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至尊海鲜冬瓜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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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煜推了半天,还是敖不过秦大厨,只好接受了,不过接受归接受,既然是比厨艺,凌煜也就不想在材料上赚便宜。
于是叫了凌萧,“凌萧,把调料拿出来吧,都用同样的。”
“啊?同样的?”凌萧纳闷了,他刚还想着,秦大厨,虽然你厨艺不错,以前一直把我压在下面,可是凌煜有祖传调料啊,人家这祖传调料,哪怕是只掌握了厨艺基本功的人,都能够做出比国际一流宗师级别大厨的手艺还要好上几倍的,你这会儿跟凌煜比试,还用得着比么?
在凌萧看到,凌煜有这么好的材料,那也是一种本事,但他没想到凌煜并不想依靠材料上来赚便宜。
“对,既然是比试,当然要同样的了。”凌煜没有含糊。
“这怎么行,你的调料是祖传的,你能用的上那也是你的本事,我看还是给秦大厨普通的调料好了,你用你的祖传调料吧。”周有财也附和道。
“调料?你还有祖传的调料?”秦大厨也愕然,不过很快他就释然,祖传调料?这种噱头多了去,很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都会说用的是什么祖传调料,什么祖传配方,祖传做法,但那都是噱头,做一篮子买卖,人家吃了一次就知道好吃不好吃了,如果不好吃,谁还管你祖传不祖传的?
所以他也没认为凌煜的祖传调料能牛逼到哪儿。大手一挥,“不用了,我用普通的调料就可以了。”
嘿嘿,这不正好还证明了我比你更厉害?我用普通的调味品,都比你用什么祖传的美味。嗯,秦大厨已经认为凌煜不可能比得过他的。
“这不行,既然是比试厨艺,要么额就的用同样的材料,不然太不公平了。”凌煜摇头拒绝。
“真不用,厨艺行不行,食材固然重要,但我作为前辈,必须让让你。”秦大厨拍着胸脯说的大义凛然,瞧瞧,瞧瞧我这气度,你是晚辈,我让着你。
凌煜可不管,别小看这调料,你要是不用了,我随便找个亲戚上来都能赢你,有意思吗?有意思吗?
于是他也不管秦大厨同意不同意,在这儿争下去也没意思,你看看,读者都说看的不耐烦了,你到底还比不比啊,不比赶紧撤。
调味品拿来了,所有食材都准备好了,全都是一样的,是凌煜吩咐凌萧准备的,也没告诉秦大厨。
两人开始动手了。
说实话,两人都已经是宗师级别的厨师了,看得秦大厨都有点目瞪口呆。不过最让人分不出胜负的还是宾客,因为以他们的实力,基本上动作都一样。除了对小细节的把握。
比如对火候的掌控,对调味品,食材等各种量加入的多少的把握。所以外行是看不出来的。
只有内行才能看得出其中的端倪。
比如,秦大厨看到凌煜极其娴熟的手法,也微微蹙眉。为啥呢?因为这厨艺,你学会了是没错,但具体到做哪一样菜式,还需要看熟练度。如果不熟练,那肯定也会有影响的。
秦大厨对于冬瓜盅虽然不是最拿手的,但却经常做,这大热天的,他可没少做冬瓜盅。
所以,他对自己的手法很自信。却没想到凌煜竟然也这么熟练!
再瞧瞧宾客,全都同样的表情,震惊得……好吧,其实是发呆。这厨艺比试神马的完全没有刀功好看,还不一样地直接看最后吃得味道如何。
“冬瓜盅”就是把冬瓜当作盛放馅料的“容器”,蒸制后食用,只是这个“容器”是可以吃的;成菜后的汤中有冬瓜的清香,冬瓜肉里有馅料的味道,互相映衬。冬瓜盅用料甚多,“什锦”、“八珍”、“四宝”、“三鲜”等,被誉为“中国烹饪史上的奇葩,中华民族独步世界食坛的美馔”。据说英女王来华访问时品尝了“冬瓜盅”,赞叹不已。
所以这制作需要的时间可不短,宾客不发呆才怪呢。
两个人都做好了。
“凌先生,让大家先尝尝你的吧。”秦大厨很大方,知道宾客们先尝谁的,在没有对比之下肯定能给出更高评价,今个儿人家凌煜是主角,他还不至于一点面子都不给凌煜,所以让宾客先尝尝凌煜的吧。
但他却也考虑到,压轴出场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凌煜也不推辞,人家都等得好无奈了,不吊着人家那胃口了。
盖子打开,香飘四溢。
“嗯?好香啊!”
“我去,这味道,哎哎,我肚子好饿了。”
“我要先尝尝,我要先尝尝。”
“咕噜噜……”
原本都快睡着了的宾客,此刻鼻子比狗还要灵敏,全都望着冬瓜盅流口水。
传统的冬瓜盅必不可少火鸭丝、鸡粒、虾仁、瑶柱、鹅肾、蟹肉、冬菇、扣鸭粒,不过火鸭丝、鹅肾、扣鸭粒未免有些油腻,但当今现代人的饮食习惯更注重“鲜字当头,清而不腻”。于是出现了众多版本的冬瓜盅。
因此,凌煜也特别取材,做了一个“至尊冬海鲜”冬瓜盅,内里加的就是鲍鱼、肥蚝、虾仁、带子、干贝肉、花胶、海参、火腿、鲜拆蟹肉等料,冬瓜盅内的汤底尽吸精华,鲜美浓郁。
所以啊,这刚刚揭盖,宾客们就不由自主唾液分泌增加,口水直流了。
凌煜先给父母盛了点,然后给周有财这位美食家,还有楚兴国盛了,再一一分给亲朋好友。
秦大厨肚子其实也饿了,不过此刻他也揭开了盖子,香味飘满,连他都精神一震!
好香!
这,这还是冬瓜盅?
秦大厨不敢相信,冬瓜盅他做过不少,可能够做出这种香味的还是前所未有,但此刻他也不知道这味道到底是谁的冬瓜盅传出来的。
“哇塞!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这汤,没的说!三十二个赞!”
“不愧是小厨神啊,随便做一道汤都这么香。”
宾客们评论完了。
楚兴国也来说两句,“好好好!能吃上这冬瓜盅,我感觉这辈子都没白活了啊!以后恐怕别的都吃不下了,哈哈哈。”
周有财呢?诶诶,你也给个评论吧?
却见周有财没说话,匆忙吃完了碗里的,然后……
额,怎么感觉不对劲?
(感谢天才琪露诺,星泪的打赏!求推荐!哈哈,其实这秦大厨是有身份的,而且还不是小角色,后面会说,大家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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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煜推了半天,还是敖不过秦大厨,只好接受了,不过接受归接受,既然是比厨艺,凌煜也就不想在材料上赚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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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同样的?”凌萧纳闷了,他刚还想着,秦大厨,虽然你厨艺不错,以前一直把我压在下面,可是凌煜有祖传调料啊,人家这祖传调料,哪怕是只掌握了厨艺基本功的人,都能够做出比国际一流宗师级别大厨的手艺还要好上几倍的,你这会儿跟凌煜比试,还用得着比么?
在凌萧看到,凌煜有这么好的材料,那也是一种本事,但他没想到凌煜并不想依靠材料上来赚便宜。
“对,既然是比试,当然要同样的了。”凌煜没有含糊。
“这怎么行,你的调料是祖传的,你能用的上那也是你的本事,我看还是给秦大厨普通的调料好了,你用你的祖传调料吧。”周有财也附和道。
“调料?你还有祖传的调料?”秦大厨也愕然,不过很快他就释然,祖传调料?这种噱头多了去,很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都会说用的是什么祖传调料,什么祖传配方,祖传做法,但那都是噱头,做一篮子买卖,人家吃了一次就知道好吃不好吃了,如果不好吃,谁还管你祖传不祖传的?
所以他也没认为凌煜的祖传调料能牛逼到哪儿。大手一挥,“不用了,我用普通的调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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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用,厨艺行不行,食材固然重要,但我作为前辈,必须让让你。”秦大厨拍着胸脯说的大义凛然,瞧瞧,瞧瞧我这气度,你是晚辈,我让着你。
凌煜可不管,别小看这调料,你要是不用了,我随便找个亲戚上来都能赢你,有意思吗?有意思吗?
于是他也不管秦大厨同意不同意,在这儿争下去也没意思,你看看,读者都说看的不耐烦了,你到底还比不比啊,不比赶紧撤。
调味品拿来了,所有食材都准备好了,全都是一样的,是凌煜吩咐凌萧准备的,也没告诉秦大厨。
两人开始动手了。
说实话,两人都已经是宗师级别的厨师了,看得秦大厨都有点目瞪口呆。不过最让人分不出胜负的还是宾客,因为以他们的实力,基本上动作都一样。除了对小细节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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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秦大厨看到凌煜极其娴熟的手法,也微微蹙眉。为啥呢?因为这厨艺,你学会了是没错,但具体到做哪一样菜式,还需要看熟练度。如果不熟练,那肯定也会有影响的。
秦大厨对于冬瓜盅虽然不是最拿手的,但却经常做,这大热天的,他可没少做冬瓜盅。
所以,他对自己的手法很自信。却没想到凌煜竟然也这么熟练!
再瞧瞧宾客,全都同样的表情,震惊得……好吧,其实是发呆。这厨艺比试神马的完全没有刀功好看,还不一样地直接看最后吃得味道如何。
“冬瓜盅”就是把冬瓜当作盛放馅料的“容器”,蒸制后食用,只是这个“容器”是可以吃的;成菜后的汤中有冬瓜的清香,冬瓜肉里有馅料的味道,互相映衬。冬瓜盅用料甚多,“什锦”、“八珍”、“四宝”、“三鲜”等,被誉为“中国烹饪史上的奇葩,中华民族独步世界食坛的美馔”。据说英女王来华访问时品尝了“冬瓜盅”,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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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先生,让大家先尝尝你的吧。”秦大厨很大方,知道宾客们先尝谁的,在没有对比之下肯定能给出更高评价,今个儿人家凌煜是主角,他还不至于一点面子都不给凌煜,所以让宾客先尝尝凌煜的吧。
但他却也考虑到,压轴出场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凌煜也不推辞,人家都等得好无奈了,不吊着人家那胃口了。
盖子打开,香飘四溢。
“嗯?好香啊!”
“我去,这味道,哎哎,我肚子好饿了。”
“我要先尝尝,我要先尝尝。”
“咕噜噜……”
原本都快睡着了的宾客,此刻鼻子比狗还要灵敏,全都望着冬瓜盅流口水。
传统的冬瓜盅必不可少火鸭丝、鸡粒、虾仁、瑶柱、鹅肾、蟹肉、冬菇、扣鸭粒,不过火鸭丝、鹅肾、扣鸭粒未免有些油腻,但当今现代人的饮食习惯更注重“鲜字当头,清而不腻”。于是出现了众多版本的冬瓜盅。
因此,凌煜也特别取材,做了一个“至尊冬海鲜”冬瓜盅,内里加的就是鲍鱼、肥蚝、虾仁、带子、干贝肉、花胶、海参、火腿、鲜拆蟹肉等料,冬瓜盅内的汤底尽吸精华,鲜美浓郁。
所以啊,这刚刚揭盖,宾客们就不由自主唾液分泌增加,口水直流了。
凌煜先给父母盛了点,然后给周有财这位美食家,还有楚兴国盛了,再一一分给亲朋好友。
秦大厨肚子其实也饿了,不过此刻他也揭开了盖子,香味飘满,连他都精神一震!
好香!
这,这还是冬瓜盅?
秦大厨不敢相信,冬瓜盅他做过不少,可能够做出这种香味的还是前所未有,但此刻他也不知道这味道到底是谁的冬瓜盅传出来的。
“哇塞!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这汤,没的说!三十二个赞!”
“不愧是小厨神啊,随便做一道汤都这么香。”
宾客们评论完了。
楚兴国也来说两句,“好好好!能吃上这冬瓜盅,我感觉这辈子都没白活了啊!以后恐怕别的都吃不下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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