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评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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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球奖入围的事, 程希并不在意。对于电影人来说, 那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对于程希来说,得不得奖,无非就是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作曲工作的机会, 或者是更更更多的作曲工作机会。这不是程希的追求,作曲不过是她的乐趣所在。本末倒置是程希不想看见的结果。所以, 程希才这样的反应,希望给鲍伯一个提醒, 让她明白自己的愿望。
再说了, 反正是程希只算幕后人员,不用表演,不用拍照, 也没有新闻点, 连红毯都不用走。如果到时拗不过鲍伯,非去不可的话, 顶多小礼服一套就足够了。不用浪费心思在这上面, 程希最在意的还是一周后的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长笛首席选择赛。
对于赛前准备这种事,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习惯。高强度练习也不会造成程希的困扰。只不过,每次比赛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比如这次,侧重点恐怕就是合作。
独奏的话,程希水准与艾凡差不多。合作的话……程希挠挠头, 她与交响乐团的合作机会不多,顶多从前被罗伯特丢在学校各种小型的交响乐团合作过,不象艾凡, 已经与十大交响乐团有过合作经验。但是,如果不论团体大小的话,程希的合作经验应该算是比艾凡多。毕竟她有另一个出身,就是五重奏少女组。五重奏也是合作演出的一种形式。程希算得上经验丰富。所以,总是说来,算是各有擅场吧。
开始大量地听各大交响乐团的演出带,尤其是长笛的部分。听明白它们的变化与能量,然后试着假装自己是里面的长笛首席,开始参与到演出中去,然后再听结果,再比较,找到差距之后,再找办法弥补。如此反复。因为庄园里没有电,所以,这个过程全程都是在二楼琴房里完成的。虽然琴房已经设置了隔音墙,但隔音只不是减低音量,并不是屏蔽音波,珍妮依旧听得见。
以前程希的练习大都是在庄园里进行,所以,珍妮还一度以为自家的小主人实在太过天才,不见怎么练习,就已经是柯蒂斯的高材生了。她没有经历过程希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的折磨。听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尚显乐趣,陶冶情操。从早上七点听到晚上十二点,一刻不停。而且,曲子还经常被程希的笛声扰得乱七八糟,要不就是来来回回那几个音地反复,听着简直象打摆子一样。这样糟糕的听音经历,一向自诩喜爱音乐的珍妮也大感受不了,连续两天做梦都有背景音乐的情况下,第三天直接塞了两个耳塞,换得片刻安宁。
到了评较这天,程希第一次感觉有些惴惴。因为她感觉练习时间不够,仅仅一周的时间,能做什么?如果庄园里有电就好了。也许评教完,自己应该去问问太阳能蓄电池现在是否已经普及。如果能让庄园有电的话,事情就不会这么窘迫了。
大冬天,里面穿着黑色小礼服,外面套着厚厚的羊绒大衣,背着长笛就出发了。刚到门口,就看见法国号少女正一脸紧张地低头赶路,根本没看见自己。
“嗨!”程希过去拍了下法国号少女的肩,吓得法国号少女猛地向后一跳,见是程希才拍了拍胸口:“希希,你吓死我了。”
“怎么了?”程希也被一惊一乍的法国号少女吓了一跳。
法国号少女一撇嘴,拉着程希进门,一边小声道:“有点紧张。以前还不觉得,可一要和同校的法国号比赛,我感觉比在外面参加比赛还紧张。大家水平都很高啊。”
“嗯。你还好,我的对手是艾凡!”程希一下就觉得同病相怜了。
“哦~~”法国号少女抚额:“输给王子最少还有香艳的感觉。可我,可我的对手是那个黑屠夫!”
程希刚才那点紧张被法国号少女这句花痴的发言全散光了,一下乐了起来:“哪有黑屠夫,别人就是胖点。”吹法国号的,程希还真没见过几个瘦的呢。以为人人都象艾凡,那么天生丽质?况且那黑屠夫可是天才中的天才,随便一出手就是乐团级的,而且已经与大型交响乐团合作过,很成功。法国号少女的紧张确实不为过,对手太强大了。
在别人眼里,自己也应该如此紧张才对吧?用天才中的天才来评价艾凡也并不为过。不过,自己也不差就是了。程希一下笑了起来,天才么,世界上多得很。有庄园的长笛手么,恐怕只有自己一个。和艾凡一比,自己不但不差,还占尽优势呢。这么一想,程希瞬间自信满满起来。
乐队的视频,程希交的是五重奏少女组获奖的那段。两首协奏曲,一首现代,一首古典,程希不怵。柯蒂斯就这么三两个长笛学员,只有艾凡是可以一观的对手,其余一两个就是新生,不在考虑。余下的,就看视频是否能过评委的眼了。
“希希。”
程希从回忆乐谱中抬起头来,就看见艾凡一身挺拔地站在自己面前,确实象少女漫画中的王子。
“艾凡,真是好久没见。”大概有半年了,只是打电话,一直都没时间见一面。都忙。艾凡飞来飞去当空中飞人,程希也是,电影的事,国内的事,让她无法分心。见到老朋友,程希很开心,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一起坐吧。”
“准备得怎么样?”艾凡依旧是冷脸直白,没有拒绝,坐下来就问。
“非常不错。”程希笑得眯起了眼睛:“我想你也应该和我一样。”
“嗯。我准备得很充分。”艾凡挑了下眉:“我很希望到时在学院交响乐团演出的时候,我在长笛首席,你在我身边。”
程希笑起来:“面对你,输赢我都可以接受。如果输的话,我会好好地当我的副席的。赢的话,也与你有一样的希望。”
艾凡看着程希,愣了一下,也笑起来:“是的,面对你,输赢都可以接受。我们都是全力以赴的人,我知道。”
程希正觉得对话很热血很温暖,很想狠狠地赞美他一番。却不料,艾凡的笑容不改,突然加了一句:“不过,我觉得我的赢面比你大。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我比你有名。”
……!
程希一下说不出话来。什么热血啊,什么理想啊,什么温暖的夕阳啊,这些少年漫画中的影像全都从脑海里消失了。现在的程希很想骂人。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就听见叫自己的名字。
拿起武器,程希站起来,看了眼艾凡,一字一顿地道:“我会赢的,你看着吧!”
当技术伯仲之间,名声又比对方小的时候,程希只好让自己变得耀眼一些。两首协奏曲,古典的不变,现代风格的曲目,程希放弃了原来妥当的选择,她选择了自创曲。一首军乐。长笛的嘹亮本来就适合表现军乐的激昂。这首再合适不过了。这首军乐是程希听林强讲战场故事之后有感而发,写出来的,还从来没有给人看过。只是在听交响乐听得崩溃的某些夜里,在庄园里用它发泄过,算是比较熟悉。程希本来没想过让它现在就现世。不过,艾凡既然这么说了,表现所长,就无需顾忌了。现在,就是她的机会。
协奏曲,需要钢琴。程希走了一步,又回来:“艾凡,帮我钢琴伴奏吧。”
不是有琴手吗?艾凡愣了一下,没有多问什么:“乐谱。”
幸好乐谱都放在庄园里,不然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谱去?程希从背包里摸了一把,拿出军乐的乐谱:“多谢。”
艾凡接过来一看,愣住。这还是一份没怎么整理的乐谱,上面还有错了涂掉的地方,看着有些乱。
“你确实用这首?”艾凡读谱的速度自不必说,挑了挑眉,问道。
“确定。你可以吗?”
没理程希的这句废话,艾凡直接走上台,挥开了琴手,坐在了钢琴前。那稳健的风格,简直好象与程希合作过无数次一样,倒叫评委们吓了一跳。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手合作的。
带着怒气,带着自信,甚至带着点傲慢,这首大开大阖的军乐曲被程希表现得前所未有的饱满丰富,气势十足。评委固然欣喜,但艾凡更是吃惊不已,微微张了嘴,没想到程希会表现到这一步。
一个绚烂耀眼的亮色的演出,与一个中规中矩的完美演出,往往亮色演出更具冲击力。这其实应该是华丽派的艾凡的风格,但却被程希盗用了。她想赢。在公平原则下使用手段,合情合理。
于是,程希赢了。艾凡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没有笑,也没有沮丧,只是淡然开口:“如你所愿,我会坐在你旁边。”
到这一刻,程希突然没有刚才的斗志,欢喜也减轻了许多。她这才想起来,艾凡打算今年毕业,这是他能在学院交响乐团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次学院交响乐团长笛首席的机会。虽然唏嘘,但让程希不去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艾凡这种人,输也要输得光彩,怎么可能接受被施舍的胜利?想要艾凡失落少一点,就只有更强大更强大,才有可能。输在一个大师手里,算是一个美妙的回忆。输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艾凡恐怕一辈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非把自己杀了不可。
对于胜利的欢喜,罗伯特比程希这个当事人更盛。甚至于,他在电话里就直接发号命令:“晚上到你家吃饭,叫珍妮多放些辣椒。”
“叫上鲍伯吧。咱们吃中国火锅好了。有辣,有不辣。”大冬天的,也好久没吃火锅了。
结果,晚上不只是罗伯特和鲍伯到来,还有每周末都来的查理和莎拉。一见到火锅,两人都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就坐在席中,程希又拿出好多食材,让珍妮忙了个团团转。
“珍妮,要不要我再请个人给你帮忙?”程希见珍妮忙得头都来不及抬,说了一句。
“不用。就是周末忙点,平时闲得很。你还经常不在家,我就是打扫打扫房子而已。再请人纯粹浪费。”
于是,这个话题打住。只能说珍妮是个很为主人着想的佣人。程希摸摸鼻子,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好象很没水准啊。摇了摇头,退开。
“希希!”莎拉见程希从厨房走出来,欢快地大叫:“金球奖,金球奖是真的吗?!”
查理和莎拉和罗伯特、鲍伯也很熟。两人现在都把钱让查理给代理投资,赚了不少。查理算是两人的财神。别看两人是音乐界的,但钱谁不喜欢呢?所以,罗伯特、鲍伯和查理三个大男人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却很谈得来。查理谈音乐,罗伯特和鲍伯谈投资。很有乐趣。
男人们对莎拉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鲍伯知道了程希的态度,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下。再看莎拉这激动样,也能摆出“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了。一点也不记得当初他打电话时的激动劲儿了。
“金球奖?哦,是真的吧?这事你得问鲍伯。都是鲍伯告诉我的。”程希坐在桌前,开始漏牛肉。
“哎呀,真的是金球奖啊!希希,你能见到好多大明星了,太幸福了。能带亲友吗?带我去看看吧?我好想见汤姆克鲁斯啊!”
程希愣了愣:“汤姆克鲁斯啊,今年应该没他什么事吧?”印象中他离让他成为大明星的《壮志凌云》还有两年时间呢。现在,他不过算是个刚刚露头的小偶像而已:“而且,据说他很矮。”
“真的?!希希见过他吗?!”
程希显然没想到莎拉竟然是个追星族!被她折腾的一顿好好的火锅没好好吃不说,还被迫大肆了解了八零年代的美国演艺圈,大量程希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被莎拉以崇拜的口吻说出来,让程希产生一种“自己生活在异世界”的诡异感觉。
但是,这样的经历,也让程希对金球奖的入围事件,多了一点点重视。因为在太多人的眼里,它是一件盛事。自己如果不去,万一被哪个无聊的记者说成是古典乐手不屑电影圈之类的,就没必要了。还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专辑销量。到此时,程希才有了那么一点点身为公共人物的责任感。虽然她现在的受众还不广。
反正也就一晚上的事。而且,自己又不用走红毯。看看明星也是好的。
程希这样想着,根本没想到有什么新闻会落在自己头上。
对于金球奖入围的事, 程希并不在意。对于电影人来说, 那是了不得的大事。但对于程希来说,得不得奖,无非就是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作曲工作的机会, 或者是更更更多的作曲工作机会。这不是程希的追求,作曲不过是她的乐趣所在。本末倒置是程希不想看见的结果。所以, 程希才这样的反应,希望给鲍伯一个提醒, 让她明白自己的愿望。
再说了, 反正是程希只算幕后人员,不用表演,不用拍照, 也没有新闻点, 连红毯都不用走。如果到时拗不过鲍伯,非去不可的话, 顶多小礼服一套就足够了。不用浪费心思在这上面, 程希最在意的还是一周后的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长笛首席选择赛。
对于赛前准备这种事,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习惯。高强度练习也不会造成程希的困扰。只不过,每次比赛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比如这次,侧重点恐怕就是合作。
独奏的话,程希水准与艾凡差不多。合作的话……程希挠挠头, 她与交响乐团的合作机会不多,顶多从前被罗伯特丢在学校各种小型的交响乐团合作过,不象艾凡, 已经与十大交响乐团有过合作经验。但是,如果不论团体大小的话,程希的合作经验应该算是比艾凡多。毕竟她有另一个出身,就是五重奏少女组。五重奏也是合作演出的一种形式。程希算得上经验丰富。所以,总是说来,算是各有擅场吧。
开始大量地听各大交响乐团的演出带,尤其是长笛的部分。听明白它们的变化与能量,然后试着假装自己是里面的长笛首席,开始参与到演出中去,然后再听结果,再比较,找到差距之后,再找办法弥补。如此反复。因为庄园里没有电,所以,这个过程全程都是在二楼琴房里完成的。虽然琴房已经设置了隔音墙,但隔音只不是减低音量,并不是屏蔽音波,珍妮依旧听得见。
以前程希的练习大都是在庄园里进行,所以,珍妮还一度以为自家的小主人实在太过天才,不见怎么练习,就已经是柯蒂斯的高材生了。她没有经历过程希这样高强度的练习的折磨。听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尚显乐趣,陶冶情操。从早上七点听到晚上十二点,一刻不停。而且,曲子还经常被程希的笛声扰得乱七八糟,要不就是来来回回那几个音地反复,听着简直象打摆子一样。这样糟糕的听音经历,一向自诩喜爱音乐的珍妮也大感受不了,连续两天做梦都有背景音乐的情况下,第三天直接塞了两个耳塞,换得片刻安宁。
到了评较这天,程希第一次感觉有些惴惴。因为她感觉练习时间不够,仅仅一周的时间,能做什么?如果庄园里有电就好了。也许评教完,自己应该去问问太阳能蓄电池现在是否已经普及。如果能让庄园有电的话,事情就不会这么窘迫了。
大冬天,里面穿着黑色小礼服,外面套着厚厚的羊绒大衣,背着长笛就出发了。刚到门口,就看见法国号少女正一脸紧张地低头赶路,根本没看见自己。
“嗨!”程希过去拍了下法国号少女的肩,吓得法国号少女猛地向后一跳,见是程希才拍了拍胸口:“希希,你吓死我了。”
“怎么了?”程希也被一惊一乍的法国号少女吓了一跳。
法国号少女一撇嘴,拉着程希进门,一边小声道:“有点紧张。以前还不觉得,可一要和同校的法国号比赛,我感觉比在外面参加比赛还紧张。大家水平都很高啊。”
“嗯。你还好,我的对手是艾凡!”程希一下就觉得同病相怜了。
“哦~~”法国号少女抚额:“输给王子最少还有香艳的感觉。可我,可我的对手是那个黑屠夫!”
程希刚才那点紧张被法国号少女这句花痴的发言全散光了,一下乐了起来:“哪有黑屠夫,别人就是胖点。”吹法国号的,程希还真没见过几个瘦的呢。以为人人都象艾凡,那么天生丽质?况且那黑屠夫可是天才中的天才,随便一出手就是乐团级的,而且已经与大型交响乐团合作过,很成功。法国号少女的紧张确实不为过,对手太强大了。
在别人眼里,自己也应该如此紧张才对吧?用天才中的天才来评价艾凡也并不为过。不过,自己也不差就是了。程希一下笑了起来,天才么,世界上多得很。有庄园的长笛手么,恐怕只有自己一个。和艾凡一比,自己不但不差,还占尽优势呢。这么一想,程希瞬间自信满满起来。
乐队的视频,程希交的是五重奏少女组获奖的那段。两首协奏曲,一首现代,一首古典,程希不怵。柯蒂斯就这么三两个长笛学员,只有艾凡是可以一观的对手,其余一两个就是新生,不在考虑。余下的,就看视频是否能过评委的眼了。
“希希。”
程希从回忆乐谱中抬起头来,就看见艾凡一身挺拔地站在自己面前,确实象少女漫画中的王子。
“艾凡,真是好久没见。”大概有半年了,只是打电话,一直都没时间见一面。都忙。艾凡飞来飞去当空中飞人,程希也是,电影的事,国内的事,让她无法分心。见到老朋友,程希很开心,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一起坐吧。”
“准备得怎么样?”艾凡依旧是冷脸直白,没有拒绝,坐下来就问。
“非常不错。”程希笑得眯起了眼睛:“我想你也应该和我一样。”
“嗯。我准备得很充分。”艾凡挑了下眉:“我很希望到时在学院交响乐团演出的时候,我在长笛首席,你在我身边。”
程希笑起来:“面对你,输赢我都可以接受。如果输的话,我会好好地当我的副席的。赢的话,也与你有一样的希望。”
艾凡看着程希,愣了一下,也笑起来:“是的,面对你,输赢都可以接受。我们都是全力以赴的人,我知道。”
程希正觉得对话很热血很温暖,很想狠狠地赞美他一番。却不料,艾凡的笑容不改,突然加了一句:“不过,我觉得我的赢面比你大。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我比你有名。”
……!
程希一下说不出话来。什么热血啊,什么理想啊,什么温暖的夕阳啊,这些少年漫画中的影像全都从脑海里消失了。现在的程希很想骂人。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就听见叫自己的名字。
拿起武器,程希站起来,看了眼艾凡,一字一顿地道:“我会赢的,你看着吧!”
当技术伯仲之间,名声又比对方小的时候,程希只好让自己变得耀眼一些。两首协奏曲,古典的不变,现代风格的曲目,程希放弃了原来妥当的选择,她选择了自创曲。一首军乐。长笛的嘹亮本来就适合表现军乐的激昂。这首再合适不过了。这首军乐是程希听林强讲战场故事之后有感而发,写出来的,还从来没有给人看过。只是在听交响乐听得崩溃的某些夜里,在庄园里用它发泄过,算是比较熟悉。程希本来没想过让它现在就现世。不过,艾凡既然这么说了,表现所长,就无需顾忌了。现在,就是她的机会。
协奏曲,需要钢琴。程希走了一步,又回来:“艾凡,帮我钢琴伴奏吧。”
不是有琴手吗?艾凡愣了一下,没有多问什么:“乐谱。”
幸好乐谱都放在庄园里,不然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谱去?程希从背包里摸了一把,拿出军乐的乐谱:“多谢。”
艾凡接过来一看,愣住。这还是一份没怎么整理的乐谱,上面还有错了涂掉的地方,看着有些乱。
“你确实用这首?”艾凡读谱的速度自不必说,挑了挑眉,问道。
“确定。你可以吗?”
没理程希的这句废话,艾凡直接走上台,挥开了琴手,坐在了钢琴前。那稳健的风格,简直好象与程希合作过无数次一样,倒叫评委们吓了一跳。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手合作的。
带着怒气,带着自信,甚至带着点傲慢,这首大开大阖的军乐曲被程希表现得前所未有的饱满丰富,气势十足。评委固然欣喜,但艾凡更是吃惊不已,微微张了嘴,没想到程希会表现到这一步。
一个绚烂耀眼的亮色的演出,与一个中规中矩的完美演出,往往亮色演出更具冲击力。这其实应该是华丽派的艾凡的风格,但却被程希盗用了。她想赢。在公平原则下使用手段,合情合理。
于是,程希赢了。艾凡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没有笑,也没有沮丧,只是淡然开口:“如你所愿,我会坐在你旁边。”
到这一刻,程希突然没有刚才的斗志,欢喜也减轻了许多。她这才想起来,艾凡打算今年毕业,这是他能在学院交响乐团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次学院交响乐团长笛首席的机会。虽然唏嘘,但让程希不去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艾凡这种人,输也要输得光彩,怎么可能接受被施舍的胜利?想要艾凡失落少一点,就只有更强大更强大,才有可能。输在一个大师手里,算是一个美妙的回忆。输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艾凡恐怕一辈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非把自己杀了不可。
对于胜利的欢喜,罗伯特比程希这个当事人更盛。甚至于,他在电话里就直接发号命令:“晚上到你家吃饭,叫珍妮多放些辣椒。”
“叫上鲍伯吧。咱们吃中国火锅好了。有辣,有不辣。”大冬天的,也好久没吃火锅了。
结果,晚上不只是罗伯特和鲍伯到来,还有每周末都来的查理和莎拉。一见到火锅,两人都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就坐在席中,程希又拿出好多食材,让珍妮忙了个团团转。
“珍妮,要不要我再请个人给你帮忙?”程希见珍妮忙得头都来不及抬,说了一句。
“不用。就是周末忙点,平时闲得很。你还经常不在家,我就是打扫打扫房子而已。再请人纯粹浪费。”
于是,这个话题打住。只能说珍妮是个很为主人着想的佣人。程希摸摸鼻子,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好象很没水准啊。摇了摇头,退开。
“希希!”莎拉见程希从厨房走出来,欢快地大叫:“金球奖,金球奖是真的吗?!”
查理和莎拉和罗伯特、鲍伯也很熟。两人现在都把钱让查理给代理投资,赚了不少。查理算是两人的财神。别看两人是音乐界的,但钱谁不喜欢呢?所以,罗伯特、鲍伯和查理三个大男人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却很谈得来。查理谈音乐,罗伯特和鲍伯谈投资。很有乐趣。
男人们对莎拉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鲍伯知道了程希的态度,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下。再看莎拉这激动样,也能摆出“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了。一点也不记得当初他打电话时的激动劲儿了。
“金球奖?哦,是真的吧?这事你得问鲍伯。都是鲍伯告诉我的。”程希坐在桌前,开始漏牛肉。
“哎呀,真的是金球奖啊!希希,你能见到好多大明星了,太幸福了。能带亲友吗?带我去看看吧?我好想见汤姆克鲁斯啊!”
程希愣了愣:“汤姆克鲁斯啊,今年应该没他什么事吧?”印象中他离让他成为大明星的《壮志凌云》还有两年时间呢。现在,他不过算是个刚刚露头的小偶像而已:“而且,据说他很矮。”
“真的?!希希见过他吗?!”
程希显然没想到莎拉竟然是个追星族!被她折腾的一顿好好的火锅没好好吃不说,还被迫大肆了解了八零年代的美国演艺圈,大量程希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被莎拉以崇拜的口吻说出来,让程希产生一种“自己生活在异世界”的诡异感觉。
但是,这样的经历,也让程希对金球奖的入围事件,多了一点点重视。因为在太多人的眼里,它是一件盛事。自己如果不去,万一被哪个无聊的记者说成是古典乐手不屑电影圈之类的,就没必要了。还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专辑销量。到此时,程希才有了那么一点点身为公共人物的责任感。虽然她现在的受众还不广。
反正也就一晚上的事。而且,自己又不用走红毯。看看明星也是好的。
程希这样想着,根本没想到有什么新闻会落在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