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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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越起初怀疑自己眼花了。
对面那双男女,一个是他的发妻,另一个是他的心腹之臣。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在此山野桃林中私会!
溪涧并不宽阔,尉迟越目力又极佳,将对岸之人的神情举止尽收眼底。
沈氏摘下帷帽的瞬间,他看见十一郎的眼神倏然一亮,惊艳之色全然不加掩饰——他与宁十一君臣相得,私下也甚是投契,不成想那厮看着道貌岸然,私德竟如此败坏,公然引诱不谙世事的少女,瓜田李下也不知避嫌!
而那沈氏也甚是可恶,竟然在一个不相干的男子面前露首,非但不知羞,竟还嫣然巧笑!
那一笑隔花隔水,却愈发灿然,如六月的骄阳般落在他眼底,令他忍不住觑了觑眼。
沈氏在他跟前总是不苟言笑的。
她一言一行堪为楷模,恨不能在头上顶个“母仪天下”的匾额,何尝这样自在地笑过。
然而这样的如花笑靥,却是对着另一个男子。
尉迟越的胸腔里仿佛烧着一团火,这火迅速蔓延,吞没了他的五脏六腑。
偏偏这股无名火无处发泄。
沈宜秋尚未嫁与他为妻,他们这一世甚至还没见过面;而宁十一不曾考中进士,与他素昧平生,更算不上背信弃义。
他的怒火师出无名,可正因其师出无名,才越发炽烈。
尉迟越五内俱焚,面上却出奇沉静。
贾七和贾八两人原本是随侍左右的,此时早已悄然退到五步开外,以免遭受池鱼之殃。
贾八压低了声音道:“咱们殿下与那沈小娘子又无甚瓜葛,为何气得这样狠?”
贾七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侍奉太子多年,对他的神情举止极为熟悉,他打小受的是储君的教养,喜愠不形于色,只有亲近之人才能从蛛丝马迹中看出他的情绪。
此时尉迟越虽然一脸平静,但脸色煞白,周身如同结了层寒霜,显是盛怒已极。
可是人家沈小娘子和宁小郎君,男未婚女未嫁,便是有点什么,与东宫有何干系?
且他们连日来暗中盯着沈七娘,见那小娘子只是特别爱睡回笼觉,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异状。
太子殿下心悦何家九娘子多年,这事他们这些近侍都心知肚明。
说句失敬的话,太子殿下在这事上有些一根筋,不是那等轻易移情别恋之人。
贾七摸着下巴,低声忖道:“可要说没什么吧,今日又巴巴地赶到这儿来……”
贾八道:“殿下不是说闲来无事,城南景致好,微服出宫遛个弯么?”
贾七睨了弟弟一眼:“你是不是傻?城里城外几十上百个寺庙,什么弯能恰好遛到这儿?”
贾八这才恍然大悟:“我说呢,只是出门遛个弯,咱们殿下又是沐浴又是焚香的,换了十八身衣裳还不称心……”
贾七用眼刀子剐了弟弟一眼,并指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贾八吓得一缩脖子。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主人的背影,俱是默然。
尉迟越那身玉色轻罗衫子轻薄飘逸,实在不适合在草莽间行走,衣裾已经沾了不少尘土草叶,左腋下还被树枝挂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好好一个金尊玉贵的太子,看着竟有几分萧瑟落魄。
对岸的两人却是浑然不觉。
沈宜秋和宁十一在桃林中漫步,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宁十一发现,这沈家小娘子比他预料的要活泼健谈许多,见地更胜许多同龄男子。
沈宜秋也暗自点头,宁十一郎果然是学富五车,更难得的是毫不卖弄,单这一点就胜过世上九成九的男子。
若是换了尉迟越那厮,怕是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两人向桃林深处走去,枝叶逐渐繁密。
沈宜秋一个不慎,不曾留意头顶横枝,眼看着就要撞上去,宁十一郎下意识地伸手护住她的额头:“小心!”
沈宜秋冷不丁地撞在他手上,他温热干燥的手心覆在她额头上。
肌肤相触,沈宜秋并未生出什么旖旎之情,心里却是一暖,这情急之下的呵护是做不得假的。
宁十一却像被烙铁烫了似的,迅速缩回手,少女肌肤柔腻的触感还停留在他的手心,他下意识地轻轻握拳,像是要把什么珍藏起来。
尉迟越的目光紧紧追着对岸的一双身影。
虽然被枝叶挡着看不真切,但两人肌肤相触却是明明白白地落在他的眼里,刺得他两眼生疼。
他不自觉地握紧腰间的犀角刀柄,直捏得指节发白。明明想拂袖而去,可双脚却像是钉在地上,寸步也挪不开。
对岸的两人却还得寸进尺。
沈宜秋看了眼宁十一郎的手:“宁公子受伤了。”
宁十一低头一看,却是方才被桃树蹭破了一层皮,一用力便往外渗血珠。
他此时方才察觉痛,忙道无妨,却见沈宜秋从怀中抽出一条素绢帕子:“公子先将就着包扎一下吧,回了寺里再上药。”
宁十一看了看雪白的帕子,只见一角绣着株小小的紫色菖蒲。
他面露迟疑。
沈宜秋落落大方地把帕子往前递了一递。
他们都明白这举动意味着什么。
宁十一深吸了一口气,郑重地接过帕子收入怀中,揖了一揖:“多谢沈家娘子,宁某定不相负。”
沈宜秋弯了弯嘴角,她两世为人,又吃了个大堑,眼力总比上辈子强些。
宁十一是个端方君子,与这样的人在一起,一世举案齐眉总是不难的。
至于尉迟越……她正要把这人从脑海里彻底甩出去,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河对岸的林子里,有个影子一晃而过。
沈宜秋心头一跳,揉了揉眼睛,再定睛一看,哪里有什么人影,却是一头幼鹿从树丛间钻出来,踱步到涧边,低下头喝水。
果然是眼花了,沈宜秋不由暗笑,尉迟越的余威真是不小,闹得她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了。
尉迟越一言不发地在林间疾行,贾七贾八身为侍卫,身手自不必说,却也被他甩下了一大截。
贾八忘了一眼主人背影,小声道:“阿兄,咱们跟了殿下这么久,还从没见过他如此呢。说句不虔敬的,跟咱们坊南曲那个卖胡饼的王四郎挺像。”
贾七在弟弟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瞪起眼睛:“作死!王四那是媳妇跟胡人跑了,如何与咱们英明神武的殿下相提并论?叫殿下听见非削了你脑袋不可!”
贾八缩了缩脖子,犟嘴道:“太子殿下贤明,从不因言治罪的!”他们殿下悲愤又委屈的神情,活脱脱就是那跑了媳妇的王四郎,他绝不会看错。
尉迟越疾行出约莫两里,叫山风吹了一路,逐渐冷静下来。
满腔的怒火熄灭了,他的五脏六腑成了一堆冷灰,填塞在他胸膛里,堵得他喘不过气来。
出了山,尉迟越带着两名侍卫,一路快马加鞭回到东宫。
换下衣裳,饮了两杯苦得发涩的酽茶,尉迟越胸中块垒依旧未消,反而夯得更实了。
桃林中看见的种种在他心里挥之不去,越来越清晰,仿佛有枝无形的笔,不停地勾勾抹抹,把那气人的一幕涂得浓墨重彩。
在今日之前,他已记不得沈氏年少时的模样。
原来那时的她脸颊微圆,嘴角边稍稍鼓起,阳光一照,秀气的耳朵略微透光,像是暖玉雕成一般。
深长的眼尾似乎也没有后来那么凌厉,连带着目光也软和许多,如初春掠过柳梢的轻风。
此时她还没有被层层叠叠的锦绣和钗钿压得步履沉重,穿着一件雨过天青色的窄袖衫子,秀发用一根青玉簪子绾起,与宁十一郎并肩穿行于山水间,好看得像幅画……
不能细想,一想心里便发堵。
他自问对沈氏并无什么别样心思,今日也就是闲来无事,无处可去,这才一时兴起去了圣寿寺,与走亲访友并无二致。
尉迟越捏了捏眉心,将手里的书卷随意一拢,扔进案边青瓷大瓮里,站起身,在房中漫无目的地来回转圈踱步。
转到第八圈,他忽然茅塞顿开。
非是他对沈氏有什么男女之情,只不过他们毕竟做了十二年夫妻,早已习以为常的那个人。
如今乍然见她与别的男子眉来眼去,是个男人都不会舒坦——他只是不能免俗罢了。
可是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不能缓解他心头的郁闷。
尉迟越正兀自生着闷气,忽然有宫人入内禀报,飞霜殿的黄门来传话,道郭贤妃的头风病犯了。
郭贤妃罹患头风病多年,隔三岔五要犯一犯。
至于究竟有什么症状,发作起来有何征兆和规律,连尚医局的医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总而言之,这病症没给郭贤妃造成多少痛苦,倒是与了她许多方便,故而宫人黄门私下里称之为“便宜病”。
尉迟越自从三月三寻芳宴之后,就知生母的便宜病要择个良辰吉日犯一犯。
果不其然,又叫他料准了。
尉迟越今日没什么闲心去听生母絮叨,正想叫人送棵人参灵芝敷衍一二,第二个传话的黄门到了,与前一个刚好前后脚。
尉迟越心知今日躲不过这一遭,只得打点起精神,命人备车马。
尉迟越起初怀疑自己眼花了。
对面那双男女,一个是他的发妻,另一个是他的心腹之臣。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在此山野桃林中私会!
溪涧并不宽阔,尉迟越目力又极佳,将对岸之人的神情举止尽收眼底。
沈氏摘下帷帽的瞬间,他看见十一郎的眼神倏然一亮,惊艳之色全然不加掩饰——他与宁十一君臣相得,私下也甚是投契,不成想那厮看着道貌岸然,私德竟如此败坏,公然引诱不谙世事的少女,瓜田李下也不知避嫌!
而那沈氏也甚是可恶,竟然在一个不相干的男子面前露首,非但不知羞,竟还嫣然巧笑!
那一笑隔花隔水,却愈发灿然,如六月的骄阳般落在他眼底,令他忍不住觑了觑眼。
沈氏在他跟前总是不苟言笑的。
她一言一行堪为楷模,恨不能在头上顶个“母仪天下”的匾额,何尝这样自在地笑过。
然而这样的如花笑靥,却是对着另一个男子。
尉迟越的胸腔里仿佛烧着一团火,这火迅速蔓延,吞没了他的五脏六腑。
偏偏这股无名火无处发泄。
沈宜秋尚未嫁与他为妻,他们这一世甚至还没见过面;而宁十一不曾考中进士,与他素昧平生,更算不上背信弃义。
他的怒火师出无名,可正因其师出无名,才越发炽烈。
尉迟越五内俱焚,面上却出奇沉静。
贾七和贾八两人原本是随侍左右的,此时早已悄然退到五步开外,以免遭受池鱼之殃。
贾八压低了声音道:“咱们殿下与那沈小娘子又无甚瓜葛,为何气得这样狠?”
贾七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侍奉太子多年,对他的神情举止极为熟悉,他打小受的是储君的教养,喜愠不形于色,只有亲近之人才能从蛛丝马迹中看出他的情绪。
此时尉迟越虽然一脸平静,但脸色煞白,周身如同结了层寒霜,显是盛怒已极。
可是人家沈小娘子和宁小郎君,男未婚女未嫁,便是有点什么,与东宫有何干系?
且他们连日来暗中盯着沈七娘,见那小娘子只是特别爱睡回笼觉,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异状。
太子殿下心悦何家九娘子多年,这事他们这些近侍都心知肚明。
说句失敬的话,太子殿下在这事上有些一根筋,不是那等轻易移情别恋之人。
贾七摸着下巴,低声忖道:“可要说没什么吧,今日又巴巴地赶到这儿来……”
贾八道:“殿下不是说闲来无事,城南景致好,微服出宫遛个弯么?”
贾七睨了弟弟一眼:“你是不是傻?城里城外几十上百个寺庙,什么弯能恰好遛到这儿?”
贾八这才恍然大悟:“我说呢,只是出门遛个弯,咱们殿下又是沐浴又是焚香的,换了十八身衣裳还不称心……”
贾七用眼刀子剐了弟弟一眼,并指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贾八吓得一缩脖子。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主人的背影,俱是默然。
尉迟越那身玉色轻罗衫子轻薄飘逸,实在不适合在草莽间行走,衣裾已经沾了不少尘土草叶,左腋下还被树枝挂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好好一个金尊玉贵的太子,看着竟有几分萧瑟落魄。
对岸的两人却是浑然不觉。
沈宜秋和宁十一在桃林中漫步,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宁十一发现,这沈家小娘子比他预料的要活泼健谈许多,见地更胜许多同龄男子。
沈宜秋也暗自点头,宁十一郎果然是学富五车,更难得的是毫不卖弄,单这一点就胜过世上九成九的男子。
若是换了尉迟越那厮,怕是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两人向桃林深处走去,枝叶逐渐繁密。
沈宜秋一个不慎,不曾留意头顶横枝,眼看着就要撞上去,宁十一郎下意识地伸手护住她的额头:“小心!”
沈宜秋冷不丁地撞在他手上,他温热干燥的手心覆在她额头上。
肌肤相触,沈宜秋并未生出什么旖旎之情,心里却是一暖,这情急之下的呵护是做不得假的。
宁十一却像被烙铁烫了似的,迅速缩回手,少女肌肤柔腻的触感还停留在他的手心,他下意识地轻轻握拳,像是要把什么珍藏起来。
尉迟越的目光紧紧追着对岸的一双身影。
虽然被枝叶挡着看不真切,但两人肌肤相触却是明明白白地落在他的眼里,刺得他两眼生疼。
他不自觉地握紧腰间的犀角刀柄,直捏得指节发白。明明想拂袖而去,可双脚却像是钉在地上,寸步也挪不开。
对岸的两人却还得寸进尺。
沈宜秋看了眼宁十一郎的手:“宁公子受伤了。”
宁十一低头一看,却是方才被桃树蹭破了一层皮,一用力便往外渗血珠。
他此时方才察觉痛,忙道无妨,却见沈宜秋从怀中抽出一条素绢帕子:“公子先将就着包扎一下吧,回了寺里再上药。”
宁十一看了看雪白的帕子,只见一角绣着株小小的紫色菖蒲。
他面露迟疑。
沈宜秋落落大方地把帕子往前递了一递。
他们都明白这举动意味着什么。
宁十一深吸了一口气,郑重地接过帕子收入怀中,揖了一揖:“多谢沈家娘子,宁某定不相负。”
沈宜秋弯了弯嘴角,她两世为人,又吃了个大堑,眼力总比上辈子强些。
宁十一是个端方君子,与这样的人在一起,一世举案齐眉总是不难的。
至于尉迟越……她正要把这人从脑海里彻底甩出去,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河对岸的林子里,有个影子一晃而过。
沈宜秋心头一跳,揉了揉眼睛,再定睛一看,哪里有什么人影,却是一头幼鹿从树丛间钻出来,踱步到涧边,低下头喝水。
果然是眼花了,沈宜秋不由暗笑,尉迟越的余威真是不小,闹得她都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了。
尉迟越一言不发地在林间疾行,贾七贾八身为侍卫,身手自不必说,却也被他甩下了一大截。
贾八忘了一眼主人背影,小声道:“阿兄,咱们跟了殿下这么久,还从没见过他如此呢。说句不虔敬的,跟咱们坊南曲那个卖胡饼的王四郎挺像。”
贾七在弟弟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瞪起眼睛:“作死!王四那是媳妇跟胡人跑了,如何与咱们英明神武的殿下相提并论?叫殿下听见非削了你脑袋不可!”
贾八缩了缩脖子,犟嘴道:“太子殿下贤明,从不因言治罪的!”他们殿下悲愤又委屈的神情,活脱脱就是那跑了媳妇的王四郎,他绝不会看错。
尉迟越疾行出约莫两里,叫山风吹了一路,逐渐冷静下来。
满腔的怒火熄灭了,他的五脏六腑成了一堆冷灰,填塞在他胸膛里,堵得他喘不过气来。
出了山,尉迟越带着两名侍卫,一路快马加鞭回到东宫。
换下衣裳,饮了两杯苦得发涩的酽茶,尉迟越胸中块垒依旧未消,反而夯得更实了。
桃林中看见的种种在他心里挥之不去,越来越清晰,仿佛有枝无形的笔,不停地勾勾抹抹,把那气人的一幕涂得浓墨重彩。
在今日之前,他已记不得沈氏年少时的模样。
原来那时的她脸颊微圆,嘴角边稍稍鼓起,阳光一照,秀气的耳朵略微透光,像是暖玉雕成一般。
深长的眼尾似乎也没有后来那么凌厉,连带着目光也软和许多,如初春掠过柳梢的轻风。
此时她还没有被层层叠叠的锦绣和钗钿压得步履沉重,穿着一件雨过天青色的窄袖衫子,秀发用一根青玉簪子绾起,与宁十一郎并肩穿行于山水间,好看得像幅画……
不能细想,一想心里便发堵。
他自问对沈氏并无什么别样心思,今日也就是闲来无事,无处可去,这才一时兴起去了圣寿寺,与走亲访友并无二致。
尉迟越捏了捏眉心,将手里的书卷随意一拢,扔进案边青瓷大瓮里,站起身,在房中漫无目的地来回转圈踱步。
转到第八圈,他忽然茅塞顿开。
非是他对沈氏有什么男女之情,只不过他们毕竟做了十二年夫妻,早已习以为常的那个人。
如今乍然见她与别的男子眉来眼去,是个男人都不会舒坦——他只是不能免俗罢了。
可是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不能缓解他心头的郁闷。
尉迟越正兀自生着闷气,忽然有宫人入内禀报,飞霜殿的黄门来传话,道郭贤妃的头风病犯了。
郭贤妃罹患头风病多年,隔三岔五要犯一犯。
至于究竟有什么症状,发作起来有何征兆和规律,连尚医局的医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总而言之,这病症没给郭贤妃造成多少痛苦,倒是与了她许多方便,故而宫人黄门私下里称之为“便宜病”。
尉迟越自从三月三寻芳宴之后,就知生母的便宜病要择个良辰吉日犯一犯。
果不其然,又叫他料准了。
尉迟越今日没什么闲心去听生母絮叨,正想叫人送棵人参灵芝敷衍一二,第二个传话的黄门到了,与前一个刚好前后脚。
尉迟越心知今日躲不过这一遭,只得打点起精神,命人备车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