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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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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德其实根本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带领狼群在荒野之中生存。

    要知道,在前一天他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都市小白领,连只鸡都没杀过的那种。

    旅法师说的没错,异界大冒险果然惊险又刺激。

    带着狼群一起走出巢穴后,罗德先是询问了母头狼的意见。

    昨天他们前往的那个方向,也就是狼巢的东侧位置,并没有探索完毕。

    狼群原本的计划,是想去河边看看。

    狼巢东侧有一条非常清澈的河流,据母头狼说,这条河的河水非常甘甜,河里还有许多鱼虾。

    运气好的话,他们还能在河岸边遇到许多猎物。

    狼群昨天和地精的遭遇战只是一场意外,头狼的战败更是所有狼都没有想到的。

    事实上,就连罗德自己都没有想到,他原本的计划是想再等几天,等兽化感染彻底完成之后再与头狼一战。

    “东边既然有河,那就先去东边看看吧。”

    在野外,水源地对生存的重要性无需多言。

    起居地的附近有一条河,对罗德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

    今天就算打不到猎物,想办法抓点鱼也是好的,罗德并不想吃生肉,但生鱼片他还是下的了口的。

    另外,对一个人类来说,抓鱼可比打猎简单多了。

    如果在河边的收获足够丰富,巢穴附近的其他区域,完全可以晚一点再去探。

    通过和母头狼的多次交谈,罗德还得知,狼群挑选巢穴的位置,也和这条河有很大的关系。

    有些遗憾的是,母头狼并不知道这条河叫什么名字。

    如果能知道这是什么河,罗德就能大概估算出,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了。

    身为一个DND爱好者,罗德自然对费伦大陆的地理和历史,有许多了解。

    虽然这些信息都是海岸巫师会公布的,而海岸巫师会,似乎只是一个游戏公司。

    但罗德可没有忘记,《旅法师的异界邀请函》可是从海岸巫师会寄出来的。

    旅法师和海岸巫师会之间,显然存在着某种关联。

    “好了,我们出发吧。”

    朝狼群打了一个招呼,在母头狼的安排下,狼群中一头地位最低的杂色黑狼走了出来,去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狼群的日常行进就是这样,老弱病残打前锋,头狼走中间,剩下的走后面。

    这是狼群的生存之道,罗德还需要慢慢熟悉。

    没走出多远,狼群就来到了昨天发现罗德的那片草丛。

    直到这时罗德才恍然醒悟,原来他一穿越,就穿到了狼巢附近,难怪狼群会这么快就围上来。

    如果没有获得狼人血脉,他可就要惨了。

    就算是变成了力大无穷,体魄惊人的熊人,真打起来,罗德还真不一定是七头野狼的对手。

    狼群还很喜欢绕后偷袭,以他的战斗经验,几乎百分百会中招。

    一想到这里,罗德就忍不住替自己捏了一把冷汗。

    事实上穿越之初,罗德最需要的正是生存和战斗经验。

    但偏偏这些东西,是最需要时间来慢慢磨练的。

    罗德看了一眼自己的职业栏,显示依旧是无。

    如果能获得一个职业,不管是什么,哪怕是战士,他的战斗体系都能迅速成型。

    费伦大陆上的每一个职业体系,都是经过无数人苦思冥想,又在实战中千锤百炼,才慢慢成型的。

    那些不实用,或者太过冷门的职业,在费伦是不可能被传承下去的。

    这是一个有真神存世的世界,甚至还有神上神高坐在寰宇之巅俯视众生。

    说简单点,这是一个高魔世界,每一个广为流传的职业体系,都有其可取之处。

    没有人指引道路,罗德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就职,他把希望寄托在了羊皮卷轴上。

    除了这张卷轴,似乎也没有其它东西,能够帮助他了解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了。

    狼群并没有职业等级,它们真的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野狼。

    座狼和冬狼或许会知道一些什么,但罗德可不希望,自己在这种时候遇到它们。

    座狼和冬狼都是魔法兽,战斗力不是普通的野狼可以比拟的。

    跟着狼群在荒野中行进了许久,罗德慢慢发现,它们在赶路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将队列保持着一条直线。

    每次他和其它狼靠的近了,这些狼就会退开去一些。

    这并不是狼在害怕他,而是它们在刻意保持着一种队列。

    这里面或许存在着某种学问,罗德将自己观察到的东西,认真记在了心里。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昨天与地精发生交战的地点。

    狼群在四周巡视了一下,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群地精一被打散,想要再次组成一个部落,估计得好长时间。

    地精能生是出了名的,但一个地精部落要出现一个强大的首领,可不是一件易事。

    昨天遇到的那个地精首领,穿着一身破烂皮甲,手里还有把镶铁的大棒,战斗力在普通地精之中,已经算的上是厉害了。

    “对了,那根木棒呢?”

    一想到铁器,罗德心中突然一动,在户外求生的时候,手里有一把铁器和没有铁器,那可完全是两回事。

    虽然他的爪子丝毫不比铁器来得差,但是很多事情,比如砍树,用爪子就很不方便。

    如果能弄把铁斧头或者铁刀出来,会给他的日常行动,带来许多方便。

    想到这里,罗德给狼群打了个招呼,随后便在附近寻找了起来。

    找了许久之后,狼群和他都没有任何发现,看来那把镶铁的木棒被地精给带回去了。

    “这些地精,很有可能没有走远。”

    附近可是水源地,这里是一个极好的猎场。

    换作是罗德,他也不愿意轻易离开。

    “以地精的智商,大概率过了一个晚上,就把狼群的威胁忘得一干二净了。”

    罗德丝毫不怀疑,这些地精能做得出这种事情来。

    不够蠢的话,又怎么会被叫做屁精呢。

    当然,地精群之中,一旦出现熊地精或者大地精,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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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地精可是还有另外一个外号,新人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