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月季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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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前进!”
一名人类士官齁着嗓子大喊一声,开始沿着路边小跑,他身后一长溜新兵蛋子紧紧跟随。
一条大路笔直通向远方,路两旁栽植着整齐的行道树,犹如两列士兵。行道树外是连片农田,一望无际,其间点缀着一座座军营。
作为首都暴风城的卫星城镇,闪金镇整整驻守着六万大军,分别隶属于暴风卫戎军团以及北方军团,另外还有四个新兵训练营,不断为两支军团输送新鲜血液。
晨雾刚消散,一名满身风尘的旅者,孤独的走在大路上。他披着一身宽大的灰色斗篷,戴着风帽,将身形和头脸都遮住。
这副打扮在艾泽拉斯很寻常,标准的冒险者。
抬起头看了眼前方,来人露出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他,就是不辞而别的程晓天。
自打来了艾泽拉斯后,程晓天在阿拉希盆地血腥的战场泡了一年,这一段旅途中虽也不乏刀光剑影,可相较起来,已是轻松万分了。现在终于临近旅途的终点,轻松的日子就要过去,他还真有点舍不得。
前方跑过来一队出早操的士兵,程晓天拢着袖子往路边一让,低着头乐呵呵看那些新兵的狼狈相。领头的士官其实也很年轻,不过为了保持威严,他将脸绷成了一张“扑克牌”。
“你们太弱了,才跑一公里就开始喘气,女人都比你们强。”士官大声吼叫,摧残着新兵们所剩无几的自信心。程晓天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这位士官其实也早就想喘了,不过他憋着……
那名年轻的士官发现路边有人在看他,脸微微一红,不敢再叫嚣,目光闪烁跑了过去。
看着这些青涩的年青人,程晓天感慨万千,长舒一口气,他想自己的那些士兵了。
前方闪金镇已经在望,道路两边村庄星罗棋布,农夫们在田间辛勤劳作,一派祥和景象,程晓天一路走来,染尽人间烟火气。
闪金镇,大十字路口,中心广场。
不知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所谓人生,就是不断遇到十字路口,再不断做出选择(我说的)。如今程晓天就坐在十字路口,踟蹰不前。
十字路口最中心有一个喷水池,不但可以缓冲来往车马,同时也可供马匹牲口饮用。喷水池边竖着一块路牌,指向四个方向,分别标着暴风城、赤脊山、夜色镇和西部荒野,程晓天就坐在这块路牌下,低着头沉思。
其实真没什么大事,他就是不知道该去哪里,便坐这儿发呆,任凭来往马蹄声“笃笃”,从清晨一直坐到日上中天。
“请问,您知道月季酒店怎么走吗?”身旁有人问路,嗓音浑厚深沉,程晓天抬起头来。
对面站着一位中年男人,身体健壮面貌沧桑,手里牵着一匹马,正面带微笑看着自己。见程晓天抬起头,他连忙接着说道:“我们是从荆棘谷来的客商,往暴风城贩货的,准备在这里投宿一宿,听说这里有家月季酒店不错,就……”
说罢,男人回头看了一眼,顺着他的目光,那里的街边停着一支车马队,押车的脚夫正对这边引颈观望。程晓天闻言心中一动,月季酒店?好熟悉的名字。
“抱歉,我也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程晓天一边心不在焉的回答,一边思索着。
男人一听程晓天的口音,面上涌现一丝失望,不过他是个跑码头的老行商,待人接物拿捏的很好,闻言客客气气一颔首,“打扰了。”
说罢,男人一招手,商队开动,沿着大街慢慢向前走。
那名中年男人牵着马去向其他人打听。车队刚从身边走过,程晓天目光一凝,终于想起来在哪里听过月季酒店的名字,于是他不动声色起身,跟在了商队后面。
车队转过两道街角后,拐进了一条污水横流的弄堂,一直走到尽头,一座门面出现在了眼前,门边立着一根石柱,上面刻着一行字——月季酒店。
到了。
到了是到了,不过和程晓天想象中差了十万八千里,这里……实在是太破了。
破败的房舍,阴暗的房间,不停向外蒸腾着霉味、汗臭味,以及说不出来的古怪混合味儿……就这,他能是手眼通天的军情七处接头地点?程晓天顿时就感觉不好了,好奇心一扫而空,转身就准备走人。
名字取得优雅,可这不就是一间车马大店嘛!
可他的身体刚转过去,不到一秒,立刻又转了回来,低着头,眼珠滴溜溜乱转。
笃笃笃。
一匹马从程晓天身边走过,马上坐着一位光头大汉,不是别人,竟是贾米尔_辛格。不过与以前有所区别,这时的他双目炯炯有神,那只“瞎眼”完好无损。
贾米尔熟门熟路,将马儿系在门口的石柱上,左右看了一眼,跨进了黑乎乎的门洞。程晓天心说“有门”,掖了掖风帽跟了进去。
出乎预料,屋内的气味并没有想象中猛烈,只是若有似无挥之不去,稍微待了一会后,程晓天迅速适应,低着头静静站在墙边等候。另一边,贾米尔站在柜台前,朝柜台上扔出了一把铜角子。
“我要13号房。”贾米尔的声音压的很低,程晓天将灵力运在识海,方才勉强听清。
“明早吃什么?”稍倾,柜台后有人说话,嗓音尖锐如挠玻璃。
贾米尔闻言压低姿态,神神秘秘说道:“去年的羊肉。”
程晓天差点没喷出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哐啷啷,一把钥匙被甩在了柜台上,贾米尔一把抓住钥匙,头也不回走向一旁过道。程晓天想了想,走到了柜台前。
掌柜的是一名男性侏儒,正坐在柜台后捧着个钱匣子数铜板,闻听有脚步声接近,头也不抬嘟囔道:“37、38,客房都满了,要睡就睡马厩,不睡就别家去。”
“行,要钱不?”程晓天问道。
掌柜的当时就不乐意了,“39、40,不要钱?哪有那样的好事,3个铜角子,爱睡不睡,41!”
“两个。”程晓天闲着也是闲着,逗他玩。
侏儒掌柜不耐烦的挥了下手,指向一旁的耳门,“钱拿来,自己去,出门就是,嘿!我数到哪儿了?”
“46。”程晓天随口忽悠,拍了两枚铜角子在柜台上,自顾出了耳门。
侏儒掌柜把俩铜角子抹进钱匣子,继续念念叨叨数:“47、48……”
确如掌柜所言,出了耳门就正对着马厩,程晓天进去一看,乐了。
马厩很大,前段被隔成十几个隔间,关着几匹马,后面堆着如山般的草料。这里不但气味比酒店里好,并且还无人打扰,在程晓天看来,比那些大通铺可强多了。
当下程晓天跳上草料堆,在靠窗的位置划拉出一个“窝”,盘膝坐下调息,从这里,可以清晰看见月季酒店的楼顶,那里孤零零矗立着一座小阁楼——13号房。
第一天,平静无波,程晓天始终没有睁开眼,也没人来到这草料堆深处打扰他,贾米尔也一整天都没有出门。第二天一切照旧,第三天白天也无任何异常,直到午夜,程晓天终于睁开了眼,看向那彻夜灯火不熄的小阁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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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类士官齁着嗓子大喊一声,开始沿着路边小跑,他身后一长溜新兵蛋子紧紧跟随。
一条大路笔直通向远方,路两旁栽植着整齐的行道树,犹如两列士兵。行道树外是连片农田,一望无际,其间点缀着一座座军营。
作为首都暴风城的卫星城镇,闪金镇整整驻守着六万大军,分别隶属于暴风卫戎军团以及北方军团,另外还有四个新兵训练营,不断为两支军团输送新鲜血液。
晨雾刚消散,一名满身风尘的旅者,孤独的走在大路上。他披着一身宽大的灰色斗篷,戴着风帽,将身形和头脸都遮住。
这副打扮在艾泽拉斯很寻常,标准的冒险者。
抬起头看了眼前方,来人露出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他,就是不辞而别的程晓天。
自打来了艾泽拉斯后,程晓天在阿拉希盆地血腥的战场泡了一年,这一段旅途中虽也不乏刀光剑影,可相较起来,已是轻松万分了。现在终于临近旅途的终点,轻松的日子就要过去,他还真有点舍不得。
前方跑过来一队出早操的士兵,程晓天拢着袖子往路边一让,低着头乐呵呵看那些新兵的狼狈相。领头的士官其实也很年轻,不过为了保持威严,他将脸绷成了一张“扑克牌”。
“你们太弱了,才跑一公里就开始喘气,女人都比你们强。”士官大声吼叫,摧残着新兵们所剩无几的自信心。程晓天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这位士官其实也早就想喘了,不过他憋着……
那名年轻的士官发现路边有人在看他,脸微微一红,不敢再叫嚣,目光闪烁跑了过去。
看着这些青涩的年青人,程晓天感慨万千,长舒一口气,他想自己的那些士兵了。
前方闪金镇已经在望,道路两边村庄星罗棋布,农夫们在田间辛勤劳作,一派祥和景象,程晓天一路走来,染尽人间烟火气。
闪金镇,大十字路口,中心广场。
不知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所谓人生,就是不断遇到十字路口,再不断做出选择(我说的)。如今程晓天就坐在十字路口,踟蹰不前。
十字路口最中心有一个喷水池,不但可以缓冲来往车马,同时也可供马匹牲口饮用。喷水池边竖着一块路牌,指向四个方向,分别标着暴风城、赤脊山、夜色镇和西部荒野,程晓天就坐在这块路牌下,低着头沉思。
其实真没什么大事,他就是不知道该去哪里,便坐这儿发呆,任凭来往马蹄声“笃笃”,从清晨一直坐到日上中天。
“请问,您知道月季酒店怎么走吗?”身旁有人问路,嗓音浑厚深沉,程晓天抬起头来。
对面站着一位中年男人,身体健壮面貌沧桑,手里牵着一匹马,正面带微笑看着自己。见程晓天抬起头,他连忙接着说道:“我们是从荆棘谷来的客商,往暴风城贩货的,准备在这里投宿一宿,听说这里有家月季酒店不错,就……”
说罢,男人回头看了一眼,顺着他的目光,那里的街边停着一支车马队,押车的脚夫正对这边引颈观望。程晓天闻言心中一动,月季酒店?好熟悉的名字。
“抱歉,我也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程晓天一边心不在焉的回答,一边思索着。
男人一听程晓天的口音,面上涌现一丝失望,不过他是个跑码头的老行商,待人接物拿捏的很好,闻言客客气气一颔首,“打扰了。”
说罢,男人一招手,商队开动,沿着大街慢慢向前走。
那名中年男人牵着马去向其他人打听。车队刚从身边走过,程晓天目光一凝,终于想起来在哪里听过月季酒店的名字,于是他不动声色起身,跟在了商队后面。
车队转过两道街角后,拐进了一条污水横流的弄堂,一直走到尽头,一座门面出现在了眼前,门边立着一根石柱,上面刻着一行字——月季酒店。
到了。
到了是到了,不过和程晓天想象中差了十万八千里,这里……实在是太破了。
破败的房舍,阴暗的房间,不停向外蒸腾着霉味、汗臭味,以及说不出来的古怪混合味儿……就这,他能是手眼通天的军情七处接头地点?程晓天顿时就感觉不好了,好奇心一扫而空,转身就准备走人。
名字取得优雅,可这不就是一间车马大店嘛!
可他的身体刚转过去,不到一秒,立刻又转了回来,低着头,眼珠滴溜溜乱转。
笃笃笃。
一匹马从程晓天身边走过,马上坐着一位光头大汉,不是别人,竟是贾米尔_辛格。不过与以前有所区别,这时的他双目炯炯有神,那只“瞎眼”完好无损。
贾米尔熟门熟路,将马儿系在门口的石柱上,左右看了一眼,跨进了黑乎乎的门洞。程晓天心说“有门”,掖了掖风帽跟了进去。
出乎预料,屋内的气味并没有想象中猛烈,只是若有似无挥之不去,稍微待了一会后,程晓天迅速适应,低着头静静站在墙边等候。另一边,贾米尔站在柜台前,朝柜台上扔出了一把铜角子。
“我要13号房。”贾米尔的声音压的很低,程晓天将灵力运在识海,方才勉强听清。
“明早吃什么?”稍倾,柜台后有人说话,嗓音尖锐如挠玻璃。
贾米尔闻言压低姿态,神神秘秘说道:“去年的羊肉。”
程晓天差点没喷出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哐啷啷,一把钥匙被甩在了柜台上,贾米尔一把抓住钥匙,头也不回走向一旁过道。程晓天想了想,走到了柜台前。
掌柜的是一名男性侏儒,正坐在柜台后捧着个钱匣子数铜板,闻听有脚步声接近,头也不抬嘟囔道:“37、38,客房都满了,要睡就睡马厩,不睡就别家去。”
“行,要钱不?”程晓天问道。
掌柜的当时就不乐意了,“39、40,不要钱?哪有那样的好事,3个铜角子,爱睡不睡,41!”
“两个。”程晓天闲着也是闲着,逗他玩。
侏儒掌柜不耐烦的挥了下手,指向一旁的耳门,“钱拿来,自己去,出门就是,嘿!我数到哪儿了?”
“46。”程晓天随口忽悠,拍了两枚铜角子在柜台上,自顾出了耳门。
侏儒掌柜把俩铜角子抹进钱匣子,继续念念叨叨数:“47、48……”
确如掌柜所言,出了耳门就正对着马厩,程晓天进去一看,乐了。
马厩很大,前段被隔成十几个隔间,关着几匹马,后面堆着如山般的草料。这里不但气味比酒店里好,并且还无人打扰,在程晓天看来,比那些大通铺可强多了。
当下程晓天跳上草料堆,在靠窗的位置划拉出一个“窝”,盘膝坐下调息,从这里,可以清晰看见月季酒店的楼顶,那里孤零零矗立着一座小阁楼——13号房。
第一天,平静无波,程晓天始终没有睁开眼,也没人来到这草料堆深处打扰他,贾米尔也一整天都没有出门。第二天一切照旧,第三天白天也无任何异常,直到午夜,程晓天终于睁开了眼,看向那彻夜灯火不熄的小阁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