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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孤儿的过去

作者:孤儿永无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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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船厂建在龙港镇靠海的中心位置。这里的水较深,海面较宽,舰船进出比较容易,附近就是港龙镇最大的渔港。

    修船厂周围都有高大的围墙围着,不容易进去。但孤儿有办法,这里有一方是靠海的,海潮涨的时候一面是淹着的,海潮退了的时候是露出来的,孤儿可以从那里进去。

    从民用码头的一个修船厂里进去,那里是一个退潮时可以露出水面的地方。孤儿从边边上沿着海边走大约五十米就进入了修船厂的地盘,然后顺着海边爬上海边填海建起来的围护墙,走几米就到了修船厂的厨房了。因为孤儿年经小,白天经常到这个修船厂来玩,也不会被驱赶,所以孤儿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孤儿走到厨房的一扇窗户旁,他想要从这里爬进去,这是一间约有二百多平的一层平房。这房子的窗户很矮,窗户本来有几条十八公分的钢筋栏栅,在中间的两条不知道被谁给弄弯了,使本来并不宽的口子宽了很多,使本来不能过人的地方变成了可以勉强过一个身体较瘦的人。孤儿由于从小营养不良,身体很瘦,所以要通过这扇窗很容易,对于这里孤儿在白天的时候观察很清楚。所以他轻车熟路地就轻易地找到了这个地方。

    虽然窗户并不高,离地面也就一米多一点,但对于一个六岁的小孩,个子不到一米高的孤儿来说,要爬上这扇窗户的确很吃力。但饿已经让他很难受了,此时他又嗅到了厨房里飘来的肉香味。他想自己无论如此也要爬上这扇窗。

    经过了十几分钟的挣扎,孤儿仍然没有能爬过这扇窗户,但孤儿仍不甘心。就在此时,也许是因为他弄的动静太大了,心动了周围。突然传来了一阵狗叫声,一束探照灯的光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把黑夜照得雪亮,孤儿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上了,他急忙冲到附近的草丛里藏了起来,“这里怎么会有狗呢?明明我白天来的时候没看见有狗呀!”孤儿心里叫苦不迭,白天他经常到这里来玩,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从来没有看见有狗。

    如果孤儿知道这里有狗,孤儿是不会选择来这里找吃的,他肯定会找别的地方,孤儿的心脏狂跳着,心里一直在责怪命运的不公,为什么要让自己变成没爹没妈的孩子,为什么让自己享受不到别人所拥有的家庭的关爱?如果不是自己没爹没妈,自己怎么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半夜三更的来这里偷吃的。

    老天爷真不公平,明明自己白天前来过这里的,并没有看到这里有狗,却在自己饿得半死的时候不得不来这里找吃的时候就遇到的狗。

    探照灯在夜空里划了几个来回,狗叫声已经停止。也许是守夜的更夫没有发现什么,他认为是什么猫呀狗呀动物一类的或者是风弄出来的动静吧。他把探照灯给关了。

    夜又一次恢复了平静,孤儿的魂才又回到了他的身体,他悄悄地从草里站起来,悄悄地重新回到了窗户旁边。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搬到了几块石块,港龙镇原本是个小渔村,而这个地方过去也不过是个海边的一个小山岭,修船厂在开始建的时候把这个小山推平了,在这里建起了一个修船厂,所以这里有很多地方还保持着原始的形态,草木,乱石仍有不少,孤儿就是这样找到爬窗户的工具的。

    有了工具这会就不同了,孤儿很轻易地就爬上了窗户,进到了厨房里面。

    肉香味越来越强,好象还有馒头味。屋里比外面还要黑,孤儿什么也看不见,只能靠感觉和嗅觉。

    他凭着嗅觉摸索着往前走,终于触摸到了一个大铝盆。

    孤儿的手继续往前探,一股油腻腻的感觉,孤儿心中一阵狂喜,但孤儿知道自己不能在这里吃,万一被发现了自己就会让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

    只是他太饿了,实在忍不住了,在摸到一盆馒头后他抓了一个往嘴里送。然后他又顺着墙根走,摸到了一些面粉袋子。对于这个厨房孤儿在白天没人的时候也进来过,特别是在星期天,修船厂午息的时候,厂区里没有的几个人,他经常来这里偷吃了,所以对这里也很熟悉的。

    他在一堆的面粉袋里挑出了一个,然后再次摸回到馒头的铝盆前,往袋子里装了一些馒头。

    他之所以要多要馒头是因为馒头容易保管,不容易变味。他会把馒头晒干,到要吃的时候他会弄点水,在垃圾堆里找个破盆破罐什么的煮一下再吃。

    猪肉虽然好吃,但容易变质,而且不好收藏。孤儿身上什么也没有的,连件衣服都没有的,就更不说衣兜什么的了,没办法随身带,只能找个地方藏起来,还得防老鼠,蛇什么的偷吃。

    他是大贼,老鼠是小贼。因此他只能在垃圾堆里找些袋子什么装好,然后爬到村上把东西吊起来,防止被小贼们掂记,所以他少要猪肉多要馒头。

    孤儿大概装了几十个馒头,然后又摸回到那个装有猪肉的铝盆边,先吃了满口的一口,然后再往袋子里装了一些,之后就再摸回到刚才他进来的窗户边,准备再从这里爬出去。

    出去的时候还是遇到了窗户太高的问题,不过这一会他没那么笨了,他很顺利地摸到了一张椅子,自己站到了椅子上爬上了窗户,可是这会他才发现,他空着身体进来容易,现在要拖着一个装满食物的袋子出去可就不那么容易了,他只有六岁,身体又十分瘦弱,根本拿不动这个袋子,刚才光想着多装一点,没想到自己的能力所及。

    他只得继续站在椅子上,使出吃奶的力气想把袋子提到椅子上,然后再提到窗户上,丢出窗外。可是他怎么也做不到。袋子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重了,当他再一次想提起袋子的时候,身体由于惯性的原因向椅子的方向倒。

    “叭!”的一声,他跟着椅子一起倒在了地板上。

    现在是深夜的时候,在这宁静的夜里那怕是一点点的声音都会传得很远,而且这房子的位置又恰好是建在山脚边,这里周边的环境就象是一个大音箱,产生了很大的回音效果,于是整个修船厂都震动了,探照灯立即把周围照得如同白昼。

    孤儿急忙把袋子丢掉,迅速地爬上窗户,跳了出去,又回到那片草丛中躲了起来。

    可一切都晚了,一大群值班的工人的早已把他围住了,几个工人的一起把他带到了一间小房间里,关上了门。这小房间原来是个杂物间,里面除了堆满各种从修理的船上拆卸下来的各种报废的零件外,那只害了他的狗也拴在里面。

    狗的面前有一只有脸盆一样大的铝盆,铝盆里还有大半盆的红烧肉,大概是这狗已经吃饱了,对这半盆红烧肉一副不肖一顾的样子。而孤儿由于刚才心急,并没有的吃到多少东西,再加上自己已经挨了二天的饿了,所以还是很想吃。

    此时他没有多想,这次被抓的结果他只能猜到一半,就是可能会被送天擅所,如果是在白天没什么事,最多是被这里的领导训一番,警告自己下次不要再来了,然后把他赶出修船厂。对于一个不到六岁的小孩他们也拿他没撤。但是这是在晚上,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小孩,如果是个大人的话,自己的身上肯定会有几十个子弹窋隆了。

    现在毕竟是在晚上,晚上到修船厂里来性质很不一样了,问题会严重很多。孤儿知道他肯定会被送去天擅所,那自己肯定会很惨。

    不过此时的孤儿已经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了,他现在只能想着怎么能吃饱肚子,于是他不再犹豫,走到狗的面前想从狗的那里把盆子拿过来,然后吃那盆子里的红烧肉,奇怪的是那狗此时并不叫唤,而仅仅是咧着嘴,龇着牙似乎是不甘心让孤儿拿走他的宝贝。

    孤儿可顾不得这些,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迅速地把盆子拉到房间的一个角落,抓起盆子里的红烧肉拼命地往自己的嘴里塞。每几分钟他就吃了近一斤的红烧肉,这可是一个大人的量呀,也许是孤儿饿怕了,他吃东西的时候一定会往死里撑。

    吃饱了的孤儿满意地打着饱隔,闭上了双眼,准备睡上一觉,毕竟经过这一夜折腾自己有点累得虚脱了。

    就在他迷迷糊糊快要进入梦乡的是的,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完了!”孤儿心中咯噔了了一下。果然,进来的人就是天擅所的人,带头的是那位惹事起家的主持,他叫彭大牛。当然他之所以当上了这个天擅所的主持,除了会惹事之外,他有着常人没有的胆识和本事。他先是响应号召去破“迷信”,把小镇的一些庙宇全给拆了,给人造成了靖康的假相。

    听说他的父亲以前是个海盗,是孤儿的爷爷把他的父亲抓了,并且判了死刑枪毙了,从此他就对孤儿一家深恶痛绝,恨不得把孤儿一家都杀个精光。

    他打人的手段在这个小镇可是出了名,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除他以外就没有什么好人,对被他抓住的人他一定要用最残酷的手段严厉的惩罚,无论是小孩还是老人,妇女他都不会放过。

    他除了继承他父亲心狠手辣的性格外,还很好地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长了一脸的麻子。

    因为长得太丑,加上为人上又太失败,在本镇根本找不到老婆,于是他为了能把他老爸的基因继承下去,他看上了一位农民的老婆。那女人长得那是十里八乡都找不到的仙女一般的模样,但别人是已经有老公的人了,而且是个靖康的皇家的身份,他一时拿人家也没撤,不过象他这种人没有的他想到而做不到的事情,他利用了自己身为天擅所主持的职位,找了个借口怀疑人家老公偷了皇家的耕牛,把人家老公给抓了。

    但后来由于没有办法制造出证据,那个人打死也不认罪,他拿人家也没撤了,人家又是皇家,身份比他还要好。

    最后只能把人给放了,不过他不甘心。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这个皇家里有个象他一样的无赖,以前也跟他一起惹事过的人,这个人后来也是在他的帮助下当上了皇家的皇家红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