端正的学生,就算老师实在讲的太过发威导致连秦书都不幸在课堂上睡着了,秦书也绝对是睡姿最一丝不苟的学生。
饶是秦书头脑并不精明,秦秀仍旧为自己有这么个儿子自豪,可是今天早上,她习惯性地把书包和早餐递给秦书的时候,却发现自家儿子嘴角一抽,秦书瞅着映着小猪佩琪的书包,眉头微微蹙起,犹豫了好久终于问,“那是什么?”
“书包啊。”秦秀看看书包,没毛病啊,这可是小书之前最喜欢的书包了。她本来也觉得一个男孩子背着粉色的卡通包显得很幼稚,可是秦书有天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家就央求着秦秀给他买一个“社会猪”,还说什么水三哥哥最喜欢社会人了,如果自己有了一个社会的书包,水三一定会喜欢自己。秦秀当然知道水三肯定又捉弄秦书了,但是耐不过秦书的央求,她还是答应了他。然后秦秀发现自家儿子好像挺适合粉色的东西~果然是自己生的孩子,怎么就这么可爱呢?秦秀不自觉勾起唇角,母爱泛滥地揉揉秦书的头发,像往常一般哄孩子一样哄着秦书,“你看,书包上的小猪和咱们小书多像。好孩子都会乖乖上课听讲的,小书是不是乖孩子啊?”
“~咳咳。”秦书差点没被呛死,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相处方式啊!他在到底是接受母上大人关爱智障的眼神洗礼还是背着粉色的猪书包之间纠结半秒,果断选择了背着书包跑了出去,走到花坛前方的时候正好遇见了晨跑回来的水天一,水天一像往常一般说了秦书最喜欢的话,“今天的小书也很社会呢!”
奇怪的是,今天小书竟然没有害羞地朝自己笑一笑,而是跑得更快了,在出门的时候还差点绊倒了。水天一狐疑地看着秦书落荒而逃的背影,心里碎碎念,小书不会真的到了叛逆期了吧?
在上学的路上,秦书都默默把头低着,一边躲避着别人看傻子一般的目光,一边认真回忆了一下自己前十七年的人生经历,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大字,“混吃等死!”在遇见水三之后可能有所改变,由单纯地混吃等死变成了“嘤嘤嘤哥哥我喜欢你+抱着少爷的大腿混吃等死”,思及此秦书就觉得头疼,他想过千万种和水三的重逢方式,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样子。
混混沌沌地被当了十几年傻子的滋味确实不好,他就像睡在这具身体里面一样,只有极少数的时间是清醒的,其他的时候都是浑浑噩噩,就像佛家所说的被封闭了五识的傀儡,那时候的他就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带着前世的执念,固执地想要履践着前生的诺言。秦书也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久,但是肯定要赶紧把自己的傻子形象重塑一下吧!
秦书在高中部仍旧是无人可望其项背的头号大傻子,蝉联着每一年每一科的倒数第一,就他这种拉低全校平均成绩的渣渣,明德居然还没把他劝退,足以看出水老太爷确实是个有权有势的狠角色。初中部的学生到校时间短,对高中的事情了解还不多,看见他这样的男孩子还是忍不住雀跃地交头接耳。
“啊啊啊!好好看啊,你们说他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女生甲尖叫嘤嘤嘤。
“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女生乙盯着他的社会猪书包笑出了声。
“学长,我能不能加你□□啊?”一个清秀的女孩子被一群女生推搡着推到秦书面前,女孩子们窃窃私语,她红着脸跑小声跟他说,“我注意你很久了,想知道学长有没有,有没有女朋友。”女孩子的脸红的更深。
对待这种情况秦书一向是熟门熟路,前生他读过私塾也上过西学,除了那些想攀附秦家从小就要和秦书订娃娃亲的女孩子,学校里面秦书也向来不乏追求者,那年代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女孩子可一点不比现在的女生矜持,有个商会会长的女儿甚至给他写了两年情书外带着送车送房,当然秦书都拒绝了。
所以这种表白都是小场面。面对着女生们起哄的声音,秦书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对那个紧张到说话都结巴了的女生说,“谢谢你喜欢我,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抱歉。”
说着秦书就准备离开,女生听到他的拒绝后几乎要急的哭出来,但还是不想就这样放弃,“学长,我只是想认识你,我不会打扰你和你女朋友的,我不介意你有女朋友的。”
“可是我介意。”秦书正色道,“他喜不喜欢我没关系,我既然喜欢他,就会对他负责。”说完这话,秦书很温柔地朝着那个女孩子笑笑,转身继续走自己的路,那个女生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却被那个笑容镇住了。
那真的是对一个人用情至深才会有的温柔表情,虽然不动声色,但却明确地表明了立场,不容得任何人染指。
女生在身后像是哭了,她的小姐妹们在一边安慰着她,秦书揉揉眉心,心底咬牙切齿把水三骂了一通,那南蛮子把以前的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倒是乐得轻松,自己还得为他拒绝女生,怎么想怎么不划算,秦书心不在焉地将路边的小石子踢开,他低着头走路,前方却有个人堵在了他面前,那个人穿了一双棕色的马克靴,茶色条纹尼龙裤熨烫的一丝不苟。
秦书头也没抬就朝旁边让让想让那个人过去,但是他往左对面的人就往右,像是和他耗上了一样直直堵住他的路,秦书深吸一口气,觉得有些人真的是太恶心了,躲都躲不掉,一道干干净净的嗓音,半打趣地说,“傻子,居然还有人瞎眼向你表白?”
秦书终于抬头,不出所料对上陆乔安那双半透着压抑的眼睛,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自己和他本来就没什么过节,但是自从初二那年以后,陆乔安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秦书身边,背地里做过许多小动作。但是那时候水三还在学校,饶是水三再烦秦书,好歹也会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护着点。自从秦书和陆乔安毕业以后,学校里也不再有人找秦书麻烦,陆乔安应该是考到了北方的一个大学,和水三的学校隔了十万八千里,照理说他已经上了大学,也犯不着单独和秦书过不去,可是陆乔安放暑假回来后,一不旅游二不逛街,反倒是特别乐衷于来学校刁难秦书,除了陆乔安这个人就是个神经病,秦书找不到别的解释。
秦书没像以前一样畏畏缩缩不敢说话,而是笑着回他一句,“巧了,今天瞎眼的人特别多,还有人瞎眼专门朝本傻子身上凑。”
陆乔安狐疑地打量他两眼,像是难以理解秦书突然改变的言行,秦书也不打算和他废话,错过身想去教室,却被陆乔安挡在了路上,陆乔安这人极其爱装,在大庭广众之下言行举止绝对绅士,他半带威胁地再次挡在秦书面前,“傻子,你怎么不结巴了?你以前怎么说话来着,哦,是‘对,对,对不起!’好久没听你说了,怎么,不给我来一段?就说‘对不起’”
陆乔安学秦书结巴的样子极其好笑,他们身边围观了不少人,闻言都笑了起来,等着看秦书笑话,刚才对秦书表白过的女生有些幻灭地看向秦书,女生们开始窃窃私语。
“没关系。”秦书撇他一眼,高冷地留下一句,“对了,神经病的话记得吃药,不要觉得没人说你是神经病你就觉得自己不是,自信点,你就是。”语毕,秦书撞开陆乔安拦在自己身前的手就离开,女生们再也绷不住了,开始大笑起来,确实,比起秦书,陆乔安好像更像个傻子。
陆乔安看着秦书远去的背影,攥紧了双手,在人群的注视中灰溜溜跑了。
沐浴着妹子们崇拜眼神的秦书哼了一声,小小地骄傲了一下,以前想纠缠水三的妖艳贱货足足可以编成一个加强连了,秦少爷还不是以一敌百不带怕的!“本少爷可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好吗?”秦书直觉神清气爽连步伐都快捷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