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老程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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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休沐结束的第一个早朝。
东宫明德门外,文武百官或是骑马,或是坐轿,乌泱泱来了一大群。
等待上朝的过程中,远远的看到一个黑点,携风雷之势滚滚而来。
只见那人面如锅底,豹头虬髯,穿着一身紫色官服,哇呀呀乱叫着,时不时双脚在地上猛的一蹬,人便窜出七、八丈。
众官员面面相觑,彼间已经熟的不能再熟,远远已经认出来人。
程咬金?这货又要闹哪样?
这货平时不是骑马的么?今天……,今天这是骑了个什么玩意儿?
正想着,程咬金已经来到众人面前,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骑在自行车上哈哈大笑:“哈哈……,怎样,诸位看俺老程的新坐骑如何啊?”
大老程身高七尺有余,体重不下两百斤,骑在李昊送给他闺女的自行车上就跟姚明骑了二哈差不多,大长腿耷拉到地上老长一截。
不过如此一来倒也歪打正着的成全了不会骑车的程妖精,只要他两条大长腿用力往地上一蹬,车子立刻就能窜出七、八丈,虽然模样跟蛤蟆跳似的有些不雅,但速度却着实不慢。
另外不得不说的是,由于昨天衣襟绞入车轮的原因,老程深深的汲取教训,身上官服下摆不管前后此时全都掖进腰带里面,配上他胯坐在自行车上的模样……应该怎么说呢,反正是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知节,你座下那是何物?”秦琼与程咬金关系最好,见他不着调的样子,黑着脸问道。
“这叫自行车,哎,俺老程新得的宝物。”老程说着,偏腿从车上下来,单手轻轻一提,直接把车子拎了起来,看样子大有带着这东西进宫上朝的意思。
杜如晦盯着程咬金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道:“卢国公,你这是打算带着它上朝?”
程咬金振振有词道:“那当然,大唐上下只此一辆,音音那丫头还不埋怨死俺。”
众朝臣满头黑线。
秦琼试着问道:“此物……是音音那孩子的?”
“昂。”程咬金昂着头,毫无羞愧之色的道:“俺那个当太子侍读的女婿送给音音的生日礼物。”
这无耻老货,竟然连闺女的生日礼物都抢,怪不得那什么自……自行车颜色如此粉嫩,原来是给女娃娃用的。
李道宗原本不打算理会老程的,但听了老程的话后却大步流星走了出来:“程老匹夫休要胡言乱语,李德謇那小子明明就是我河间王府的女婿,何时成了你程家之人。”
诶?俩老汉争婿?这热闹可有得看了!
一群无良老头子瞬间散开一圈,谁也不说话,全都八卦的竖起耳朵。
程咬金的性格自然不会管什么场合,什么地点,当即把牛眼一瞪:“什么你河间王府的女婿,明明是俺老程的女婿,不信你问李靖。”
声落与李道宗同时把目光投向站在人群后面,一脸懵比的李靖。
我在哪?我是谁?发生了什么?
灵魂三问之后,李靖终于回过神来,无奈道:“程知节,那日老夫明明是说一切只看德謇那孩子自己如何选择,何时答应过让他做你程家的女婿?道宗贤弟,那日虽然尊夫人曾到寒家,可也未曾确定两个孩子的关系,只是与贱内说让他们接触一下看看,却不知河间王府之婿的说法是从何而来?”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够明白了,但程咬金却梗着脖子说道:“俺不管,只要李德謇那臭小子不傻,早晚都会是俺老程的女婿,李靖你就算狡辩也没有用。”
“不错,狡辩是没有用,程老匹夫,别的事情你可以胡搅蛮缠,但这件事上,老夫可以明确告诉你,只要老夫还活着一天,你就别想把我河间王府的人抢走!”
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郡王,一个国公,竟然为了一个祸害吵得不可开交,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啥时候祸害都这么吃香了?
众吃瓜群众面面相觑,三观被刷了一遍又一遍。
好在这个时候明德殿的大门适时打开,大太监林喜从里面走出来高叫上朝之声打断了两个正准备动手的老汉。
众朝臣见没了热闹,纷纷散去,排着队走进明德殿,只有程咬金与李道宗二人互相气咻咻的瞪着眼睛,谁也不肯低头。
李二此时已经坐到御座之上,正觉得这几天过的有些无聊,抬眼却发现手下两员大将正在对视,彼此间几乎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穷极无聊之下的皇帝陛下立刻饶有兴致的问道:“道宗,知节,你二人是怎么回事?”
程咬金本就属于无理搅三分的主儿,闻言放下手中自行车,哭天抢地的道:“回陛下,河间郡王仗势欺人,强抢俺老程的女婿,还请陛下为老臣做主。”
李道宗也不是善茬,不等李二开口,抢先截胡道:“陛下,明明是程咬金这老夫匹见才起义,窥伺臣弟女婿才华,打算抢回家中,此时却反咬一口。”
诶?什么情况?
李二眼珠一转,隐隐觉得这事儿有些蹊跷。
见过两家争一个女人的,却没见过两家争一个男人的,这事儿怕是不好掺和。
精明过人的李二当下决定,两不相帮,换句话说就是——看热闹:“咳,此事你二人各执一词,朕一时也无法决断,待过段时间朕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
“诺!”程咬金与李道宗互相瞪了一眼,纷纷点头。
就在此时,李二看到了程咬金身边的自行车,眉头皱了皱又问:“程知节,你身侧那是何物?”
“何物?”程咬金先是一阵迷茫,接着便想起今日上朝的目的,把自行车一拎道:“陛下,老臣是来向陛下献宝的。”
“献宝?可是此物?”李二再次看了那自行车一眼,不解道。
“正是,此物名为自行车,可日行四、五百里。”程咬金得意道:“若是将此物配至全军,足以将十六卫的每日行军路程提高一倍有余。”
日行四、五百里?吹牛的吧?
还配至全军,老子们又不是没见你程老匹夫是如何催动这自行车的,难道你这老货是打算让十六卫全都变成蛤蟆?
想到大军开拔,大几十万人每人一辆自行车,全都跟蛤蟆似的蹬着走……众朝臣集体陷入懵比之中。
次日,休沐结束的第一个早朝。
东宫明德门外,文武百官或是骑马,或是坐轿,乌泱泱来了一大群。
等待上朝的过程中,远远的看到一个黑点,携风雷之势滚滚而来。
只见那人面如锅底,豹头虬髯,穿着一身紫色官服,哇呀呀乱叫着,时不时双脚在地上猛的一蹬,人便窜出七、八丈。
众官员面面相觑,彼间已经熟的不能再熟,远远已经认出来人。
程咬金?这货又要闹哪样?
这货平时不是骑马的么?今天……,今天这是骑了个什么玩意儿?
正想着,程咬金已经来到众人面前,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骑在自行车上哈哈大笑:“哈哈……,怎样,诸位看俺老程的新坐骑如何啊?”
大老程身高七尺有余,体重不下两百斤,骑在李昊送给他闺女的自行车上就跟姚明骑了二哈差不多,大长腿耷拉到地上老长一截。
不过如此一来倒也歪打正着的成全了不会骑车的程妖精,只要他两条大长腿用力往地上一蹬,车子立刻就能窜出七、八丈,虽然模样跟蛤蟆跳似的有些不雅,但速度却着实不慢。
另外不得不说的是,由于昨天衣襟绞入车轮的原因,老程深深的汲取教训,身上官服下摆不管前后此时全都掖进腰带里面,配上他胯坐在自行车上的模样……应该怎么说呢,反正是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知节,你座下那是何物?”秦琼与程咬金关系最好,见他不着调的样子,黑着脸问道。
“这叫自行车,哎,俺老程新得的宝物。”老程说着,偏腿从车上下来,单手轻轻一提,直接把车子拎了起来,看样子大有带着这东西进宫上朝的意思。
杜如晦盯着程咬金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道:“卢国公,你这是打算带着它上朝?”
程咬金振振有词道:“那当然,大唐上下只此一辆,音音那丫头还不埋怨死俺。”
众朝臣满头黑线。
秦琼试着问道:“此物……是音音那孩子的?”
“昂。”程咬金昂着头,毫无羞愧之色的道:“俺那个当太子侍读的女婿送给音音的生日礼物。”
这无耻老货,竟然连闺女的生日礼物都抢,怪不得那什么自……自行车颜色如此粉嫩,原来是给女娃娃用的。
李道宗原本不打算理会老程的,但听了老程的话后却大步流星走了出来:“程老匹夫休要胡言乱语,李德謇那小子明明就是我河间王府的女婿,何时成了你程家之人。”
诶?俩老汉争婿?这热闹可有得看了!
一群无良老头子瞬间散开一圈,谁也不说话,全都八卦的竖起耳朵。
程咬金的性格自然不会管什么场合,什么地点,当即把牛眼一瞪:“什么你河间王府的女婿,明明是俺老程的女婿,不信你问李靖。”
声落与李道宗同时把目光投向站在人群后面,一脸懵比的李靖。
我在哪?我是谁?发生了什么?
灵魂三问之后,李靖终于回过神来,无奈道:“程知节,那日老夫明明是说一切只看德謇那孩子自己如何选择,何时答应过让他做你程家的女婿?道宗贤弟,那日虽然尊夫人曾到寒家,可也未曾确定两个孩子的关系,只是与贱内说让他们接触一下看看,却不知河间王府之婿的说法是从何而来?”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够明白了,但程咬金却梗着脖子说道:“俺不管,只要李德謇那臭小子不傻,早晚都会是俺老程的女婿,李靖你就算狡辩也没有用。”
“不错,狡辩是没有用,程老匹夫,别的事情你可以胡搅蛮缠,但这件事上,老夫可以明确告诉你,只要老夫还活着一天,你就别想把我河间王府的人抢走!”
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郡王,一个国公,竟然为了一个祸害吵得不可开交,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啥时候祸害都这么吃香了?
众吃瓜群众面面相觑,三观被刷了一遍又一遍。
好在这个时候明德殿的大门适时打开,大太监林喜从里面走出来高叫上朝之声打断了两个正准备动手的老汉。
众朝臣见没了热闹,纷纷散去,排着队走进明德殿,只有程咬金与李道宗二人互相气咻咻的瞪着眼睛,谁也不肯低头。
李二此时已经坐到御座之上,正觉得这几天过的有些无聊,抬眼却发现手下两员大将正在对视,彼此间几乎要把眼珠子瞪出来,穷极无聊之下的皇帝陛下立刻饶有兴致的问道:“道宗,知节,你二人是怎么回事?”
程咬金本就属于无理搅三分的主儿,闻言放下手中自行车,哭天抢地的道:“回陛下,河间郡王仗势欺人,强抢俺老程的女婿,还请陛下为老臣做主。”
李道宗也不是善茬,不等李二开口,抢先截胡道:“陛下,明明是程咬金这老夫匹见才起义,窥伺臣弟女婿才华,打算抢回家中,此时却反咬一口。”
诶?什么情况?
李二眼珠一转,隐隐觉得这事儿有些蹊跷。
见过两家争一个女人的,却没见过两家争一个男人的,这事儿怕是不好掺和。
精明过人的李二当下决定,两不相帮,换句话说就是——看热闹:“咳,此事你二人各执一词,朕一时也无法决断,待过段时间朕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
“诺!”程咬金与李道宗互相瞪了一眼,纷纷点头。
就在此时,李二看到了程咬金身边的自行车,眉头皱了皱又问:“程知节,你身侧那是何物?”
“何物?”程咬金先是一阵迷茫,接着便想起今日上朝的目的,把自行车一拎道:“陛下,老臣是来向陛下献宝的。”
“献宝?可是此物?”李二再次看了那自行车一眼,不解道。
“正是,此物名为自行车,可日行四、五百里。”程咬金得意道:“若是将此物配至全军,足以将十六卫的每日行军路程提高一倍有余。”
日行四、五百里?吹牛的吧?
还配至全军,老子们又不是没见你程老匹夫是如何催动这自行车的,难道你这老货是打算让十六卫全都变成蛤蟆?
想到大军开拔,大几十万人每人一辆自行车,全都跟蛤蟆似的蹬着走……众朝臣集体陷入懵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