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圣女来时不纳粮 > 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作者:稚嫩小菠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a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120章 他们身体里面流淌着小精灵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已经死了。

    因为如果我没死,我肯定会回来销毁这封羞耻的信的。

    你可能想知道我是谁,但我不会告诉你我名字的,干我们这行的都没名字。

    好了,既然伱都知道我是一个死人了,那我就这么跟你对话了。

    我就告诉啥呢,就是说啥呢,这么说吧,我可以毫不自谦地说,我从小就很讨厌。

    我小时候就爱看人受难,看到有人哭,我就嘎嘎乐。

    等我长大了,就爱和地痞流氓们混在一起,直到我的父亲把我逐出了家族。

    管他呢,正好我就爱到处流浪,我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就爱偷东西和骗人。

    告诉你别不服气,就没有我骗不到手偷不到手的东西!

    有一天,我想,偷别的太小气,去偷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吧。

    那可是大买卖,市价一瓶22金镑,要是能找到蓝血葡萄酒的配方,我就发了。

    于是我找来了几个同伙,我们千方百计,无比幸运地找到了路子。

    在杀死几名无辜者后,我通过一名巫师的帮助,冒名顶替一名瞎眼的中年修士,进了这座酿造蓝血葡萄酒的吉姆斯修道院。

    这修道院是一座孤儿修道院,外面的人进来了,就不准走。

    我当时想,不准走,真是小瞧我了,还从来没有能困住你阿父我的东西。

    当时太年轻了,现在想想,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我纵横各个城镇监狱十几年,就这一次算是栽了。

    我在这破地方待了十三年,你敢信?我可是风流浪子,在这里待了十三年。

    我本该走的,可我还是困在了这里。

    我才来的时候,一位圆滚滚的院长接待了我。

    他告诉我,这座孤儿修道院里的孤儿,并非真正的孤儿,他们都是从绿衣魔笛手那里被拯救的孩子。

    为了排除秘党的间谍,洗清秘党的感染,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去净化,一到时间就会送走他们。

    尽管不明白蓝血葡萄酒的酿造和这些小屁孩有什么关系,我还是老老实实潜伏下来。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老实,我被安排成了这些小屁孩的保姆。

    他们真的很烦人,每天闹腾个不停,可我又不能打他们,因为在资料里,我是个温和的修士。

    没办法,我只好给他们讲故事,我把自己曾经行骗偷窃的经历讲给他们听。

    我管自己叫侠盗罗宾佐,将那些受害人描述成领主骑士。

    每次我一讲故事,他们就乖乖坐好,我就能安静一会儿。

    到了晚上,他们有些人怕黑,一到夜里就会哭,一个人哭,所有人跟着哭。

    我不得不把我的床搬到他们的屋舍内,后来,每到冬天,我的床上挤满了孩子。

    为了让他们不要吵闹,我和修道院院长提议,让他们给父母写信。

    每年,他们都有一次机会,给父母写信,不识字不要紧,我会代笔。

    不过这些信大部分时候,都被丢进了火炉。

    他们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我说,快了快了,到时候我驾着马车,走街串巷,翻山越岭,把你们一个一个地都送回家。

    他们从来都回不了家,这是在我进入这座修道院的第二年知道的事。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瞎子,我伪装得太好了,可我恨不得自己真是瞎子。

    你知道吗?千河谷人很特殊,他们的祖先是血族十二亲王中血杯亲王的直属血奴。

    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着特殊的血脉,千百年来未曾消磨。

    只有他们在发育期时,才有产生不洁之血的可能。

    当不洁之血和葡萄酒一起酿造时,就会酿出一种特殊的葡萄酒。

    它不仅有着壮阳催秦致幻的功效,还能缓解皱纹和提升骑士呼吸法。

    而这种葡萄酒,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蓝血葡萄酒。

    不洁之血只有在死前在极度恐惧中才会产生,它蓝汪汪的,渗透在全身血肉之中。

    得把这些不到十四岁的孩子,用磨盘碾碎,一遍遍过筛,一遍遍蒸馏,才会得到一份蓝血。

    一份蓝血需要一个孩子,一份蓝血能酿造一瓶蓝血葡萄酒。

    修道院的年产量是70瓶左右,每瓶的出货价是20金镑。

    1400金镑,一座小小的修道院的收入,顶得上千河谷地区一个小郡的税收。

    我拿到了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可我却逃不出去。

    我是被打晕送进来的,我只知道这里是千河谷,却不知道是哪儿。

    从这走出至少要两天,可巨蛛们一到夜晚就开始猎杀修道院外所有活着的人。

    每隔一年或者两年的月圆之夜,我就会被关进地下室。

    地下室里好安静,我却依旧能听见他们哭嚎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放在往常,我应该笑的,可我做不到。      我就是一个流氓骗子败家子,你说,我哪儿有这个能力去救这些孩子呢?

    他们死就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逃不掉,只能先继续在这待着,一年又一年,我讲着讲到快吐的罗宾佐故事,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孩子。

    在他们眼里,那是又新又精彩的故事。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下他们的信。

    记不清是第几年,我遇到了苔丝。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别人不一样。

    每次我讲侠盗的故事,她都会问我——为什么侠盗不回家?侠盗的家在哪儿?

    有一次我生病了,院长怕传染,把我锁在屋子里。

    是她带着其他孩子们,顺着窗棂爬了上来,在窗户口轮流给我唱歌,我的病很快地就好了。

    接近月圆之夜前的一天晚上,她偷偷跑到我的房间和我说,她肚子里有小人。

    她才十四岁,这座修道院里,除了我外,唯一有着明亮眼睛的男人,就只剩院长。

    她说,她想回家看看父母,能不能让侠盗先生送她一程。

    我说,太晚了,侠盗先生太累了,过两天再说吧。

    苔丝的尸体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

    她才14岁,挺着那么大的肚子,道路的两侧是无数血红的蛛眼,她又怕黑。

    她两天走了25里,没有哭,没有蜘蛛咬她,她是流血流死的。

    我把她的尸体背回来,放在盛开的花圃中,蝴蝶会停在她的鼻尖上。

    她就好像睡着了。

    院长和嬷嬷说,怀孕了更好。

    我站在门口,从那天晚上,站到了第二天晚上。

    我没见到她的尸体,我只看到了一桶桶紫红的葡萄酒。

    苔丝是个好孩子,我是个坏人。

    我这辈子把无数人骗得家破人亡,偷走了无数人珍爱的东西。

    所以我才会家破人亡,所以我才会失去珍爱的东西。

    我赎不尽我的罪。

    我这辈子骗了所有人,什么好事都没做过,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可是我求求你,说真的,我求求你,看到这封信的人,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求你,我这辈子都没求过任何人,但是我求求你,救救他们,救救孩子。

    不要做和我一样的混蛋。

    和这封信埋在一起的是我收集的证据,我在这鬼地方待了十三年,我记录了792个孩子的名字,父母,籍贯,外形特征,胎记等等。

    他们的信,我一直藏着,一共914封,每一封我都倒背如流。

    所有死去的孩子,我都试着找到能证明他们身份的遗物,一共93件,我列了个单子,清清楚楚。

    我等待着,等待着有一天能够逃跑,有一天能够将这些公之于众。

    我要把他们每个都安全地送回家!

    但我得拜托你帮我,因为我做不到,我又要违背誓言了。

    你知道吗?一周前,我听到一个消息。

    这座修道院在此竖立了五十五年,应该搬迁了,我终于能离开这。

    只是我带不走任何东西,因为他们要摧毁这里的一切,甚至包括我身上的衣服。

    所以我只能把这些东西留下来,留给你,我的朋友。

    如果你足够有能力的话,请救救这些孩子,这样的修道院不止一座。

    如果你和我一样,力有未逮的话,至少,把这些信和遗物还给他们的父母,送他们回家。

    我本该走的,可我想,假如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

    假如这些证据被教会发现,被破坏怎么办?

    假如我那些同伙搞明白了我的意思,拿这些证据,去教会领取赏钱和宗教裁判所对他们的追杀怎么办?

    别笑,他们真的干得出来这种事。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专业的骗子,一个传奇的小偷,我永远做两手准备,万无一失。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这些孩子,来保护这些证据。

    这简直不像我该干的事情,愚蠢而不明智。

    可这是我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我有一身肮脏的血,我只求把它们流干,能换来正义。

    如果有一天,你做到了我求你的事,请在这为我竖起一块墓碑。

    不要刻我的名字,请写——

    ‘送你们回家的归途,我走完了’

    如果没有的话,请别这么做,我的孤魂会永远留在人世间,没有我,他们会害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