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一章 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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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屋子里突然传出了一阵呛人的咳嗽声。
余饶不用猜,就知道又是他那该死的老爹在屋子里抽烟了。他不明白,家里已经穷的吃不起饭了,老爹为什么还要抱着他那足有半人高,一米多长的烟枪猛嘬。那柄烟枪嘬起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里都是淡白色的雾气,搞得像神话里的仙宫一样。
小时候好几次,余饶都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个烟给呛死了。得亏自己命硬,没有死。倘若死了,老爹兴许还会笑出来吧——终于少了一个负担。
对了,余饶的老爹也姓余,叫做余枭。有时候,余饶觉得老爹不一定姓余,可能姓张,李,又或者是隔壁老王,反正自己不像他的亲生儿子。
小时候余饶还曾偷偷收集过老爹的鲜血,来了一场滴血认亲,没曾想到,鲜血融合在了一起。尽管万分不情愿,他的确就是余枭的儿子。
做余枭的儿子丢脸吗?
丢脸。
整个平阳城里,最有势力的叫做平阳三虎,指的是三个家族:林家,宋家和贾家。
贾家?不错,正是那个富到了“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贾家。
这些和余枭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想说的是,余枭的家,就只有贾家的一个厕所那么大。
放眼整个平阳城,余家说第二(自然是倒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穷,也算穷到了一定的境界。
然而余枭并不是无业游民,他高超的木匠功底,让人咋舌,曾经雕了一座朝廷正宫里才能用的飞天神龙。神龙栩栩如生,任谁见了都连连竖起大拇指,可是这道神龙摆了还没有三天,就被平阳城的衙役给砸了,末了还丢下一句话,“若不是看你还有一个儿子要抚养,就把你抓到大牢里去。”
原来私自雕刻神龙,犯了武国的大忌讳——目无尊长。
谁是尊长,皇帝便是尊长!
余枭听完笑了,嘲讽说:“皇帝不生你不养你,算什么尊长?”
倒霉的余枭立马被拉去打得半死……
从此,那些做木匠的刨子,量尺……统统都放在角落里生了灰尘,余家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一天,余饶看到父亲抱着大烟枪在那打瞌睡,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他真想一巴掌扇在父亲的脸上,可最终还是没有那个胆子,只是抱着他的裤脚反复的喊着,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余枭吓得半死,以为好端端的儿子疯了,连忙摸着他的脑袋。可最终发现,儿子正常的很。
“求什么?”余枭冷声问到,已经准备好了拒绝。
“我想请父亲大人重操旧业,让这个家像一个家!”
“你别想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当木匠了。”
“为什么?”
“不喜欢。”
余饶的脑子里当即冒出一个词“任性”。
他觉得自己算是任性的了,没想到自己这个该死的老爹比他还任性,一句“不喜欢”居然就打发了自己。
看着老爹又睡着了,余饶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又得喝西北风了。
去街上碰碰运气吧,没准遇到哪个好心的姑娘,或者眼瞎的老大娘,从他们的口袋里便有了今天晚饭的着落。
余饶自然不会去抢,一来没有那个本事,二来还做不出那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只是学着小乞丐的样子,把手出来,再胡乱吆喝几声,那些人就纷纷把银子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天,一个字,冷。
正午的时候,太阳高高挂,热的不行;到了晚间的时候,却冷得出奇。余饶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粗衫,以为自己在天黑前能讨到饭钱,万万没有想到,月亮都快要出来了,一个钢镚子都没有讨到。
听说武国的战事越来越吃紧了,军粮都不够发了,难不成也影响到了地处偏远的平阳城?
这样的话,自己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小姐。”
余饶看到一位肤白貌美的姑娘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便知道她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赶紧把手伸出去,反复叫着“小姐,小姐”。
通常那些富家小姐自然会意,把钱丢在余饶的手上,这时余饶还会把手抬上几分,摸一摸那些俏姑娘的手。
本来,余饶只管要钱,不管摸手的,可是有一天,余饶在书院里听到宋美玉那家伙说女孩子的手如同软玉,越摸越舒服,越摸越开心……
至于谁是宋美玉,后文自然会介绍。
自从余饶听了宋美玉的话,心里就直痒痒,趁一次机会,摸了一位姑娘的手,那姑娘看都没有看余饶,赶紧低头走了,这时候余饶便有了胆子,摸得越发流畅了。
余饶还总结了经验,摸别人手的时候,眼睛一定不能盯着她看,否则脾气火爆的,直接给你一巴掌,就算不火爆,也得嗔你一眼……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当下一次宋美玉在书院里再侃侃而谈的时候,余饶的脸上再也不会有着任何的悸动……
不过,宋美玉又说了,不同姑娘的手,是不同感觉的。
这点余饶倒承认,那些漂亮些的姑娘,手也好像抹了蜜似的……
余饶本以为那位富家小姐会给自己很多钱,没想到她掏来掏去,只拿出了一个子。一个子,也就是一个包子的钱。
“站住!”
一天的烦闷,让余饶的心情很不好。他站直了身子,叫停了那位姑娘,直愣愣地看着她。
那姑娘立马心里发怵,颤颤巍巍地回道:“你……你想干嘛?”
余饶把钢镚扔在地上,骂道:“你打发要饭的呢?一个子,大爷吃的饱吗?”
那姑娘倒愣住了,回道:“你……你不是要饭的吗?”
余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是个要饭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沦落到要饭了。
时间要算起来,仔细想一想,正是父亲辞掉工作的第二年。
余饶悻悻地笑了出来:“小姐,你就再给一点吧。”
“神经病!”那小姐瞪了一眼余饶,赶紧快步走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又只剩下余饶孤独的一人。
这里,是黑黢黢的一片;可是不远处,就开着一系列的酒楼。那些脑满肠肥的客人们,吃饱了,就拿着筷子捅进嘴里,剃剃牙……再到了下一位客人,同样拿着筷子捅进嘴里。
因此客人们总是抱怨,“这筷子尖为什么总是像老鼠啃了一样。”殊不知就是他们自己啃的。
余饶可不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因为那些人压根不会给自己一个子,他们的钱,统统花在了他们搂在怀里的女人身上。
有时候出来,油腻的手上还拿着未啃完的猪大骨,余饶想着他们兴许会丢给自己,没曾想,直丢丢地扔给了路边的狗。
狗吃着猪大骨,朝着他们咬着尾巴,他们笑得越加开心了。
他们有时候会嘲讽余饶:“看那个孩子,活脱脱像一条狗。”
余饶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连条狗都不如,狗尚且快活地吃着猪骨头,摇着尾巴,自己呢?
汪汪汪。
余饶学着狗的样子,叫了几声。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会叫出来,余饶自己也不知道。
周围的人都发出鄙夷的笑声。
据我分析:一,余饶绝对不为钱,因为前文说了,他们不可能给余饶钱;
二,余饶绝对不为了博他们开心,因为余饶讨厌他们;
三,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一点,余饶觉得自己像一条狗,但并不是摇着尾巴的那种狗。
狗也分两种:一是摇着尾巴招人欢喜的家狗,二是吼天吼地的野狗,这种狗,大伙也叫它疯狗。
余饶打架起来不要命,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也叫疯狗。
肚子饿了一天,咕咕叫了一天,终于不叫了。余饶倒有些害怕了,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没准哪天也像这肚子,突然就不叫了呢。
生命,何等的脆弱。
余饶曾经亲眼见到过他的邻居,一位四十多岁的体修,一只胳膊足有余饶整个身子那么宽。别人喝水用碗,他喝水直接用木桶,但仍然喝出了口服液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人,一天突然死在了水井旁边,全身上下只有一道伤口,就在喉咙处。
仵作来了,说他是被一名剑客所杀。
余饶问为什么?
仵作说天底下只有剑客能做到一招制敌,一剑封喉。
那时候余饶便知道了,生命是何等的脆弱,而剑客,似乎站在了生命的对立面。
余饶曾经发现过他父亲在大晚上爬起来,趁着月光,雕刻着一柄小木剑,只有小拇指那么长……
木剑。
这事一度成为余饶心里的阴影,因为余饶生怕父亲是死性不改,到时候又得被衙役扣一个“目无尊长”的罪名给抓走了。
“父亲,晚上你在雕刻什么?”
余枭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你娘。”
余饶这时候才知道,原来那柄木剑是他爹送给他娘的定情信物。
她娘的尸体埋在土里都变成泥巴,何况这一柄木剑呢?
这一柄木剑也蒙了一层灰尘,棱角磨平了,余枭把它出来,正是给它镀了一层膜,修葺一番。
不过余饶并不信父亲有多么爱母亲,余饶心想如果父亲当真爱母亲,母亲也不至于惨死。
余饶清楚的记得,那是自己两岁左右,母亲躺在自己和父亲的跟前,死法和邻居壮汉一样,也是脖子上的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记忆太遥远了,余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记住母亲的容貌,而是单单记住了她脖子上的亮眼一剑。
对剑的敏感,始终贯穿着余饶的一生。不管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要提到剑,余饶无论如何都会走过去瞧一瞧,看一看。
天彻底黑了,那些嘲笑自己的人,余饶恨不得一剑杀了他们,就像邻居壮汉的死法一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这样就没有人知道是自己做的了。
余饶想到这些,自己的心里倒有些害怕。
……
余饶看着那些富商回家的路上,一路皆是灯火,十分通亮,动手都不方便;再看看自己回家的路,因为住在平阳城的穷人区,一大早家家户户便关了灯火,黑黢黢的一片。
嫉妒,嫉妒在余饶的心里燃烧。
——佛说生来平等,简直是狗屁。
那年大概是八岁,余饶记得,一位大和尚穿的破破拉拉,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前,和父亲隐隐约约说了些什么,接着,那位大和尚居然走向了自己,问:“小施主,我看你和佛门有缘,是否愿意随我西去。”
余饶看着他身上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身上衣服,天呐,他穿的居然连自己都不如,什么佛,渡自己都不行,还渡别人?
余饶摇了摇头,回复道:“等你的衣服不破了,再来渡我吧。”
“哈哈哈。”那大和尚听完一阵爽朗的笑声,居然凭空消失在了原地。
后来,余饶再没有见过那位大和尚,只是偶然一次,在问道书院的壁挂画上,又看到了那位大和尚的样子。
画里的大和尚看起来精神抖擞多了,也换了一身金丝华丽的衣裳。
余饶问同学他是谁?
同学笑余饶浅薄,连他都不知道,这个大和尚乃是佛家的圣贤,排行第六,号六祖,名惠宗,史称六祖惠宗。
那是余饶头一次见到这天地间的神仙,没想到就这样白白的错过了。如果有再来的一次的机会,余饶一定求惠宗六祖穿的体面些再过来。
……
没有吃饭,就没有了力气,余饶走路像小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一位醉酒的汉子还真把余饶当做了小姑娘,把他搂在了怀里,准备拼着坐牢,舒服这一晚。
舒服一晚,牢底坐穿。
谁料裤子都脱了,一看居然是余饶!
玛德,活见鬼!
醉酒男子撒腿就跑。
跑着跑着,余饶就看到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按理余饶不会管他,可是余饶从他身边走过去,见他半宿没有动静,自己的脚好像也踩到了水,黏糊糊的,便低头喊了一声:“叔,你怎么了?”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回应。
凑近一瞧,好家伙,脖子上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大叔已经成了死人,身子却还滚烫。
好快的剑……
“咳咳咳。”屋子里突然传出了一阵呛人的咳嗽声。
余饶不用猜,就知道又是他那该死的老爹在屋子里抽烟了。他不明白,家里已经穷的吃不起饭了,老爹为什么还要抱着他那足有半人高,一米多长的烟枪猛嘬。那柄烟枪嘬起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里都是淡白色的雾气,搞得像神话里的仙宫一样。
小时候好几次,余饶都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个烟给呛死了。得亏自己命硬,没有死。倘若死了,老爹兴许还会笑出来吧——终于少了一个负担。
对了,余饶的老爹也姓余,叫做余枭。有时候,余饶觉得老爹不一定姓余,可能姓张,李,又或者是隔壁老王,反正自己不像他的亲生儿子。
小时候余饶还曾偷偷收集过老爹的鲜血,来了一场滴血认亲,没曾想到,鲜血融合在了一起。尽管万分不情愿,他的确就是余枭的儿子。
做余枭的儿子丢脸吗?
丢脸。
整个平阳城里,最有势力的叫做平阳三虎,指的是三个家族:林家,宋家和贾家。
贾家?不错,正是那个富到了“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贾家。
这些和余枭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可是我想说的是,余枭的家,就只有贾家的一个厕所那么大。
放眼整个平阳城,余家说第二(自然是倒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穷,也算穷到了一定的境界。
然而余枭并不是无业游民,他高超的木匠功底,让人咋舌,曾经雕了一座朝廷正宫里才能用的飞天神龙。神龙栩栩如生,任谁见了都连连竖起大拇指,可是这道神龙摆了还没有三天,就被平阳城的衙役给砸了,末了还丢下一句话,“若不是看你还有一个儿子要抚养,就把你抓到大牢里去。”
原来私自雕刻神龙,犯了武国的大忌讳——目无尊长。
谁是尊长,皇帝便是尊长!
余枭听完笑了,嘲讽说:“皇帝不生你不养你,算什么尊长?”
倒霉的余枭立马被拉去打得半死……
从此,那些做木匠的刨子,量尺……统统都放在角落里生了灰尘,余家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一天,余饶看到父亲抱着大烟枪在那打瞌睡,悄无声息的走了过去,他真想一巴掌扇在父亲的脸上,可最终还是没有那个胆子,只是抱着他的裤脚反复的喊着,
“父亲大人,我求求你了。”
余枭吓得半死,以为好端端的儿子疯了,连忙摸着他的脑袋。可最终发现,儿子正常的很。
“求什么?”余枭冷声问到,已经准备好了拒绝。
“我想请父亲大人重操旧业,让这个家像一个家!”
“你别想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当木匠了。”
“为什么?”
“不喜欢。”
余饶的脑子里当即冒出一个词“任性”。
他觉得自己算是任性的了,没想到自己这个该死的老爹比他还任性,一句“不喜欢”居然就打发了自己。
看着老爹又睡着了,余饶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又得喝西北风了。
去街上碰碰运气吧,没准遇到哪个好心的姑娘,或者眼瞎的老大娘,从他们的口袋里便有了今天晚饭的着落。
余饶自然不会去抢,一来没有那个本事,二来还做不出那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只是学着小乞丐的样子,把手出来,再胡乱吆喝几声,那些人就纷纷把银子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天,一个字,冷。
正午的时候,太阳高高挂,热的不行;到了晚间的时候,却冷得出奇。余饶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粗衫,以为自己在天黑前能讨到饭钱,万万没有想到,月亮都快要出来了,一个钢镚子都没有讨到。
听说武国的战事越来越吃紧了,军粮都不够发了,难不成也影响到了地处偏远的平阳城?
这样的话,自己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了。
“小姐。”
余饶看到一位肤白貌美的姑娘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便知道她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赶紧把手伸出去,反复叫着“小姐,小姐”。
通常那些富家小姐自然会意,把钱丢在余饶的手上,这时余饶还会把手抬上几分,摸一摸那些俏姑娘的手。
本来,余饶只管要钱,不管摸手的,可是有一天,余饶在书院里听到宋美玉那家伙说女孩子的手如同软玉,越摸越舒服,越摸越开心……
至于谁是宋美玉,后文自然会介绍。
自从余饶听了宋美玉的话,心里就直痒痒,趁一次机会,摸了一位姑娘的手,那姑娘看都没有看余饶,赶紧低头走了,这时候余饶便有了胆子,摸得越发流畅了。
余饶还总结了经验,摸别人手的时候,眼睛一定不能盯着她看,否则脾气火爆的,直接给你一巴掌,就算不火爆,也得嗔你一眼……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当下一次宋美玉在书院里再侃侃而谈的时候,余饶的脸上再也不会有着任何的悸动……
不过,宋美玉又说了,不同姑娘的手,是不同感觉的。
这点余饶倒承认,那些漂亮些的姑娘,手也好像抹了蜜似的……
余饶本以为那位富家小姐会给自己很多钱,没想到她掏来掏去,只拿出了一个子。一个子,也就是一个包子的钱。
“站住!”
一天的烦闷,让余饶的心情很不好。他站直了身子,叫停了那位姑娘,直愣愣地看着她。
那姑娘立马心里发怵,颤颤巍巍地回道:“你……你想干嘛?”
余饶把钢镚扔在地上,骂道:“你打发要饭的呢?一个子,大爷吃的饱吗?”
那姑娘倒愣住了,回道:“你……你不是要饭的吗?”
余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确是个要饭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沦落到要饭了。
时间要算起来,仔细想一想,正是父亲辞掉工作的第二年。
余饶悻悻地笑了出来:“小姐,你就再给一点吧。”
“神经病!”那小姐瞪了一眼余饶,赶紧快步走了。空荡荡的街道上,又只剩下余饶孤独的一人。
这里,是黑黢黢的一片;可是不远处,就开着一系列的酒楼。那些脑满肠肥的客人们,吃饱了,就拿着筷子捅进嘴里,剃剃牙……再到了下一位客人,同样拿着筷子捅进嘴里。
因此客人们总是抱怨,“这筷子尖为什么总是像老鼠啃了一样。”殊不知就是他们自己啃的。
余饶可不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因为那些人压根不会给自己一个子,他们的钱,统统花在了他们搂在怀里的女人身上。
有时候出来,油腻的手上还拿着未啃完的猪大骨,余饶想着他们兴许会丢给自己,没曾想,直丢丢地扔给了路边的狗。
狗吃着猪大骨,朝着他们咬着尾巴,他们笑得越加开心了。
他们有时候会嘲讽余饶:“看那个孩子,活脱脱像一条狗。”
余饶苦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连条狗都不如,狗尚且快活地吃着猪骨头,摇着尾巴,自己呢?
汪汪汪。
余饶学着狗的样子,叫了几声。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会叫出来,余饶自己也不知道。
周围的人都发出鄙夷的笑声。
据我分析:一,余饶绝对不为钱,因为前文说了,他们不可能给余饶钱;
二,余饶绝对不为了博他们开心,因为余饶讨厌他们;
三,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一点,余饶觉得自己像一条狗,但并不是摇着尾巴的那种狗。
狗也分两种:一是摇着尾巴招人欢喜的家狗,二是吼天吼地的野狗,这种狗,大伙也叫它疯狗。
余饶打架起来不要命,因此得了一个绰号,也叫疯狗。
肚子饿了一天,咕咕叫了一天,终于不叫了。余饶倒有些害怕了,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没准哪天也像这肚子,突然就不叫了呢。
生命,何等的脆弱。
余饶曾经亲眼见到过他的邻居,一位四十多岁的体修,一只胳膊足有余饶整个身子那么宽。别人喝水用碗,他喝水直接用木桶,但仍然喝出了口服液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人,一天突然死在了水井旁边,全身上下只有一道伤口,就在喉咙处。
仵作来了,说他是被一名剑客所杀。
余饶问为什么?
仵作说天底下只有剑客能做到一招制敌,一剑封喉。
那时候余饶便知道了,生命是何等的脆弱,而剑客,似乎站在了生命的对立面。
余饶曾经发现过他父亲在大晚上爬起来,趁着月光,雕刻着一柄小木剑,只有小拇指那么长……
木剑。
这事一度成为余饶心里的阴影,因为余饶生怕父亲是死性不改,到时候又得被衙役扣一个“目无尊长”的罪名给抓走了。
“父亲,晚上你在雕刻什么?”
余枭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你娘。”
余饶这时候才知道,原来那柄木剑是他爹送给他娘的定情信物。
她娘的尸体埋在土里都变成泥巴,何况这一柄木剑呢?
这一柄木剑也蒙了一层灰尘,棱角磨平了,余枭把它出来,正是给它镀了一层膜,修葺一番。
不过余饶并不信父亲有多么爱母亲,余饶心想如果父亲当真爱母亲,母亲也不至于惨死。
余饶清楚的记得,那是自己两岁左右,母亲躺在自己和父亲的跟前,死法和邻居壮汉一样,也是脖子上的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记忆太遥远了,余饶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记住母亲的容貌,而是单单记住了她脖子上的亮眼一剑。
对剑的敏感,始终贯穿着余饶的一生。不管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要提到剑,余饶无论如何都会走过去瞧一瞧,看一看。
天彻底黑了,那些嘲笑自己的人,余饶恨不得一剑杀了他们,就像邻居壮汉的死法一样,死得神不知鬼不觉,这样就没有人知道是自己做的了。
余饶想到这些,自己的心里倒有些害怕。
……
余饶看着那些富商回家的路上,一路皆是灯火,十分通亮,动手都不方便;再看看自己回家的路,因为住在平阳城的穷人区,一大早家家户户便关了灯火,黑黢黢的一片。
嫉妒,嫉妒在余饶的心里燃烧。
——佛说生来平等,简直是狗屁。
那年大概是八岁,余饶记得,一位大和尚穿的破破拉拉,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前,和父亲隐隐约约说了些什么,接着,那位大和尚居然走向了自己,问:“小施主,我看你和佛门有缘,是否愿意随我西去。”
余饶看着他身上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身上衣服,天呐,他穿的居然连自己都不如,什么佛,渡自己都不行,还渡别人?
余饶摇了摇头,回复道:“等你的衣服不破了,再来渡我吧。”
“哈哈哈。”那大和尚听完一阵爽朗的笑声,居然凭空消失在了原地。
后来,余饶再没有见过那位大和尚,只是偶然一次,在问道书院的壁挂画上,又看到了那位大和尚的样子。
画里的大和尚看起来精神抖擞多了,也换了一身金丝华丽的衣裳。
余饶问同学他是谁?
同学笑余饶浅薄,连他都不知道,这个大和尚乃是佛家的圣贤,排行第六,号六祖,名惠宗,史称六祖惠宗。
那是余饶头一次见到这天地间的神仙,没想到就这样白白的错过了。如果有再来的一次的机会,余饶一定求惠宗六祖穿的体面些再过来。
……
没有吃饭,就没有了力气,余饶走路像小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一位醉酒的汉子还真把余饶当做了小姑娘,把他搂在了怀里,准备拼着坐牢,舒服这一晚。
舒服一晚,牢底坐穿。
谁料裤子都脱了,一看居然是余饶!
玛德,活见鬼!
醉酒男子撒腿就跑。
跑着跑着,余饶就看到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按理余饶不会管他,可是余饶从他身边走过去,见他半宿没有动静,自己的脚好像也踩到了水,黏糊糊的,便低头喊了一声:“叔,你怎么了?”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回应。
凑近一瞧,好家伙,脖子上亮眼一剑,一剑封喉。
大叔已经成了死人,身子却还滚烫。
好快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