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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我的天赋叫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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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非常奇妙的四天。

    原本从来不接受威胁的秦其峰,憋屈地一次又一次让白小白得逞。

    没办法,秦其峰牵挂太重,白小白则看的很开。

    它让蒲杰给秦其峰带的原话如下: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我妥协了,就你秦其峰那德性,迟早会把自己玩儿死,我们都得陪葬。与其这样,还不如提前来个了断。”

    蒲杰就问它,你就不担心秦其峰秋后算账?

    白小白呸了一声:“我特么巴不得他能做到这点。

    不是我瞧不起他,他看起来精明,其实就是个二世祖,幼稚得不行。

    有优势不利用,偏偏跟他祖宗较劲。结果呢,改变世人对他的看法了吗?没有嘛!

    什么特么的从不妥协?也就是秦世铮这颗大树还在,哪天倒了,你看他不妥协会是什么下场!

    他若真的像个做大事的,会因为小霜被你瞧光了就被套住了?”

    “前面的我承认你说得有道理,最后那点我就不爱听了。”蒲杰嘿然道,“他欣赏的是我的才华和人品。”

    白小白鄙夷道:“拉倒吧,他在乎的是小霜的想法,小霜就是他的一切。

    你以为我为什么故意隐瞒你是穿越者的信息?就是为了要小霜喜欢上你。

    说得难听点,哪怕你是一坨翔,只要小霜喜欢,他也得设法把你这坨翔当祖宗给供起来。”

    蒲杰不得不承认,白小白眼睛是真毒。

    秦其峰自己都亲自承认,小霜排在他要守护之人中的第一位。

    甚至连小霜开后宫都容忍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其实白小白不仅看秦其峰准,包括秦映霜和伍仙月,还有蒲杰,他同样看得奇准。

    蒲杰喜欢上两大美女,人之常情。

    但是伍仙月和秦映霜能同时喜欢上还是一头草精,而且长得也非常平庸的蒲杰,简直就是奇迹。

    但是这种奇迹在白小白的操作下,就是发生了。

    所以白小白当然不会弄一坨翔来让她们喜欢。

    秦其峰在乎秦映霜,白小白不仅在乎秦映霜,也在乎伍仙月。

    蒲杰能被它看重,自然是经过一番严格考察,最后才选中了的。

    对白小白而言,那才是真正看重了蒲杰的人品和才华。

    当然,真正决定蒲杰命运的,其实还是气运。

    再牛逼的人,喝口水就噎死了,有屁用?

    气运这个东西,玄而又玄,没法儿捕捉。但是白小白选中了蒲杰,这就是气运。

    试问能承载嫁体,这尼玛不是运气逆天,能遇上?

    至于资质,一点都不重要,反正最终得被它给弄到嫁体中。

    “我怎么觉得我在地球穷困潦倒,是你故意整出来的?”蒲杰狐疑地打量着白小白。

    白小白气焰非常嚣张:“本来不是的,因为我特么不屑于跟你一个凡人较劲。但是你既然这么说了,那老子就认下来了——对,就是老子整你的,你特么倒是来报复我啊!”

    好吧,其实蒲杰在地球上过得异常凄惨,还真是白小白为了考察他动了手脚。

    问题它观察蒲杰多年,对他了如指掌。

    如果闪烁其词,必然被蒲杰怀疑。反而是这样一种态度,蒲杰这种念头倒是一闪而过,就再也不追究了。

    此时的他,又开始纠结了。

    他本来决定是要拿回身体的,但是拿回之后,伍仙月,尤其是秦映霜还会喜欢他吗?

    秦映霜不喜欢,再出众的才华,都特么扯淡,包括秦其峰那一番肺腑之言。

    是,我欣赏你的才华,但是小霜不喜欢你平庸的外表,所以你滚吧!

    最大的问题,还在白小白这里。

    它千辛万苦布局,给它在乎的人找了个值得托付之人,结果这人脑子进水了,一下变成了废人,估计弄死蒲杰都是轻的。

    不出意外,它会让蒲杰生不如死......

    好吧,不是老子不想回归自我,实在是形势所逼,咱们还是不搞废物回收了——呕!

    蒲杰自己想着想着,都忍不住一阵恶心,然后心安理得地当起了秦其峰和白小白的传送纽带。

    ......

    白小白终于上岸了。

    至于在哪,它没说。

    直到蒲杰见到无边无际的、与映圣城阵枢气息非常相似的绿色浓雾,他觉得这应该就是枯枫瘴地。

    “这次你告诉秦其峰,我要跟朱先克一起去堵漏,以博取他的信任。”白小白扔下这句话,就一头钻进了枯枫瘴地。

    此时的白小白,又变化了成一头长满黝黑铁甲的蜥蜴模样。

    蒲杰再一次通过与伍仙月交流并融合记忆后,不由大奇:“如果伍姑娘的书没写错,枯枫瘴地的瘴气,对于不是生活在此地的生灵而来,尽是剧毒,怎么你变成龙甲铁蜥,就对瘴气免疫了?”

    白小白又摆出那副傲然模样:“我是白泽!”

    又尼玛是这一句!

    “白泽识万物知万事,似乎不包括通万灵。能不能别给自己脸上贴金?”蒲杰挤兑道。

    “白痴,传说能当饭吃?知不知道老子最厉害的天赋技能是什么?”

    “爱说说,不说滚!合着老子非得问你似的,我特么就不信秦前辈不知道。”

    蒲杰还真不是瞎扯淡。

    秦世铮跟随明昊参加过人族与妖修的大战,如果不知道上古妖修的天赋技能,如何能战而胜之?

    既然秦世铮知道,怎么可能不告诉秦其峰?

    白小白自然懂这个道理,像这种不多的炫耀自己的机会,它岂肯错过?

    “你有没有注意到,怨灵海里面的头颅有减少,但是却只是少了几个?”

    “......”蒲杰又想骂娘。

    那么大个广场,一眼望去全是密密麻麻的脑袋,然后只少了几个——你这是问我话呢,还是羞辱老子?

    白小白一点也不掩饰它就是在羞辱蒲杰的表情,得意地道:“这就涉及到我族最牛逼炸天的传承天赋了,这种天赋叫天道。”

    蒲杰受不了了:“老子真没想到,瑞兽白泽能这么无耻!你家祖宗这么不把这天赋叫鸿钧!”

    白小白大言不惭地道:“是先有鸿钧后有天的那个鸿钧?如果真有鸿钧,这么叫也没问题。

    理论上说,任何生灵,我吞了他,就能完全拥有他的一切,包括天道。

    所以这项天赋被咱家祖宗称为天道,一点毛病都没有!

    世人传说白泽知万事识万物就是这么来的。

    你也看到了,我能变成噬灵魔羊,却一点破绽都没有,现在变成龙甲铁蜥,就能对瘴气免疫。

    所以崇拜我吧。”

    “继续编!你特么真这么能,还能被李穷年给收了?”蒲杰冷笑道。

    白小白也不生气:“你的逻辑出了问题。为什么不是正因为我这么厉害,李穷年这人渣才千方百计想要奴役我,最终得手了?”

    蒲杰毫不客气地继续冷嘲热讽着,但是他已经有点相信了。

    如果是吹牛逼,早晚会被戳破不是?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向秦其峰求证了一下。

    结果当然是臭骂了白小白一顿:“我是真不明白,你能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明明会被拆穿,却能面不改色地睁眼瞎话。”

    “我哪儿撒谎了?”白小白眨了眨眼睛,“我说我能拥有对方一切,没错吧?”

    可惜蒲杰没法动手,否则一定会狠狠揍这畜生一顿:“确实没错,问题你特么怎么不说当你拥有对方一切后,上一个的能力会被替换?”

    白泽确实能在杀死对方后,吞噬对方灵魂,并以养蛊的形式将其养在怨灵海。

    一旦需要,它就会消化这个怨灵,从而具备其生前的能力,并能如夺舍一样,拥有对方的记忆。

    这种替代,几乎能瞬间完成。

    除了具备强大的适应能力,还能在对战之时,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但是天道既然赋予白泽一族这种逆天能力,就不可能不付出代价。

    其代价之一就是这种能力无法累积,而只能替换。

    而且还有一个弊端就是,它们必须定期恢复真身。

    否则的话,时间一长,就会出现迷失自我的现象,直到最后再也回不去,成为最后一次化形的那种生灵。

    一旦如此,就意味着它不再是白泽,这种可怕的天赋传承,自然也会自动消失。

    作为仙兽,这个恢复期并非是从外形来修复的,而是修缮神魂。

    对任何生灵而言,神魂才是主导外形的主因。

    就如蒲杰虽然变成了仙灵脾,神魂模样却未发生变化。

    要做到改变,就必须应劫,利用天道之力来完成重塑。

    白泽同样需要应劫。

    它们要应对的劫数,与化形之劫类似,但是劫数的轻重程度与其幻化其他种族的次数成正比。

    从李穷年被明昊弄死之后,李穷年为了避免白小白暴露,就再也没有允许其恢复过真身。

    在长达近一千万年的过程中,白小白到底幻化过多少次其他种族,连它自己都记不清了。

    “你看,李穷年这人渣,对老子完全是涸泽而渔。我最清楚自己的状态,再不应劫,我特么最多还能撑五百来年,就会迷失自己。所以我必须摆脱他。”白小白语气悲凉,闻之恻然。

    蒲杰早已收起取笑之心,不无担忧地问道:“渡得过去不?”

    白小白停了下来,沉默了很久,突然猛地往前一窜,仰天怒吼。

    “我是战无不胜的白泽,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