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沙漠之鹰,土豪的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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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猛从多功能通讯器的相册里调出一张坤巴罗的照片进行比对。
他必须确保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坤巴罗,而不是坤巴罗的替身。
替身永远是替身,两个不同的人即使长得再像,即使是一对同卵双胞胎,长相上也不可能一点区别都没有,比如五官的比例,眉毛的粗细,耳垂的大小,哪里长了一颗痣,哪里有道皱纹,哪里有个疤痕,这些都是可以确定嫌疑人身份的细部特征。
通讯器里储存的照片是坤巴罗本人的,面部的一些西部特征都被标注了出来。
经过认真对比,秦猛完全能够确定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家伙就是美洲狮希瓦尔·坤巴罗,那个臭名昭著的大毒枭,那个杀人无数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恶魔。
秦猛又大声问坤巴罗道:“名字?”
坤巴罗颤抖着道:“希……希瓦尔·坤巴罗。”
验明正身后,秦猛又将通讯器的程序设定在拍照功能上,从正面为坤巴罗拍了几张照片。
坤巴罗颤抖着声音说道:“两位兄弟,我知道你们是M国联邦派来的特种兵,只要两位兄弟能高抬贵手……”
秦猛笑了笑:“坤巴罗,我让你死个明白,我们不是政府军,我们是私人雇佣兵!”
坤巴罗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两位兄弟,既然……既然你们是雇佣兵,既然你们只是为了钱而战斗,那就好说了。只要你们放了我,我给你们钱,不管你们的雇主给你们多少钱,我都加倍。不,我给你们一千万美金……五千万……不,一亿美金……”
坤巴罗既是当地**武装首领,又是个大毒枭,身家上百亿,一亿美金绝对拿得出来。
不过这钱可不是好拿的,就算坤巴罗事后不赖账,泛美公司也会派人追杀背叛公司的雇佣兵,拿到了钱却要整天提心吊胆到处逃亡,即使是再见钱眼开的人也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
秦猛只是笑了笑,然后向侯飞点了点头,随即闪身退到了一旁。
坤巴罗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他的末日即将来临,张着两只手朝着秦猛大声哀求道:“No!No!Sir,我不想死,求求你,不要杀我!不要……”
侯飞二话不说,直接扣动了扳机。
带消声器的手枪发出“啾”的一声响,子弹从坤巴罗的后脑射入,从坤巴罗的额头穿出。
子弹造成的空腔效应让坤巴罗的额头瞬间爆出一个大洞,各种炸碎的机体喷溅而出。
因为手枪子弹直接贯穿了坤巴罗的头部,直接破坏了坤巴罗的大脑——也就是人体的中枢系统,坤巴罗的身体直接向前趴在了地上,蹬了两下腿就没了动静。
这个曾经让无数家庭家破人亡的恶魔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的一生,也算是恶贯满盈了。
处决了坤巴罗后,秦猛又让侯飞把坤巴罗的尸体翻过来,他拿着多功能通讯器从不同角度又拍了几张照片。
有了这些照片,突击队的兄弟们回到新约克就可以从泛美公司领钱了。
拍完照,秦猛用中文对侯飞道:“猴子,你马上去天台把直升机控制在手里,我回去救汉娜。”
秦猛和侯飞是同胞,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根本没必要讲英语。
侯飞刚要走,秦猛又叫住了他:“猴子,汉娜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当咱们上来的时候,汉娜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坤巴罗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她做出伤害。记住了,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汉娜从未遭到敌人的侵犯,明白吗?”
侯飞多聪明,对着秦猛一本正经道:“秦Sir,谁说汉娜被敌人侵犯了,你看见了?反正我是没看见。”
秦猛笑着道:“猴子,好小子,有你的!”
侯飞刚要转身,忽然看到了秦猛腰里插着的那把金色的沙漠之鹰。
坤巴罗的这把沙漠之鹰,枪身长达二十七厘米,属于大型狩猎手枪。
侯飞嬉皮笑脸道:“秦Sir,坤巴罗的这把枪真不错,枪身好像是钛合金做的,手柄上还镶了黄金,简直太漂亮了!”
秦猛从腰里拔出沙漠之鹰,递给侯飞道:“一个玩具而已,既然你喜欢,归你了!”
秦猛说的没错,别看世人把沙漠之鹰吹得多么牛多么厉害,其实沙漠之鹰根本就不是世界上性能最优良的手枪。
大部分沙漠之鹰都属于大口径重型手枪,虽然是一款威力巨大的手枪,非常适合野外狩猎,打个驯鹿打个狗熊什么的还行,问世以来一直受到有钱人和收藏家的狂热追捧。
但沙漠之鹰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枪身太长重量过大,一把空枪的重量就高达两公斤,都快赶上一支轻型模块化突击步枪了,还不具备步枪的射程和杀伤力,而且后坐力巨大,体重较小的人根本无法稳定操控。
相较于伯莱塔92F等设计精良的世界王牌手枪,沙漠之鹰的设计结构也过于复杂了,可靠性极低,很难适应战场上复杂多变的环境。
而且因为过度追求杀伤力,机匣容易过热,容易造成撞针老化和卡壳等多种机械故障。
沙漠之鹰之所以被吹得神乎其神,主要是好莱坞大片的功劳。
尽管沙漠之鹰距离世界王牌手枪的距离还差十万八千里,但因为其张扬的外型看上去非常霸气,非常容易制造完美的视觉效果,从而抓住观众的眼球,所以从问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深受好莱坞导演和动作巨星的喜爱。
由于沙漠之鹰超大的尺寸和重量,加上性能太差,根本不适合作为单兵武器装备部队,尤其是战术灵活的特种兵部队。至于像电影里演的,把沙漠之鹰配发给执行秘密任务的特工使用,那就更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很难想象一名执行秘密任务的特工会把一把枪身将近三十厘米重量和两块砖差不多的手枪当做秘密武器藏在身上。
不过,如果你是个不差钱的土豪,比如哪个王国的王子哪个部落酋长什么的,或者是石油大亨和钻石大亨家里的阔少什么的,只是想用沙漠之鹰充门面摆阔气,或者把沙漠之鹰当成收藏品和玩具,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
综上所述,被一些人吹上天的沙漠之鹰,注定只能成为有钱人的玩物。
秦猛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特种兵兵王,当然知道什么样的手枪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单兵武器,他对沙漠之鹰这种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单兵武器根本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当侯飞想向他要坤巴罗的这把沙漠之鹰时,他连考虑都没考虑,就非常痛快地送给了侯飞。
侯飞接过手枪,高兴地朝秦猛敬了一个军礼:“谢谢秦Sir!上士侯飞,这就遵照您的命令向天台发起攻击,去占领敌人的直升飞机。”
侯飞说完,就高高兴兴地向三楼外的楼梯平台跑去。
看来侯飞还是太年轻了,对新奇的事物总是充满儿童般的好奇。
看着侯飞跳跃的背影,秦猛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去了汉娜所在的房间。
(本章完)
秦猛从多功能通讯器的相册里调出一张坤巴罗的照片进行比对。
他必须确保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坤巴罗,而不是坤巴罗的替身。
替身永远是替身,两个不同的人即使长得再像,即使是一对同卵双胞胎,长相上也不可能一点区别都没有,比如五官的比例,眉毛的粗细,耳垂的大小,哪里长了一颗痣,哪里有道皱纹,哪里有个疤痕,这些都是可以确定嫌疑人身份的细部特征。
通讯器里储存的照片是坤巴罗本人的,面部的一些西部特征都被标注了出来。
经过认真对比,秦猛完全能够确定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家伙就是美洲狮希瓦尔·坤巴罗,那个臭名昭著的大毒枭,那个杀人无数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恶魔。
秦猛又大声问坤巴罗道:“名字?”
坤巴罗颤抖着道:“希……希瓦尔·坤巴罗。”
验明正身后,秦猛又将通讯器的程序设定在拍照功能上,从正面为坤巴罗拍了几张照片。
坤巴罗颤抖着声音说道:“两位兄弟,我知道你们是M国联邦派来的特种兵,只要两位兄弟能高抬贵手……”
秦猛笑了笑:“坤巴罗,我让你死个明白,我们不是政府军,我们是私人雇佣兵!”
坤巴罗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两位兄弟,既然……既然你们是雇佣兵,既然你们只是为了钱而战斗,那就好说了。只要你们放了我,我给你们钱,不管你们的雇主给你们多少钱,我都加倍。不,我给你们一千万美金……五千万……不,一亿美金……”
坤巴罗既是当地**武装首领,又是个大毒枭,身家上百亿,一亿美金绝对拿得出来。
不过这钱可不是好拿的,就算坤巴罗事后不赖账,泛美公司也会派人追杀背叛公司的雇佣兵,拿到了钱却要整天提心吊胆到处逃亡,即使是再见钱眼开的人也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
秦猛只是笑了笑,然后向侯飞点了点头,随即闪身退到了一旁。
坤巴罗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他的末日即将来临,张着两只手朝着秦猛大声哀求道:“No!No!Sir,我不想死,求求你,不要杀我!不要……”
侯飞二话不说,直接扣动了扳机。
带消声器的手枪发出“啾”的一声响,子弹从坤巴罗的后脑射入,从坤巴罗的额头穿出。
子弹造成的空腔效应让坤巴罗的额头瞬间爆出一个大洞,各种炸碎的机体喷溅而出。
因为手枪子弹直接贯穿了坤巴罗的头部,直接破坏了坤巴罗的大脑——也就是人体的中枢系统,坤巴罗的身体直接向前趴在了地上,蹬了两下腿就没了动静。
这个曾经让无数家庭家破人亡的恶魔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的一生,也算是恶贯满盈了。
处决了坤巴罗后,秦猛又让侯飞把坤巴罗的尸体翻过来,他拿着多功能通讯器从不同角度又拍了几张照片。
有了这些照片,突击队的兄弟们回到新约克就可以从泛美公司领钱了。
拍完照,秦猛用中文对侯飞道:“猴子,你马上去天台把直升机控制在手里,我回去救汉娜。”
秦猛和侯飞是同胞,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根本没必要讲英语。
侯飞刚要走,秦猛又叫住了他:“猴子,汉娜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当咱们上来的时候,汉娜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坤巴罗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她做出伤害。记住了,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只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汉娜从未遭到敌人的侵犯,明白吗?”
侯飞多聪明,对着秦猛一本正经道:“秦Sir,谁说汉娜被敌人侵犯了,你看见了?反正我是没看见。”
秦猛笑着道:“猴子,好小子,有你的!”
侯飞刚要转身,忽然看到了秦猛腰里插着的那把金色的沙漠之鹰。
坤巴罗的这把沙漠之鹰,枪身长达二十七厘米,属于大型狩猎手枪。
侯飞嬉皮笑脸道:“秦Sir,坤巴罗的这把枪真不错,枪身好像是钛合金做的,手柄上还镶了黄金,简直太漂亮了!”
秦猛从腰里拔出沙漠之鹰,递给侯飞道:“一个玩具而已,既然你喜欢,归你了!”
秦猛说的没错,别看世人把沙漠之鹰吹得多么牛多么厉害,其实沙漠之鹰根本就不是世界上性能最优良的手枪。
大部分沙漠之鹰都属于大口径重型手枪,虽然是一款威力巨大的手枪,非常适合野外狩猎,打个驯鹿打个狗熊什么的还行,问世以来一直受到有钱人和收藏家的狂热追捧。
但沙漠之鹰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枪身太长重量过大,一把空枪的重量就高达两公斤,都快赶上一支轻型模块化突击步枪了,还不具备步枪的射程和杀伤力,而且后坐力巨大,体重较小的人根本无法稳定操控。
相较于伯莱塔92F等设计精良的世界王牌手枪,沙漠之鹰的设计结构也过于复杂了,可靠性极低,很难适应战场上复杂多变的环境。
而且因为过度追求杀伤力,机匣容易过热,容易造成撞针老化和卡壳等多种机械故障。
沙漠之鹰之所以被吹得神乎其神,主要是好莱坞大片的功劳。
尽管沙漠之鹰距离世界王牌手枪的距离还差十万八千里,但因为其张扬的外型看上去非常霸气,非常容易制造完美的视觉效果,从而抓住观众的眼球,所以从问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深受好莱坞导演和动作巨星的喜爱。
由于沙漠之鹰超大的尺寸和重量,加上性能太差,根本不适合作为单兵武器装备部队,尤其是战术灵活的特种兵部队。至于像电影里演的,把沙漠之鹰配发给执行秘密任务的特工使用,那就更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很难想象一名执行秘密任务的特工会把一把枪身将近三十厘米重量和两块砖差不多的手枪当做秘密武器藏在身上。
不过,如果你是个不差钱的土豪,比如哪个王国的王子哪个部落酋长什么的,或者是石油大亨和钻石大亨家里的阔少什么的,只是想用沙漠之鹰充门面摆阔气,或者把沙漠之鹰当成收藏品和玩具,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
综上所述,被一些人吹上天的沙漠之鹰,注定只能成为有钱人的玩物。
秦猛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特种兵兵王,当然知道什么样的手枪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单兵武器,他对沙漠之鹰这种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单兵武器根本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当侯飞想向他要坤巴罗的这把沙漠之鹰时,他连考虑都没考虑,就非常痛快地送给了侯飞。
侯飞接过手枪,高兴地朝秦猛敬了一个军礼:“谢谢秦Sir!上士侯飞,这就遵照您的命令向天台发起攻击,去占领敌人的直升飞机。”
侯飞说完,就高高兴兴地向三楼外的楼梯平台跑去。
看来侯飞还是太年轻了,对新奇的事物总是充满儿童般的好奇。
看着侯飞跳跃的背影,秦猛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去了汉娜所在的房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