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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成农家小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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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万物生长,是充满希望和花香的季节。

    正值三月,早晨的山涧笼罩着一层白蒙蒙的雾气。昨夜刚下过雨,小道两旁刚冒头的草芽儿上挂满了水珠,橘黄色的太阳已从远处的山顶缓缓升起,但空气中还是透着丝丝冰凉。

    天才刚亮,半山腰上的田间地里已经有人在劳作。

    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打趣调笑。

    沈枳瑶艰难地挑着水上山,立马就成了调笑话题。

    “哎哟你们瞧,真是笑死个人了,春生家那个新媳妇顶顶的废物,挑担水一路洒,到家只剩半担嘞。”

    “迎新嫂,人家可是城里来的娇小姐,能挑水就不错的。你瞧隔壁村那个城里来的,嫁到张家三年都没出过几次门。听她婆婆说呀,整天就在家里蒙着被子睡大觉,躺着等人叫吃饭嘞!”

    “要我说,王春生当初就该娶了我那娘家侄女,能上山能下地,洗衣做饭样样行,哪像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指不定啥时候过不了苦日子就跟人跑了嘞。”

    “话可不能这么说,这城里来的媳妇虽然娇气些,但模样是真的好,你瞧瞧人家这小脸蛋水灵灵的,就跟那刚出锅的豆腐一样,白白嫩嫩能掐出水来。这眼睛呀亮晶晶的,又大又圆,贼勾人。人家身段也不差,腿长腰细屁股大,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胸前鼓鼓能养娃,是个男人都喜欢。何况人家春生有出息,模样也周正,合该娶个好看的。”

    “呀,你这女子耍流氓!”

    “哈哈哈哈——”

    沈枳瑶就是在这阵阵哄笑声中摇摇晃晃地挑着半担水爬上半山腰的。原主才十七岁,力气本来就小,而她从出生到长大压根就没干过体力活。

    她一朝穿到八零年代文中,成了男主这个不甘寂寞,抛夫弃女跟人私奔气得男主那常年病痛缠身的老母亲一命呜呼,又利用儿子给男主骗钱反被男女主狠狠打脸送进监狱判了无期徒刑的恶毒前妻。

    就真的让人恨不得当场去世。

    这些中年妇女凑在一起说的都是地方话,沈枳瑶听得一知半解,但是从这些女人的眼神和表情中,可以看出来这些女人在笑话她。

    但那又如何呢?

    她穿书而来,孤零零的一个人要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存,还要对男主的家人好,以避免原文中恶毒前妻的悲惨命运。

    所以,她温柔贤惠善良美丽又大方得体的真善美人设绝不能倒!

    于是,沈枳瑶冲这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女人们笑着点了点头就挑着水继续往上走。身后又传来那些女人叽叽喳喳的调笑声,沈枳瑶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颇为无奈。

    男主家住在半山腰上,河流和水井都在山脚下,想要挑水吃就得去山下挑,好在距离不算太远,小路弯弯绕绕的也就三百米左右,要是距离再远一些,沈枳瑶就真的扛不住了。

    推开竹门,她刚走进用竹子围起来的院子中,就听到屋内传来阵阵刻意压低过的咳嗽声,她连忙将水倒入水缸中之后,就端起早些时候烧了放到温热的水往屋里去。

    就见男主的母亲张翠花趴在床边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布满皱纹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是长时间咳嗽导致的。

    连忙将温水和在张翠花屋里常备的药包中翻找出来的感冒药递过去,沈枳瑶温声说道:“妈,您感冒还没好,先就着温水把药吃了,歇会儿我再去给您熬碗姜汤喝,睡一觉捂一捂汗,很快就能好了。”

    “瑶瑶,委屈你了。”

    张翠花感动又愧疚,眼眶一热,拉着沈枳瑶的手哽咽道:“春生跟你才结婚没几天就出去跑活了,我又总是生病干不了活,还得你照顾。你个城里来的姑娘啥农活都得学着干,什么都要你操劳,真的是委屈你了。”

    张翠花痛惜不已。

    她这个儿媳妇是儿子从城里带回来的,啥多余话没说就结婚了,结婚后没几天儿子就跟人出去跑活,一去三个多月都没再回来。

    她丈夫早逝,小儿子今年才十一岁,闺女也才十三岁,根本干不了太多活,她身体这几年每况俞下,总是病蔫蔫的,只能守在家做点饭吃,山上的田地是一点都碰不得的。现在又是播种季,家里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自己这个城里来的儿媳妇身上。

    可没办法啊!

    她们农村人,就靠种点粮食过活了,她就算再痛惜,也说不出让媳妇啥也不干的话来,一大家人都在等着养活呢!

    纵使她大儿子常年在外奔波,赚钱养家,每次回来都会给她一笔钱,让她带着小儿子和闺女好好过生活,在吃穿用度上不要舍不得。

    但她哪里肯啊!

    那可都是她儿子在外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

    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一分都舍不得花的。

    往年春耕秋收的农忙季节她的大儿子都会赶回来帮忙,估计今年也快了,大概就在这几天。

    “妈,没事,不委屈。我嫁到这个家里,就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您这样讲,可就见外了。”

    沈枳瑶笑着将水和药递到张翠花的嘴边,笑道:“妈,喝点温水把药吃了吧!等您吃完躺下我就去做早饭,等会儿夏果和秋收就该割猪草回来了。”

    家里还喂着三头猪和十几只鸡,男主妹妹王夏果和弟弟王秋收一大早就出门去割猪草了,再过会儿就该回来了。

    一头猪是准备过年杀了熏腊肉吃的,两头是准备卖了给王夏果和王秋收上学用的,都金贵得很,每天都要给喂得饱饱的,还要照顾猪不生病,每天的猪圈也得打扫干净。

    这些活儿,对于一个刚大学毕业就穿书而来从未干过脏活累活的现代美少女来说,真的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比让她去山下挑水还让她难以忍受。

    毕竟猪粪是真的又脏又臭。

    但是没办法啊!

    这一家老弱病残的,唯一一个可以用得上的劳动力一出门就是三月未归。

    她也很惆怅啊!

    沈枳瑶刚煮好疙瘩汤,王夏果和王秋收的声音就在院子门口响了起来。

    “妈,嫂子,我们回来了。”

    “好香啊!嫂子今天煮了什么好吃的啊!饿死了,煮熟了吗?可以吃了吗?”

    沈枳瑶走出厨房,帮忙王夏果和王秋收将沉甸甸的装满了猪草的背篓放下来,笑眯眯地说道:“饿了就赶紧洗手吧!我煮的是疙瘩汤,已经煮熟了,端上桌就能吃。”

    “好嘞嫂子,辛苦嫂子了,嫂子最好了。”

    王夏果边说话边笑眯眯地赶紧去洗手,她嘴巴特别甜,笑起来的样子特讨人喜欢。她瘦小的脸虽然被晒黑了,但轮廓却很精致,身材纤细高挑,属于骨相美人那一挂的。

    至于王秋收,精神小伙,虽然他现在年纪还小,并未长开,但也能从他稚嫩的脸上窥见几分帅气。

    而作为男主的王春生,更是被写得天上有地下无,具体描写沈枳瑶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是大段大段的华丽辞藻堆砌出来的,看得她怀疑作者是在水字数。

    王秋收也跟着王夏果去洗手,他一边洗手一边转头对沈枳瑶说:“嫂子,我看已经有人家在撒小秧了,一会儿我去把门前菜地里的菜砍回来就垄地撒小秧了啊!”

    种水稻,还挺麻烦的。

    先要在干地里垄地撒小秧,等小秧长到六七公分高时就要移栽到水田里,等秧苗长到二三十公分高的时候还要再移栽到大秧田中。

    这还不算,大秧插上以后还要时不时地除草除虫。

    忙活几个月,收到的粮食也不多,一亩田也就收个几百斤稻谷而已。他们的村子又坐落在深山里,农田极少,基本还是要靠在旱地里种植农作物过活。

    比如玉米、红薯、土豆、花生和大豆等。

    但是山上的土地并不肥沃,粮食产量也不高。

    这个年代的人孩子又生得多,所以绝大多数人家还是吃不饱饭的。

    “行,一会儿我跟你一起去垄地。”

    沈枳瑶笑着点头。

    既然到了该播种的季节,那就忙活起来吧!

    她虽然出生在中产家庭,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没干过农活,却并不代表她会逃避劳动。既然穿书已成定局,那就要在现有的条件下让自己过得更好。

    她沈枳瑶从来不是消极的人。

    即便在落后贫穷的八十年代小山村,她也有信心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疙瘩汤是用适量面粉,一点猪油、两个鸡蛋、一些嫩菜叶、少许生姜和一个西红柿一起煮的,煮熟后又掐了一点小香葱和三根香菜切碎撒进去再放盐和自家种了研磨而成的花椒粉调味,味道非常不错。糯米疙瘩软糯顺滑,口感极好,色香味俱全。

    吃得一家人眉开眼笑的。

    张翠花夸道:“瑶瑶啊!你这手艺真不错,我们春生能娶到你这么个好媳妇,真是我们王家的福气。”

    王夏果眉目弯弯,满脸欢喜地点头附和道:“对,妈说的没错,有嫂子是咱们家的福气,自从嫂子进门后,我们家的饭菜都好香好香的,嫂子做的饭菜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饭菜。”

    王秋收嘿嘿笑,也点头道:“嫂子心灵手巧,啥都好。”

    沈枳瑶在一声接一声的夸赞声中羞红了脸,虽然他们说的也是事实了,但是当着她的面夸出来,也怪难为情的呢!

    赶了一夜路,风尘仆仆刚踏进门又渴又饿的王春生听到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的调笑声,疑惑地皱了皱眉头。

    他母亲和弟弟妹妹在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